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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权 登 记 、 作 品 著 作 权 申 请 、 软 件 著 作 权 注 册 ;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许 可 证 代 办 服 务 办 学 许 可 证 代 办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办 理 、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 道 路 运 输 许 可 证 等 ;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 卫 生 许 可 证 , 涉 水 产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代 办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 双 软 认 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申 报 、 高 新 企 业 认 定 、 高 企 技 术 企 业 申 请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 双 软 认 证 ;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认 定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审 计 、 双 软 审 计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加 计 扣 除 处 理 i s o 体 系 认 证 服 务 聊 城 i s o 认 证 机 构 提 供 i s o 9 0 0 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 s o 1 4 0 0 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 S O 4 5 0 0 1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 S O 2 0 0 0 0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认 证 、 I S O 2 7 0 0 1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主 要 商 务 服 务 类 目 P A R T N E R 代 办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注 销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会 计 外 包 服 务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财 务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财 务 管 理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聊 城 乱 账 清 理 内 账 托 管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注 册 商 标 申 请 服 务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 专 利 申 请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生 产 / 经 营 / 卫 生 许 可 证 代 办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聊 城 i s o 体 系 认 证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申 报 / 双 软 认 证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资 质 代 办 理 易 简 天 成 因 您 而 变   企 业 简 介 聊 城 本 地 一 站 式 企 业 商 务 服 务 机 构       聊 城 市 易 简 天 成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 0 1 6 年 , 是 为 中 小 微 企 业 提 供 工 商 服 务 、 财 税 管 理 、 商 标 服 务 、 版 权 登 记 、 专 利 申 请 、 许 可 审 批 、 4 0 0 电 话 办 理 、 资 质 办 理 、 高 企 认 定 等 服 务 的 商 务 服 务 机 构 。     目 前 , 公 司 拥 有 代 理 记 账 许 可 证 书 、 国 家 商 标 代 理 机 构 备 案 、 国 家 版 权 代 理 机 构 备 案 等 资 质 ; 为 联 通 4 0 0 电 话 、 电 信 4 0 0 电 话 、 用 友 软 件 、 阿 里 云 等 机 构 的 金 牌 代 理 商 。     从 公 司 建 立 至 今 , 易 简 天 成 服 务 客 户 数 千 家 。 经 营 过 程 中 ,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规 范 服 务 流 程 , 各 项 工 作 均 实 施 “ 多 级 复 核 制 ” , 最 大 限 度 保 证 服 务 质 量 及 效 率 。     为 客 户 提 供 更 全 面 、 更 周 到 、 更 高 效 的 商 务 服 务 , 助 力 中 小 微 企 业 健 康 、 快 速 发 展 是 我 们 始 终 秉 承 与 坚 持 的 初 心 。 “ 立 足 聊 城 , 服 务 聊 城 ” ! 努 力 将 “ 易 简 天 成 ” 打 造 成 聊 城 商 务 服 务 知 名 品 牌 是 我 们 不 懈 的 追 求 。   代 办 公 司 注 册 营 业 执 照 注 销 、 公 司 变 更 聊 城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 代 办 营 业 执 照 、 聊 城 代 办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注 册 公 司 代 办 、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 注 销 公 司 执 照 、 公 司 法 人 变 更 、 变 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营 业 执 照 变 更 地 址 、 变 更 营 业 执 照 股 东 、 集 团 公 司 办 理 、 聊 城 农 村 合 作 社 营 业 执 照 办 理 、 聊 城 股 份 公 司 代 办 营 业 执 照 、 分 公 司 注 册 , 子 公 司 代 办 理 … … 财 务 公 司 会 计 外 包 财 税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税 务 筹 划 聊 城 财 务 公 司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 会 计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 财 税 公 司 纳 税 申 报 、 政 府 会 计 外 包 、 聊 城 内 账 管 理 、 出 口 退 税 代 办 理 、 税 务 异 常 处 理 、 乱 账 烂 账 处 理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申 报 财 务 处 理 、 验 资 报 告 、 审 计 报 告 、 行 业 公 司 税 务 体 系 搭 建 、 私 立 医 院 / 直 播 公 司 / 生 产 企 业 / 国 际 贸 易 出 口 企 业 等 财 务 外 包 服 务 … … 商 标 注 册 版 权 登 记 软 著 代 办 专 利 申 请 聊 城 注 册 商 标 申 请 、 聊 城 商 标 代 理 机 构 、 聊 城 商 标 异 议 答 辩 、 商 标 驳 回 复 审 、 商 标 续 展 、 商 标 变 更 、 商 标 转 让 ; 聊 城 专 利 申 请 、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 聊 城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 聊 城 版 权 登 记 、 作 品 著 作 权 注 册 、 聊 城 软 著 著 作 权 代 办 理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申 请 专 利 、 聊 城 高 新 企 业 软 著 注 册 … …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卫 生 许 可 证 聊 城 办 学 许 可 证 代 办 、 聊 城 危 化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办 理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 聊 城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注 册 、 聊 城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许 可 证 办 理 、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备 案 ; 聊 城 食 品 / 医 疗 器 械 / 保 健 食 品 / 消 杀 用 品 等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 聊 城 卫 生 许 可 证 办 理 、 涉 水 产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代 办 …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申 请 认 定 双 软 认 证 i s o 体 系 认 证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申 请 、 聊 城 高 新 企 业 认 证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注 册 ; 聊 城 双 软 企 业 认 证 代 理 ; 聊 城 专 精 特 新 中 小 企 业 代 办 理 ; 聊 城 i s o 体 系 认 证 、 聊 城 i s o 认 证 、 聊 城 i s o 认 证 机 构 、 三 体 系 认 证 、 环 境 体 系 认 证 、 聊 城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 能 源 体 系 认 证 … … 建 筑 工 程 资 质 代 办 劳 务 分 包 资 质 办 理 安 全 许 可 证 聊 城 建 筑 资 质 办 理 、 聊 城 建 筑 工 程 资 质 代 办 公 司 、 建 筑 总 承 包 资 质 、 聊 城 建 筑 资 质 转 让 、 聊 城 工 程 资 质 代 办 、 工 程 总 承 包 资 质 、 聊 城 施 工 资 质 办 理 机 构 、 聊 城 资 质 办 理 、 建 筑 劳 务 分 包 资 质 、 资 质 续 期 / 升 级 / 增 项 、 建 筑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 聊 城 劳 务 资 质 办 理 公 司 … … N O . 1 代 办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 公 司 注 销 / 变 更 Y I J I A N T I A N C H E N G G S Z C 0 1 聊 城 代 办 营 业 执 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代 办 理 一 、 聊 城 注 册 公 司 有 哪 些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需 投 入 注 册 资 金 , 最 少 1 元 , 最 多 不 限 。 信 誉 好 , 企 业 发 展 到 一 定 规 模 可 以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 子 公 司 、 集 团 等 。 查 账 征 收 , 根 据 企 业 的 经 营 性 质 及 经 营 业 务 来 确 定 企 业 应 缴 纳 的 税 种 及 税 率 。 由 5 0 人 以 下 的 股 东 出 资 设 立 , 每 个 股 东 以 其 所 认 缴 的 出 资 额 对 公 司 承 担 有 限 责 任 , 公 司 法 人 以 其 全 部 资 产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的 经 济 组 织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通 常 适 用 于 小 型 、 中 型 私 营 企 业 及 民 营 企 业 。 股 份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需 投 入 注 册 资 金 , 最 少 5 0 0 万 元 , 最 多 不 限 。 信 誉 好 , 企 业 发 展 到 一 定 规 模 可 以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 子 公 司 、 集 团 等 。 查 账 征 收 , 根 据 企 业 的 经 营 性 质 及 经 营 业 务 来 确 定 企 业 应 缴 纳 的 税 种 及 税 率 。 股 份 公 司 ( 非 上 市 ) 股 东 人 数 2 至 2 0 0 人 , 股 份 公 司 ( 上 市 ) 股 东 人 数 不 限 。 承 担 以 注 册 资 本 为 限 度 的 有 限 责 任 。 个 体 户 : 个 体 户 也 称 个 体 工 商 户 , 是 指 自 然 人 以 个 人 名 义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不 设 立 法 人 独 立 承 担 债 务 的 经 济 组 织 形 式 。 个 体 户 注 册 门 槛 低 ,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 不 需 要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 但 是 个 体 户 的 风 险 由 个 人 承 担 , 且 不 具 有 法 人 地 位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 是 由 自 然 人 以 个 人 名 义 单 独 承 担 全 部 经 营 责 任 、 享 有 全 部 利 润 、 无 须 设 立 法 人 的 经 济 组 织 形 式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适 合 小 型 经 营 或 投 资 行 动 简 单 的 人 选 择 。 合 伙 企 业 : 合 伙 企 业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自 然 人 组 成 , 共 同 出 资 、 共 同 经 营 、 共 同 承 担 风 险 并 共 享 利 润 的 经 济 实 体 。 合 伙 企 业 适 用 于 合 伙 经 营 的 业 务 和 资 本 投 资 项 目 , 风 险 由 所 有 合 伙 人 承 担 。 二 、 办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条 件 ?   1 . 股 东 符 合 法 定 人 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由 2 个 以 上 5 0 个 以 下 股 东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   2 . 股 东 出 资 达 到 法 定 资 本 最 低 限 额     最 低 资 本 额 的 限 制 , 是 资 本 确 定 原 则 的 具 体 要 求 , 公 司 资 本 不 仅 要 在 章 程 中 予 以 明 确 规 定 , 而 且 要 达 到 法 定 的 最 低 限 额 以 上 , 否 则 公 司 就 不 能 成 立 。   3 . 股 东 共 同 制 定 公 司 章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章 程 是 记 载 公 司 组 织 规 范 及 其 行 动 准 则 的 书 面 文 件 , 须 由 全 体 股 东 共 同 订 立 和 签 署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章 程 体 现 着 全 体 股 东 的 共 同 意 志 , 对 全 体 股 东 、 公 司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均 有 约 束 效 力 。   4 . 有 公 司 名 称 , 建 立 符 合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要 求 的 组 织 机 构     公 司 名 称 应 严 格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确 定 。 公 司 名 称 受 法 律 保 护 。 股 东 参 加 管 理 , 除 依 法 定 程 序 单 独 行 使 权 利 外 , 应 当 通 过 建 立 符 合 法 律 要 求 的 组 织 机 构 共 同 行 使 权 利 。   5 . 有 固 定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和 必 要 的 生 产 经 营 条 件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是 公 司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等 业 务 活 动 的 所 在 地 。 必 要 的 生 产 经 营 条 件 是 除 了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 资 金 等 条 件 外 的 其 它 条 件 , 如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厂 房 、 设 备 、 运 输 等 工 具 、 技 术 、 专 业 人 员 等 等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注 册 有 限 公 司 的 内 容 ; 有 关 注 册 股 份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相 关 问 题 也 可 咨 询 。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代 办 营 业 执 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代 办 营 业 执 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代 办 理 一 、 聊 城 注 册 公 司 有 哪 些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需 投 入 注 册 资 金 , 最 少 1 元 , 最 多 不 限 。 信 誉 好 , 企 业 发 展 到 一 定 规 模 可 以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 子 公 司 、 集 团 等 。 查 账 征 收 , 根 据 企 业 的 经 营 性 质 及 经 营 业 务 来 确 定 企 业 应 缴 纳 的 税 种 及 税 率 。 由 5 0 人 以 下 的 股 东 出 资 设 立 , 每 个 股 东 以 其 所 认 缴 的 出 资 额 对 公 司 承 担 有 限 责 任 , 公 司 法 人 以 其 全 部 资 产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的 经 济 组 织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通 常 适 用 于 小 型 、 中 型 私 营 企 业 及 民 营 企 业 。 股 份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需 投 入 注 册 资 金 , 最 少 5 0 0 万 元 , 最 多 不 限 。 信 誉 好 , 企 业 发 展 到 一 定 规 模 可 以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 子 公 司 、 集 团 等 。 查 账 征 收 , 根 据 企 业 的 经 营 性 质 及 经 营 业 务 来 确 定 企 业 应 缴 纳 的 税 种 及 税 率 。 股 份 公 司 ( 非 上 市 ) 股 东 人 数 2 至 2 0 0 人 , 股 份 公 司 ( 上 市 ) 股 东 人 数 不 限 。 承 担 以 注 册 资 本 为 限 度 的 有 限 责 任 。 个 体 户 : 个 体 户 也 称 个 体 工 商 户 , 是 指 自 然 人 以 个 人 名 义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不 设 立 法 人 独 立 承 担 债 务 的 经 济 组 织 形 式 。 个 体 户 注 册 门 槛 低 ,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 不 需 要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 但 是 个 体 户 的 风 险 由 个 人 承 担 , 且 不 具 有 法 人 地 位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 是 由 自 然 人 以 个 人 名 义 单 独 承 担 全 部 经 营 责 任 、 享 有 全 部 利 润 、 无 须 设 立 法 人 的 经 济 组 织 形 式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适 合 小 型 经 营 或 投 资 行 动 简 单 的 人 选 择 。 合 伙 企 业 : 合 伙 企 业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自 然 人 组 成 , 共 同 出 资 、 共 同 经 营 、 共 同 承 担 风 险 并 共 享 利 润 的 经 济 实 体 。 合 伙 企 业 适 用 于 合 伙 经 营 的 业 务 和 资 本 投 资 项 目 , 风 险 由 所 有 合 伙 人 承 担 。 二 、 办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条 件 ?   1 . 股 东 符 合 法 定 人 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由 2 个 以 上 5 0 个 以 下 股 东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   2 . 股 东 出 资 达 到 法 定 资 本 最 低 限 额     最 低 资 本 额 的 限 制 , 是 资 本 确 定 原 则 的 具 体 要 求 , 公 司 资 本 不 仅 要 在 章 程 中 予 以 明 确 规 定 , 而 且 要 达 到 法 定 的 最 低 限 额 以 上 , 否 则 公 司 就 不 能 成 立 。   