央视网消息:近期,国家医保局与民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强调各地需完善相关措施,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制度。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精准施策、应救尽救,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家庭医疗费用负担,为民生兜底保障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医疗救助是针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疾病患者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关注那些因疾病导致经济困难的群体,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
因此,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医保、民政部门提出数据共享需求,明确数据共享清单。
县级民政部门需向同级医保部门提供低收入人口个人信息,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
地市级医保部门则须向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相应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救助和高额医疗费用情况等必要信息。
这种信息的双向共享有助于实现更精准的救助。
《通知》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的动态调整日期,在享受救助待遇时限内的救助对象,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一站式结算。
这意味着救助对象无需因为信息不畅或流程繁琐而耽误救治时间。
因部门间信息共享时间差导致未能一站式结算的,患者可在医保部门权益确认后申请手工结报,确保医疗救助待遇应享尽享。
《通知》要求各地逐级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明确尚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地区,需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覆盖有关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
这意味着医疗救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将得到提升,有助于实现救助工作的快速响应和精准施策。
《通知》还明确提出,信息共享频次上,原则上每月不低于1次。
这将确保救助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有助于避免信息滞后带来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工作的效率。
医疗救助制度的全面落实,是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疾病患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机制建设,实现精准施策、应救尽救,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关爱,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困难群众筑起一道坚实的医疗救助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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