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SL - 秒收录网站导航,自动收录优质网站与文章,我的兴趣爱好
免费加入

热度:

编号:178139

分类:商业服务

加入:2025-03-01 15:28:29

点入:2025-03-01 15:28:31

备案:-

名称:-

SEO更新时间
2025-03-01T15:28:34

百度权重:百度权重0
百度移动:百度移动0
360 权重:360权重0
搜狗权重:搜狗权重0
广西奶水牛信息网

访问网站

https://www.gxbdhi.com.cn

举报/报错
网站标签

广西奶水牛信息网奶水牛信息网奶水牛


网站描述

广西奶水牛信息网,服务广西促进奶水牛特色产业发展。


上一篇:泰州市龙腾换热设备制造厂

下一篇:源科技

seo综合信息
SEO信息 百度来访IP:- | 移动端来访IP:- | 出站链接:16 | 站内链接:4
IP网速: IP地址:- 地址:- | 网速:952毫秒
ALEXA排名 世界排名:- | 预估IP:- | 预估PV:-
备案信息 - | 名称:- | 已创建:未知
收录 百度 360 搜狗 谷歌
查询 0 0 0 0
电脑关键词 手机关键词 页面友好 首页位置 索引 近期收录
0 0 电脑端优秀 - 0 0
服务器信息 协议类型 HTTP/1.1 200 OK 页面类型 text/html; charset=utf-8 服务器类型 nginx 程序支持 连接标识 消息发送 2025年1月10日 0时06分42秒 GZIP检测 已启用GZIP压缩 源文件大小 68.75KB 压缩后大小 24.15KB 压缩率 64.88%
网站快照