3 . 股 东 共 同 制 定 公 司 章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章 程 是 记 载 公 司 组 织 规 范 及 其 行 动 准 则 的 书 面 文 件 , 须 由 全 体 股 东 共 同 订 立 和 签 署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章 程 体 现 着 全 体 股 东 的 共 同 意 志 , 对 全 体 股 东 、 公 司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均 有 约 束 效 力 。   4 . 有 公 司 名 称 , 建 立 符 合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要 求 的 组 织 机 构     公 司 名 称 应 严 格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确 定 。 公 司 名 称 受 法 律 保 护 。 股 东 参 加 管 理 , 除 依 法 定 程 序 单 独 行 使 权 利 外 , 应 当 通 过 建 立 符 合 法 律 要 求 的 组 织 机 构 共 同 行 使 权 利 。   5 . 有 固 定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和 必 要 的 生 产 经 营 条 件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是 公 司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等 业 务 活 动 的 所 在 地 。 必 要 的 生 产 经 营 条 件 是 除 了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 资 金 等 条 件 外 的 其 它 条 件 , 如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厂 房 、 设 备 、 运 输 等 工 具 、 技 术 、 专 业 人 员 等 等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注 册 有 限 公 司 的 内 容 ; 有 关 注 册 股 份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相 关 问 题 也 可 咨 询 。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G S Z X 0 4 聊 城 股 份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现 在 国 家 经 济 大 环 境 不 太 好 , 一 些 企 业 老 板 想 注 销 公 司 , 注 销 公 司 分 为 股 份 公 司 和 有 限 公 司 。 注 销 公 司 需 要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 下 面 小 编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股 份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营 业 执 照 是 什 么 ?     营 业 执 照 分 正 本 和 副 本 是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发 给 工 商 企 业 、 个 体 经 营 者 的 准 许 从 事 某 项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凭 证 。 其 格 式 由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统 一 规 定 。 其 登 记 事 项 为 : 名 称 、 地 址 、 负 责 人 、 资 金 数 额 、 经 济 成 分 、 经 营 范 围 、 经 营 方 式 、 从 业 人 数 、 经 营 期 限 等 。 二 、 聊 城 聊 城 股 份 公 司 解 散 的 原 因 ?   1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营 业 期 限 届 满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解 散 事 由 出 现 ;     2 . 股 东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解 散 ;     3 . 因 公 司 合 并 或 者 分 立 需 要 解 散 ;   4 . 依 法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 责 令 关 闭 或 者 被 撤 销 ;     5 . 人 民 法 院 依 照 本 法 第 一 百 八 十 三 条 的 规 定 予 以 解 散 。 三 、 股 份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的 的 流 程 ?     首 先 要 成 立 清 算 小 组 , 对 公 司 进 行 清 算 , 然 后 向 税 务 机 关 提 出 注 销 税 务 登 记 申 请 , 税 务 会 对 公 司 进 行 清 查 后 , 出 具 允 许 注 销 意 见 书 , 这 时 就 可 以 到 工 商 局 去 申 请 公 司 注 销 。 ( 一 ) 备 案 登 记   自 注 销 ( 解 散 ) 事 由 出 现 之 日 起 十 五 日 内 成 立 清 算 组 , 开 始 清 算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清 算 组 由 董 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确 定 的 人 员 组 成 。 清 算 组 应 在 成 立 之 日 起 1 0 日 内 将 清 算 组 成 员 、 清 算 组 负 责 人 名 单 向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备 案 , 领 取 《 公 司 备 案 通 知 书 》 ; 清 算 组 成 员 备 案 应 提 交 的 材 料 :   1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 公 司 备 案 申 请 表 》 ( 公 司 加 盖 公 章 ) ;   2 、 公 司 签 署 的 《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共 同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 公 司 加 盖 公 章 ) 及 指 定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应 标 明 具 体 委 托 事 项 、 被 委 托 人 的 权 限 、 委 托 期 限 。   3 、 公 司 提 交 股 东 会 关 于 成 立 清 算 组 的 决 议 ( 决 定 ) ( 由 代 表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签 署 , 股 东 为 自 然 人 的 由 本 人 签 字 , 自 然 人 以 外 的 股 东 加 盖 公 章 ) 。   4 、 公 司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副 本 复 印 件 (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 。 ( 二 ) 清 算   清 算 组 应 当 自 成 立 之 日 起 十 日 内 通 知 债 权 人 , 并 于 六 十 日 内 在 报 纸 上 公 告 。 注 销 税 务 登 记 及 其 他 清 算 工 作 ( 略 ) ( 三 ) 注 销 登 记   公 司 清 算 组 应 当 自 公 司 清 算 结 束 之 日 起 3 0 日 内 向 原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注 销 登 记 并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1 、 公 司 清 算 组 负 责 人 签 署 的 《 公 司 注 销 登 记 申 请 书 》 ( 公 司 加 盖 公 章 ) ;   2 、 公 司 签 署 的 《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共 同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 公 司 加 盖 公 章 ) 及 指 定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应 标 明 具 体 委 托 事 项 、 被 委 托 人 的 权 限 、 委 托 期 限 。   3 、 清 算 组 成 员 《 备 案 确 认 通 知 书 》 ;   4 、 依 照 《 公 司 法 》 作 出 的 决 议 或 者 决 定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股 份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的 内 容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股 份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办 理 0 . 0 0 聊 城 股 份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现 在 国 家 经 济 大 环 境 不 太 好 , 一 些 企 业 老 板 想 注 销 公 司 , 注 销 公 司 分 为 股 份 公 司 和 有 限 公 司 。 注 销 公 司 需 要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 下 面 小 编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股 份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营 业 执 照 是 什 么 ?     营 业 执 照 分 正 本 和 副 本 是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发 给 工 商 企 业 、 个 体 经 营 者 的 准 许 从 事 某 项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凭 证 。 其 格 式 由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统 一 规 定 。 其 登 记 事 项 为 : 名 称 、 地 址 、 负 责 人 、 资 金 数 额 、 经 济 成 分 、 经 营 范 围 、 经 营 方 式 、 从 业 人 数 、 经 营 期 限 等 。 二 、 聊 城 聊 城 股 份 公 司 解 散 的 原 因 ?   1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营 业 期 限 届 满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解 散 事 由 出 现 ;     2 . 股 东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解 散 ;     3 . 因 公 司 合 并 或 者 分 立 需 要 解 散 ;   4 . 依 法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 责 令 关 闭 或 者 被 撤 销 ;     5 . 人 民 法 院 依 照 本 法 第 一 百 八 十 三 条 的 规 定 予 以 解 散 。 三 、 股 份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的 的 流 程 ?     首 先 要 成 立 清 算 小 组 , 对 公 司 进 行 清 算 , 然 后 向 税 务 机 关 提 出 注 销 税 务 登 记 申 请 , 税 务 会 对 公 司 进 行 清 查 后 , 出 具 允 许 注 销 意 见 书 , 这 时 就 可 以 到 工 商 局 去 申 请 公 司 注 销 。 ( 一 ) 备 案 登 记   自 注 销 ( 解 散 ) 事 由 出 现 之 日 起 十 五 日 内 成 立 清 算 组 , 开 始 清 算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清 算 组 由 董 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确 定 的 人 员 组 成 。 清 算 组 应 在 成 立 之 日 起 1 0 日 内 将 清 算 组 成 员 、 清 算 组 负 责 人 名 单 向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备 案 , 领 取 《 公 司 备 案 通 知 书 》 ; 清 算 组 成 员 备 案 应 提 交 的 材 料 :   1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 公 司 备 案 申 请 表 》 ( 公 司 加 盖 公 章 ) ;   2 、 公 司 签 署 的 《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共 同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 公 司 加 盖 公 章 ) 及 指 定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应 标 明 具 体 委 托 事 项 、 被 委 托 人 的 权 限 、 委 托 期 限 。   3 、 公 司 提 交 股 东 会 关 于 成 立 清 算 组 的 决 议 ( 决 定 ) ( 由 代 表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签 署 , 股 东 为 自 然 人 的 由 本 人 签 字 , 自 然 人 以 外 的 股 东 加 盖 公 章 ) 。   4 、 公 司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副 本 复 印 件 (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 。 ( 二 ) 清 算   清 算 组 应 当 自 成 立 之 日 起 十 日 内 通 知 债 权 人 , 并 于 六 十 日 内 在 报 纸 上 公 告 。 注 销 税 务 登 记 及 其 他 清 算 工 作 ( 略 ) ( 三 ) 注 销 登 记   公 司 清 算 组 应 当 自 公 司 清 算 结 束 之 日 起 3 0 日 内 向 原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注 销 登 记 并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1 、 公 司 清 算 组 负 责 人 签 署 的 《 公 司 注 销 登 记 申 请 书 》 ( 公 司 加 盖 公 章 ) ;   2 、 公 司 签 署 的 《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共 同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 公 司 加 盖 公 章 ) 及 指 定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应 标 明 具 体 委 托 事 项 、 被 委 托 人 的 权 限 、 委 托 期 限 。   3 、 清 算 组 成 员 《 备 案 确 认 通 知 书 》 ;   4 、 依 照 《 公 司 法 》 作 出 的 决 议 或 者 决 定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股 份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的 内 容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G S Z C 0 6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册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成 立 不 同 类 型 的 公 司 , 办 理 的 营 业 执 照 条 件 也 不 一 样 。 下 面 小 编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册 营 业 执 照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   集 团 公 司 是 为 了 一 定 的 目 的 组 织 起 来 共 同 行 动 的 团 体 公 司 , 是 指 以 资 本 为 主 要 联 结 纽 带 , 以 母 子 公 司 为 主 体 , 以 集 团 章 程 为 共 同 行 为 规 范 的 , 由 母 公 司 、 子 公 司 、 参 股 公 司 及 其 他 成 员 共 同 组 成 的 企 业 法 人 联 合 体 。 一 般 意 义 上 的 集 团 公 司 , 是 指 拥 有 众 多 生 产 、 经 营 机 构 的 大 型 公 司 。 它 一 般 都 经 营 着 规 模 庞 大 的 资 产 , 管 辖 着 众 多 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 并 且 在 许 多 其 他 企 业 中 拥 有 自 己 的 权 益 。   国 家 最 新 的 《 公 司 法 》 中 只 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并 没 有 “ 集 团 公 司 ” 这 一 说 法 。 有 的 公 司 涉 及 业 务 面 非 常 广 泛 , 经 营 模 式 多 元 化 , 在 多 个 领 域 设 立 相 应 的 子 公 司 , 从 而 与 母 公 司 之 间 组 成 一 个 企 业 集 团 , 这 就 是 集 团 公 司 的 由 来 。 二 、 办 理 注 册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的 条 件 ?   1 . 注 册 集 团 公 司 需 要 一 个 母 公 司 , 最 低 注 册 资 金 必 须 是 5 0 0 0 万 以 上 , 至 少 拥 有 5 个 子 公 司 ,   2 . 母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合 计 不 得 低 于 1 亿 元 , 母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必 须 有 绝 对 的 控 股 权 。   3 . 企 业 集 团 的 母 公 司 ( 核 心 企 业 ) 应 登 记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可 以 作 为 核 心 企 业 组 建 企 业 集 团 , 但 注 册 资 金 应 在 1 亿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   4 .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均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 三 、 办 理 注 册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的 资 料 ?   1 、 集 团 公 司 董 事 长 签 署 的 设 立 登 记 申 请 书 ;   2 、 全 体 股 东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共 同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公 司 章 程 、 集 团 章 程 ;   4 、 具 有 法 定 资 格 的 验 资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证 明 或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   5 、 股 东 的 法 人 资 格 证 明 ( 企 业 法 人 需 加 盖 发 证 机 关 印 章 ) 或 者 自 然 人 身 份 证 明 ;   6 、 载 明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经 理 的 姓 名 、 住 所 的 文 件 以 及 有 关 委 派 、 选 举 或 者 聘 用 的 证 明 ;   7 、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任 职 文 件 和 身 份 证 明 ;   8 、 企 业 名 称 预 行 核 准 通 知 书 ;   9 、 公 司 住 所 证 明 , 也 就 是 租 赁 合 同 以 及 产 权 证 复 印 件 ; 1 0 、 成 员 企 业 加 入 集 团 的 协 议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办 理 注 册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的 内 容 ; 办 理 完 营 业 执 照 后 续 报 税 的 问 题 也 可 咨 询 , 我 们 是 专 业 的 。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册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册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成 立 不 同 类 型 的 公 司 , 办 理 的 营 业 执 照 条 件 也 不 一 样 。 下 面 小 编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册 营 业 执 照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   集 团 公 司 是 为 了 一 定 的 目 的 组 织 起 来 共 同 行 动 的 团 体 公 司 , 是 指 以 资 本 为 主 要 联 结 纽 带 , 以 母 子 公 司 为 主 体 , 以 集 团 章 程 为 共 同 行 为 规 范 的 , 由 母 公 司 、 子 公 司 、 参 股 公 司 及 其 他 成 员 共 同 组 成 的 企 业 法 人 联 合 体 。 一 般 意 义 上 的 集 团 公 司 , 是 指 拥 有 众 多 生 产 、 经 营 机 构 的 大 型 公 司 。 它 一 般 都 经 营 着 规 模 庞 大 的 资 产 , 管 辖 着 众 多 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 并 且 在 许 多 其 他 企 业 中 拥 有 自 己 的 权 益 。   国 家 最 新 的 《 公 司 法 》 中 只 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并 没 有 “ 集 团 公 司 ” 这 一 说 法 。 