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因涉及刑事案件而收到金融监管总局张掖监管分局的罚单。
罚单显示,原员工杨自涛、李尚炜和陈镭因涉刑业内案件,导致张掖分行被罚款25万元。
杨自涛、李尚炜和陈镭三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而时任张掖分行行长魏晓春则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此前,张掖监管分局还对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因项目资本金未到位发放贷款、抽逃资本金以及贷款资金被挪用等问题开出罚单,罚款金额高达60万元。
湘财Plus注意到,此次事件中的陈镭已于2023年被查。
据甘肃纪检监察网消息,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公司业务部原副主任陈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法院查明,陈镭在张掖分行工作期间,违法发放贷款,涉及金额巨大,同时还涉嫌挪用公款罪。
2024年4月,陈镭被判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陈镭,1987年8月出生,大学毕业后进入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工作。
在担任普通职工多年后,逐渐升至公司业务部副主任、公司金融部金融市场业务中心副主管和主管等职位。
在其职业生涯中,陈镭涉及多起贷款业务违规行为,包括出具虚假调查报告、虚假贷后管理报告等。
与此同时,被罚的杨自涛、李尚炜和魏晓春等人在陈镭的案件中也有涉及。
杨自涛为时任张掖分行副行长,李尚炜为时任公司业务部主任,魏晓春为时任张掖分行行长。
他们在陈镭的违法发放贷款和挪用公款过程中,是否涉及共同犯罪目前尚无公开信息。
在违法发放贷款方面,陈镭单独或受他人安排违法发放多笔贷款,涉及金额巨大。
其中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陈镭违法发放贷款1899万元。
挪用公款罪方面,陈镭涉及两起具体案件,贷款客户通过空白支票支付贷款浮动利息,陈镭将收到的资金转入其亲属账户购买理财产品,后再交入中国银行账户或用于公司有效户业务发展。
此次事件对中国银行张掖分行产生了严重影响,不仅被罚款,还有多名员工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对于银行而言,人员的流失和禁止从业的处罚将对其业务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同时,该事件也引发了社会对银行业内部管理和监管的关注。
目前,杨自涛、李尚炜涉及的其他犯罪事实暂无公开信息。
不过,湘财Plus注意到,陈镭在案发后已向监察委员会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未来,公众关注的焦点将集中在涉案人员的后续处理以及银行内部管理的改进上。
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因涉刑事案件收到监管罚单,三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其中,陈镭的违法行为涉及违法发放贷款和挪用公款,已被判刑并罚款。
其他涉案人员如杨自涛、李尚炜和魏晓春等人的职责和可能涉及的犯罪目前尚无公开信息。
此次事件引发了社会对银行业内部管理和监管的关注,期待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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