广 西 奶 水 牛 信 息 网 2 0 2 5 年 0 3 月 0 1 日 星 期 六 二 月 初 九 登 录 注 册 首 页 行 业 新 闻 企 业 推 荐 专 家 介 绍 视 频 教 学 政 策 法 规 友 情 链 接 关 于 我 们 最 新 热 点 行 业 动 态 养 牛 技 术 牧 场 服 务 关 于 认 真 学 习 宣 传 贯 彻 党 的 二 十 大 精 神 推 进 中 国 奶 业 全 面 振 兴 的 指 导 意 见   国 家 “ 学 生 饮 用 奶 计 划 ” 实 施 2 0 年 暨 现 代 奶 业 评 价 体 系 建 设 推 进 会 在 北 京 隆 重 召 开   第 十 二 届 中 国 奶 业 大 会 暨 2 0 2 1 中 国 奶 业 展 览 会 在 安 徽 合 肥 隆 重 召 开   搭 上 数 字 化 快 车 广 西 奶 水 牛 加 速 “ 出 桂 ” 标 题 2 标 题 3 标 题 4 标 题 5 铆 足 干 劲 助 力 奶 水 牛 产 业 发 展 记 广 西 : 科 技 服 务 “ 沉 ” 下 去 乡 村 产 业 “ 旺 ” 起 来 广 西 奶 水 牛 ( 奶 牛 ) 产 业 发 展 新 技 术 培 训 班 在 南 宁 市 成 功 举 办 广 西 奶 牛 D H I 首 次 应 用 5 G 技 术 实 现 智 慧 养 牛 广 西 牛 羊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行 业 动 态 更 多 > > “ 十 万 亿 ” 项 目 落 地 奶 水 牛 产 业 迎 来 大 好 发 展 机 遇 中 奶 协 2 0 2 3 年 度 重 点 战 略 研 究 课 题 安 排 部 署 中 奶 协 2 0 2 3 年 度 重 点 战 略 研 究 课 题 安 排 部 署 中 奶 协 2 0 2 3 年 度 重 点 战 略 研 究 课 题 安 排 部 署 中 奶 协 2 0 2 3 年 度 重 点 战 略 研 究 课 题 安 排 部 署 中 奶 协 2 0 2 3 年 度 重 点 战 略 研 究 课 题 安 排 部 署 中 国 奶 业 协 会 召 开 党 的 二 十 大 精 神 学 习 贯 彻 动 国 际 最 高 等 级 ! 蒙 牛 2 0 2 2 年 质 量 文 化 得 分 实 现 A + 级 智 利 前 5 月 乳 制 品 出 口 额 同 比 增 2 4 % 恒 天 然 确 认 全 球 乳 制 品 交 易 平 台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广 西 牛 羊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 三 农 这 十 年 — — 新 时 代 农 业 农 村 发 展 成 就 展 ” 开 展 陕 西 发 布 2 0 2 2 年 第 四 季 度 生 鲜 牛 乳 交 易 参 考 价 美 国 奶 粉 短 缺 有 改 善 但 仍 未 恢 复 此 前 水 平 中 国 奶 业 贸 易 月 报 2 0 2 2 年 1 0 月 俄 企 再 次 向 中 国 出 口 一 批 奶 粉 广 西 : 数 字 “ 引 擎 ” 激 活 乡 村 振 兴 新 动 能 恒 天 然 确 认 全 球 乳 制 品 交 易 平 台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辽 宁 省 制 定 特 殊 食 品 销 售 专 区 设 置 与 标 示 指 南 四 川 省 2 0 2 3 年 上 半 年 生 鲜 乳 收 购 指 导 价 格 为 5 . 2 2 元 / 公 斤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市 场 监 管 局 稳 步 推 动 地 方 特 色 乳 制 品 产 业 发 展 总 投 5 . 5 亿 , 齐 齐 哈 尔 市 万 顺 奶 乳 一 体 化 万 头 奶 牛 养 殖 场 建 设 项 目 开 工 养 殖 技 术 更 多 > > 水 牛 养 殖 牧 草 种 植 牛 乳 加 工 牛 病 防 治 天 津 生 鲜 乳 售 价 走 低 奶 牛 饲 养 仍 处 “ 寒 冬 ” 中 国 网 广 西 2 0 2 2 1 1 2 5         最 新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 天 津 市 生 鲜 乳 售 价 每 公 斤 降 至 3 . 5 9 元 , 售 价 继 续 陷 入 低 迷 期 , 奶 牛 饲 养 依 然 处 在 漫 漫 “ 寒 冬 ” 。 由 于 受 到 生 鲜 乳 低 价 的 影 响 , 全 国 多 地 奶 牛 饲 养 数 量 都 呈 现 萎 缩 的 现 状 。 今 年 1 — 6 月 份 , 天 津 市 奶 牛 存 栏 1 4 . 5 0 万 头 , 同 比 下 降 2 . 2 % , 小 幅 减 少 。         畜 牧 专 家 分 析 , 生 鲜 乳 价 格 低 迷 , 终 端 普 通 奶 制 品 消 费 相 对 疲 软 是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 而 进 口 液 态 奶 的 冲 击 是 另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 最 新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 天 津 市 生 鲜 乳 售 价 每 公 斤 降 至 3 . 5 9 元 , 售 价 继 续 陷 入 低 迷 期 , 奶 牛 饲 养 依 然 处 在 漫 漫 “ 寒 冬 ” 。 由 于 受 到 生 鲜 乳 低 价 的 影 响 , 全 国 多 地 奶 牛 饲 养 数 量 都 呈 现 萎 缩 的 现 状 。 今 年 1 — 6 月 份 , 天 津 市 奶 牛 存 栏 1 4 . 5 0 万 头 , 同 比 下 降 2 . 2 % , 小 幅 减 少 。         畜 牧 专 家 分 析 , 生 鲜 乳 价 格 低 迷 , 终 端 普 通 奶 制 品 消 费 相 对 疲 软 是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 而 进 口 液 态 奶 的 冲 击 是 另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 最 新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 天 津 市 生 鲜 乳 售 价 每 公 斤 降 至 3 . 5 9 元 , 售 价 继 续 陷 入 低 迷 期 , 奶 牛 饲 养 依 然 处 在 漫 漫 “ 寒 冬 ” 。 由 于 受 到 生 鲜 乳 低 价 的 影 响 , 全 国 多 地 奶 牛 饲 养 数 量 都 呈 现 萎 缩 的 现 状 。 今 年 1 — 6 月 份 , 天 津 市 奶 牛 存 栏 1 4 . 5 0 万 头 , 同 比 下 降 2 . 2 % , 小 幅 减 少 。         畜 牧 专 家 分 析 , 生 鲜 乳 价 格 低 迷 , 终 端 普 通 奶 制 品 消 费 相 对 疲 软 是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 而 进 口 液 态 奶 的 冲 击 是 另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 最 新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 天 津 市 生 鲜 乳 售 价 每 公 斤 降 至 3 . 5 9 元 , 售 价 继 续 陷 入 低 迷 期 , 奶 牛 饲 养 依 然 处 在 漫 漫 “ 寒 冬 ” 。 由 于 受 到 生 鲜 乳 低 价 的 影 响 , 全 国 多 地 奶 牛 饲 养 数 量 都 呈 现 萎 缩 的 现 状 。 今 年 1 — 6 月 份 , 天 津 市 奶 牛 存 栏 1 4 . 5 0 万 头 , 同 比 下 降 2 . 2 % , 小 幅 减 少 。         畜 牧 专 家 分 析 , 生 鲜 乳 价 格 低 迷 , 终 端 普 通 奶 制 品 消 费 相 对 疲 软 是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 而 进 口 液 态 奶 的 冲 击 是 另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 看 “ 奶 水 牛 ” 如 何 “ 牛 ” 起 来 来 源 于 网 络 2 0 2 3 0 2 2 7 今 日 , 我 们 一 行 人 来 到 了 … … 为 什 么 在 我 国 南 方 提 倡 养 殖 奶 用 水 牛 农 业 百 科 2 0 2 2 1 2 1 4 南 亚 国 家 正 大 力 发 展 奶 牛 水 业 , 我 国 已 明 确 把 发 展 奶 水 牛 作 为 … … 奶 水 牛 的 饲 养 管 理 技 术 要 点 来 源 于 网 络 2 0 2 3 0 2 0 9 空 怀 与 妊 娠 期 母 牛 以 放 牧 饲 养 为 主 … … 错 综 复 杂 的 牛 氏 家 族 来 源 于 网 络 2 0 2 3 0 2 1 7 真 正 被 人 驯 化 的 大 型 动 物 不 多 , 供 … … 你 还 在 误 解 国 产 牛 奶 吗 ? 农 业 部 农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研 究 中 心 科 普 解 读 来 源 于 网 络 2 0 2 2 1 1 2 4 1 2 3 4 牧 场 服 务 广 西 奶 水 牛 D H I 检 测 中 心 牧 场 服 务 视 频 教 学 更 多 > > 【 视 频 】 奶 水 牛 养 殖 视 频 【 视 频 】 奶 水 牛 养 殖 视 频 测 试 企 业 推 荐 鼠 标 划 过 品 牌 图 标 查 看 皇 氏 集 团         坐 落 于 南 宁 市 良 庆 区 那 马 镇 那 马 牧 场 原 由 广 西 雄 牛 牧 业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经 营 管 理 。 2 0 2 1 年 4 月 2 0 日 , 该 牧 场 转 由 皇 氏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接 管 经 营 , 正 式 更 名 为 “ 皇 氏 集 团 摩 拉 菲 尔 奶 水 牛 观 光 牧 场 ” 。         目 前 牛 场 内 存 栏 约 6 0 0 头 , 其 中 成 母 牛 约 4 0 0 头 , 后 备 牛 约 2 0 0 头 。 牧 场 占 地 面 积 5 0 0 亩 种 植 牧 草 2 0 0 亩 , 奶 水 牛 专 用 泳 池 3 0 亩 , 依 山 傍 水 , 是 广 西 生 产 水 牛 奶 规 模 养 殖 场 之 一 。 观 光 牧 场 长 期 保 持 与 广 西 大 学 动 科 院 、 广 西 水 牛 研 究 所 、 广 西 畜 牧 研 究 所 等 单 位 建 立 技 术 协 作 关 系 , 以 技 术 为 依 托 , 不 断 推 动 奶 水 牛 养 殖 管 理 规 模 化 、 信 息 化 的 发 展 。         未 来 , 皇 氏 集 团 将 充 分 利 用 西 南 地 区 在 “ 一 带 一 路 ” 战 略 政 策 中 独 有 的 区 位 优 势 , 聚 焦 奶 水 牛 养 殖 繁 育 。 摩 拉 菲 尔 奶 水 牛 观 光 牧 场 将 通 过 人 工 授 精 和 胚 胎 移 植 技 术 , 加 速 优 秀 良 种 奶 水 牛 的 培 育 , 提 高 奶 水 牛 的 单 产 奶 量 , 加 速 高 产 奶 水 牛 的 扩 群 , 加 快 奶 水 牛 产 业 的 发 展 , 致 力 成 为 广 西 区 内 奶 水 牛 养 殖 生 产 的 标 杆 ! 壮 牛 乳 业         广 西 壮 牛 水 牛 乳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简 称 : 壮 牛 公 司 ) , 是 广 西 第 一 个 原 生 态 水 牛 乳 业 专 业 企 业 , 它 是 由 原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广 西 水 牛 研 究 所 乳 品 厂 与 国 家 8 6 3 产 业 化 企 业 南 宁 农 师 傅 生 物 工 程 乳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强 强 联 合 , 重 组 而 成 的 股 份 制 企 业 。 壮 牛 水 牛 乳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依 托 全 国 唯 一 的 水 牛 科 研 机 构 ― ―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水 牛 研 究 所 , 公 司 集 奶 水 牛 的 饲 养 、 水 牛 乳 品 研 制 、 开 发 、 加 工 、 销 售 于 一 体 , 是 一 家 按 现 代 运 营 模 式 运 作 的 企 业 。         壮 牛 公 司 的 核 心 奶 源 基 地 位 于 驰 名 中 外 的 绿 城 中 国 南 宁 之 北 郊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广 西 水 牛 研 究 所 内 , 这 块 绿 色 、 富 饶 、 广 袤 的 土 地 , 传 奇 般 地 涌 现 了 三 元 杂 交 牛 为 代 表 的 乳 水 牛 基 地 群 。 自 然 优 越 的 地 理 位 置 , 深 具 草 原 文 化 的 饲 养 传 统 , 长 期 秘 而 不 宣 的 牧 业 技 术 , 为 水 牛 奶 的 生 产 提 供 了 得 天 独 厚 的 条 件 。 桂 牛 乳 业         广 西 桂 牛 水 牛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 0 0 9 年 6 月 , 现 有 员 工 1 5 0 人 , 属 博 白 县 人 民 政 府 引 进 的 玉 林 市 重 点 农 产 品 加 工 项 目 企 业 , 是 国 家 扶 持 的 西 部 企 业 , 已 通 过 I S O 9 0 0 1 2 0 0 8 、 H A C C P 体 系 认 证 。 公 司 先 后 获 评 为 国 家 级 星 创 天 地 、 全 国 扶 贫 产 品 、 自 治 区 2 0 1 6 2 0 1 7 年 度 全 区 脱 贫 攻 坚 先 进 集 体 、 自 治 区 级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科 技 创 新 优 秀 中 小 企 业 、 自 治 区 四 星 级 现 代 特 色 农 业 示 范 区 、 自 治 区 四 星 级 水 牛 小 镇 乡 村 旅 游 区 、 自 治 区 五 星 级 现 代 生 态 养 殖 场 , 自 治 区 研 学 基 地 , 通 过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产 地 认 定 。         公 司 总 部 位 于 公 司 位 于 博 白 县 城 东 工 业 园 , 占 地 面 积 2 万 平 方 米 , 总 资 产 1 . 5 亿 元 。 加 工 厂 先 后 引 进 一 次 性 玻 璃 瓶 和 利 乐 砖 包 装 , 及 学 生 杯 等 多 条 国 内 同 行 业 领 先 水 平 的 全 自 动 生 产 线 , 是 目 前 国 内 首 家 使 用 一 次 性 玻 璃 装 鲜 水 牛 奶 的 企 业 。 年 产 能 力 可 达 6 万 吨 奶 水 牛 , 满 产 后 年 产 值 可 达 1 2 亿 元 。 日 均 消 耗 生 水 牛 乳 能 力 可 达 约 2 0 0 吨 , 可 拉 动 博 白 农 户 养 殖 奶 水 牛 约 2 0 0 0 0 头 , 有 效 推 动 以 水 牛 产 业 为 主 要 特 色 产 业 的 博 白 乡 村 振 兴 工 作 。 产 品 线 涵 盖 低 温 奶 及 常 温 奶 两 大 系 列 , 二 十 多 个 品 种 , 市 场 全 面 覆 盖 全 国 各 地 。 百 菲 酪         广 西 百 菲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广 西 百 菲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 坐 落 于 有 名 的 “ 中 国 奶 水 牛 之 乡 ” — — 广 西 灵 山 县 , 是 一 家 集 养 殖 、 生 产 、 研 发 和 销 售 于 一 体 的 企 业 。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有 低 温 奶 、 常 温 奶 、 学 生 奶 等 三 大 系 列 3 0 多 个 品 种 , 特 别 是 公 司 生 产 的 百 菲 酪 品 牌 系 列 产 品 ( 水 牛 纯 奶 、 水 牛 高 钙 奶 、 水 牛 酸 奶 等 ) 以 原 生 态 、 高 蛋 白 、 口 味 好 的 特 点 深 受 消 费 者 的 青 睐 , 畅 销 全 国 , 荣 获 “ 2 0 1 9 天 猫 乳 饮 冰 年 度 新 锐 名 星 品 牌 第 三 名 ” 、 “ 点 赞 2 0 2 0 我 喜 爱 的 中 国 品 牌 ” 。 公 司 先 后 获 得 了 广 西 “ 百 企 入 桂 ” 企 业 、 广 西 农 业 产 业 化 重 要 企 业 、 国 家 级 奶 水 牛 标 准 化 养 殖 示 范 基 地 , 钦 州 市 水 牛 奶 深 加 工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 广 西 著 名 商 标 、 广 西 名 牌 产 品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广 西 钦 州 市 扶 贫 企 业 等 荣 誉 。 专 家 介 绍 蔡 亚 非 王 英 群 更 多 专 家 查 看 更 多 蔡 亚 非 C a i Y a f e i         项 目 首 席 科 学 家 , 南 京 农 业 大 学 教 授 、 博 导 、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 2 0 0 5 年 7 月 , 南 京 农 业 大 学 动 物 遗 传 育 种 与 聚 殖 专 业 毕 业 获 农 学 博 士 学 位 。 关 国 M E D I C A L C O L L F G E O F G F O R G I A 重 士 后 1 2 0 1 3 / 0 1 2 0 1 6 / 0 4 ) , 2 0 1 6 年 4 月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至 动 物 科 技 学 院 工 作 。 现 为 农 业 农 村 部 江 苏 省 奶 牛 生 产 性 能 测 定 ( D H I ) 中 心 、 江 苏 省 奶 牛 数 据 中 心 、 奶 牛 疾 病 诊 断 联 合 创 新 实 验 室 负 责 人 、 中 国 奶 牛 育 种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 省 优 秀 中 青 年 母 干 教 师 、 省 首 批 企 业 科 技 特 派 员 , 获 2 0 1 2 年 度 省 青 年 科 技 创 新 奖 。 近 5 年 在 C E L L D I S C O V E R Y ( I F 3 8 . 0 7 9 ) 、 C E L L D E A T H D I S ( F 9 . 6 8 5 ) P L O S G E N E T I C S ( E 7 5 2 8 、 F R O N T I M M U N O L ( F 8 7 8 5 % 、 C E L I P R O L I F ( I F 8 . 7 5 5 ) 等 会 志 发 表 第 一 或 通 讯 作 者 论 文 5 0 余 篇 , 授 权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5 项 。 