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安全问题需引起重视

文章编号:12874 更新时间:2024-10-11 分类:最新资讯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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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处置通报:七家餐饮企业被处罚 新辣道

DoNews 10月11日消息,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北京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最新一期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处置通报。
在这次检查中,有7家餐饮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
这些问题包括未按规定清洗消毒餐具、采购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等。

田老师等被点名

一、新辣道鱼火锅(槐房万达店)

北京陈杨餐饮有限公司旗下的新辣道鱼火锅(槐房万达店)被查明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
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据法规定,餐饮企业必须确保所提供的餐具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对此违规行为,北京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田老师红烧肉店(方庄二店)

北京仙源佳福餐厅运营的田老师红烧肉店(方庄二店)同样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处罚。
该店存在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北京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黔友记水城羊肉粉面(西局店)及其他餐饮企业

除了上述两家企业,北京黔友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凡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北京禾伍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北京西北疆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因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这些企业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确保食品安全的全面管理,对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构成潜在威胁。

四、宽板凳老灶火锅(云岗店)

北京嘉禾易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宽板凳老灶火锅(云岗店)还因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餐饮企业在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包括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

总结:

北京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餐饮企业的严格监管,是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重要举措。
这次通报的7家餐饮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这些违规行为,北京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希望这些企业能够引起重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选择有信誉的餐饮企业消费。
只有消费者和企业共同努力,才能确保食品市场的健康安全。

标签: 田老师等被点名北京丰台7家餐饮门店存在问题新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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