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该通知涵盖了首套房认定标准、公积金支持、商业贷款利率、存量住房盘活、房票使用范围等多个方面的重磅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今后在无锡市区范围内新购买商品住房,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含无锡经开区)范围内无商品住房,可认定为首套房。
这一政策的调整,对于跨区购房的市民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假设购房人在无锡经开区没有商品住房,但在其他区有两套商品住房,购买经开区住房时,仍可按首套计算,享受商业贷款首套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
通知指出,职工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将当年和上一年度租房提取金额与其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
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同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年满1. 十六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经营者、新业态工作者等均可办理公积金缴存和使用。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将获得一定补贴。
通知优化了商业贷款利率支持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确定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这意味着银行将结合经营情况和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为每笔贷款确定具体利率水平,进一步降低无锡市商业贷款利率。
对于已还清贷款的购房人再次购房时,也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实施。
通知中明确,房票的使用范围得到了拓宽。
除了可以购买纳入房源信息库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及非住宅)外,还可以购买车位。
房票的流通性也得到了增强,同一征收项目的被征收人之间可以进行房票的转让。
这一政策不仅适用于新建商品房的购买,也延伸到了二手住宅的交易。
为了促进租售市场的平衡发展,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销售策略时,可根据区位配套、产品定位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备案价格。
对于高品质住宅项目,在资金拨付上也给予了支持,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跨节点提前提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
同时,为了加快存量住房的去化,允许收购一定比例的库存商品住宅用作拆迁安置或转为保障性住房。
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共有产权的形式向特定人群销售商品住房,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购房群体。
无锡市的这一系列房地产市场优化政策,旨在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购房群体。
从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加大公积金支持、优化商业贷款利率、盘活存量住房、拓宽房票使用范围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快存量住房的去化,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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