丰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面 上 项 目 4 项 、 生 物 安 全 国 家 重 点 研 发 项 目 ( 本 地 牛 品 种 ) 子 课 题 1 项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专 项 、 江 苏 省 农 业 三 新 工 程 项 目 1 项 、 江 苏 省 农 业 科 技 自 主 创 新 资 金 2 项 其 他 省 级 误 题 6 项 , 到 账 经 费 1 2 0 0 余 万 元 。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 牛 遗 传 育 种 、 牛 主 要 经 济 性 状 和 国 产 期 疾 病 的 基 因 调 控 网 络 、 基 因 编 组 。 王 英 群 W a n g Y i n g q u n 项 目 主 持 人 广 西 畜 禽 品 种 改 良 站 高 级 畜 牧 师 长 期 从 事 家 畜 品 种 改 良 、 繁 殖 及 养 殖 技 术 研 究 和 推 广 。 更 多 专 家 M o r e E x p e r t s 资 料 更 新 中 … … 政 策 法 规 更 多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畜 牧 法 》 ( 自 2 0 2 3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 0 2 3 0 2 1 5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畜 牧 法 》 已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七 次 会 议 于 2 0 2 2 年 1 0 月 3 0 日 修 订 通 过 , 现 予 公 布 , 自 2 0 2 3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习 近 平 2 0 2 2 年 1 0 月 3 0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畜 牧 法 ( 2 0 0 5 年 1 2 月 2 9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 0 1 5 年 4 月 2 4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 关 于 修 改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计 量 法 〉 等 五 部 法 律 的 决 定 》 修 正   2 0 2 2 年 1 0 月 3 0 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七 次 会 议 修 订 )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第 三 章   种 畜 禽 品 种 选 育 与 生 产 经 营 第 四 章   畜 禽 养 殖 第 五 章   草 原 畜 牧 业 第 六 章   畜 禽 交 易 与 运 输 第 七 章   畜 禽 屠 宰 第 八 章   保 障 与 监 督 第 九 章   法 律 责 任 第 十 章   附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畜 牧 业 生 产 经 营 行 为 , 保 障 畜 禽 产 品 供 给 和 质 量 安 全 , 保 护 和 合 理 利 用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 培 育 和 推 广 畜 禽 优 良 品 种 , 振 兴 畜 禽 种 业 , 维 护 畜 牧 业 生 产 经 营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防 范 公 共 卫 生 风 险 , 促 进 畜 牧 业 高 质 量 发 展 , 制 定 本 法 。 第 二 条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从 事 畜 禽 的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利 用 、 繁 育 、 饲 养 、 经 营 、 运 输 、 屠 宰 等 活 动 , 适 用 本 法 。 本 法 所 称 畜 禽 , 是 指 列 入 依 照 本 法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公 布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目 录 的 畜 禽 。 蜂 、 蚕 的 资 源 保 护 利 用 和 生 产 经 营 , 适 用 本 法 有 关 规 定 。 第 三 条   国 家 支 持 畜 牧 业 发 展 , 发 挥 畜 牧 业 在 发 展 农 业 、 农 村 经 济 和 增 加 农 民 收 入 中 的 作 用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将 畜 牧 业 发 展 纳 入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 加 强 畜 牧 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鼓 励 和 扶 持 发 展 规 模 化 、 标 准 化 和 智 能 化 养 殖 , 促 进 种 养 结 合 和 农 牧 循 环 、 绿 色 发 展 , 推 进 畜 牧 产 业 化 经 营 , 提 高 畜 牧 业 综 合 生 产 能 力 , 发 展 安 全 、 优 质 、 高 效 、 生 态 的 畜 牧 业 。 国 家 帮 助 和 扶 持 民 族 地 区 、 欠 发 达 地 区 畜 牧 业 的 发 展 , 保 护 和 合 理 利 用 草 原 , 改 善 畜 牧 业 生 产 条 件 。 第 四 条   国 家 采 取 措 施 , 培 养 畜 牧 兽 医 专 业 人 才 , 加 强 畜 禽 疫 病 监 测 、 畜 禽 疫 苗 研 制 , 健 全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 发 展 畜 牧 兽 医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和 推 广 事 业 , 完 善 畜 牧 业 标 准 , 开 展 畜 牧 兽 医 科 学 技 术 知 识 的 教 育 宣 传 工 作 和 畜 牧 兽 医 信 息 服 务 , 推 进 畜 牧 业 科 技 进 步 和 创 新 。 第 五 条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全 国 畜 牧 业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畜 牧 业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在 各 自 的 职 责 范 围 内 , 负 责 有 关 促 进 畜 牧 业 发 展 的 工 作 。 第 六 条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指 导 畜 牧 业 生 产 经 营 者 改 善 畜 禽 繁 育 、 饲 养 、 运 输 、 屠 宰 的 条 件 和 环 境 。 第 七 条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畜 牧 业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宣 传 。 对 在 畜 牧 业 发 展 中 做 出 显 著 成 绩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表 彰 和 奖 励 。 第 八 条   畜 牧 业 生 产 经 营 者 可 以 依 法 自 愿 成 立 行 业 协 会 , 为 成 员 提 供 信 息 、 技 术 、 营 销 、 培 训 等 服 务 , 加 强 行 业 自 律 , 维 护 成 员 和 行 业 利 益 。 第 九 条   畜 牧 业 生 产 经 营 者 应 当 依 法 履 行 动 物 防 疫 和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义 务 , 接 受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依 法 实 施 的 监 督 检 查 。 第 二 章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第 十 条   国 家 建 立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制 度 , 开 展 资 源 调 查 、 保 护 、 鉴 定 、 登 记 、 监 测 和 利 用 等 工 作 。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采 取 措 施 , 加 强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 将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经 费 列 入 预 算 。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以 国 家 为 主 、 多 元 参 与 , 坚 持 保 护 优 先 、 高 效 利 用 的 原 则 , 实 行 分 类 分 级 保 护 。 国 家 鼓 励 和 支 持 有 关 单 位 、 个 人 依 法 发 展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事 业 , 鼓 励 和 支 持 高 等 学 校 、 科 研 机 构 、 企 业 加 强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 利 用 的 基 础 研 究 , 提 高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 第 十 一 条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设 立 由 专 业 人 员 组 成 的 国 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委 员 会 , 负 责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的 鉴 定 、 评 估 和 畜 禽 新 品 种 、 配 套 系 的 审 定 , 承 担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和 利 用 规 划 论 证 及 有 关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的 咨 询 工 作 。 第 十 二 条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定 期 组 织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的 调 查 工 作 , 发 布 国 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状 况 报 告 , 公 布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目 录 。 经 过 驯 化 和 选 育 而 成 , 遗 传 性 状 稳 定 , 有 成 熟 的 品 种 和 一 定 的 种 群 规 模 , 能 够 不 依 赖 于 野 生 种 群 而 独 立 繁 衍 的 驯 养 动 物 , 可 以 列 入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目 录 。 第 十 三 条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分 布 状 况 , 制 定 全 国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和 利 用 规 划 , 制 定 、 调 整 并 公 布 国 家 级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名 录 , 对 原 产 我 国 的 珍 贵 、 稀 有 、 濒 危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实 行 重 点 保 护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全 国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和 利 用 规 划 及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状 况 , 制 定 、 调 整 并 公 布 省 级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名 录 , 并 报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加 强 对 地 方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的 保 护 。 第 十 四 条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全 国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和 利 用 规 划 及 国 家 级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名 录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省 级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名 录 , 分 别 建 立 或 者 确 定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种 场 、 保 护 区 和 基 因 库 , 承 担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任 务 。 享 受 中 央 和 省 级 财 政 资 金 支 持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种 场 、 保 护 区 和 基 因 库 , 未 经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不 得 擅 自 处 理 受 保 护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基 因 库 应 当 按 照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的 规 定 , 定 期 采 集 和 更 新 畜 禽 遗 传 材 料 。 有 关 单 位 、 个 人 应 当 配 合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基 因 库 采 集 畜 禽 遗 传 材 料 , 并 有 权 获 得 适 当 的 经 济 补 偿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保 障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种 场 和 基 因 库 用 地 的 需 求 。 确 需 关 闭 或 者 搬 迁 的 , 应 当 经 原 建 立 或 者 确 定 机 关 批 准 , 搬 迁 的 按 照 先 建 后 拆 的 原 则 妥 善 安 置 。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种 场 、 保 护 区 和 基 因 库 的 管 理 办 法 , 由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 第 十 五 条   新 发 现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在 国 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委 员 会 鉴 定 前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制 定 保 护 方 案 , 采 取 临 时 保 护 措 施 , 并 报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第 十 六 条   从 境 外 引 进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的 , 应 当 向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 受 理 申 请 的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经 审 核 , 报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经 评 估 论 证 后 批 准 ; 但 是 国 务 院 对 批 准 机 关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经 批 准 的 ,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出 境 动 植 物 检 疫 法 》 的 规 定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并 实 施 检 疫 。 从 境 外 引 进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被 发 现 对 境 内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 生 态 环 境 有 危 害 或 者 可 能 产 生 危 害 的 ,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商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的 安 全 控 制 措 施 。 第 十 七 条   国 家 对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享 有 主 权 。 向 境 外 输 出 或 者 在 境 内 与 境 外 机 构 、 个 人 合 作 研 究 利 用 列 入 保 护 名 录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的 , 应 当 向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 同 时 提 出 国 家 共 享 惠 益 的 方 案 ; 受 理 申 请 的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经 审 核 , 报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向 境 外 输 出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的 , 还 应 当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出 境 动 植 物 检 疫 法 》 的 规 定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并 实 施 检 疫 。 