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
同时,央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明确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
这一系列政策旨在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倡议》,商业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较高的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
自2024年1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市场化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协商调整重定价周期。
这一政策旨在让借款人尽早获益,减轻负担。
《倡议》明确,批量调整阶段,商业银行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幅度高于减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批量调整至不低于减30个基点。
这意味着,借款人存量房贷利率原则上将降至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大多数借款人的利率将调整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
由于重定价日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
重定价后,最近一个定价周期内LPR的降幅还将体现出来,参与此次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利率将有所调整。
权威专家建议借款人关注自己承贷银行的具体调整细则。
根据现行存量房贷利率合同约定,存量房贷利率由LPR和加点幅度(加点幅度可为负值)形成。
本次央行公告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这一政策能够渐进有序缓释矛盾,维护合同严肃性。
为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央行取消对个人住房贷款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的行政性限制。
自11月1日起,新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重定价周期。
这意味着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与银行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更加灵活便捷。
根据政策调整,全部存量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将有所下降。
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借款人的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
这一政策调整将有利于借款人进一步降低房贷利息支出,提升居民消费意愿。
综合考虑降准、降息等政策措施,对银行净息差的影响基本中性。
权威专家表示,这一系列政策有助于提升银行可持续经营能力,为银行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提供必要支撑。
这一系列政策旨在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借款人来说,这将减轻负担、提升消费意愿;对于银行来说,这将有助于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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