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主播逃税案曝光,警示直播圈人士要诚信守法

文章编号:23037 更新时间:2024-11-15 分类:互联资讯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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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主播偷税行为坚决打击: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警示直播圈人士要诚信守法 网络主播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直播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一批网络主播成为了新时代的“网红”。
在这光鲜亮丽的背后,一些网络主播却试图通过偷税漏税的手段追求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
针对这一现象,税务部门开始加强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
近日,新华社报道了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公布的三个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对社会发出了明确信号:税务部门对于偷逃税款的行为将零容忍,坚决予以打击。

一、余洋案:隐匿销售收入达805万元

四川省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余洋偷税案件进行了处理。
余洋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
他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805万元。
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余洋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31万元。

二、田小龙案:隐匿收入735万元被查处

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办组织辽宁省营口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网络主播田小龙的偷税案件也进行了处理。
田小龙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同样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服装销售中心名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
他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网店销售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税费达735万元。
税务局稽查局对田小龙依法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三、金茜茜案:虚假申报引发税务稽查

浙江省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期处理的金茜茜偷税案件中,网络主播金茜茜从事直播表演取得收入,她将网络直播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25万元。
税务局稽查局对此进行了严肃处理。

这三个案例仅仅是网络主播偷税行为的一部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网络主播逐渐成为公众人物,其影响力不断扩大。
但部分主播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试图通过偷税漏税的手段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明确表示,税务部门在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的同时,对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将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

未来,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力度,持续为守法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
同时,也呼吁广大网络主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税收法规,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公众和网民也应提高监督意识,发现身边的税收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共同构建一个法治化、规范化的网络环境。

直播行业是新兴的朝阳产业,其发展潜力巨大,但同时也需要规范和引导。
税务部门的这一系列行动是为了促进直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希望广大网络主播和直播从业者能够引以为戒,守法经营,共同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标签: 网络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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