有 的 公 司 涉 及 业 务 面 非 常 广 泛 , 经 营 模 式 多 元 化 , 在 多 个 领 域 设 立 相 应 的 子 公 司 , 从 而 与 母 公 司 之 间 组 成 一 个 企 业 集 团 , 这 就 是 集 团 公 司 的 由 来 。 二 、 办 理 注 册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的 条 件 ?   1 . 注 册 集 团 公 司 需 要 一 个 母 公 司 , 最 低 注 册 资 金 必 须 是 5 0 0 0 万 以 上 , 至 少 拥 有 5 个 子 公 司 ,   2 . 母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合 计 不 得 低 于 1 亿 元 , 母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必 须 有 绝 对 的 控 股 权 。   3 . 企 业 集 团 的 母 公 司 ( 核 心 企 业 ) 应 登 记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可 以 作 为 核 心 企 业 组 建 企 业 集 团 , 但 注 册 资 金 应 在 1 亿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   4 .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均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 三 、 办 理 注 册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的 资 料 ?   1 、 集 团 公 司 董 事 长 签 署 的 设 立 登 记 申 请 书 ;   2 、 全 体 股 东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共 同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公 司 章 程 、 集 团 章 程 ;   4 、 具 有 法 定 资 格 的 验 资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证 明 或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   5 、 股 东 的 法 人 资 格 证 明 ( 企 业 法 人 需 加 盖 发 证 机 关 印 章 ) 或 者 自 然 人 身 份 证 明 ;   6 、 载 明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经 理 的 姓 名 、 住 所 的 文 件 以 及 有 关 委 派 、 选 举 或 者 聘 用 的 证 明 ;   7 、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任 职 文 件 和 身 份 证 明 ;   8 、 企 业 名 称 预 行 核 准 通 知 书 ;   9 、 公 司 住 所 证 明 , 也 就 是 租 赁 合 同 以 及 产 权 证 复 印 件 ; 1 0 、 成 员 企 业 加 入 集 团 的 协 议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办 理 注 册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的 内 容 ; 办 理 完 营 业 执 照 后 续 报 税 的 问 题 也 可 咨 询 , 我 们 是 专 业 的 。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Z Z B G 0 1 聊 城 变 更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公 司 变 更 农 村 合 作 社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农 村 合 作 社 的 内 容 , 仅 供 参 考 。 一 、 聊 城 农 村 合 作 社 是 什 么 ?   农 村 合 作 社 , 产 生 于 2 0 世 纪 五 十 年 代 初 , 是 为 实 行 社 会 主 义 公 有 制 改 造 , 在 自 然 乡 村 范 围 内 , 由 将 其 各 自 所 有 的 生 产 资 料 ( 土 地 、 较 大 型 农 具 、 耕 畜 ) 投 入 集 体 所 有 , 由 农 民 进 行 集 体 劳 动 , 各 尽 所 能 , 按 劳 分 配 的 农 业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组 织 。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既 不 同 于 企 业 法 人 , 又 不 同 于 社 会 团 体 , 也 不 同 于 行 政 机 关 , 自 有 其 独 特 的 政 治 性 质 和 法 律 性 质 。 二 、 注 册 农 村 合 作 社 营 业 执 照 有 什 么 条 件 ?   1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投 资 者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可 以 提 前 直 接 抽 回 自 己 的 投 资 。 然 而 , 作 为 一 般 企 业 法 人 的 投 资 者 人 股 后 不 能 要 求 退 股 。   2 、 合 作 社 法 人 经 营 的 范 围 是 有 限 的 。 如 作 为 农 村 合 作 社 法 人 依 法 经 营 的 范 围 限 于 工 业 、 交 通 运 输 业 、 商 业 、 饮 食 服 务 业 、 金 融 业 以 及 其 他 开 发 性 事 业 。 而 一 般 企 业 法 人 的 经 营 范 围 则 十 分 广 泛 , 除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外 , 还 有 邮 电 、 外 贸 、 建 筑 安 装 等 活 动 依 法 可 由 全 民 或 集 体 企 业 经 营 。   3 、 合 作 社 法 人 以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 兼 顾 股 金 分 红 。 企 业 实 行 按 劳 分 配 和 按 股 分 红 相 结 合 以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的 分 配 方 式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这 一 特 点 体 现 了 合 作 社 的 合 作 精 神 。   4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机 构 设 置 多 样 。 《 农 民 股 份 合 作 企 业 暂 行 规 定 》 的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是 企 业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董 事 会 是 企 业 的 执 行 机 构 ,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 企 业 的 厂 长 由 董 事 会 在 董 事 中 选 举 或 对 外 招 标 聘 任 。 厂 长 对 企 业 董 事 会 负 责 , 是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而 根 据 《 城 市 信 用 合 作 社 管 理 规 定 》 , 城 市 信 用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权 力 机 构 是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 理 事 会 是 执 行 机 构 , 还 应 设 立 监 事 会 。 信 用 社 实 行 理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主 任 负 责 制 , 主 任 由 理 事 会 聘 任 。   5 、 合 作 社 法 人 是 股 份 制 法 人 , 但 它 与 股 份 公 司 又 不 一 样 。 因 为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股 东 不 论 投 资 多 少 , 均 享 有 平 等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在 民 主 管 理 上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制 , 而 不 是 按 出 资 比 例 行 使 股 东 权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投 资 者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可 申 请 退 股 , 而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东 不 存 在 退 股 的 问 题 。 合 作 社 法 人 有 许 多 优 点 , 但 由 于 没 有 统 一 的 合 作 社 法 , 合 作 社 法 人 很 不 规 范 。 然 而 , 我 国 是 一 个 农 业 大 国 , 合 作 社 法 人 有 广 阔 的 农 村 市 场 , 因 此 , 有 必 要 加 强 对 合 作 社 法 人 方 面 的 立 法 和 研 究 工 作 。 三 、 聊 城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人 变 更 流 程 是 什 么   1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 。   2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 及 指 定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应 标 明 具 体 委 托 事 项 、 被 委 托 人 的 权 限 、 委 托 期 限 。   3 、 成 员 大 会 或 者 成 员 代 表 大 会 做 出 的 变 更 决 议 。   4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修 改 后 的 章 程 或 者 章 程 修 正 案 。   5 、 拟 定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登 记 表 。   6 、 到 指 定 的 表 更 机 构 办 理 变 更 手 续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变 更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公 司 变 更 农 村 合 作 社 的 内 容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变 更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公 司 变 更 农 村 合 作 社 0 . 0 0 聊 城 变 更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公 司 变 更 农 村 合 作 社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农 村 合 作 社 的 内 容 , 仅 供 参 考 。 一 、 聊 城 农 村 合 作 社 是 什 么 ?   农 村 合 作 社 , 产 生 于 2 0 世 纪 五 十 年 代 初 , 是 为 实 行 社 会 主 义 公 有 制 改 造 , 在 自 然 乡 村 范 围 内 , 由 将 其 各 自 所 有 的 生 产 资 料 ( 土 地 、 较 大 型 农 具 、 耕 畜 ) 投 入 集 体 所 有 , 由 农 民 进 行 集 体 劳 动 , 各 尽 所 能 , 按 劳 分 配 的 农 业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组 织 。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既 不 同 于 企 业 法 人 , 又 不 同 于 社 会 团 体 , 也 不 同 于 行 政 机 关 , 自 有 其 独 特 的 政 治 性 质 和 法 律 性 质 。 二 、 注 册 农 村 合 作 社 营 业 执 照 有 什 么 条 件 ?   1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投 资 者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可 以 提 前 直 接 抽 回 自 己 的 投 资 。 然 而 , 作 为 一 般 企 业 法 人 的 投 资 者 人 股 后 不 能 要 求 退 股 。   2 、 合 作 社 法 人 经 营 的 范 围 是 有 限 的 。 如 作 为 农 村 合 作 社 法 人 依 法 经 营 的 范 围 限 于 工 业 、 交 通 运 输 业 、 商 业 、 饮 食 服 务 业 、 金 融 业 以 及 其 他 开 发 性 事 业 。 而 一 般 企 业 法 人 的 经 营 范 围 则 十 分 广 泛 , 除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外 , 还 有 邮 电 、 外 贸 、 建 筑 安 装 等 活 动 依 法 可 由 全 民 或 集 体 企 业 经 营 。   3 、 合 作 社 法 人 以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 兼 顾 股 金 分 红 。 企 业 实 行 按 劳 分 配 和 按 股 分 红 相 结 合 以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的 分 配 方 式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这 一 特 点 体 现 了 合 作 社 的 合 作 精 神 。   4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机 构 设 置 多 样 。 《 农 民 股 份 合 作 企 业 暂 行 规 定 》 的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是 企 业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董 事 会 是 企 业 的 执 行 机 构 ,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 企 业 的 厂 长 由 董 事 会 在 董 事 中 选 举 或 对 外 招 标 聘 任 。 厂 长 对 企 业 董 事 会 负 责 , 是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而 根 据 《 城 市 信 用 合 作 社 管 理 规 定 》 , 城 市 信 用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权 力 机 构 是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 理 事 会 是 执 行 机 构 , 还 应 设 立 监 事 会 。 信 用 社 实 行 理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主 任 负 责 制 , 主 任 由 理 事 会 聘 任 。   5 、 合 作 社 法 人 是 股 份 制 法 人 , 但 它 与 股 份 公 司 又 不 一 样 。 因 为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股 东 不 论 投 资 多 少 , 均 享 有 平 等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在 民 主 管 理 上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制 , 而 不 是 按 出 资 比 例 行 使 股 东 权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投 资 者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可 申 请 退 股 , 而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东 不 存 在 退 股 的 问 题 。 合 作 社 法 人 有 许 多 优 点 , 但 由 于 没 有 统 一 的 合 作 社 法 , 合 作 社 法 人 很 不 规 范 。 然 而 , 我 国 是 一 个 农 业 大 国 , 合 作 社 法 人 有 广 阔 的 农 村 市 场 , 因 此 , 有 必 要 加 强 对 合 作 社 法 人 方 面 的 立 法 和 研 究 工 作 。 三 、 聊 城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人 变 更 流 程 是 什 么   1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 。   2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 及 指 定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应 标 明 具 体 委 托 事 项 、 被 委 托 人 的 权 限 、 委 托 期 限 。   3 、 成 员 大 会 或 者 成 员 代 表 大 会 做 出 的 变 更 决 议 。   4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修 改 后 的 章 程 或 者 章 程 修 正 案 。   5 、 拟 定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登 记 表 。   6 、 到 指 定 的 表 更 机 构 办 理 变 更 手 续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变 更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公 司 变 更 农 村 合 作 社 的 内 容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Y C C L 0 8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有 一 些 老 板 可 能 遇 到 过 工 商 异 常 的 问 题 吧 。 为 什 么 会 工 商 异 常 ; 异 常 了 会 有 什 么 影 响 。 下 面 小 编 整 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工 商 异 常 的 相 关 内 容 , 希 望 能 帮 到 聊 城 的 各 位 老 板 们 。 一 、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的 原 因 是 什 么 ? ( 一 ) 年 报 异 常 凡 是 在 上 一 年 度 1 2 月 3 1 日 前 成 立 的 企 业 , 无 论 是 否 经 营 , 无 论 是 否 独 立 核 算 , 都 需 要 在 本 年 度 的 6 月 3 0 日 前 登 录 当 地 工 商 局 网 站 或 国 家 企 业 信 息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进 行 年 报 。 申 请 移 出 需 提 交 下 列 材 料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补 报 年 度 报 告 情 况 说 明 ( 已 公 示 后 的 年 度 报 告 / 已 年 报 截 图 并 加 盖 公 章 ) ( 5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 二 ) 地 址 异 常 申 请 移 出 提 交 材 料 时 分 为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 1 、 住 所 或 者 经 营 场 所 已 发 生 变 更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准 予 变 更 登 记 通 知 书 ( 住 所 或 者 经 营 场 所 ) ( 5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2 、 通 过 登 记 的 住 所 或 者 经 营 场 所 可 以 重 新 取 得 联 系 的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租 赁 合 同 复 印 件 ( 公 章 ) 、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复 印 件 ( 公 章 ) 、 相 关 部 门 证 明 等 ) ( 5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3 . 公 示 信 息 虚 假 因 公 示 企 业 信 息 隐 瞒 真 实 情 况 、 弄 虚 作 假 标 记 异 常 的 , 企 业 更 正 其 公 示 信 息 后 , 携 带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前 往 企 业 所 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自 查 实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移 出 决 定 。 申 请 移 出 需 要 提 交 下 列 材 料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年 报 数 据 更 正 申 请 书 ( 5 )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改 正 后 的 公 示 信 息 及 承 诺 , 视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验 资 报 告 、 审 计 报 告 等 专 业 机 构 或 第 三 方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 ( 6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 四 ) 未 在 即 时 信 息 形 成 之 日 起 2 0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示 、 在 工 商 部 门 责 令 的 期 限 内 仍 未 公 示 而 被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的 企 业 ; 解 决 办 法 : 先 履 行 其 信 息 公 示 义 务 , 再 向 工 商 部 门 申 请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二 、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有 什 么 影 响 ? 