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为核心,提出了一系列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举措。
这不仅是新时代以来首次从中央层面出台的促就业指导性文件,更是对当前我国就业形势的深刻洞察和积极应对。
该文件明确强调了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
对于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都强调了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的要求。
这一措施旨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对此,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就业创业研究室主任陈云表示,旨在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
当前,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仍然突出。
对此,文件提出了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强调要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
同时,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李长安认为,这将是推动高校摆脱“重学历、轻技能”观念,加快学科调整,培养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的关键举措。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文件强调针对不同就业群体面临的不同问题,精准分类施策。
着眼于拓展青年就业成才渠道,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将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文件还提出要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推出一批适应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的新职业。
信息不对称、供需失衡是就业市场承压的一大原因。
文件将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空间相关规划,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
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提升数字化手段创新服务模式,这将有效提升求职招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供需双方搜寻匹配成本。
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是广大劳动者高度关注的问题。
文件明确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
同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总体来看,《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的发布是我国对就业形势的深刻洞察和积极应对,也是对我国劳动者的高度负责。
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我们期待每一个劳动者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实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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