新 发 现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在 国 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委 员 会 鉴 定 前 , 不 得 向 境 外 输 出 , 不 得 与 境 外 机 构 、 个 人 合 作 研 究 利 用 。 第 十 八 条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的 进 出 境 和 对 外 合 作 研 究 利 用 的 审 批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规 定 。 第 三 章   种 畜 禽 品 种 选 育 与 生 产 经 营 第 十 九 条   国 家 扶 持 畜 禽 品 种 的 选 育 和 优 良 品 种 的 推 广 使 用 , 实 施 全 国 畜 禽 遗 传 改 良 计 划 ; 支 持 企 业 、 高 等 学 校 、 科 研 机 构 和 技 术 推 广 单 位 开 展 联 合 育 种 , 建 立 健 全 畜 禽 良 种 繁 育 体 系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支 持 开 发 利 用 列 入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名 录 的 品 种 , 增 加 特 色 畜 禽 产 品 供 给 , 满 足 多 元 化 消 费 需 求 。 第 二 十 条   国 家 鼓 励 和 支 持 畜 禽 种 业 自 主 创 新 , 加 强 育 种 技 术 攻 关 , 扶 持 选 育 生 产 经 营 相 结 合 的 创 新 型 企 业 发 展 。 第 二 十 一 条   培 育 的 畜 禽 新 品 种 、 配 套 系 和 新 发 现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在 销 售 、 推 广 前 , 应 当 通 过 国 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委 员 会 审 定 或 者 鉴 定 , 并 由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公 告 。 畜 禽 新 品 种 、 配 套 系 的 审 定 办 法 和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的 鉴 定 办 法 , 由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 审 定 或 者 鉴 定 所 需 的 试 验 、 检 测 等 费 用 由 申 请 者 承 担 。 畜 禽 新 品 种 、 配 套 系 培 育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受 法 律 保 护 。 第 二 十 二 条   转 基 因 畜 禽 品 种 的 引 进 、 培 育 、 试 验 、 审 定 和 推 广 ,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农 业 转 基 因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的 规 定 。 第 二 十 三 条   省 级 以 上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机 构 应 当 组 织 开 展 种 畜 质 量 监 测 、 优 良 个 体 登 记 , 向 社 会 推 荐 优 良 种 畜 。 优 良 种 畜 登 记 规 则 由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 第 二 十 四 条   从 事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生 产 经 营 商 品 代 仔 畜 、 雏 禽 的 单 位 、 个 人 , 应 当 取 得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申 请 取 得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生 产 经 营 的 种 畜 禽 是 通 过 国 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委 员 会 审 定 或 者 鉴 定 的 品 种 、 配 套 系 , 或 者 是 经 批 准 引 进 的 境 外 品 种 、 配 套 系 ; ( 二 )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 ( 三 )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繁 育 设 施 设 备 ; ( 四 ) 具 备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种 畜 禽 防 疫 条 件 ; ( 五 ) 有 完 善 的 质 量 管 理 和 育 种 记 录 制 度 ; ( 六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第 二 十 五 条   申 请 取 得 生 产 家 畜 卵 子 、 精 液 、 胚 胎 等 遗 传 材 料 的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除 应 当 符 合 本 法 第 二 十 四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的 条 件 外 , 还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符 合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实 验 室 、 保 存 和 运 输 条 件 ; ( 二 ) 符 合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种 畜 数 量 和 质 量 要 求 ; ( 三 ) 体 外 受 精 取 得 的 胚 胎 、 使 用 的 卵 子 来 源 明 确 , 供 体 畜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种 畜 健 康 标 准 和 质 量 要 求 ; ( 四 ) 符 合 有 关 国 家 强 制 性 标 准 和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技 术 要 求 。 第 二 十 六 条   申 请 取 得 生 产 家 畜 卵 子 、 精 液 、 胚 胎 等 遗 传 材 料 的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应 当 向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 受 理 申 请 的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自 收 到 申 请 之 日 起 六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依 法 决 定 是 否 发 放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其 他 种 畜 禽 的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发 放 。 国 家 对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实 行 统 一 管 理 、 分 级 负 责 , 在 统 一 的 信 息 平 台 办 理 。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审 批 和 发 放 信 息 应 当 依 法 向 社 会 公 开 。 具 体 办 法 和 许 可 证 样 式 由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 第 二 十 七 条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应 当 注 明 生 产 经 营 者 名 称 、 场 ( 厂 ) 址 、 生 产 经 营 范 围 及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的 起 止 日 期 等 。 禁 止 无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违 反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规 定 生 产 经 营 种 畜 禽 或 者 商 品 代 仔 畜 、 雏 禽 。 禁 止 伪 造 、 变 造 、 转 让 、 租 借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第 二 十 八 条   农 户 饲 养 的 种 畜 禽 用 于 自 繁 自 养 和 有 少 量 剩 余 仔 畜 、 雏 禽 出 售 的 , 农 户 饲 养 种 公 畜 进 行 互 助 配 种 的 , 不 需 要 办 理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第 二 十 九 条   发 布 种 畜 禽 广 告 的 , 广 告 主 应 当 持 有 或 者 提 供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和 营 业 执 照 。 广 告 内 容 应 当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 并 注 明 种 畜 禽 品 种 、 配 套 系 的 审 定 或 者 鉴 定 名 称 , 对 主 要 性 状 的 描 述 应 当 符 合 该 品 种 、 配 套 系 的 标 准 。 第 三 十 条   销 售 的 种 畜 禽 、 家 畜 配 种 站 ( 点 ) 使 用 的 种 公 畜 , 应 当 符 合 种 用 标 准 。 销 售 种 畜 禽 时 , 应 当 附 具 种 畜 禽 场 出 具 的 种 畜 禽 合 格 证 明 、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疫 证 明 , 销 售 的 种 畜 还 应 当 附 具 种 畜 禽 场 出 具 的 家 畜 系 谱 。 生 产 家 畜 卵 子 、 精 液 、 胚 胎 等 遗 传 材 料 , 应 当 有 完 整 的 采 集 、 销 售 、 移 植 等 记 录 , 记 录 应 当 保 存 二 年 。 第 三 十 一 条   销 售 种 畜 禽 , 不 得 有 下 列 行 为 : ( 一 ) 以 其 他 畜 禽 品 种 、 配 套 系 冒 充 所 销 售 的 种 畜 禽 品 种 、 配 套 系 ; ( 二 ) 以 低 代 别 种 畜 禽 冒 充 高 代 别 种 畜 禽 ; ( 三 ) 以 不 符 合 种 用 标 准 的 畜 禽 冒 充 种 畜 禽 ; ( 四 ) 销 售 未 经 批 准 进 口 的 种 畜 禽 ; ( 五 ) 销 售 未 附 具 本 法 第 三 十 条 规 定 的 种 畜 禽 合 格 证 明 、 检 疫 证 明 的 种 畜 禽 或 者 未 附 具 家 畜 系 谱 的 种 畜 ; ( 六 ) 销 售 未 经 审 定 或 者 鉴 定 的 种 畜 禽 品 种 、 配 套 系 。 第 三 十 二 条   申 请 进 口 种 畜 禽 的 , 应 当 持 有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因 没 有 种 畜 禽 而 未 取 得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 应 当 提 供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的 说 明 文 件 。 进 口 种 畜 禽 的 批 准 文 件 有 效 期 为 六 个 月 。 进 口 的 种 畜 禽 应 当 符 合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技 术 要 求 。 首 次 进 口 的 种 畜 禽 还 应 当 由 国 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委 员 会 进 行 种 用 性 能 的 评 估 。 种 畜 禽 的 进 出 口 管 理 除 适 用 本 条 前 两 款 的 规 定 外 , 还 适 用 本 法 第 十 六 条 、 第 十 七 条 和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相 关 规 定 。 国 家 鼓 励 畜 禽 养 殖 者 利 用 进 口 的 种 畜 禽 进 行 新 品 种 、 配 套 系 的 培 育 ; 培 育 的 新 品 种 、 配 套 系 在 推 广 前 , 应 当 经 国 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委 员 会 审 定 。 第 三 十 三 条   销 售 商 品 代 仔 畜 、 雏 禽 的 , 应 当 向 购 买 者 提 供 其 销 售 的 商 品 代 仔 畜 、 雏 禽 的 主 要 生 产 性 能 指 标 、 免 疫 情 况 、 饲 养 技 术 要 求 和 有 关 咨 询 服 务 , 并 附 具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疫 证 明 。 销 售 种 畜 禽 和 商 品 代 仔 畜 、 雏 禽 , 因 质 量 问 题 给 畜 禽 养 殖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 应 当 依 法 赔 偿 损 失 。 第 三 十 四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种 畜 禽 质 量 安 全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种 畜 禽 质 量 安 全 的 监 督 检 验 应 当 委 托 具 有 法 定 资 质 的 种 畜 禽 质 量 检 验 机 构 进 行 ; 所 需 检 验 费 用 由 同 级 预 算 列 支 , 不 得 向 被 检 验 人 收 取 。 第 三 十 五 条   蜂 种 、 蚕 种 的 资 源 保 护 、 新 品 种 选 育 、 生 产 经 营 和 推 广 , 适 用 本 法 有 关 规 定 ,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 第 四 章   畜 禽 养 殖 第 三 十 六 条   国 家 建 立 健 全 现 代 畜 禽 养 殖 体 系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根 据 畜 牧 业 发 展 规 划 和 市 场 需 求 , 引 导 和 支 持 畜 牧 业 结 构 调 整 , 发 展 优 势 畜 禽 生 产 , 提 高 畜 禽 产 品 市 场 竞 争 力 。 第 三 十 七 条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保 障 畜 禽 养 殖 用 地 合 理 需 求 。 县 级 国 土 空 间 规 划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 安 排 畜 禽 养 殖 用 地 。 畜 禽 养 殖 用 地 按 照 农 业 用 地 管 理 。 畜 禽 养 殖 用 地 使 用 期 限 届 满 或 者 不 再 从 事 养 殖 活 动 , 需 要 恢 复 为 原 用 途 的 , 由 畜 禽 养 殖 用 地 使 用 人 负 责 恢 复 。 在 畜 禽 养 殖 用 地 范 围 内 需 要 兴 建 永 久 性 建 ( 构 ) 筑 物 , 涉 及 农 用 地 转 用 的 ,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 的 规 定 办 理 。 第 三 十 八 条   国 家 设 立 的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机 构 , 应 当 提 供 畜 禽 养 殖 、 畜 禽 粪 污 无 害 化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技 术 培 训 , 以 及 良 种 推 广 、 疫 病 防 治 等 服 务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保 障 国 家 设 立 的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机 构 从 事 公 益 性 技 术 服 务 的 工 作 经 费 。 国 家 鼓 励 畜 禽 产 品 加 工 企 业 和 其 他 相 关 生 产 经 营 者 为 畜 禽 养 殖 者 提 供 所 需 的 服 务 。 第 三 十 九 条   畜 禽 养 殖 场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有 与 其 饲 养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和 配 套 的 生 产 设 施 ; ( 二 ) 有 为 其 服 务 的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 ( 三 ) 具 备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防 疫 条 件 ; ( 四 ) 有 与 畜 禽 粪 污 无 害 化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相 适 应 的 设 施 设 备 ; ( 五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畜 禽 养 殖 场 兴 办 者 应 当 将 畜 禽 养 殖 场 的 名 称 、 养 殖 地 址 、 畜 禽 品 种 和 养 殖 规 模 , 向 养 殖 场 所 在 地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取 得 畜 禽 标 识 代 码 。 畜 禽 养 殖 场 的 规 模 标 准 和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 由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 畜 禽 养 殖 户 的 防 疫 条 件 、 畜 禽 粪 污 无 害 化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要 求 , 由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规 定 。 第 四 十 条   畜 禽 养 殖 场 的 选 址 、 建 设 应 当 符 合 国 土 空 间 规 划 , 并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不 得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在 禁 养 区 域 建 设 畜 禽 养 殖 场 。 