1 、 影 响 企 业 信 用 度 和 个 人 征 信 法 人 、 股 东 、 监 事 的 有 关 信 息 也 将 被 纳 入 “ 黑 名 单 ” , 限 制 高 消 费 , 不 能 贷 款 买 房 、 移 民 , 不 能 乘 坐 飞 机 、 高 铁 , 甚 至 连 养 老 保 险 都 不 能 领 取 。 2 、 贷 款 受 限 , 不 利 于 企 业 发 展 目 前 ,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信 息 已 被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作 为 贷 款 、 担 保 、 保 险 等 商 事 活 动 的 参 考 依 据 。 对 被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的 企 业 , 金 融 机 构 可 能 因 此 而 不 受 理 其 银 行 开 户 、 贷 款 等 业 务 。 3 、 不 能 工 商 变 更 例 如 变 更 法 人 、 营 业 范 围 、 地 址 等 变 更 4 、 无 法 参 与 政 府 工 程 , 阻 碍 发 展 当 企 业 被 列 入 工 商 异 常 名 录 后 , 企 业 无 法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 工 程 招 标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以 及 申 请 荣 誉 等 工 作 5 、 办 理 税 务 事 项 受 限 不 能 办 理 变 更 税 务 、 升 级 一 般 纳 税 人 、 票 种 核 定 、 增 值 税 最 高 限 额 、 防 伪 税 控 发 行 、 领 取 发 票 等 税 务 事 项 。 6 、 异 常 记 录 一 直 存 在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后 , 就 算 解 除 异 常 , 该 异 常 记 录 也 会 一 直 公 示 在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的 网 页 上 , 无 论 是 在 工 商 局 网 站 还 是 一 些 第 三 方 查 询 网 站 , 都 可 以 查 到 异 常 信 息 , 这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形 象 。 7 、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如 果 一 直 不 处 理 , 最 严 重 的 甚 至 会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有 一 些 老 板 可 能 遇 到 过 工 商 异 常 的 问 题 吧 。 为 什 么 会 工 商 异 常 ; 异 常 了 会 有 什 么 影 响 。 下 面 小 编 整 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工 商 异 常 的 相 关 内 容 , 希 望 能 帮 到 聊 城 的 各 位 老 板 们 。 一 、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的 原 因 是 什 么 ? ( 一 ) 年 报 异 常 凡 是 在 上 一 年 度 1 2 月 3 1 日 前 成 立 的 企 业 , 无 论 是 否 经 营 , 无 论 是 否 独 立 核 算 , 都 需 要 在 本 年 度 的 6 月 3 0 日 前 登 录 当 地 工 商 局 网 站 或 国 家 企 业 信 息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进 行 年 报 。 申 请 移 出 需 提 交 下 列 材 料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补 报 年 度 报 告 情 况 说 明 ( 已 公 示 后 的 年 度 报 告 / 已 年 报 截 图 并 加 盖 公 章 ) ( 5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 二 ) 地 址 异 常 申 请 移 出 提 交 材 料 时 分 为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 1 、 住 所 或 者 经 营 场 所 已 发 生 变 更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准 予 变 更 登 记 通 知 书 ( 住 所 或 者 经 营 场 所 ) ( 5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2 、 通 过 登 记 的 住 所 或 者 经 营 场 所 可 以 重 新 取 得 联 系 的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租 赁 合 同 复 印 件 ( 公 章 ) 、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复 印 件 ( 公 章 ) 、 相 关 部 门 证 明 等 ) ( 5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3 . 公 示 信 息 虚 假 因 公 示 企 业 信 息 隐 瞒 真 实 情 况 、 弄 虚 作 假 标 记 异 常 的 , 企 业 更 正 其 公 示 信 息 后 , 携 带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前 往 企 业 所 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自 查 实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移 出 决 定 。 申 请 移 出 需 要 提 交 下 列 材 料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年 报 数 据 更 正 申 请 书 ( 5 )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改 正 后 的 公 示 信 息 及 承 诺 , 视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验 资 报 告 、 审 计 报 告 等 专 业 机 构 或 第 三 方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 ( 6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 四 ) 未 在 即 时 信 息 形 成 之 日 起 2 0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示 、 在 工 商 部 门 责 令 的 期 限 内 仍 未 公 示 而 被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的 企 业 ; 解 决 办 法 : 先 履 行 其 信 息 公 示 义 务 , 再 向 工 商 部 门 申 请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二 、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有 什 么 影 响 ? 1 、 影 响 企 业 信 用 度 和 个 人 征 信 法 人 、 股 东 、 监 事 的 有 关 信 息 也 将 被 纳 入 “ 黑 名 单 ” , 限 制 高 消 费 , 不 能 贷 款 买 房 、 移 民 , 不 能 乘 坐 飞 机 、 高 铁 , 甚 至 连 养 老 保 险 都 不 能 领 取 。 2 、 贷 款 受 限 , 不 利 于 企 业 发 展 目 前 ,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信 息 已 被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作 为 贷 款 、 担 保 、 保 险 等 商 事 活 动 的 参 考 依 据 。 对 被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的 企 业 , 金 融 机 构 可 能 因 此 而 不 受 理 其 银 行 开 户 、 贷 款 等 业 务 。 3 、 不 能 工 商 变 更 例 如 变 更 法 人 、 营 业 范 围 、 地 址 等 变 更 4 、 无 法 参 与 政 府 工 程 , 阻 碍 发 展 当 企 业 被 列 入 工 商 异 常 名 录 后 , 企 业 无 法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 工 程 招 标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以 及 申 请 荣 誉 等 工 作 5 、 办 理 税 务 事 项 受 限 不 能 办 理 变 更 税 务 、 升 级 一 般 纳 税 人 、 票 种 核 定 、 增 值 税 最 高 限 额 、 防 伪 税 控 发 行 、 领 取 发 票 等 税 务 事 项 。 6 、 异 常 记 录 一 直 存 在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后 , 就 算 解 除 异 常 , 该 异 常 记 录 也 会 一 直 公 示 在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的 网 页 上 , 无 论 是 在 工 商 局 网 站 还 是 一 些 第 三 方 查 询 网 站 , 都 可 以 查 到 异 常 信 息 , 这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形 象 。 7 、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如 果 一 直 不 处 理 , 最 严 重 的 甚 至 会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G S Z X 0 8 聊 城 子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一 、 聊 城 子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流 程 ( 1 ) 申 请 人 凭 相 关 材 料 向 聊 城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窗 口 提 交 申 请 , 经 受 理 审 查 员 初 审 通 过 , 开 具 《 受 理 通 知 书 》 或 者 《 申 请 材 料 接 收 单 》 ; 不 符 合 验 收 条 件 的 , 应 当 当 场 或 者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一 次 性 告 知 申 请 人 应 当 补 正 的 全 部 材 料 ( 出 具 告 知 单 ) 。 ( 2 ) 申 请 人 申 请 材 料 齐 全 、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的 , 当 场 作 出 是 否 准 予 登 记 的 决 定 , 并 出 具 《 登 记 决 定 通 知 书 》 。 需 要 核 实 申 请 材 料 内 容 的 , 出 具 《 企 业 登 记 材 料 核 实 事 项 告 知 书 》 , 在 1 0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核 准 或 者 驳 回 申 请 的 决 定 。 ( 3 ) 5 个 工 作 日 后 ( 除 需 要 核 实 申 请 材 料 的 实 质 内 容 外 ) , 申 请 人 可 以 到 登 记 窗 口 领 取 《 准 予 注 销 登 记 通 知 书 》 和 《 登 记 决 定 通 知 书 》 。 二 、 聊 城 子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所 需 要 材 料 ( 1 )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需 要 以 下 材 料 : 1 、 营 业 执 照 的 正 副 本 ; 2 、 法 人 代 表 身 份 证 件 的 复 印 件 ; 3 、 如 果 是 旧 版 营 业 执 照 的 , 还 需 提 供 税 务 登 记 证 的 正 副 本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的 正 副 本 ; 4 、 营 业 执 照 的 注 销 申 请 表 。 三 、 聊 城 子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办 理 条 件 1 、 股 东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 注 销 公 司 ; 2 、 依 法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 责 令 关 闭 或 者 被 撤 销 ; 公 司 清 算 结 束 后 , 报 送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 申 请 注 销 公 司 登 记 。   聊 城 子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0 . 0 0 聊 城 子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一 、 聊 城 子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流 程 ( 1 ) 申 请 人 凭 相 关 材 料 向 聊 城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窗 口 提 交 申 请 , 经 受 理 审 查 员 初 审 通 过 , 开 具 《 受 理 通 知 书 》 或 者 《 申 请 材 料 接 收 单 》 ; 不 符 合 验 收 条 件 的 , 应 当 当 场 或 者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一 次 性 告 知 申 请 人 应 当 补 正 的 全 部 材 料 ( 出 具 告 知 单 ) 。 ( 2 ) 申 请 人 申 请 材 料 齐 全 、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的 , 当 场 作 出 是 否 准 予 登 记 的 决 定 , 并 出 具 《 登 记 决 定 通 知 书 》 。 需 要 核 实 申 请 材 料 内 容 的 , 出 具 《 企 业 登 记 材 料 核 实 事 项 告 知 书 》 , 在 1 0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核 准 或 者 驳 回 申 请 的 决 定 。 ( 3 ) 5 个 工 作 日 后 ( 除 需 要 核 实 申 请 材 料 的 实 质 内 容 外 ) , 申 请 人 可 以 到 登 记 窗 口 领 取 《 准 予 注 销 登 记 通 知 书 》 和 《 登 记 决 定 通 知 书 》 。 二 、 聊 城 子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所 需 要 材 料 ( 1 )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需 要 以 下 材 料 : 1 、 营 业 执 照 的 正 副 本 ; 2 、 法 人 代 表 身 份 证 件 的 复 印 件 ; 3 、 如 果 是 旧 版 营 业 执 照 的 , 还 需 提 供 税 务 登 记 证 的 正 副 本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的 正 副 本 ; 4 、 营 业 执 照 的 注 销 申 请 表 。 三 、 聊 城 子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办 理 条 件 1 、 股 东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 注 销 公 司 ; 2 、 依 法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 责 令 关 闭 或 者 被 撤 销 ; 公 司 清 算 结 束 后 , 报 送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 申 请 注 销 公 司 登 记 。   G S Z X 0 7 聊 城 注 销 个 体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聊 城 注 销 个 体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注 销 个 体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G S Z X 0 6 聊 城 农 村 合 作 社 营 业 执 照 注 销 聊 城 农 村 合 作 社 营 业 执 照 注 销 0 . 0 0 聊 城 农 村 合 作 社 营 业 执 照 注 销 G S Z X 0 5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销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  N O . 2 财 务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 会 计 外 包 / 税 务 筹 划 Y I J I A N T I A N C H E N G C W G L 0 1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聊 城 现 在 越 来 越 多 的 企 业 选 择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的 重 要 性 越 来 越 突 出 。 下 面 说 一 下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 一 、 为 什 么 要 选 择 财 务 外 包 ?   1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会 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进 行 “ 现 代 财 务 制 度 的 建 设 ” , 并 且 根 据 企 业 的 运 营 特 点 , 设 计 更 加 贴 近 实 务 的 财 务 流 程 ;   2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会 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所 有 人 员 及 岗 位 , 进 行 重 新 规 划 与 设 计 , 实 现 人 员 与 岗 位 的 职 责 明 晰 , 人 岗 分 离 , 多 体 系 管 理 ;   3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拥 有 专 业 化 的 服 务 团 队 , 配 备 有 注 会 、 高 会 、 中 会 、 初 会 等 各 层 次 的 财 务 服 务 人 员 , 可 以 根 据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实 际 财 务 需 求 , 分 派 不 同 的 人 员 来 提 供 专 业 化 的 服 务 ;   4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可 以 根 据 企 业 需 求 , 提 供 总 账 会 计 、 管 理 会 计 、 审 计 会 计 、 成 本 会 计 、 票 务 会 计 、 税 务 会 计 、 应 收 会 计 、 财 务 经 理 、 预 算 会 计 等 岗 位 的 外 包 服 务 ;   5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拥 有 更 加 专 业 化 的 财 务 服 务 体 系 , 更 高 水 平 会 计 人 员 , 可 以 为 企 业 提 供 规 范 化 的 、 精 细 化 的 、 标 准 化 的 、 定 制 化 的 财 务 服 务 , 让 企 业 老 板 能 够 看 到 自 己 企 业 的 真 实 运 营 情 况 , 看 到 真 实 的 详 细 财 务 报 表 , 让 企 业 的 老 板 可 以 依 据 真 实 的 数 据 为 企 业 的 发 展 与 运 行 提 供 决 策 。   6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可 以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提 供 合 法 合 理 的 财 务 与 涉   税 规 划 , 降 低 企 业 经 营 风 险 , 节 约 企 业 经 营 成 本 , 提 高 企 业 经 营 利 润 ;   7 、 与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合 作 , 可 以 花 少 量 的 钱 , 得 到 一 支 专 业 化 的 财 务 服 务 团 队 , 花 一 名 会 计 的 钱 , 得 到 股 权 设 计 、 财 务 核 算 、 制 度 建 设 、 合 规 清 算 、 税 务 筹 划 等 一 整 套 的 财 税 服 务 体 系 ;   8 、 与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合 作 , 可 以 实 时 获 得 各 种 新 出 台 的 财 务 与 税 务 方 面 的 法 规 和 优 惠 政 策 , 为 企 业 的 发 展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 让 企 业 少 走 弯 路 。 二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风 险 形 成 的 原 因 ?   1 、 缺 乏 专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经 验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创 业 阶 段 , 创 始 人 往 往 是 技 术 专 家 , 对 财 务 管 理 缺 乏 经 验 。 由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业 务 特 殊 性 , 普 通 财 务 人 员 也 难 以 胜 任 , 导 致 企 业 缺 乏 专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经 验 。   2 、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不 健 全 部 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缺 乏 完 整 的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 财 务 制 度 不 够 完 善 , 财 务 流 程 不 够 规 范 , 导 致 财 务 管 理 的 效 率 和 精 度 都 有 待 提 高 。 这 些 问 题 严 重 影 响 财 务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和 可 靠 性 , 影 响 企 业 的 决 策 和 竞 争 力 。   