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
这一制度的推出,标志着我国医保基金监管进入新的阶段,监管对象从机构转向相关个人,也意味着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将会更大。
在此背景下,我们将对此制度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的管理与监管也日益受到重视。
过去,医保监管主要侧重于机构,对于个人的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
因此,国家医保局推出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旨在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进行精细化管理。
该制度的主要目标是遏制医保基金滥用现象,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
该制度将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象从机构扩展到个人,主要包括医院的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等。
这些人员将纳入医保监管范围,一旦涉及医保基金使用,就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相关人员自然年度内记分达12分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记分制度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从记1-3分到记10-12分不等。
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9分的,将暂停其医保支付资格1-6个月;达到12分的,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记分处理和相应措施全国联网联动,一旦在某一定点医药机构被暂停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在其他定点医药机构也将受到相应措施的限制。
1. 精准监管:通过把监管对象细化到个人,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震慑力,真正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2. 协同治理: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加强医保、医疗、医药的三医联动和协同治理的重要抓手,形成监管合力。
3. 建立诚信档案: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医保诚信档案,记录其记分情况以及其他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伴随其整个职业生涯。
4. 提高监管效率:通过建立全国联网的记分和暂停、终止人员信息系统,实现跨机构、跨区域联动,提高监管效率。
随着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推出,我们期待未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能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同时,我们也期待这一制度能真正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有效遏制医保基金滥用现象。
建立一人一档医保诚信档案也是一大亮点,这将为医疗行业的诚信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国家医保局建立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它将为医保基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提供有力保障。
我们期待这一制度能得到有效实施,为我国的医疗保障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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