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愈演愈烈。
在网络上肆意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按键伤人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人格权利,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网络秩序,影响公众安全感。
此类行为的特点在于信息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大、影响消除难,舆论风暴可能令被害人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
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网络暴力犯罪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传播速度更快,社会危害更大。
近年来,人民群众要求对网络暴力行为从严惩治的呼声越来越高。
据最高检检委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犯罪以及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人数正在上升。
为了有效打击网络暴力犯罪,2023年9月,两高一部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明确规定了网络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和自诉转公诉程序,畅通诉讼程序,使被害人不再孤立无助。
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络侮辱行为,准确适用公诉程序,为被害人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
1. 典型案例分析:最高检发布了李某侮辱、传播淫秽物品案典型案例,明确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络侮辱行为要准确适用公诉程序,为打击整治网络侮辱、诽谤行为树立了司法态度。
2. 融合履职: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与公益诉讼检察厅联合部署,强化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融合履职。对非法获取、出售、提供、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实现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全流程打击、系统化治理。
3. 打击网络水军:针对网络水军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将落实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新出台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整治网络水军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4. 公益损害评估与预防:检察机关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研究创设网络空间公益损害评估、修复和预防的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规则。
5.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策划制作打击防范网络暴力主题融媒体作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网络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的网络环境。
当前,网络犯罪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如受流量经济粉丝经济等因素影响,网络水军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
对此,侯亚辉表示,检察机关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网络平台等各网络主体不履行平台管理职责的行为进行整治。
同时,最高检还将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网络暴力犯罪案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打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网络秩序的必要举措。
检察机关将通过落实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新出台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整治网络暴力行为。
同时,我们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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