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重大调整政策。
这一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降低借款人的利息负担,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
本文将对这一系列政策进行详尽解读。
自9月29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其中最受关注的调整是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并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也发布倡议,引导商业银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的批量调整。
1. 批量调整阶段,首套和二套及以上的存量房贷均可进行调整,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2. 商业银行将发布有关公告和批量调整细则,统一调降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
3. 根据《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商业银行将在LPR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降至-30BP。这意味着调整后,存量房贷利率将降至约LPR(3.85%)-30BP=3.55%,低于2024年前8个月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水平。
4. 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该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
1. 绝大多数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完成一键式操作,无需到商业银行网点办理。
2. 批量调整完成后,借贷双方还可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为了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本次调整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且区分首套二套的城市除外)。
这一变化旨在引导首套、二套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水平附近,进一步减轻存量房贷借款人的利息负担。
1. 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使货币政策传导更加畅通。
2. 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重定价周期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包括按年、按半年、按季度等。
3. 对于存量房贷,商业银行应优先调整利率的加点幅度,暂不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借款人尽早享受较低利率。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的批量调整是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重要举措,旨在降低借款人利息负担,稳定房地产市场。
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借款人可享受到更低利率的实惠,同时商业银行也将根据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未来,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货币政策将继续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我们期待这一系列政策能取得良好效果,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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