3 、 资 金 来 源 单 一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往 往 依 赖 风 险 投 资 或 银 行 贷 款 等 外 部 资 金 , 缺 乏 多 元 化 资 金 来 源 , 极 大 地 限 制 了 企 业 的 发 展 空 间 和 创 新 能 力 。 此 外 , 对 外 部 资 金 的 依 赖 也 使 企 业 更 加 关 注 短 期 利 润 , 而 不 是 长 远 发 展 。 在 暴 露 出 市 场 风 险 的 情 况 下 , 企 业 极 易 陷 入 资 金 链 断 裂 的 危 机 。   4 、 很 难 拥 有 高 价 值 的 资 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以 知 识 产 权 为 主 要 资 产 , 在 资 产 质 押 贷 款 等 方 面 很 难 得 到 银 行 的 认 可 和 支 持 , 也 难 以 获 得 高 额 的 融 资 支 持 。 二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哪 些 税 收 优 惠 ?   1 . 国 家 需 要 重 点 扶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减 按 1 5 %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2 . 自 2 0 1 8 年 1 月 1 日 起 , 当 年 具 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资 格 ( 以 下 统 称 资 格 ) 的 企 业 , 其 具 备 资 格 年 度 之 前 5 个 年 度 发 生 的 尚 未 弥 补 完 的 亏 损 , 准 予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弥 补 , 最 长 结 转 年 限 由 5 年 延 长 至 1 0 年 。   3 . 纳 税 人 提 供 技 术 转 让 、 技 术 开 发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 技 术 服 务 , 免 征 增 值 税   4 . 在 一 个 纳 税 年 度 内 , 符 合 条 件 的 居 民 企 业 技 术 转 让 所 得 不 超 过 5 0 0 万 元 的 部 分 ,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 超 过 5 0 0 万 元 的 部 分 ,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5 .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开 展 研 发 活 动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研 发 费 用 , 未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 在 按 规 定 据 实 扣 除 的 基 础 上 , 自 2 0 2 2 年 1 月 1 日 起 , 再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的 1 0 0 % 在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 自 2 0 2 2 年 1 月 1 日 起 ,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的 2 0 0 % 在 税 前 摊 销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0 . 0 0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聊 城 现 在 越 来 越 多 的 企 业 选 择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的 重 要 性 越 来 越 突 出 。 下 面 说 一 下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 一 、 为 什 么 要 选 择 财 务 外 包 ?   1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会 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进 行 “ 现 代 财 务 制 度 的 建 设 ” , 并 且 根 据 企 业 的 运 营 特 点 , 设 计 更 加 贴 近 实 务 的 财 务 流 程 ;   2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会 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所 有 人 员 及 岗 位 , 进 行 重 新 规 划 与 设 计 , 实 现 人 员 与 岗 位 的 职 责 明 晰 , 人 岗 分 离 , 多 体 系 管 理 ;   3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拥 有 专 业 化 的 服 务 团 队 , 配 备 有 注 会 、 高 会 、 中 会 、 初 会 等 各 层 次 的 财 务 服 务 人 员 , 可 以 根 据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实 际 财 务 需 求 , 分 派 不 同 的 人 员 来 提 供 专 业 化 的 服 务 ;   4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可 以 根 据 企 业 需 求 , 提 供 总 账 会 计 、 管 理 会 计 、 审 计 会 计 、 成 本 会 计 、 票 务 会 计 、 税 务 会 计 、 应 收 会 计 、 财 务 经 理 、 预 算 会 计 等 岗 位 的 外 包 服 务 ;   5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拥 有 更 加 专 业 化 的 财 务 服 务 体 系 , 更 高 水 平 会 计 人 员 , 可 以 为 企 业 提 供 规 范 化 的 、 精 细 化 的 、 标 准 化 的 、 定 制 化 的 财 务 服 务 , 让 企 业 老 板 能 够 看 到 自 己 企 业 的 真 实 运 营 情 况 , 看 到 真 实 的 详 细 财 务 报 表 , 让 企 业 的 老 板 可 以 依 据 真 实 的 数 据 为 企 业 的 发 展 与 运 行 提 供 决 策 。   6 、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 可 以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提 供 合 法 合 理 的 财 务 与 涉   税 规 划 , 降 低 企 业 经 营 风 险 , 节 约 企 业 经 营 成 本 , 提 高 企 业 经 营 利 润 ;   7 、 与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合 作 , 可 以 花 少 量 的 钱 , 得 到 一 支 专 业 化 的 财 务 服 务 团 队 , 花 一 名 会 计 的 钱 , 得 到 股 权 设 计 、 财 务 核 算 、 制 度 建 设 、 合 规 清 算 、 税 务 筹 划 等 一 整 套 的 财 税 服 务 体 系 ;   8 、 与 财 务 外 包 公 司 合 作 , 可 以 实 时 获 得 各 种 新 出 台 的 财 务 与 税 务 方 面 的 法 规 和 优 惠 政 策 , 为 企 业 的 发 展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 让 企 业 少 走 弯 路 。 二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风 险 形 成 的 原 因 ?   1 、 缺 乏 专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经 验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创 业 阶 段 , 创 始 人 往 往 是 技 术 专 家 , 对 财 务 管 理 缺 乏 经 验 。 由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业 务 特 殊 性 , 普 通 财 务 人 员 也 难 以 胜 任 , 导 致 企 业 缺 乏 专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经 验 。   2 、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不 健 全 部 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缺 乏 完 整 的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 财 务 制 度 不 够 完 善 , 财 务 流 程 不 够 规 范 , 导 致 财 务 管 理 的 效 率 和 精 度 都 有 待 提 高 。 这 些 问 题 严 重 影 响 财 务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和 可 靠 性 , 影 响 企 业 的 决 策 和 竞 争 力 。   3 、 资 金 来 源 单 一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往 往 依 赖 风 险 投 资 或 银 行 贷 款 等 外 部 资 金 , 缺 乏 多 元 化 资 金 来 源 , 极 大 地 限 制 了 企 业 的 发 展 空 间 和 创 新 能 力 。 此 外 , 对 外 部 资 金 的 依 赖 也 使 企 业 更 加 关 注 短 期 利 润 , 而 不 是 长 远 发 展 。 在 暴 露 出 市 场 风 险 的 情 况 下 , 企 业 极 易 陷 入 资 金 链 断 裂 的 危 机 。   4 、 很 难 拥 有 高 价 值 的 资 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以 知 识 产 权 为 主 要 资 产 , 在 资 产 质 押 贷 款 等 方 面 很 难 得 到 银 行 的 认 可 和 支 持 , 也 难 以 获 得 高 额 的 融 资 支 持 。 二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哪 些 税 收 优 惠 ?   1 . 国 家 需 要 重 点 扶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减 按 1 5 %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2 . 自 2 0 1 8 年 1 月 1 日 起 , 当 年 具 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资 格 ( 以 下 统 称 资 格 ) 的 企 业 , 其 具 备 资 格 年 度 之 前 5 个 年 度 发 生 的 尚 未 弥 补 完 的 亏 损 , 准 予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弥 补 , 最 长 结 转 年 限 由 5 年 延 长 至 1 0 年 。   3 . 纳 税 人 提 供 技 术 转 让 、 技 术 开 发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 技 术 服 务 , 免 征 增 值 税   4 . 在 一 个 纳 税 年 度 内 , 符 合 条 件 的 居 民 企 业 技 术 转 让 所 得 不 超 过 5 0 0 万 元 的 部 分 ,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 超 过 5 0 0 万 元 的 部 分 ,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5 .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开 展 研 发 活 动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研 发 费 用 , 未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 在 按 规 定 据 实 扣 除 的 基 础 上 , 自 2 0 2 2 年 1 月 1 日 起 , 再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的 1 0 0 % 在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 自 2 0 2 2 年 1 月 1 日 起 ,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的 2 0 0 % 在 税 前 摊 销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外 包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C W G L 0 7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今 天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的 内 容 。 一 、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指 的 是 什 么 ?   是 指 具 有 毒 害 、 腐 蚀 、 爆 炸 、 燃 烧 、 助 燃 等 性 质 , 对 人 体 、 设 施 、 环 境 具 有 危 害 的 剧 毒 化 学 品 和 其 他 化 学 品 。 二 、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的 优 点 ?   财 务 托 管 , 顾 名 思 义 , 就 是 将 企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交 由 专 业 的 机 构 或 外 包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的 一 种 方 式 。 财 务 托 管 公 司 通 过 提 供 全 面 、 专 业 的 服 务 来 解 决 企 业 在 财 务 方 面 的 痛 点 和 挑 战 。 我 们 易 简 天 成 拥 有 专 业 团 队 和 高 效 的 财 务 管 理 系 统 , 能 够 确 保 企 业 获 得 准 确 、 及 时 的 财 务 数 据 和 报 告 。   1 、 处 理 日 常 工 作   在 财 税 服 务 托 管 过 程 中 , 可 以 为 企 业 处 理 财 务 方 面 的 日 常 工 作 , 为 企 业 专 业 、 高 效 完 成 日 常 财 务 内 容 , 确 保 企 业 的 日 常 运 营 。   2 、 规 避 风 险   要 说 财 务 工 作 中 最 害 怕 的 是 什 么 , 无 疑 是 风 险 二 字 , 因 此 在 财 税 服 务 托 管 过 程 中 , 往 往 都 能 够 为 企 业 及 时 、 精 准 地 完 成 纳 税 申 报 工 作 , 从 而 有 效 帮 助 企 业 规 避 财 税 风 险 。   3 、 降 本 增 效   如 何 降 低 管 理 成 本 , 提 升 效 益 是 很 多 企 业 一 直 以 来 所 提 倡 的 做 事 方 式 。 而 通 过 财 税 服 务 托 管 可 以 在 获 得 不 错 的 经 济 效 益 的 同 事 , 还 能 在 管 理   成 本 上 做 减 法 , 实 现 降 本 增 效 的 效 果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办 理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0 . 0 0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今 天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的 内 容 。 一 、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指 的 是 什 么 ?   是 指 具 有 毒 害 、 腐 蚀 、 爆 炸 、 燃 烧 、 助 燃 等 性 质 , 对 人 体 、 设 施 、 环 境 具 有 危 害 的 剧 毒 化 学 品 和 其 他 化 学 品 。 二 、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的 优 点 ?   财 务 托 管 , 顾 名 思 义 , 就 是 将 企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交 由 专 业 的 机 构 或 外 包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的 一 种 方 式 。 财 务 托 管 公 司 通 过 提 供 全 面 、 专 业 的 服 务 来 解 决 企 业 在 财 务 方 面 的 痛 点 和 挑 战 。 我 们 易 简 天 成 拥 有 专 业 团 队 和 高 效 的 财 务 管 理 系 统 , 能 够 确 保 企 业 获 得 准 确 、 及 时 的 财 务 数 据 和 报 告 。   1 、 处 理 日 常 工 作   在 财 税 服 务 托 管 过 程 中 , 可 以 为 企 业 处 理 财 务 方 面 的 日 常 工 作 , 为 企 业 专 业 、 高 效 完 成 日 常 财 务 内 容 , 确 保 企 业 的 日 常 运 营 。   2 、 规 避 风 险   要 说 财 务 工 作 中 最 害 怕 的 是 什 么 , 无 疑 是 风 险 二 字 , 因 此 在 财 税 服 务 托 管 过 程 中 , 往 往 都 能 够 为 企 业 及 时 、 精 准 地 完 成 纳 税 申 报 工 作 , 从 而 有 效 帮 助 企 业 规 避 财 税 风 险 。   3 、 降 本 增 效   如 何 降 低 管 理 成 本 , 提 升 效 益 是 很 多 企 业 一 直 以 来 所 提 倡 的 做 事 方 式 。 而 通 过 财 税 服 务 托 管 可 以 在 获 得 不 错 的 经 济 效 益 的 同 事 , 还 能 在 管 理   成 本 上 做 减 法 , 实 现 降 本 增 效 的 效 果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司 财 税 托 管 办 理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C K T S 0 2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代 办 理 贸 易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目 前 国 家 支 持 扶 持 进 出 口 企 业 , 今 年 上 半 年 , 全 市 共 办 理 出 口 退 ( 免 ) 税 1 5 . 4 5 亿 元 , 同 比 增 长 8 . 7 9 % , 为 全 市 出 口 企 业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效 资 金 支 持 。 下 面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为 大 家 讲 解 一 下 出 口 退 税 的 贸 易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 一 、 什 么 是 贸 易 型 出 口 退 税 ?   外 贸 / 商 贸 型 企 业 : 国 内 或 国 外 采 购 商 品 不 经 过 加 工 、 组 装 直 接 出 口 。   贸 易 型 出 口 退 税 是 指 国 家 为 促 进 出 口 贸 易 发 展 而 实 行 的 税 收 政 策 , 为 出 口 企 业 提 供 退 还 出 口 商 品 税 款 的 政 策 措 施 。 简 单 来 说 , 出 口 退 税 是 指 政 府 对 于 企 业 出 口 货 物 的 增 值 税 、 消 费 税 和 关 税 进 行 免 税 或 者 退 税 的 政 策 。 二 、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的 优 点 有 哪 些 ? 退 税 政 策 为 企 业 降 低 成 本 , 增 强 了 出 口 的 竞 争 优 势 , 提 高 了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 同 时 , 退 税 政 策 也 鼓 励 企 业 提 高 生 产 质 量 和 技 术 水 平 , 利 于 推 动 经 济 发 展 , 促 进 国 际 贸 易 ; 对 于 国 家 整 体 经 济 而 言 , 退 税 政 策 也 有 助 于 促 进 出 口 、 吸 引 外 资 、 扩 大 对 外 开 放 、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等 。 三 、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   外 贸 型 出 口 退 税 企 业 由 市 级 税 务 局 负 责 退 税 , 采 用 的 增 值 税 退 税 办 法 为 免 税 和 退 税 。   1 . 免 税 , 是 免 除 对 外 贸 企 业 出 口 的 货 物 和 外 购 的 零 税 率 , 应 税 服 务 出 口 免 征 出 口 销 售 环 节 增 值 税 。   2 . 退 税 , 是 对 外 贸 企 业 已 经 出 口 的 货 物 和 应 税 服 务 购 进 时 所 发 生 的 进 项 税 额 予 以 退 税 。 四 、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的 条 件 ?   1 . 必 须 是 属 于 增 值 税 、 消 费 税 征 税 范 围 的 货 物 。   2 . 必 须 是 报 关 离 境 的 货 物 。 出 口 就 是 货 物 输 出 海 关 , 这 是 区 别 是 否 符 合 退 ( 免 ) 税 的 主 要 标 准 之 一 。 3 . 必 须 是 在 财 务 上 作 销 售 处 理 的 货 物 。 一 律 以 F O B 价 格 折 算 成 人 民 币 入 账 。   4 . 必 须 是 出 口 收 汇 并 以 核 销 的 货 物 。 五 、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的 流 程 ?   同 样 是 出 口 , 生 产 企 业 要 走 免 抵 退 流 程 , 而 外 贸 企 业 则 相 对 简 单 一 些 , 一 般 是 出 口 环 节 免 销 项 税 并 且 退 还 进 项 税 ; 也 有 只 免 不 退 的 , 比 如 没 有 进 项 税 额 的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或 者 本 身 产 品 是 免 税 ; 还 有 不 免 不 退 的 , 就 是 那 些 禁 止 出 口 的 产 品 。   