第 四 十 一 条   畜 禽 养 殖 场 应 当 建 立 养 殖 档 案 , 载 明 下 列 内 容 : ( 一 ) 畜 禽 的 品 种 、 数 量 、 繁 殖 记 录 、 标 识 情 况 、 来 源 和 进 出 场 日 期 ; ( 二 ) 饲 料 、 饲 料 添 加 剂 、 兽 药 等 投 入 品 的 来 源 、 名 称 、 使 用 对 象 、 时 间 和 用 量 ; ( 三 ) 检 疫 、 免 疫 、 消 毒 情 况 ; ( 四 ) 畜 禽 发 病 、 死 亡 和 无 害 化 处 理 情 况 ; ( 五 ) 畜 禽 粪 污 收 集 、 储 存 、 无 害 化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情 况 ; ( 六 )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其 他 内 容 。 第 四 十 二 条   畜 禽 养 殖 者 应 当 为 其 饲 养 的 畜 禽 提 供 适 当 的 繁 殖 条 件 和 生 存 、 生 长 环 境 。 第 四 十 三 条   从 事 畜 禽 养 殖 , 不 得 有 下 列 行 为 : ( 一 ) 违 反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家 有 关 强 制 性 标 准 、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的 规 定 使 用 饲 料 、 饲 料 添 加 剂 、 兽 药 ; ( 二 ) 使 用 未 经 高 温 处 理 的 餐 馆 、 食 堂 的 泔 水 饲 喂 家 畜 ; ( 三 ) 在 垃 圾 场 或 者 使 用 垃 圾 场 中 的 物 质 饲 养 畜 禽 ; ( 四 ) 随 意 弃 置 和 处 理 病 死 畜 禽 ; ( 五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危 害 人 和 畜 禽 健 康 的 其 他 行 为 。 第 四 十 四 条   从 事 畜 禽 养 殖 , 应 当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防 疫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 的 规 定 , 做 好 畜 禽 疫 病 防 治 和 质 量 安 全 工 作 。 第 四 十 五 条   畜 禽 养 殖 者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关 于 畜 禽 标 识 管 理 的 规 定 , 在 应 当 加 施 标 识 的 畜 禽 的 指 定 部 位 加 施 标 识 。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提 供 标 识 不 得 收 费 , 所 需 费 用 列 入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预 算 。 禁 止 伪 造 、 变 造 或 者 重 复 使 用 畜 禽 标 识 。 禁 止 持 有 、 使 用 伪 造 、 变 造 的 畜 禽 标 识 。 第 四 十 六 条   畜 禽 养 殖 场 应 当 保 证 畜 禽 粪 污 无 害 化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 保 证 畜 禽 粪 污 综 合 利 用 或 者 达 标 排 放 , 防 止 污 染 环 境 。 违 法 排 放 或 者 因 管 理 不 当 污 染 环 境 的 , 应 当 排 除 危 害 , 依 法 赔 偿 损 失 。 国 家 支 持 建 设 畜 禽 粪 污 收 集 、 储 存 、 粪 污 无 害 化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设 施 , 推 行 畜 禽 粪 污 养 分 平 衡 管 理 , 促 进 农 用 有 机 肥 利 用 和 种 养 结 合 发 展 。 第 四 十 七 条   国 家 引 导 畜 禽 养 殖 户 按 照 畜 牧 业 发 展 规 划 有 序 发 展 , 加 强 对 畜 禽 养 殖 户 的 指 导 帮 扶 , 保 护 其 合 法 权 益 , 不 得 随 意 以 行 政 手 段 强 行 清 退 。 国 家 鼓 励 涉 农 企 业 带 动 畜 禽 养 殖 户 融 入 现 代 畜 牧 业 产 业 链 , 加 强 面 向 畜 禽 养 殖 户 的 社 会 化 服 务 , 支 持 畜 禽 养 殖 户 和 畜 牧 业 专 业 合 作 社 发 展 畜 禽 规 模 化 、 标 准 化 养 殖 , 支 持 发 展 新 产 业 、 新 业 态 , 促 进 与 旅 游 、 文 化 、 生 态 等 产 业 融 合 。 第 四 十 八 条   国 家 支 持 发 展 特 种 畜 禽 养 殖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采 取 措 施 支 持 建 立 与 特 种 畜 禽 养 殖 业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养 殖 体 系 。 第 四 十 九 条   国 家 支 持 发 展 养 蜂 业 , 保 护 养 蜂 生 产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积 极 宣 传 和 推 广 蜂 授 粉 农 艺 措 施 。 第 五 十 条   养 蜂 生 产 者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 不 得 使 用 危 害 蜂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的 药 品 和 容 器 , 确 保 蜂 产 品 质 量 。 养 蜂 器 具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规 定 的 技 术 要 求 。 第 五 十 一 条   养 蜂 生 产 者 在 转 地 放 蜂 时 , 当 地 公 安 、 交 通 运 输 、 农 业 农 村 等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为 其 提 供 必 要 的 便 利 。 养 蜂 生 产 者 在 国 内 转 地 放 蜂 , 凭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统 一 格 式 印 制 的 检 疫 证 明 运 输 蜂 群 , 在 检 疫 证 明 有 效 期 内 不 得 重 复 检 疫 。 第 五 章   草 原 畜 牧 业 第 五 十 二 条   国 家 支 持 科 学 利 用 草 原 , 协 调 推 进 草 原 保 护 与 草 原 畜 牧 业 发 展 , 坚 持 生 态 优 先 、 生 产 生 态 有 机 结 合 , 发 展 特 色 优 势 产 业 , 促 进 农 牧 民 增 加 收 入 , 提 高 草 原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 筑 牢 生 态 安 全 屏 障 , 推 进 牧 区 生 产 生 活 生 态 协 同 发 展 。 第 五 十 三 条   国 家 支 持 牧 区 转 变 草 原 畜 牧 业 发 展 方 式 , 加 强 草 原 水 利 、 草 原 围 栏 、 饲 草 料 生 产 加 工 储 备 、 牲 畜 圈 舍 、 牧 道 等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国 家 鼓 励 推 行 舍 饲 半 舍 饲 圈 养 、 季 节 性 放 牧 、 划 区 轮 牧 等 饲 养 方 式 , 合 理 配 置 畜 群 , 保 持 草 畜 平 衡 。 第 五 十 四 条   国 家 支 持 优 良 饲 草 品 种 的 选 育 、 引 进 和 推 广 使 用 , 因 地 制 宜 开 展 人 工 草 地 建 设 、 天 然 草 原 改 良 和 饲 草 料 基 地 建 设 , 优 化 种 植 结 构 , 提 高 饲 草 料 供 应 保 障 能 力 。 第 五 十 五 条   国 家 支 持 农 牧 民 发 展 畜 牧 业 专 业 合 作 社 和 现 代 家 庭 牧 场 , 推 行 适 度 规 模 养 殖 , 提 升 标 准 化 生 产 水 平 , 建 设 牛 羊 等 重 要 畜 产 品 生 产 基 地 。 第 五 十 六 条   牧 区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鼓 励 和 指 导 农 牧 民 改 良 家 畜 品 种 , 优 化 畜 群 结 构 , 实 行 科 学 饲 养 , 合 理 加 快 出 栏 周 转 , 促 进 草 原 畜 牧 业 节 本 、 提 质 、 增 效 。 第 五 十 七 条   国 家 加 强 草 原 畜 牧 业 灾 害 防 御 保 障 , 将 草 原 畜 牧 业 防 灾 减 灾 列 入 预 算 , 优 化 设 施 装 备 条 件 , 完 善 牧 区 牛 羊 等 家 畜 保 险 制 度 , 提 高 抵 御 自 然 灾 害 的 能 力 。 第 五 十 八 条   国 家 完 善 草 原 生 态 保 护 补 助 奖 励 政 策 , 对 采 取 禁 牧 和 草 畜 平 衡 措 施 的 农 牧 民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补 助 奖 励 。 第 五 十 九 条   有 关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支 持 草 原 畜 牧 业 与 乡 村 旅 游 、 文 化 等 产 业 协 同 发 展 , 推 动 一 二 三 产 业 融 合 , 提 升 产 业 化 、 品 牌 化 、 特 色 化 水 平 , 持 续 增 加 农 牧 民 收 入 , 促 进 牧 区 振 兴 。 第 六 十 条   草 原 畜 牧 业 发 展 涉 及 草 原 保 护 、 建 设 、 利 用 和 管 理 活 动 的 , 应 当 遵 守 有 关 草 原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第 六 章   畜 禽 交 易 与 运 输 第 六 十 一 条   国 家 加 快 建 立 统 一 开 放 、 竞 争 有 序 、 安 全 便 捷 的 畜 禽 交 易 市 场 体 系 。 第 六 十 二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根 据 农 产 品 批 发 市 场 发 展 规 划 , 对 在 畜 禽 集 散 地 建 立 畜 禽 批 发 市 场 给 予 扶 持 。 畜 禽 批 发 市 场 选 址 , 应 当 符 合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 并 距 离 种 畜 禽 场 和 大 型 畜 禽 养 殖 场 三 公 里 以 外 。 第 六 十 三 条   进 行 交 易 的 畜 禽 应 当 符 合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标 准 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规 定 的 技 术 要 求 。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应 当 加 施 标 识 而 没 有 标 识 的 畜 禽 , 不 得 销 售 、 收 购 。 国 家 鼓 励 畜 禽 屠 宰 经 营 者 直 接 从 畜 禽 养 殖 者 收 购 畜 禽 , 建 立 稳 定 收 购 渠 道 , 降 低 动 物 疫 病 和 质 量 安 全 风 险 。 第 六 十 四 条   运 输 畜 禽 , 应 当 符 合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 采 取 措 施 保 护 畜 禽 安 全 , 并 为 运 输 的 畜 禽 提 供 必 要 的 空 间 和 饲 喂 饮 水 条 件 。 有 关 部 门 对 运 输 中 的 畜 禽 进 行 检 查 , 应 当 有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的 依 据 。 第 七 章   畜 禽 屠 宰 第 六 十 五 条   国 家 实 行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制 度 。 对 生 猪 以 外 的 其 他 畜 禽 可 以 实 行 定 点 屠 宰 , 具 体 办 法 由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制 定 。 农 村 地 区 个 人 自 宰 自 食 的 除 外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科 学 布 局 、 集 中 屠 宰 、 有 利 流 通 、 方 便 群 众 的 原 则 , 结 合 畜 禽 养 殖 、 动 物 疫 病 防 控 和 畜 禽 产 品 消 费 等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畜 禽 屠 宰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第 六 十 六 条   国 家 鼓 励 畜 禽 就 地 屠 宰 , 引 导 畜 禽 屠 宰 企 业 向 养 殖 主 产 区 转 移 , 支 持 畜 禽 产 品 加 工 、 储 存 、 运 输 冷 链 体 系 建 设 。 第 六 十 七 条   畜 禽 屠 宰 企 业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有 与 屠 宰 规 模 相 适 应 、 水 质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标 准 的 用 水 供 应 条 件 ; ( 二 ) 有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设 施 设 备 和 运 载 工 具 ; ( 三 ) 有 依 法 取 得 健 康 证 明 的 屠 宰 技 术 人 员 ; ( 四 ) 有 经 考 核 合 格 的 兽 医 卫 生 检 验 人 员 ; ( 五 ) 依 法 取 得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合 格 证 和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证 明 文 件 。 第 六 十 八 条   畜 禽 屠 宰 经 营 者 应 当 加 强 畜 禽 屠 宰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 畜 禽 屠 宰 企 业 应 当 建 立 畜 禽 屠 宰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未 经 检 验 、 检 疫 或 者 经 检 验 、 检 疫 不 合 格 的 畜 禽 产 品 不 得 出 厂 销 售 。 经 检 验 、 检 疫 不 合 格 的 畜 禽 产 品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对 无 害 化 处 理 的 费 用 和 损 失 给 予 补 助 。 第 六 十 九 条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制 定 畜 禽 屠 宰 质 量 安 全 风 险 监 测 计 划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国 家 畜 禽 屠 宰 质 量 安 全 风 险 监 测 计 划 ,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本 行 政 区 域 畜 禽 屠 宰 质 量 安 全 风 险 监 测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 第 八 章   保 障 与 监 督 第 七 十 条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在 其 预 算 内 安 排 支 持 畜 禽 种 业 创 新 和 畜 牧 业 发 展 的 良 种 补 贴 、 贴 息 补 助 、 保 费 补 贴 等 资 金 , 并 鼓 励 有 关 金 融 机 构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 支 持 畜 禽 养 殖 者 购 买 优 良 畜 禽 、 繁 育 良 种 、 防 控 疫 病 , 支 持 改 善 生 产 设 施 、 畜 禽 粪 污 无 害 化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设 施 设 备 、 扩 大 养 殖 规 模 , 提 高 养 殖 效 益 。 第 七 十 一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组 织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 依 照 本 法 和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 加 强 对 畜 禽 饲 养 环 境 、 种 畜 禽 质 量 、 畜 禽 交 易 与 运 输 、 畜 禽 屠 宰 以 及 饲 料 、 饲 料 添 加 剂 、 兽 药 等 投 入 品 的 生 产 、 经 营 、 使 用 的 监 督 管 理 。 第 七 十 二 条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制 定 畜 禽 标 识 和 养 殖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 采 取 措 施 落 实 畜 禽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追 溯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 第 七 十 三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制 定 畜 禽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抽 查 计 划 , 并 按 照 计 划 开 展 监 督 抽 查 工 作 。 第 七 十 四 条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组 织 制 定 畜 禽 生 产 规 范 , 指 导 畜 禽 的 安 全 生 产 。 第 七 十 五 条   国 家 建 立 统 一 的 畜 禽 生 产 和 畜 禽 产 品 市 场 监 测 预 警 制 度 , 逐 步 完 善 有 关 畜 禽 产 品 储 备 调 节 机 制 , 加 强 市 场 调 控 , 促 进 市 场 供 需 平 衡 和 畜 牧 业 健 康 发 展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及 时 发 布 畜 禽 产 销 信 息 , 为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者 提 供 信 息 服 务 。 第 七 十 六 条   国 家 加 强 畜 禽 生 产 、 加 工 、 销 售 、 运 输 体 系 建 设 , 提 升 畜 禽 产 品 供 应 安 全 保 障 能 力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保 障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畜 禽 产 品 供 给 , 建 立 稳 产 保 供 的 政 策 保 障 和 责 任 考 核 体 系 。 