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步伐不断前进,为实现更为公正、稳定和高质量的就业环境,我国于9月25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
这是新时代以来,首次从中央层面出台的促就业指导性文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在全球经济结构调整和新科技革命的背景下,我国高度重视就业问题,明确其为民生之本。
《意见》的发布旨在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保障平等就业权利,部署了二十四条具体举措。
其核心内容包括强调高质量发展对高质量就业的带动关系、应对结构性的就业矛盾、明确就业的五类重点群体以及建立基层导向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等。
本次《意见》中的一大亮点是促进劳动报酬的合理增长,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
那么何为初次分配?又如何理解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呢?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资本、技术、管理和土地等生产要素都参与其中。
劳动报酬的提高意味着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能够获取更大的份额。
这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更对我国经济产生深远影响。
《意见》体现了国家基本的经济制度。
我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意见》中提出的提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正是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应有之义,确保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应有的报酬。
《意见》的落实能够扩大中等收入的群体,减少收入差距。
随着劳动报酬的逐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将进一步壮大,这有助于稳定社会预期,促进消费增长,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最后,《意见》也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本保障。
通过提高劳动报酬、提升劳动技能,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职业安全的就业环境,从而激发更大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除了提高劳动报酬外,《意见》还有其他诸多亮点值得关注。
如强调企业作为竞争人才培养培训的主体,鼓励企业建立职业技能的培训基地;对于不同群体进行分类施测、精准施测,如针对退伍军人的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的就业模式;在农村劳动力方面强调双向流通、互融互通,推动外出人才返乡与城里人才下乡的流动;以及建立基层导向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等。
这些举措均体现了我国对于就业的深入思考和精准施策,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开放、和谐的就业环境。
《意见》的发布与实施不仅是对当前就业问题的积极回应,更是对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深度考量。
通过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激发劳动者的创造力和热情,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同时,通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劳动报酬,缩小收入差距,增强社会稳定性,为我国的持续发展创造更加坚实的基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是我国在就业领域的一次重要举措,它标志着我国就业工作的新篇章,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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