1 、 获 得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权 与 海 关 进 出 口 权 后 , 需 要 出 口 退 ( 免 ) 税 备 案   2 、 取 得 报 关 单 、 收 汇 等 凭 证 、 勾 选 确 认 发 票 , 录 入 出 口 退 税 数 据 申 报   当 取 得 出 口 退 税 报 关 单 与 进 项 发 票 并 收 汇 后 , 就 可 以 在 出 口 退 税 申 报 系 统 汇 总 录 入 退 税 申 报 数 据 ( 出 口 明 细 表 、 进 货 明 细 表 、 汇 总 申 报 表 、 打 印 申 报 表 、 生 成 申 报 电 子 数 据 包 )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后 , 取 得 退 税 款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办 理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代 办 理 贸 易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0 . 0 0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代 办 理 贸 易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目 前 国 家 支 持 扶 持 进 出 口 企 业 , 今 年 上 半 年 , 全 市 共 办 理 出 口 退 ( 免 ) 税 1 5 . 4 5 亿 元 , 同 比 增 长 8 . 7 9 % , 为 全 市 出 口 企 业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效 资 金 支 持 。 下 面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为 大 家 讲 解 一 下 出 口 退 税 的 贸 易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 一 、 什 么 是 贸 易 型 出 口 退 税 ?   外 贸 / 商 贸 型 企 业 : 国 内 或 国 外 采 购 商 品 不 经 过 加 工 、 组 装 直 接 出 口 。   贸 易 型 出 口 退 税 是 指 国 家 为 促 进 出 口 贸 易 发 展 而 实 行 的 税 收 政 策 , 为 出 口 企 业 提 供 退 还 出 口 商 品 税 款 的 政 策 措 施 。 简 单 来 说 , 出 口 退 税 是 指 政 府 对 于 企 业 出 口 货 物 的 增 值 税 、 消 费 税 和 关 税 进 行 免 税 或 者 退 税 的 政 策 。 二 、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的 优 点 有 哪 些 ? 退 税 政 策 为 企 业 降 低 成 本 , 增 强 了 出 口 的 竞 争 优 势 , 提 高 了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 同 时 , 退 税 政 策 也 鼓 励 企 业 提 高 生 产 质 量 和 技 术 水 平 , 利 于 推 动 经 济 发 展 , 促 进 国 际 贸 易 ; 对 于 国 家 整 体 经 济 而 言 , 退 税 政 策 也 有 助 于 促 进 出 口 、 吸 引 外 资 、 扩 大 对 外 开 放 、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等 。 三 、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   外 贸 型 出 口 退 税 企 业 由 市 级 税 务 局 负 责 退 税 , 采 用 的 增 值 税 退 税 办 法 为 免 税 和 退 税 。   1 . 免 税 , 是 免 除 对 外 贸 企 业 出 口 的 货 物 和 外 购 的 零 税 率 , 应 税 服 务 出 口 免 征 出 口 销 售 环 节 增 值 税 。   2 . 退 税 , 是 对 外 贸 企 业 已 经 出 口 的 货 物 和 应 税 服 务 购 进 时 所 发 生 的 进 项 税 额 予 以 退 税 。 四 、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的 条 件 ?   1 . 必 须 是 属 于 增 值 税 、 消 费 税 征 税 范 围 的 货 物 。   2 . 必 须 是 报 关 离 境 的 货 物 。 出 口 就 是 货 物 输 出 海 关 , 这 是 区 别 是 否 符 合 退 ( 免 ) 税 的 主 要 标 准 之 一 。 3 . 必 须 是 在 财 务 上 作 销 售 处 理 的 货 物 。 一 律 以 F O B 价 格 折 算 成 人 民 币 入 账 。   4 . 必 须 是 出 口 收 汇 并 以 核 销 的 货 物 。 五 、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的 流 程 ?   同 样 是 出 口 , 生 产 企 业 要 走 免 抵 退 流 程 , 而 外 贸 企 业 则 相 对 简 单 一 些 , 一 般 是 出 口 环 节 免 销 项 税 并 且 退 还 进 项 税 ; 也 有 只 免 不 退 的 , 比 如 没 有 进 项 税 额 的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或 者 本 身 产 品 是 免 税 ; 还 有 不 免 不 退 的 , 就 是 那 些 禁 止 出 口 的 产 品 。   1 、 获 得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权 与 海 关 进 出 口 权 后 , 需 要 出 口 退 ( 免 ) 税 备 案   2 、 取 得 报 关 单 、 收 汇 等 凭 证 、 勾 选 确 认 发 票 , 录 入 出 口 退 税 数 据 申 报   当 取 得 出 口 退 税 报 关 单 与 进 项 发 票 并 收 汇 后 , 就 可 以 在 出 口 退 税 申 报 系 统 汇 总 录 入 退 税 申 报 数 据 ( 出 口 明 细 表 、 进 货 明 细 表 、 汇 总 申 报 表 、 打 印 申 报 表 、 生 成 申 报 电 子 数 据 包 )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后 , 取 得 退 税 款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办 理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D L Z J 0 9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我 们 公 司 的 业 务 有 代 办 公 司 、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公 司 、 公 司 注 销 , 、 聊 城 财 务 外 包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代 办 经 营 许 可 证 、 聊 城 代 办 生 产 许 可 证 、 聊 城 版 权 登 记 、 聊 城 专 利 申 请 、 聊 城 i s o 体 系 认 证 、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 聊 城 版 权 保 护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等 。 下 面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的 一 些 资 料 。 一 、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财 务 核 算 流 程 ?   1 、 根 据 客 户 转 过 来 的 各 种 原 始 凭 证 进 行 审 核 , 审 核 无 误 后 , 编 制 记 账 凭 证 。   2 、 根 据 记 账 凭 证 登 记 各 种 明 细 分 类 账 。   3 、 月 末 作 计 提 、 摊 销 、 结 转 记 账 凭 证 , 对 所 有 记 账 凭 证 进 行 汇 总 , 编 制 记 账 凭 证 汇 总 表 , 根 据 记 账 凭 证 汇 总 表 登 记 总 账 。   4 、 结 账 、 对 账 。 做 到 账 证 相 符 、 账 账 相 符 、 账 实 相 符 。   5 、 编 制 会 计 报 表 , 做 到 数 字 准 确 、 内 容 完 整 , 并 进 行 分 析 说 明 。   6 、 将 记 账 凭 证 装 订 成 册 , 妥 善 保 管 。 生 产 加 工 型 企 业 的 成 本 核 算 着 重 点 在 于 计 算 在 产 品 约 当 产 量 , 核 算 出 完 工 产 品 和 在 产 品 的 成 本 , 按 照 一 定 的 成 本 计 价 法 去 核 算 每 个 月 生 产 车 间 的 成 本 。 生 产 企 业 具 体 的 成 本 核 算 流 程 : 第 一 步 , 计 算 在 产 品 约 当 产 量 , 在 产 品 约 当 产 量 = 在 产 品 数 量 × 完 工 率 ( 完 工 程 度 ) ; 第 二 步 , 计 算 费 用 分 配 率 ( 即 每 件 完 工 产 品 应 分 配 的 费 用 ) , 费 用 分 配 率 ( 单 位 成 本 ) = ( 月 初 在 产 品 成 本 + 本 月 发 生 生 产 成 本 ) / ( 完 工 产 品 产 量 + 月 末 在 产 品 约 当 量 ) ; 第 三 步 , 求 出 完 工 产 品 的 成 本 , 完 工 产 品 成 本 = 完 工 产 品 数 量 × 费 用 分 配 率 ; 第 四 步 , 求 出 在 产 品 的 成 本 , 月 末 在 产 品 成 本 = 月 末 在 产 品 约 当 产 量 × 费 用 分 配 率 = 月 初 在 产 品 成 本 + 本 月 发 生 生 产 成 本 完 工 产 品 成 本 ;   7 . 在 产 品 按 定 额 成 本 计 价 法 ;   8 . 定 额 比 例 法 等 。 二 、 聊 城 生 产 制 造 型 企 业 要 缴 纳 的 基 本 税 种 ?   1 、 增 值 税 按 销 售 收 入 1 3 % 、 3 % ( 分 别 适 用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 小 规 模 生 产 加 工 纳 税 人 ) ;   2 、 城 建 税 按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的 7 % 缴 纳 ;   3 、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的 3 % 缴 纳 ;   4 、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的 2 % 缴 纳 ;   5 、 印 花 税 : 购 销 合 同 按 购 销 金 额 的 万 分 之 三 贴 花 ; 帐 本 按 5 元 / 本 缴 纳 ( 每 年 启 用 时 ) ; 年 度 按 “ 实 收 资 本 ” 与 “ 资 本 公 积 ” 之 和 的 万 分 之 五 缴 纳 ( 第 一 年 按 全 额 缴 纳 , 以 后 按 年 度 增 加 部 分 缴 纳 ) ;   6 、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按 实 际 占 用 的 土 地 面 积 缴 纳 ( 各 地 规 定 不 一 , X X 元 / 平 方 米 ) ;   7 、 房 产 税 按 自 有 房 产 原 值 的 7 0 % * 1 . 2 % 缴 纳 ;   8 、 车 船 税 按 车 辆 缴 纳 ( 各 地 规 定 不 一 , 不 同 车 型 税 额 不 同 , X X 元 辆 ) ;   9 、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调 整 以 后 的 利 润 ) 缴 纳 ;   1 0 、 发 放 工 资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0 . 0 0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我 们 公 司 的 业 务 有 代 办 公 司 、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公 司 、 公 司 注 销 , 、 聊 城 财 务 外 包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代 办 经 营 许 可 证 、 聊 城 代 办 生 产 许 可 证 、 聊 城 版 权 登 记 、 聊 城 专 利 申 请 、 聊 城 i s o 体 系 认 证 、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 聊 城 版 权 保 护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等 。 下 面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的 一 些 资 料 。 一 、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财 务 核 算 流 程 ?   1 、 根 据 客 户 转 过 来 的 各 种 原 始 凭 证 进 行 审 核 , 审 核 无 误 后 , 编 制 记 账 凭 证 。   2 、 根 据 记 账 凭 证 登 记 各 种 明 细 分 类 账 。   3 、 月 末 作 计 提 、 摊 销 、 结 转 记 账 凭 证 , 对 所 有 记 账 凭 证 进 行 汇 总 , 编 制 记 账 凭 证 汇 总 表 , 根 据 记 账 凭 证 汇 总 表 登 记 总 账 。   4 、 结 账 、 对 账 。 做 到 账 证 相 符 、 账 账 相 符 、 账 实 相 符 。   5 、 编 制 会 计 报 表 , 做 到 数 字 准 确 、 内 容 完 整 , 并 进 行 分 析 说 明 。   6 、 将 记 账 凭 证 装 订 成 册 , 妥 善 保 管 。 生 产 加 工 型 企 业 的 成 本 核 算 着 重 点 在 于 计 算 在 产 品 约 当 产 量 , 核 算 出 完 工 产 品 和 在 产 品 的 成 本 , 按 照 一 定 的 成 本 计 价 法 去 核 算 每 个 月 生 产 车 间 的 成 本 。 生 产 企 业 具 体 的 成 本 核 算 流 程 : 第 一 步 , 计 算 在 产 品 约 当 产 量 , 在 产 品 约 当 产 量 = 在 产 品 数 量 × 完 工 率 ( 完 工 程 度 ) ; 第 二 步 , 计 算 费 用 分 配 率 ( 即 每 件 完 工 产 品 应 分 配 的 费 用 ) , 费 用 分 配 率 ( 单 位 成 本 ) = ( 月 初 在 产 品 成 本 + 本 月 发 生 生 产 成 本 ) / ( 完 工 产 品 产 量 + 月 末 在 产 品 约 当 量 ) ; 第 三 步 , 求 出 完 工 产 品 的 成 本 , 完 工 产 品 成 本 = 完 工 产 品 数 量 × 费 用 分 配 率 ; 第 四 步 , 求 出 在 产 品 的 成 本 , 月 末 在 产 品 成 本 = 月 末 在 产 品 约 当 产 量 × 费 用 分 配 率 = 月 初 在 产 品 成 本 + 本 月 发 生 生 产 成 本 完 工 产 品 成 本 ;   7 . 在 产 品 按 定 额 成 本 计 价 法 ;   8 . 定 额 比 例 法 等 。 二 、 聊 城 生 产 制 造 型 企 业 要 缴 纳 的 基 本 税 种 ?   1 、 增 值 税 按 销 售 收 入 1 3 % 、 3 % ( 分 别 适 用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 小 规 模 生 产 加 工 纳 税 人 ) ;   2 、 城 建 税 按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的 7 % 缴 纳 ;   3 、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的 3 % 缴 纳 ;   4 、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的 2 % 缴 纳 ;   5 、 印 花 税 : 购 销 合 同 按 购 销 金 额 的 万 分 之 三 贴 花 ; 帐 本 按 5 元 / 本 缴 纳 ( 每 年 启 用 时 ) ; 年 度 按 “ 实 收 资 本 ” 与 “ 资 本 公 积 ” 之 和 的 万 分 之 五 缴 纳 ( 第 一 年 按 全 额 缴 纳 , 以 后 按 年 度 增 加 部 分 缴 纳 ) ;   6 、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按 实 际 占 用 的 土 地 面 积 缴 纳 ( 各 地 规 定 不 一 , X X 元 / 平 方 米 ) ;   7 、 房 产 税 按 自 有 房 产 原 值 的 7 0 % * 1 . 2 % 缴 纳 ;   8 、 车 船 税 按 车 辆 缴 纳 ( 各 地 规 定 不 一 , 不 同 车 型 税 额 不 同 , X X 元 辆 ) ;   9 、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调 整 以 后 的 利 润 ) 缴 纳 ;   1 0 、 发 放 工 资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生 产 加 工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S W C H 0 3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直 播 电 商 公 司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近 些 年 由 于 疫 情 的 影 响 不 少 新 兴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 其 中 电 商 直 播 行 业 更 是 发 展 迅 猛 。 当 下 直 播 行 业 应 用 广 泛 , 尤 其 是 零 售 行 业 。 越 来 越 多 的 网 红 、 明 星 、 达 人 都 开 启 了 直 播 “ 生 涯 ” 。 直 播 公 司 也 越 来 约 火 爆 , 随 之 带 来 的 收 益 也 是 水 涨 船 高 。 为 确 保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最 大 化 , 同 时 维 护 好 企 业 的 财 务 、 税 务 安 全 , 很 多 企 业 在 经 营 期 间 都 会 产 生 专 业 开 展 纳 税 筹 划 的 诉 求 。 直 播 公 司 也 不 例 外 。 那 么 直 播 公 司 税 务 筹 划 如 何 做 呢 ? 下 面 小 编 为 大 家 详 细 讲 解 分 析 。 一 、 电 商 直 播 的 含 义 ?   电 商 直 播 , 是 一 种 购 物 方 式 , 在 法 律 上 属 于 商 业 广 告 活 动 , 主 播 根 据 具 体 行 为 还 要 承 担 “ 广 告 代 言 人 ” “ 广 告 发 布 者 ” 或 “ 广 告 主 ” 的 责 任 。 如 果 消 费 者 买 到 假 货 , 首 先 应 联 系 销 售 者 即 卖 家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主 播 和 电 商 直 播 平 台 也 要 承 担 相 应 的 连 带 责 任 。 二 、 直 击 网 络 直 播 行 业 税 收 三 大 问 题   当 前 网 络 直 播 行 业 税 收 征 管 中 存 在 着 个 税 扣 缴 不 到 位 、 税 收 核 定 不 规 范 、 普 遍 滥 用 税 务 筹 划 等 三 大 问 题 。 结 合 三 大 问 题 明 确 要 求 : ( 一 ) 规 范 税 收 服 务 和 征 缴 , 在 加 强 行 业 规 范 引 导 和 政 策 辅 导 指 引 的 同 时 , 梳 理 规 范 核 定 征 收 等 可 能 产 生 税 收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领 域 , 并 加 强 大 数 据 分 析 和 征 管 能 力 ; ( 二 ) 依 法 履 行 代 扣 代 缴 义 务 , 落 实 平 台 和 直 播 服 务 机 构 的 扣 缴 责 任 ; ( 三 ) 打 击 涉 税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 对 情 节 严 重 的 要 加 大 惩 处 和 曝 光 力 度 , 同 时 提 及 要 对 违 法 违 规 进 行 “ 税 务 筹 划 ” 的 中 介 机 构 和 相 关 责 任 人 严 肃 处 理 。 三 、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直 播 电 商 的 好 处 ? ( 一 ) 企 业 方 面   1 . 降 低 企 业 税 负   税 务 筹 划 可 以 帮 助 企 业 优 化 税 务 结 构 , 减 少 税 收 成 本 , 从 而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 有 助 于 企 业 盈 利 增 长 。 这 也 是 很 多 企 业 诉 求 税 务 筹 划 的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   2 . 提 高 企 业 竞 争 力   通 过 税 务 筹 划 , 企 业 可 以 获 得 更 多 的 资 金 流 , 优 化 现 有 的 成 本 结 构 ,     增 加 资 本 的 流 通 性 , 提 高 企 业 的 总 体 效 率 , 促 进 企 业 的 创 新 发 展 , 从 而 增 强 企 业 的 竞 争 力 。   3 . 合 法 地 避 税   税 务 筹 划 不 是 非 法 的 逃 税 行 为 , 而 是 一 种 合 法 的 避 税 行 为 。 通 过 对 税 法 的 充 分 掌 握 以 及 对 税 收 政 策 的 合 法 利 用 , 企 业 可 以 合 法 地 降 低 税 负 , 从 而 为 企 业 的 发 展 创 造 更 加 良 好 的 条 件 。 ( 二 ) 个 人 方 面   1 . 降 低 个 人 税 负   个 人 在 税 务 筹 划 中 , 可 以 通 过 合 法 的 方 式 降 低 个 人 的 税 负 。 这 些 方 式 包 括 通 过 家 庭 抵 扣 、 租 房 抵 扣 、 捐 赠 等 税 收 政 策 合 理 利 用 来 减 少 个 人 的 税 款 , 从 而 达 到 降 低 个 人 税 负 的 目 的 。   2 . 提 高 个 人 收 益   税 务 筹 划 不 仅 可 以 降 低 个 人 税 负 , 同 时 也 能 够 合 理 利 用 税 收 政 策 增 加 个 人 收 益 。 通 过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个 人 税 扣 除 、 减 税 、 抵 扣 等 信 息 , 让 个 人 在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多 赚 钱 少 交 税 。   3 . 提 高 个 人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税 务 筹 划 可 以 帮 助 个 人 增 加 个 人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 使 个 人 更 灵 活 地 利 用 资 产 。 这 有 助 于 个 人 资 产 的 增 值 , 增 强 个 人 财 务 的 安 全 性 , 从 而 实 现 更 好 的 财 务 自 由 。     以 上 就 是 易 简 天 成 财 务 公 司 的 小 编 在 记 账 报 税 问 题 中 整 理 的 对 电 商 行 业 的 叙 述 。 感 谢 大 家 观 看 阅 读 。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直 播 电 商 公 司 0 . 