国 家 鼓 励 畜 禽 主 销 区 通 过 跨 区 域 合 作 、 建 立 养 殖 基 地 等 方 式 , 与 主 产 区 建 立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 第 九 章   法 律 责 任 第 七 十 七 条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 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依 法 给 予 处 分 : ( 一 )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 收 受 他 人 财 物 或 者 牟 取 其 他 利 益 ; ( 二 ) 对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申 请 人 准 予 许 可 , 或 者 超 越 法 定 职 权 准 予 许 可 ; ( 三 )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不 予 查 处 ; ( 四 ) 其 他 滥 用 职 权 、 玩 忽 职 守 、 徇 私 舞 弊 等 不 依 法 履 行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职 责 的 行 为 。 第 七 十 八 条   违 反 本 法 第 十 四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 擅 自 处 理 受 保 护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 造 成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损 失 的 , 由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处 十 万 元 以 上 一 百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第 七 十 九 条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 由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 没 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和 违 法 所 得 ,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五 十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 一 ) 未 经 审 核 批 准 , 从 境 外 引 进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 ( 二 ) 未 经 审 核 批 准 , 在 境 内 与 境 外 机 构 、 个 人 合 作 研 究 利 用 列 入 保 护 名 录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 ( 三 ) 在 境 内 与 境 外 机 构 、 个 人 合 作 研 究 利 用 未 经 国 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委 员 会 鉴 定 的 新 发 现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 第 八 十 条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未 经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向 境 外 输 出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的 ,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法 》 的 有 关 规 定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 海 关 应 当 将 扣 留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移 送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处 理 。 第 八 十 一 条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销 售 、 推 广 未 经 审 定 或 者 鉴 定 的 畜 禽 品 种 、 配 套 系 的 ,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 没 收 畜 禽 和 违 法 所 得 ; 违 法 所 得 在 五 万 元 以 上 的 , 并 处 违 法 所 得 一 倍 以 上 三 倍 以 下 罚 款 ; 没 有 违 法 所 得 或 者 违 法 所 得 不 足 五 万 元 的 , 并 处 五 千 元 以 上 五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第 八 十 二 条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无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违 反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规 定 生 产 经 营 , 或 者 伪 造 、 变 造 、 转 让 、 租 借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 收 缴 伪 造 、 变 造 的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没 收 种 畜 禽 、 商 品 代 仔 畜 、 雏 禽 和 违 法 所 得 ; 违 法 所 得 在 三 万 元 以 上 的 , 并 处 违 法 所 得 一 倍 以 上 三 倍 以 下 罚 款 ; 没 有 违 法 所 得 或 者 违 法 所 得 不 足 三 万 元 的 , 并 处 三 千 元 以 上 三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违 反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规 定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让 、 租 借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情 节 严 重 的 , 并 处 吊 销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 第 八 十 三 条   违 反 本 法 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的 ,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 的 有 关 规 定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 第 八 十 四 条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使 用 的 种 畜 禽 不 符 合 种 用 标 准 的 ,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 没 收 种 畜 禽 和 违 法 所 得 ; 违 法 所 得 在 五 千 元 以 上 的 , 并 处 违 法 所 得 一 倍 以 上 二 倍 以 下 罚 款 ; 没 有 违 法 所 得 或 者 违 法 所 得 不 足 五 千 元 的 , 并 处 一 千 元 以 上 五 千 元 以 下 罚 款 。 第 八 十 五 条   销 售 种 畜 禽 有 本 法 第 三 十 一 条 第 一 项 至 第 四 项 违 法 行 为 之 一 的 ,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和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责 令 停 止 销 售 , 没 收 违 法 销 售 的 ( 种 ) 畜 禽 和 违 法 所 得 ; 违 法 所 得 在 五 万 元 以 上 的 , 并 处 违 法 所 得 一 倍 以 上 五 倍 以 下 罚 款 ; 没 有 违 法 所 得 或 者 违 法 所 得 不 足 五 万 元 的 , 并 处 五 千 元 以 上 五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情 节 严 重 的 , 并 处 吊 销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营 业 执 照 。 第 八 十 六 条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兴 办 畜 禽 养 殖 场 未 备 案 , 畜 禽 养 殖 场 未 建 立 养 殖 档 案 或 者 未 按 照 规 定 保 存 养 殖 档 案 的 ,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 可 以 处 一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第 八 十 七 条   违 反 本 法 第 四 十 三 条 规 定 养 殖 畜 禽 的 ,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处 理 、 处 罚 。 第 八 十 八 条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销 售 的 种 畜 禽 未 附 具 种 畜 禽 合 格 证 明 、 家 畜 系 谱 , 销 售 、 收 购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应 当 加 施 标 识 而 没 有 标 识 的 畜 禽 , 或 者 重 复 使 用 畜 禽 标 识 的 ,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和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责 令 改 正 , 可 以 处 二 千 元 以 下 罚 款 。 销 售 的 种 畜 禽 未 附 具 检 疫 证 明 , 伪 造 、 变 造 畜 禽 标 识 , 或 者 持 有 、 使 用 伪 造 、 变 造 的 畜 禽 标 识 的 ,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防 疫 法 》 的 有 关 规 定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 第 八 十 九 条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未 经 定 点 从 事 畜 禽 屠 宰 活 动 的 ,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处 理 、 处 罚 。 第 九 十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发 现 畜 禽 屠 宰 企 业 不 再 具 备 本 法 规 定 条 件 的 , 应 当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 并 限 期 整 改 ; 逾 期 仍 未 达 到 本 法 规 定 条 件 的 , 责 令 关 闭 , 对 实 行 定 点 屠 宰 管 理 的 , 由 发 证 机 关 依 法 吊 销 定 点 屠 宰 证 书 。 第 九 十 一 条   违 反 本 法 第 六 十 八 条 规 定 , 畜 禽 屠 宰 企 业 未 建 立 畜 禽 屠 宰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或 者 畜 禽 屠 宰 经 营 者 对 经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畜 禽 产 品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的 ,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 给 予 警 告 ; 拒 不 改 正 的 ,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 并 处 五 千 元 以 上 五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处 二 千 元 以 上 二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情 节 严 重 的 , 责 令 关 闭 , 对 实 行 定 点 屠 宰 管 理 的 , 由 发 证 机 关 依 法 吊 销 定 点 屠 宰 证 书 。 违 反 本 法 第 六 十 八 条 规 定 的 其 他 行 为 的 ,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处 理 、 处 罚 。 第 九 十 二 条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第 十 章   附     则 第 九 十 三 条   本 法 所 称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 是 指 畜 禽 及 其 卵 子 ( 蛋 ) 、 精 液 、 胚 胎 、 基 因 物 质 等 遗 传 材 料 。 本 法 所 称 种 畜 禽 , 是 指 经 过 选 育 、 具 有 种 用 价 值 、 适 于 繁 殖 后 代 的 畜 禽 及 其 卵 子 ( 蛋 ) 、 精 液 、 胚 胎 等 。 第 九 十 四 条   本 法 自 2 0 2 3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内 蒙 古 7 0 个 科 研 攻 关 项 目 助 力 奶 业 振 兴 2 0 2 3 0 2 0 8 从 自 治 区 科 技 厅 获 悉 , 国 家 乳 业 技 术 创 新 中 心 组 织 成 员 单 位 开 展 科 研 攻 关 项 目 7 0 项 , 通 过 产 学 研 融 合 发 展 取 得 多 项 突 破 性 成 果 , 为 推 进 奶 业 振 兴 、 实 现 乳 业 高 质 量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科 技 支 撑 。 据 了 解 , 国 家 乳 业 技 术 创 新 中 心 自 2 0 2 0 年 创 建 以 来 , 先 后 承 担 自 治 区 “ 科 技 兴 蒙 ” 重 点 专 项 、 “ 自 治 区 国 家 乳 业 技 术 创 新 中 心 创 新 能 力 建 设 ” 重 点 研 发 计 划 , 组 织 成 员 单 位 开 展 科 研 攻 关 , 产 出 包 括 奶 牛 繁 育 与 养 殖 、 营 养 与 健 康 、 乳 品 工 艺 技 术 及 包 装 、 乳 品 安 全 与 品 质 等 领 域 的 多 项 重 要 成 果 , 已 申 请 专 利 8 7 项 , 发 表 论 文 5 7 篇 , 发 布 标 准 9 项 , 出 版 专 著 1 本 。 国 家 乳 业 技 术 创 新 中 心 理 事 长 张 剑 秋 介 绍 说 : “ 奶 牛 繁 育 方 面 , 中 心 创 新 、 集 成 了 一 批 先 进 技 术 , 奶 牛 O P U I V F E T ( 活 体 采 卵 - 体 外 受 精 ) 技 术 已 进 入 产 业 化 应 用 阶 段 。 在 科 学 饲 养 方 面 , 创 新 、 集 成 了 犊 牛 无 抗 日 粮 、 犊 牛 抗 腹 泻 等 多 项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 使 0 — 6 0 日 龄 哺 乳 犊 牛 日 增 重 达 9 3 0 克 。 在 万 头 规 模 牧 场 应 用 示 范 方 面 , 实 现 奶 牛 平 均 日 单 产 奶 4 1 公 斤 以 上 , 处 于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 中 心 还 开 发 出 国 内 行 业 领 先 水 平 的 ‘ N I A S 物 质 非 靶 向 筛 查 技 术 ’ 、 填 补 领 域 空 白 的 国 民 营 养 需 求 评 估 工 具 ‘ 营 养 素 度 量 系 统 ’ , 并 攻 克 关 键 技 术 实 现 菌 酶 协 同 技 术 制 备 乳 肽 , 助 推 乳 品 行 业 不 断 实 现 健 康 升 级 。 ” 热 门 标 签 养 牛 图 片 流 产 诊 治 饲 喂 饲 养 管 理 有 哪 些 治 疗 方 法 牛 羊 育 肥 要 点 犊 牛 奶 牛 肉 牛 母 牛 防 治 治 疗 养 殖 方 法 技 术 注 意 事 项 耕 牛 养 牛 场 饲 养 饲 料 症 状 最 新 政 策 畜 牧 最 新 培 训 更 多 > > M a i l : 1 2 3 4 5 6 7 8 9 @ q q . c o m F a x : 0 7 7 5 1 2 3 4 5 6 7 8 T e l : 0 7 7 5 1 2 3 4 5 6 7 8 友 情 链 接 中 国 奶 业 协 会 中 国 奶 业 发 展 信 息 网 河 南 省 奶 牛 信 息 网 江 苏 省 奶 业 信 息 网 黑 龙 江 奶 业 信 息 网 南 京 农 业 大 学 动 物 科 技 学 院 中 国 新 闻 网 广 西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农 业 农 村 厅 广 西 大 学 动 物 科 学 技 术 学 院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水 牛 研 究 所 广 西 新 闻 网 广 西 网 视 中 国 网 壮 美 广 西 广 西 南 宁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网 站 广 西 柳 州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网 站 广 西 梧 州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网 站 广 西 玉 林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网 站 广 西 博 白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网 站 首 页 行 业 动 态 养 殖 技 术 牧 场 服 务 资 料 下 载 数 据 中 心 企 业 推 荐 专 家 介 绍 视 频 教 学 政 策 法 规 友 情 链 接 关 于 我 们 版 权 所 有 : 广 西 奶 水 牛 信 息 网 备 案 号 : 桂 I C P 备 2 0 2 3 0 0 0 2 7 7 号 1 桂 公 网 安 备 4 5 0 1 0 3 0 2 0 0 3 0 2 9 号 地 址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南 宁 市 兴 宁 区 邕 武 路 2 4 2 号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畜 禽 品 种 改 良 站 ) 网 站 域 名 : w w w . g x b d h i . c o m . c n 邮 编 : 5 3 0 0 0 0 电 话 : 0 7 7 1 3 3 3 8 6 5 6 网 站 技 术 支 持 与 维 护 : 广 西 壮 美 声 优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站点概括

