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五个核电项目,总投资超过两千亿元。
令人瞩目的是,这些核电项目中均有民营企业的身影,彰显了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决心。
去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在此背景下,民营企业参与核电项目无疑是一个标志性的举措。
核电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领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投资运营门槛较高。
一直以来,核电项目主要由中央企业投资和运营。
而核电项目具有投资大、生命周期长、长期收益稳定的特点,每台百万千瓦级三代核电机组的总投资约为200亿元,建设工期通常为5年左右,项目投资回收期则在15至20年。
核电机组运行寿期长,可稳定运行60至80年。
在传统由央企主导的核电领域,推动民间资本参股,不仅有助于放宽市场准入,推动民间资本更好地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而且有利于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提振信心。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这是一个共享发展机遇和红利的难得机会。
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推动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
如2020年核准的浙江三澳一期工程,是全国首个民营企业参股投资的核电项目。
而在今年,更多的民营企业得以参股核电项目,民间资本股比扩大到10%。
作为核电材料供应商,一些企业一直希望能参与核电项目投资。
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他们有机会以较高股比参股,真切感受到了国家支持民间资本的决心。
这种参与不仅能让民营企业从中受益,更有助于与核电业主方开展更深层次和更着眼长远的合作,助力核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健全核电项目民间资本入股工作机制,完善准入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规范的收益分配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投资权益,为民营企业投资核电营造更加规范透明的制度环境。
民营企业参与核电项目投资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安排、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
国家欢迎具有社会责任、支持核电事业、具有实体产业基础、致力于成长为“百年老店”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项目投资建设。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在更多领域让民营企业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
这将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助推整个社会的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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