0 0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直 播 电 商 公 司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近 些 年 由 于 疫 情 的 影 响 不 少 新 兴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 其 中 电 商 直 播 行 业 更 是 发 展 迅 猛 。 当 下 直 播 行 业 应 用 广 泛 , 尤 其 是 零 售 行 业 。 越 来 越 多 的 网 红 、 明 星 、 达 人 都 开 启 了 直 播 “ 生 涯 ” 。 直 播 公 司 也 越 来 约 火 爆 , 随 之 带 来 的 收 益 也 是 水 涨 船 高 。 为 确 保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最 大 化 , 同 时 维 护 好 企 业 的 财 务 、 税 务 安 全 , 很 多 企 业 在 经 营 期 间 都 会 产 生 专 业 开 展 纳 税 筹 划 的 诉 求 。 直 播 公 司 也 不 例 外 。 那 么 直 播 公 司 税 务 筹 划 如 何 做 呢 ? 下 面 小 编 为 大 家 详 细 讲 解 分 析 。 一 、 电 商 直 播 的 含 义 ?   电 商 直 播 , 是 一 种 购 物 方 式 , 在 法 律 上 属 于 商 业 广 告 活 动 , 主 播 根 据 具 体 行 为 还 要 承 担 “ 广 告 代 言 人 ” “ 广 告 发 布 者 ” 或 “ 广 告 主 ” 的 责 任 。 如 果 消 费 者 买 到 假 货 , 首 先 应 联 系 销 售 者 即 卖 家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主 播 和 电 商 直 播 平 台 也 要 承 担 相 应 的 连 带 责 任 。 二 、 直 击 网 络 直 播 行 业 税 收 三 大 问 题   当 前 网 络 直 播 行 业 税 收 征 管 中 存 在 着 个 税 扣 缴 不 到 位 、 税 收 核 定 不 规 范 、 普 遍 滥 用 税 务 筹 划 等 三 大 问 题 。 结 合 三 大 问 题 明 确 要 求 : ( 一 ) 规 范 税 收 服 务 和 征 缴 , 在 加 强 行 业 规 范 引 导 和 政 策 辅 导 指 引 的 同 时 , 梳 理 规 范 核 定 征 收 等 可 能 产 生 税 收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领 域 , 并 加 强 大 数 据 分 析 和 征 管 能 力 ; ( 二 ) 依 法 履 行 代 扣 代 缴 义 务 , 落 实 平 台 和 直 播 服 务 机 构 的 扣 缴 责 任 ; ( 三 ) 打 击 涉 税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 对 情 节 严 重 的 要 加 大 惩 处 和 曝 光 力 度 , 同 时 提 及 要 对 违 法 违 规 进 行 “ 税 务 筹 划 ” 的 中 介 机 构 和 相 关 责 任 人 严 肃 处 理 。 三 、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直 播 电 商 的 好 处 ? ( 一 ) 企 业 方 面   1 . 降 低 企 业 税 负   税 务 筹 划 可 以 帮 助 企 业 优 化 税 务 结 构 , 减 少 税 收 成 本 , 从 而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 有 助 于 企 业 盈 利 增 长 。 这 也 是 很 多 企 业 诉 求 税 务 筹 划 的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   2 . 提 高 企 业 竞 争 力   通 过 税 务 筹 划 , 企 业 可 以 获 得 更 多 的 资 金 流 , 优 化 现 有 的 成 本 结 构 ,     增 加 资 本 的 流 通 性 , 提 高 企 业 的 总 体 效 率 , 促 进 企 业 的 创 新 发 展 , 从 而 增 强 企 业 的 竞 争 力 。   3 . 合 法 地 避 税   税 务 筹 划 不 是 非 法 的 逃 税 行 为 , 而 是 一 种 合 法 的 避 税 行 为 。 通 过 对 税 法 的 充 分 掌 握 以 及 对 税 收 政 策 的 合 法 利 用 , 企 业 可 以 合 法 地 降 低 税 负 , 从 而 为 企 业 的 发 展 创 造 更 加 良 好 的 条 件 。 ( 二 ) 个 人 方 面   1 . 降 低 个 人 税 负   个 人 在 税 务 筹 划 中 , 可 以 通 过 合 法 的 方 式 降 低 个 人 的 税 负 。 这 些 方 式 包 括 通 过 家 庭 抵 扣 、 租 房 抵 扣 、 捐 赠 等 税 收 政 策 合 理 利 用 来 减 少 个 人 的 税 款 , 从 而 达 到 降 低 个 人 税 负 的 目 的 。   2 . 提 高 个 人 收 益   税 务 筹 划 不 仅 可 以 降 低 个 人 税 负 , 同 时 也 能 够 合 理 利 用 税 收 政 策 增 加 个 人 收 益 。 通 过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个 人 税 扣 除 、 减 税 、 抵 扣 等 信 息 , 让 个 人 在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多 赚 钱 少 交 税 。   3 . 提 高 个 人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税 务 筹 划 可 以 帮 助 个 人 增 加 个 人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 使 个 人 更 灵 活 地 利 用 资 产 。 这 有 助 于 个 人 资 产 的 增 值 , 增 强 个 人 财 务 的 安 全 性 , 从 而 实 现 更 好 的 财 务 自 由 。     以 上 就 是 易 简 天 成 财 务 公 司 的 小 编 在 记 账 报 税 问 题 中 整 理 的 对 电 商 行 业 的 叙 述 。 感 谢 大 家 观 看 阅 读 。     S W C H 0 2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运 输 物 流 公 司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运 输 物 流 公 司 0 . 0 0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运 输 物 流 公 司 S W C H 0 1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加 工 制 造 公 司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加 工 制 造 公 司 0 . 0 0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服 务 加 工 制 造 公 司 Q Y N Z 0 8 聊 城 内 账 托 管 服 务 运 输 物 流 公 司 聊 城 内 账 托 管 服 务 运 输 物 流 公 司 0 . 0 0 聊 城 内 账 托 管 服 务 运 输 物 流 公 司 Q Y N Z 0 7 聊 城 内 账 托 管 服 务 民 办 医 院 医 疗 机 构 聊 城 内 账 托 管 服 务 民 办 医 院 医 疗 机 构 0 . 0 0 聊 城 内 账 托 管 服 务 民 办 医 院 医 疗 机 构   N O . 3 商 标 注 册 / 专 利 申 请 / 版 权 登 记 Y I J I A N T I A N C H E N G S B S Q 2 1 聊 城 注 册 商 标 申 请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的 小 编 。 商 标 在 我 们 生 活 中 无 处 不 在 , 衣 食 住 行 中 都 有 商 标 的 存 在 。 聊 城 企 业 的 老 板 们 想 注 册 商 标 的 话 要 赶 早 。 下 面 小 编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注 册 商 标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聊 城 商 标 是 什 么 聊 城 商 标 是 区 别 商 品 或 服 务 来 源 的 一 种 标 志 , 每 一 个 注 册 商 标 都 是 指 定 用 于 某 一 商 品 或 服 务 上 的 。 正 是 为 了 商 标 检 索 、 审 查 、 管 理 工 作 的 需 要 , 把 某 些 具 有 共 同 属 性 的 商 品 组 合 到 一 起 , 编 为 一 个 类 , 将 所 有 商 品 及 服 务 共 划 分 为 4 5 个 类 别 , 形 成 了 商 标 分 类 表 商 标 注 册 用 商 品 和 服 务 分 类 。 二 、 为 什 么 要 注 册 商 标   1 . 聊 城 注 册 的 商 标 享 有 专 用 权 我 们 注 册 了 商 标 , 我 们 就 享 有 商 标 的 专 用 权 , 他 人 无 法 使 用 相 同 和 近 似 的 商 标 , 这 样 , 我 们 就 保 护 了 自 己 的 商 品 品 牌 。   2 . 便 于 消 费 者 认 清 品 牌 购 物 商 标 , 可 以 是 文 字 、 设 计 图 形 , 当 我 们 的 商 品 打 出 市 场 后 , 可 以 吸 引 消 费 者 的 目 光 , 消 费 者 能 轻 易 的 辨 别 该 品 牌 , 他 们 可 以 看 品 牌 选 购 , 形 成 一 种 自 有 的 品 牌 形 象 。   3 . 商 标 是 一 种 无 形 的 资 产 , 我 们 可 以 买 卖 、 授 权 、 转 让 , 或 者 作 为 担 保 权 益 进 行 融 资 , 而 未 注 册 的 商 标 , 将 不 享 受 这 些 权 益 。   4 . 商 标 是 市 场 的 通 行 证 目 前 , 天 猫 、 大 型 商 场 对 于 商 标 有 很 高 的 要 求 , 未 注 册 商 标 的 商 品 将 受 到 入 驻 限 制 , 没 有 注 册 商 标 , 很 难 打 开 市 场 。   5 . 商 标 是 员 工 的 勋 章 企 业 发 展 离 不 开 领 导 和 员 工 的 共 同 奋 斗 , 当 企 业 品 牌 做 强 、 做 大 的 时 候 , 可 以 提 高 员 工 们 的 荣 誉 感 、 成 就 感 、 责 任 感 、 归 属 感 、 使 命 感 、 成 长 感 , 从 而 使 企 业 更 好 的 发 展 。 三 、 聊 城 注 册 商 标 的 流 程 ?   1 . 商 标 查 询 是 指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人 或 代 理 人 在 提 出 注 册 前 对 申 请 的 商 标 是 否 在 先 权 力 商 标 有 无 相 同 或 近 似 的 查 询 工 作 。   2 . 企 业 申 请 :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及 提 供 经 发 证 机 关 签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盖 有 单 位 公 章 及 个 人 签 字 的 填 写 完 整 的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书 ;   3 . 商 标 样 稿 及 主 要 商 品 或 服 务 递 交 商 标 局 官 网 注 册 申 请 ;   4 . 商 标 注 册 主 管 机 关 对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的 书 面 文 件 以 及 一 些 形 式 要 件 , 如 申 请 书 , 委 托 书 上 是 否 有 差 错 进 行 形 式 审 查 ;   5 . 商 标 注 册 主 管 机 关 对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是 否 符 合 商 标 法 的 规 定 的 检 查 、 资 料 检 索 、 分 析 对 比 、 调 查 研 究 并 决 定 给 予 初 步 审 定 或 驳 回 申 请 进 行 实 质 审 查 。   6 . 商 标 的 审 定 是 指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经 审 查 后 , 对 未 违 反 《 商 标 法 》 有 关 规 定 并 符 合 的 , 允 许 商 标 注 册 , 并 在 《 商 标 公 告 》 中 给 予 公 告 。 初 步 审 定 的 商 标 自 登 刊 初 步 审 定 公 告 之 日 起 三 个 月 没 有 人 提 出 异 议 , 该 商 标 予 以 注 册 , 同 时 刊 登 注 册 公 告 ;   7 . 通 过 代 理 的 有 代 理 人 向 商 标 注 册 人 发 送 《 商 标 注 册 证 》 ; 直 接 办 理 商 标 注 册 的 , 商 标 注 册 人 应 在 接 到 领 取 商 标 注 册 证 通 知 书 后 三 个 月 内 到 商 标 局 领 证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注 册 商 标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注 册 商 标 办 理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注 册 商 标 申 请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注 册 商 标 申 请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的 小 编 。 商 标 在 我 们 生 活 中 无 处 不 在 , 衣 食 住 行 中 都 有 商 标 的 存 在 。 聊 城 企 业 的 老 板 们 想 注 册 商 标 的 话 要 赶 早 。 下 面 小 编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注 册 商 标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聊 城 商 标 是 什 么 聊 城 商 标 是 区 别 商 品 或 服 务 来 源 的 一 种 标 志 , 每 一 个 注 册 商 标 都 是 指 定 用 于 某 一 商 品 或 服 务 上 的 。 正 是 为 了 商 标 检 索 、 审 查 、 管 理 工 作 的 需 要 , 把 某 些 具 有 共 同 属 性 的 商 品 组 合 到 一 起 , 编 为 一 个 类 , 将 所 有 商 品 及 服 务 共 划 分 为 4 5 个 类 别 , 形 成 了 商 标 分 类 表 商 标 注 册 用 商 品 和 服 务 分 类 。 二 、 为 什 么 要 注 册 商 标   1 . 聊 城 注 册 的 商 标 享 有 专 用 权 我 们 注 册 了 商 标 , 我 们 就 享 有 商 标 的 专 用 权 , 他 人 无 法 使 用 相 同 和 近 似 的 商 标 , 这 样 , 我 们 就 保 护 了 自 己 的 商 品 品 牌 。   2 . 便 于 消 费 者 认 清 品 牌 购 物 商 标 , 可 以 是 文 字 、 设 计 图 形 , 当 我 们 的 商 品 打 出 市 场 后 , 可 以 吸 引 消 费 者 的 目 光 , 消 费 者 能 轻 易 的 辨 别 该 品 牌 , 他 们 可 以 看 品 牌 选 购 , 形 成 一 种 自 有 的 品 牌 形 象 。   3 . 商 标 是 一 种 无 形 的 资 产 , 我 们 可 以 买 卖 、 授 权 、 转 让 , 或 者 作 为 担 保 权 益 进 行 融 资 , 而 未 注 册 的 商 标 , 将 不 享 受 这 些 权 益 。   4 . 商 标 是 市 场 的 通 行 证 目 前 , 天 猫 、 大 型 商 场 对 于 商 标 有 很 高 的 要 求 , 未 注 册 商 标 的 商 品 将 受 到 入 驻 限 制 , 没 有 注 册 商 标 , 很 难 打 开 市 场 。   5 . 商 标 是 员 工 的 勋 章 企 业 发 展 离 不 开 领 导 和 员 工 的 共 同 奋 斗 , 当 企 业 品 牌 做 强 、 做 大 的 时 候 , 可 以 提 高 员 工 们 的 荣 誉 感 、 成 就 感 、 责 任 感 、 归 属 感 、 使 命 感 、 成 长 感 , 从 而 使 企 业 更 好 的 发 展 。 三 、 聊 城 注 册 商 标 的 流 程 ?   1 . 商 标 查 询 是 指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人 或 代 理 人 在 提 出 注 册 前 对 申 请 的 商 标 是 否 在 先 权 力 商 标 有 无 相 同 或 近 似 的 查 询 工 作 。   2 . 企 业 申 请 :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及 提 供 经 发 证 机 关 签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盖 有 单 位 公 章 及 个 人 签 字 的 填 写 完 整 的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书 ;   3 . 商 标 样 稿 及 主 要 商 品 或 服 务 递 交 商 标 局 官 网 注 册 申 请 ;   4 . 商 标 注 册 主 管 机 关 对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的 书 面 文 件 以 及 一 些 形 式 要 件 , 如 申 请 书 , 委 托 书 上 是 否 有 差 错 进 行 形 式 审 查 ;   5 . 商 标 注 册 主 管 机 关 对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是 否 符 合 商 标 法 的 规 定 的 检 查 、 资 料 检 索 、 分 析 对 比 、 调 查 研 究 并 决 定 给 予 初 步 审 定 或 驳 回 申 请 进 行 实 质 审 查 。   6 . 商 标 的 审 定 是 指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经 审 查 后 , 对 未 违 反 《 商 标 法 》 有 关 规 定 并 符 合 的 , 允 许 商 标 注 册 , 并 在 《 商 标 公 告 》 中 给 予 公 告 。 初 步 审 定 的 商 标 自 登 刊 初 步 审 定 公 告 之 日 起 三 个 月 没 有 人 提 出 异 议 , 该 商 标 予 以 注 册 , 同 时 刊 登 注 册 公 告 ;   7 . 通 过 代 理 的 有 代 理 人 向 商 标 注 册 人 发 送 《 商 标 注 册 证 》 ; 直 接 办 理 商 标 注 册 的 , 商 标 注 册 人 应 在 接 到 领 取 商 标 注 册 证 通 知 书 后 三 个 月 内 到 商 标 局 领 证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注 册 商 标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注 册 商 标 办 理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R Z S Q 0 5 聊 城 版 权 登 记 软 件 著 作 权 保 护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今 天 我 们 聊 一 聊 关 于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话 题 。 随 着 我 们 国 家 的 法 律 法 规 在 不 断 的 完 善 , 不 管 是 文 字 , 还 是 音 乐 、 电 影 等 融 媒 体 的 著 作 权 都 有 了 明 确 的 法 律 法 规 。 知 识 产 权 这 一 概 念 我 们 并 不 陌 生 , 提 起 它 , 我 们 第 一 个 想 到 的 肯 定 是 商 标 , 但 是 对 科 技 类 、 金 融 类 或 者 游 戏 类 的 公 司 来 说 , 还 有 一 项 权 利 也 是 相 当 重 要 的 , 那 就 是 软 件 著 作 权 。 一 、 聊 城 软 件 著 作 权 是 什 么 ?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是 指 软 件 的 开 发 者 或 者 其 他 权 利 人 依 据 有 关 著 作 权 法 律 的 规 定 , 对 于 软 件 作 品 所 享 有 的 各 项 专 有 权 利 。 就 权 利 的 性 质 而 言 , 它 属 于 一 种 民 事 权 利 , 具 备 民 事 权 利 的 共 同 特 征 。   著 作 权 是 知 识 产 权 中 的 例 外 , 因 为 著 作 权 的 取 得 无 须 经 过 个 别 确 认 , 这 就 是 人 们 常 说 的 自 动 保 护 原 则 。 软 件 经 过 登 记 后 , 软 件 著 作 权 人 享 有 发 表 权 、 开 发 者 身 份 权 、 使 用 权 、 使 用 许 可 权 和 获 得 报 酬 权 。 二 、 聊 城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流 程 有 哪 些 ?   1 、 软 件 著 作 权 申 请 前 需 要 进 行 咨 询 是 否 有 相 同 或 者 近 似 的 软 件 已 经 申 请 了 软 件 著 作 权 , 如 果 没 有 则 进 入 下 一 步 ;   2 、 申 请 人 通 过 网 上 填 写 软 件 著 作 权 申 请 表 并 准 备 相 关 资 料 ;   3 、 网 上 申 请 通 过 审 核 后 携 带 相 关 材 料 前 往 中 国 版 权 协 会 进 行 提 交 , 协 会 会 对 相 关 资 料 新 型 审 核 ;   4 、 经 过 协 会 审 核 , 通 过 的 协 会 将 提 交 至 版 权 中 心 , 否 则 协 会 将 驳 回 申 请 并 一 次 性 告 知 需 要 补 正 的 材 料 , 由 申 请 人 将 需 要 补 正 的 材 料 进 行 补 正 并 重 新 提 交 ;   5 、 协 会 提 交 至 版 权 中 心 的 申 请 材 料 会 进 行 进 一 步 审 核 , 审 核 通 过 的 则 进 行 登 记 证 书 并 发 至 协 会 , 否 则 将 材 料 返 回 至 协 会 审 核 , 若 因 所 需 材 料 不 足 的 , 版 权 中 心 将 一 次 性 通 知 协 会 处 , 要 求 申 请 人 进 行 补 正 并 重 新 审 核 ;   6 、 版 权 协 会 收 到 版 权 中 心 的 相 关 审 核 结 果 后 , 会 通 知 申 请 人 前 来 领 证 并 缴 纳 相 关 规 费 。 至 此 软 件 著 作 权 申 请 流 程 结 束 。 三 、 聊 城 软 著 登 记 的 材 料 实 名 认 证 需 要 准 备 的 村 料   1 、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彩 色 扫 描 件 。   2 、 经 办 人 的 手 机 号 码 、 邮 箱 。   3 、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照 片 。   4 、 授 权 书 盖 公 章 扫 描 件 。 申 请 准 备 的 村 料   1 、 盖 公 章 的 软 著 登 记 申 请 表 。   2 、 软 件 操 作 说 明 书 ( 含 完 整 操 作 界 面 截 图 及 操 作 步 骤 ) 。   3 、 源 代 码 。   