关于www.gxbdhi.com.cn说明:
www.gxbdhi.com.cn由网友主动性提交被GOSL整理收录的,GOSL仅提供www.gxbdhi.com.cn的基础信息并免费向大众网友展示,www.gxbdhi.com.cn的是IP地址:- 地址:-,www.gxbdhi.com.cn的百度权重为0、百度手机权重为0、百度收录为0条、360收录为0条、搜狗收录为0条、谷歌收录为0条、百度来访流量大约在-之间、百度手机端来访流量大约在-之间、www.gxbdhi.com.cn的备案号是-、备案人叫-、被百度收录的关键词有0个、手机端关键词有0个、该站点迄今为止已经创建未知。

内容声明:

1、本站收录的内容来源于大数据收集,版权归原网站所有!
2、本站收录的内容若侵害到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3、本站不接受违规信息,如您发现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清除处理!
4、本文地址:https://www.gosl.cn/shangyedh/0d9e86ea17258d6c5a3f.html,复制请保留版权链接!


温馨小提示:在您的网站做上本站友情链接,访问一次即可自动收录并自动排在本站第一位!
您可能还喜欢

PVC排水板

西安星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1年专注PVC排水板研发与制造。星萃排水板工厂所研发地下室排水板,PVC排水板具有高密度、高强度、高刚度和寿命长耐老化的特点,深受客户信赖。

卷帘机厂家

寿光市双华卷帘机厂是一家以生产大棚卷帘机为主的卷帘机厂家,也从事大棚保温棉被,防水保温被的研发,营销,生产与服务,产品质量可靠,寿命长,使用方便,深受用户的喜爱,欢迎来电咨询.

北京航空科技大厦

北京航空科技大厦物业租赁电话:010-84946887,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2号院,距离地铁5号线北苑路北站B出口步行150米北京航空科技大厦与众不同的超高端配套与优雅的办公环境,已经外观完美的颜值,紧挨着奥森北园,复看这个森林公园.航空科技大厦为您提供关于大厦出租信息包括大厦的出租面积、交通位置、日租金、价格、地图、楼盘参数、周边配套、租赁详情和物业等相关信息

常州海世源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常州海世源机房设备有限公司主营产品包括防静电地板、全钢活动地板、瓷砖地板,硫酸钙高架地板等优质产品。

重庆纯净水设备

重庆沃蓝水处理设备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纯净水设备、纯水处理设备、超纯水机、EDI超纯水设备及各行业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厂家,十年技术经验。电话13996258551

即墨家庭装修

青岛祥鸿装饰工程公司(400-9977-657)成立于2007年,是青岛即墨区一家集设计、施工、服务于一体的家装公司,即墨家庭装修、即墨专业装修公司,即墨祥鸿装修公司值得您信赖!

富八数据

富八数据,专注于普通投资者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投资助手。

来安县东方激光刀模有限公司

来安县东方激光刀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激光切割加工和金属板材制作的实体单位工厂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质量可靠,专业生产加工各种规格不锈钢及金属产品。

随机文章
三年投资计划助力富士胶片扩大生产规模

三年投资计划助力富士胶片扩大生产规模

重磅!富士胶片控股大规模投资半导体材料生产,应对全球芯片需求激增IT之家1月26日消息,根据日经亚洲今日的报道,富士胶片控股公司正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大规模投资超过1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6.47亿元,以扩大其在日本、美国、韩国等地的半导体材料生产能力,这一投资额将是富士胶片过去三年投入金额的两倍,凸显了该公司对半导体材料市场的强烈信...。

电影视频 2025-01-27 23:40:57

光影交织中的探索与追寻

光影交织中的探索与追寻

城南龙灯,传统与创新的融合,中国龙文化的世界传播龙,自古以来便是中华民族的图腾,象征着祥瑞与力量,在中国春节,龙灯更是传统的重要标志,为人们带来无尽的欢乐与希望,而在江西南昌的城南村,城南龙灯则是这一传统习俗的生动体现,近日,城南龙灯厂生产的第一万条传统龙灯从陈列馆中走出,见证了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繁荣与传承,史克滨,这位江西省级非遗...。

电影视频 2025-01-29 11:00:17

极氪门店数量将突破百家 海外布局进入新篇章

极氪门店数量将突破百家 海外布局进入新篇章

极氪海外业务扩展顺利,累计交付突破海外第15000台车辆并展望未来发展在极氪宣布海外业务进一步突破的重要日子——xxxx年一月二十七日,这个引领全球汽车智能化趋势的先锋品牌迎来令人振奋的消息,极氪海外第15000台车辆已在澳洲成功交付,这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极氪品牌在全球范围内的拓展取得显著进展,以及消费者对极氪汽车的高度认可和信赖,在...。

电影视频 2025-01-29 16:30:59

影片的竞争与繁荣 超强春节档

影片的竞争与繁荣 超强春节档

随着春节的临近,电影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今年的春节档电影市场可谓星光璀璨,众多影片纷纷争夺观众的眼球和票房,从,哪吒之魔童闹海,到,射雕英雄传,侠之大者,,从悬疑喜剧到动画大片,类型丰富,各具特色,其中,,射雕英雄传,侠之大者,以其金庸经典小说的背景和知名导演徐克的加持,成为了备受瞩目的焦点,随着春节档电影市场的日益成熟和多样化,竞争...。

电影视频 2025-01-30 10:48:29

聚焦发展之路 探索新领域

聚焦发展之路 探索新领域

焦点访谈·足迹丨思路更新市场广阔春节期间,阖家团圆,消费旺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来到义乌,探究企业如何在新思路下开拓国内新市场,义乌国际商贸城是义乌的标志性建筑之一,这里的小商品驰名世界,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这里考察,为商贸城再创新辉煌提出殷切期望,春节前,这里的商户们特意开辟了零售区域,推...。

电影视频 2025-02-01 11:11:40

每日气象数据一览无余

每日气象数据一览无余

生活在爱的纠结与美丽中的我们,海、花与家的故事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有一些事物,像迷雾中的灯塔,指引我们前行的方向,它们或许是一个地方,一个人,或者是一段情感,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个关于爱、关于家、关于海南澄迈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人们在爱的纠结与美丽中找到自己的故事,我要讲的是关于爱或不爱这个难缠的主题,有人说,这是一个世界上最复杂也最...。

电影视频 2025-02-03 03:46:16

时间定于2月25日

时间定于2月25日

微软独立游戏展示会,聚焦独立游戏界的璀璨新星IT之家2月6日消息,微软官方近日宣布了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将于北京时间2月25日凌晨2点与全球知名游戏媒体IGN合作举办一场盛大的独立游戏展示会,ID@XboxShowcase,这一活动不仅标志着IGNFanFest的盛大开幕,更是微软对于独立游戏行业的深度挖掘与重视,届时,全球游戏爱好...。

互联网资讯 2025-02-06 23:50:54

保时捷面临电动化转型的挑战

保时捷面临电动化转型的挑战

保时捷面临转型困境,电动化策略遇阻,调整方向重拾燃油与混动车型2月8日,一则引人注目的消息在汽车行业中传开,保时捷在电动化转型过程中遇到了不小的挑战,据权威汽车媒体carscoops报道,保时捷正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调整其战略方向,重新重视燃油与混动车型的推出,这一决策背后反映出汽车行业在电动化转型过程中的复杂性和挑战,一、...。

互联网资讯 2025-02-09 07:04:57

中国与世界深度对话 讲习所

中国与世界深度对话 讲习所

讲习所·中国与世界,从民营企业座谈会感知重大信息XXXX年XX月XX日,一场最高规格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在中国隆重召开,会议主题为探讨如何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吸引了全国各地的知名民营企业家参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亲自出席座谈会,并听取了与会民营企业家的建议和意见,此次座谈会传递出的重大信息,让世界见证了中国对民营经济的坚定...。

互联网资讯 2025-02-20 16:45:28

防火墙虽能暂时阻挡德国选择党执政 但挡不住其深刻改变德国的力量

防火墙虽能暂时阻挡德国选择党执政 但挡不住其深刻改变德国的力量

德国政治风云再起,选择党的崛起与未来影响近日,德国政治风起云涌,随着联邦议院选举的临近,各大政党都在紧张地备战,在这场政治大战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是德国选择党,AfD,,这个自XXXX年成立以来已经从单一议题政党逐步发展为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右翼民粹主义政党,本文将从德国选择党的发展历程、其努力提升自身合法性的举措、德国主流政界的傲慢...。

互联网资讯 2025-02-23 17:58:45

一 最新扫地机器人推荐

一 最新扫地机器人推荐

科沃斯地宝T80,领跑扫地机器人市场的全能之选自2025年1月上市以来,科沃斯地宝T80以黑马之姿席卷天猫扫地机器人市场,成为热销榜与新品榜的双料冠军,截至2月24日,单一平台累计销量突破5000,台,成为目前销量第一的扫地机器人,面对市面上繁杂的扫地机器人类型,消费者常常面临选择困难,本文将从技术革新、用户口碑、权威认证三大维度,深...。

互联网资讯 2025-03-01 20:41:21

汽车产业瞩目的焦点 上汽大通新途V80 9AT闪耀登场

汽车产业瞩目的焦点 上汽大通新途V80 9AT闪耀登场

上汽大通MAXUS轻客家族再添新成员,新途V809AT版正式上市,引领轻客市场新潮流近日,上汽大通MAXUS轻客家族再添新成员,全新途V809AT版正式推出,并引领市场指导价为XX元起,这标志着它正式成为国内首款搭载采埃孚最新九速自动变速箱,简称9AT,的同级车型,本文将深入探讨这款新车的重要配置及独特之处,一、核心动力与先进变速箱技...。

互联网资讯 2025-03-02 11: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