4 、 盖 公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版 权 登 记 软 件 著 作 权 保 护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区 县 市 如 东 昌 府 区 、 经 济 开 发 区 、 高 新 区 、 旅 游 度 假 区 、 临 清 市 、 阳 谷 县 、 东 阿 县 等 关 于 版 权 登 记 软 件 著 作 权 保 护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版 权 登 记 软 件 著 作 权 保 护 0 . 0 0 聊 城 版 权 登 记 软 件 著 作 权 保 护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今 天 我 们 聊 一 聊 关 于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话 题 。 随 着 我 们 国 家 的 法 律 法 规 在 不 断 的 完 善 , 不 管 是 文 字 , 还 是 音 乐 、 电 影 等 融 媒 体 的 著 作 权 都 有 了 明 确 的 法 律 法 规 。 知 识 产 权 这 一 概 念 我 们 并 不 陌 生 , 提 起 它 , 我 们 第 一 个 想 到 的 肯 定 是 商 标 , 但 是 对 科 技 类 、 金 融 类 或 者 游 戏 类 的 公 司 来 说 , 还 有 一 项 权 利 也 是 相 当 重 要 的 , 那 就 是 软 件 著 作 权 。 一 、 聊 城 软 件 著 作 权 是 什 么 ?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是 指 软 件 的 开 发 者 或 者 其 他 权 利 人 依 据 有 关 著 作 权 法 律 的 规 定 , 对 于 软 件 作 品 所 享 有 的 各 项 专 有 权 利 。 就 权 利 的 性 质 而 言 , 它 属 于 一 种 民 事 权 利 , 具 备 民 事 权 利 的 共 同 特 征 。   著 作 权 是 知 识 产 权 中 的 例 外 , 因 为 著 作 权 的 取 得 无 须 经 过 个 别 确 认 , 这 就 是 人 们 常 说 的 自 动 保 护 原 则 。 软 件 经 过 登 记 后 , 软 件 著 作 权 人 享 有 发 表 权 、 开 发 者 身 份 权 、 使 用 权 、 使 用 许 可 权 和 获 得 报 酬 权 。 二 、 聊 城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流 程 有 哪 些 ?   1 、 软 件 著 作 权 申 请 前 需 要 进 行 咨 询 是 否 有 相 同 或 者 近 似 的 软 件 已 经 申 请 了 软 件 著 作 权 , 如 果 没 有 则 进 入 下 一 步 ;   2 、 申 请 人 通 过 网 上 填 写 软 件 著 作 权 申 请 表 并 准 备 相 关 资 料 ;   3 、 网 上 申 请 通 过 审 核 后 携 带 相 关 材 料 前 往 中 国 版 权 协 会 进 行 提 交 , 协 会 会 对 相 关 资 料 新 型 审 核 ;   4 、 经 过 协 会 审 核 , 通 过 的 协 会 将 提 交 至 版 权 中 心 , 否 则 协 会 将 驳 回 申 请 并 一 次 性 告 知 需 要 补 正 的 材 料 , 由 申 请 人 将 需 要 补 正 的 材 料 进 行 补 正 并 重 新 提 交 ;   5 、 协 会 提 交 至 版 权 中 心 的 申 请 材 料 会 进 行 进 一 步 审 核 , 审 核 通 过 的 则 进 行 登 记 证 书 并 发 至 协 会 , 否 则 将 材 料 返 回 至 协 会 审 核 , 若 因 所 需 材 料 不 足 的 , 版 权 中 心 将 一 次 性 通 知 协 会 处 , 要 求 申 请 人 进 行 补 正 并 重 新 审 核 ;   6 、 版 权 协 会 收 到 版 权 中 心 的 相 关 审 核 结 果 后 , 会 通 知 申 请 人 前 来 领 证 并 缴 纳 相 关 规 费 。 至 此 软 件 著 作 权 申 请 流 程 结 束 。 三 、 聊 城 软 著 登 记 的 材 料 实 名 认 证 需 要 准 备 的 村 料   1 、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彩 色 扫 描 件 。   2 、 经 办 人 的 手 机 号 码 、 邮 箱 。   3 、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照 片 。   4 、 授 权 书 盖 公 章 扫 描 件 。 申 请 准 备 的 村 料   1 、 盖 公 章 的 软 著 登 记 申 请 表 。   2 、 软 件 操 作 说 明 书 ( 含 完 整 操 作 界 面 截 图 及 操 作 步 骤 ) 。   3 、 源 代 码 。   4 、 盖 公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版 权 登 记 软 件 著 作 权 保 护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区 县 市 如 东 昌 府 区 、 经 济 开 发 区 、 高 新 区 、 旅 游 度 假 区 、 临 清 市 、 阳 谷 县 、 东 阿 县 等 关 于 版 权 登 记 软 件 著 作 权 保 护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B Q D J 0 5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现 在 随 着 网 络 的 不 断 更 新 , 信 息 的 普 及 和 创 新 出 现 了 一 个 新 的 词 汇 “ 著 作 权 ” 。 著 作 权 的 对 象 是 作 品 , 是 指 文 学 、 艺 术 、 和 科 学 领 域 内 具 有 独 创 性 并 能 以 某 种 有 形 形 式 复 制 的 智 力 成 果 。 一 、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是 什 么 ?   著 作 权 : 是 指 自 然 人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对 文 学 、 艺 术 和 科 学 作 品 享 有 的 财 产 权 利 和 精 神 权 利 的 总 称 。 在 我 国 , 著 作 权 即 指 版 权 。 广 义 的 著 作 权 还 包 括 邻 接 权 , 我 国 《 著 作 权 法 》 称 之 为 “ 与 著 作 权 有 关 的 权 利 ” 。   版 权 其 实 就 是 著 作 权 , 版 权 与 著 作 权 的 区 别 就 在 于 两 个 说 法 的 来 源 不 同 而 以 。 版 权 是 一 种 通 俗 说 法 , 著 作 权 是 一 种 专 业 说 法 , 直 接 来 自 于 法 律 的 规 定 , 具 有 明 确 的 定 义 , 是 标 准 的 说 法 。 另 外 , 版 权 的 内 涵 主 要 在 于 权 利 人 的 经 济 利 益 ; 而 著 作 权 的 内 涵 非 常 广 泛 , 不 仅 包 括 经 济 利 益 ( 财 产 权 ) , 还 包 括 精 神 利 益 ( 人 身 权 ) 。 二 、 怎 样 才 能 获 得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   我 国 《 著 作 权 法 》 第 二 条 , 中 国 公 民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作 品 , 不 论 是 否 发 表 , 依 照 本 法 享 有 著 作 权 。 通 俗 地 讲 , 我 国 和 世 界 上 绝 大 多 数 国 家 一 样 , 著 作 权 取 得 方 式 是 自 动 取 得 , 不 是 申 请 制 。 即 著 作 权 自 己 作 品 完 成 创 作 之 日 起 产 生 , 作 者 自 动 享 有 著 作 权 , 不 需 要 经 过 任 何 批 准 或 者 登 记 手 续 , 就 能 受 到 我 国 著 作 权 法 的 保 护 。 因 此 , 在 著 作 权 纠 纷 中 , 谁 能 拿 出 自 己 创 作 了 该 作 品 的 可 信 证 据 , 谁 就 能 真 正 享 有 著 作 权 。 最 关 键 就 是 作 品 的 “ 出 生 时 间 ” 。 三 、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的 好 处 ?   1 . 保 护 自 身 的 知 识 产 权   2 . 作 为 权 利 证 明 , 维 护 自 身 权 益   3 . 用 于 质 押 贷 款   4 . 可 获 得 政 府 补 贴   5 . 作 为 权 利 证 明 , 有 利 于 作 品 的 传 播 和 经 济 价 值 的 实 现 四 、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流 程 有 哪 些   1 . 按 要 求 填 写 完 整 的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申 请 表 、 作 品 登 记 表 、 权 利 保 证 书 各 一 份 , 提 交 作 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作 品 说 明 书 ( 说 明 创 作 构 思 、 作   品 主 要 特 点 及 内 容 等 ) 各 一 份 ;   2 . 申 请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和 复 印 件 ;   3 . 作 品 的 样 本 ( 可 以 提 交 纸 介 质 或 者 电 子 介 质 作 品 样 本 ) ;   4 . 作 品 说 明 书 ( 请 从 创 作 意 图 、 创 作 过 程 、 独 创 性 三 方 面 写 , 作 者 签 字 ) ;   5 . 委 托 申 请 版 权 登 记 的 , 著 作 权 人 还 应 提 交 著 作 权 人 及 创 作 者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和 自 己 的 身 份 证 件 ( 著 作 权 人 或 创 作 者 是 单 位 的 , 应 提 交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代 码 证 的 复 印 件 、 法 人 代 表 的 复 印 件 ) 、 委 托 创 作 合 同 或 协 议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6 . 合 作 作 品 申 请 版 权 登 记 的 , 还 应 提 交 合 作 作 者 的 复 印 件 ( 合 作 作 者 是 单 位 的 , 应 提 交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代 码 证 的 复 印 件 、 法 人 代 表 的 复 印 件 ) 、 合 作 创 作 合 同 或 协 议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0 . 0 0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现 在 随 着 网 络 的 不 断 更 新 , 信 息 的 普 及 和 创 新 出 现 了 一 个 新 的 词 汇 “ 著 作 权 ” 。 著 作 权 的 对 象 是 作 品 , 是 指 文 学 、 艺 术 、 和 科 学 领 域 内 具 有 独 创 性 并 能 以 某 种 有 形 形 式 复 制 的 智 力 成 果 。 一 、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是 什 么 ?   著 作 权 : 是 指 自 然 人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对 文 学 、 艺 术 和 科 学 作 品 享 有 的 财 产 权 利 和 精 神 权 利 的 总 称 。 在 我 国 , 著 作 权 即 指 版 权 。 广 义 的 著 作 权 还 包 括 邻 接 权 , 我 国 《 著 作 权 法 》 称 之 为 “ 与 著 作 权 有 关 的 权 利 ” 。   版 权 其 实 就 是 著 作 权 , 版 权 与 著 作 权 的 区 别 就 在 于 两 个 说 法 的 来 源 不 同 而 以 。 版 权 是 一 种 通 俗 说 法 , 著 作 权 是 一 种 专 业 说 法 , 直 接 来 自 于 法 律 的 规 定 , 具 有 明 确 的 定 义 , 是 标 准 的 说 法 。 另 外 , 版 权 的 内 涵 主 要 在 于 权 利 人 的 经 济 利 益 ; 而 著 作 权 的 内 涵 非 常 广 泛 , 不 仅 包 括 经 济 利 益 ( 财 产 权 ) , 还 包 括 精 神 利 益 ( 人 身 权 ) 。 二 、 怎 样 才 能 获 得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   我 国 《 著 作 权 法 》 第 二 条 , 中 国 公 民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作 品 , 不 论 是 否 发 表 , 依 照 本 法 享 有 著 作 权 。 通 俗 地 讲 , 我 国 和 世 界 上 绝 大 多 数 国 家 一 样 , 著 作 权 取 得 方 式 是 自 动 取 得 , 不 是 申 请 制 。 即 著 作 权 自 己 作 品 完 成 创 作 之 日 起 产 生 , 作 者 自 动 享 有 著 作 权 , 不 需 要 经 过 任 何 批 准 或 者 登 记 手 续 , 就 能 受 到 我 国 著 作 权 法 的 保 护 。 因 此 , 在 著 作 权 纠 纷 中 , 谁 能 拿 出 自 己 创 作 了 该 作 品 的 可 信 证 据 , 谁 就 能 真 正 享 有 著 作 权 。 最 关 键 就 是 作 品 的 “ 出 生 时 间 ” 。 三 、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的 好 处 ?   1 . 保 护 自 身 的 知 识 产 权   2 . 作 为 权 利 证 明 , 维 护 自 身 权 益   3 . 用 于 质 押 贷 款   4 . 可 获 得 政 府 补 贴   5 . 作 为 权 利 证 明 , 有 利 于 作 品 的 传 播 和 经 济 价 值 的 实 现 四 、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流 程 有 哪 些   1 . 按 要 求 填 写 完 整 的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申 请 表 、 作 品 登 记 表 、 权 利 保 证 书 各 一 份 , 提 交 作 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作 品 说 明 书 ( 说 明 创 作 构 思 、 作   品 主 要 特 点 及 内 容 等 ) 各 一 份 ;   2 . 申 请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和 复 印 件 ;   3 . 作 品 的 样 本 ( 可 以 提 交 纸 介 质 或 者 电 子 介 质 作 品 样 本 ) ;   4 . 作 品 说 明 书 ( 请 从 创 作 意 图 、 创 作 过 程 、 独 创 性 三 方 面 写 , 作 者 签 字 ) ;   5 . 委 托 申 请 版 权 登 记 的 , 著 作 权 人 还 应 提 交 著 作 权 人 及 创 作 者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和 自 己 的 身 份 证 件 ( 著 作 权 人 或 创 作 者 是 单 位 的 , 应 提 交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代 码 证 的 复 印 件 、 法 人 代 表 的 复 印 件 ) 、 委 托 创 作 合 同 或 协 议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6 . 合 作 作 品 申 请 版 权 登 记 的 , 还 应 提 交 合 作 作 者 的 复 印 件 ( 合 作 作 者 是 单 位 的 , 应 提 交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代 码 证 的 复 印 件 、 法 人 代 表 的 复 印 件 ) 、 合 作 创 作 合 同 或 协 议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Z L S Q 1 3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国 内 把 专 利 分 为 三 类 , 发 明 专 利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和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属 于 Ⅰ 类 知 识 产 权 ; 实 用 新 型 和 外 观 专 利 属 于 Ⅱ 类 知 识 产 权 。 下 面 小 编 为 大 家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实 用 型 专 利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又 称 小 发 明 或 小 专 利 , 是 专 利 权 的 客 体 , 是 专 利 法 保 护 的 对 象 , 是 指 依 法 应 授 予 专 利 权 的 实 用 新 型 。 实 用 新 型 通 常 是 指 对 产 品 的 形 状 、 构 造 或 者 其 结 合 所 提 出 的 适 于 实 用 的 新 的 技 术 方 案 。 国 家 之 所 以 保 护 实 用 新 型 , 目 的 在 于 鼓 励 低 成 本 、 研 制 周 期 短 的 小 发 明 的 创 造 , 的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 它 的 创 造 性 和 技 术 水 平 较 发 明 专 利 低 , 但 实 用 价 值 大 , 在 专 利 权 审 批 上 采 取 简 化 审 批 程 序 、 缩 短 保 护 期 限 、 降 低 收 费 标 准 办 法 加 以 保 护 。 二 、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的 申 请 流 程 及 周 期 ( 一 )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周 期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分 为 申 请 阶 段 、 审 查 接 单 和 授 权 阶 段 , 一 般 时 间 为 6 个 月 左 右 。 ( 二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的 申 请 流 程   1 、 申 请 阶 段     申 请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准 备 资 料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请 求 书 、 说 明 书 、 说 明 书 附 图 、 权 利 要 求 书 、 摘 要 及 其 摘 要 附 图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具 备 有 说 明 书 附 图 。 委 托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的 , 应 提 交 委 托 书 。 申 请 费 用 减 缓 的 , 应 提 交 费 用 减 缓 请 求 书 及 相 应 的 证 明 文 件 。   2 、 审 查 阶 段     在 初 步 审 查 过 程 中 , 审 查 员 会 针 对 申 请 文 件 中 的 形 式 问 题 发 出 补 正 通 知 书 。 申 请 人 针 对 该 通 知 书 做 出 补 正 。 同 时 审 查 员 会 针 对 是 否 属 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保 护 客 户 进 行 审 查 , 若 存 在 不 属 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保 护 客 户 的 , 审 查 员 将 发 出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 申 请 人 针 对 该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进 行 答 复 或 者 对 申 请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只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 没 有 像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一 样 的 实 质 审 查 。 主 要 审 查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是 否 具 备 专 利 法 第 二 十 六 条 规 定 的 文 件 和 其 他 必 要 的 文 件 , 这 些 文 件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的 格 式 , 并 包 括 审 查 下 列 各 项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是 否 明 显 属 于 专 利 法 第 五 条 、 第 二 十 五 条 的 规 定 的 , 或 者 明 显 不 符 合 专 利 法 第 十 八 条 、 第 十 九 条 款 的 规 定 的 , 或 者 明 显 不 符 合 专 利 法 第 三 十 一 条 款 、 第 三 十 三 条 、 专 利 法 第 二 条 第 三 款 、 第 二 十 二 条 第 二 款 或 第 四 款 关 于 新 颖 性 与 实 用 性 规 定 的 ; 是 否 明 显 不 符 合 专 利 法 第 二 十 六 条 第 三 款 或 第 四 款 、 第 三 十 一 条 款 、 第 三 十 三 条 规 定 的 , 或 者 依 照 专 利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不 能 取 得 专 利 权 的 ; 专 利 局 应 当 将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申 请 人 , 要 求 其 在 期 限 内 陈 述 意 见 或 者 补 正 ; 申 请 人 期 满 未 答 复 的 , 其 申 请 被 视 为 撤 回 。 申 请 人 陈 述 意 见 或 者 补 正 后 , 专 利 局 仍 然 认 为 不 符 合 前 款 所 列 各 项 规 定 的 , 应 当 予 以 驳 回 。     3 、 授 权 阶 段     ( 1 ) 授 权 : 在 通 过 初 步 审 查 后 , 审 查 员 会 发 出 授 予 专 利 权 通 知 书 。 申 请 人 在 接 到 授 予 专 利 权 通 知 书 之 后 , 需 要 办 理 以 下 登 记 手 续 :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缴 纳 专 利 登 记 费 、 授 权 当 年 的 年 费 、 公 告 印 刷 费 以 及 专 利 证 书 印 花 税 。     ( 2 ) 颁 发 证 书 : 申 请 人 在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之 后 即 可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 此 段 时 间 约 为 2 3 个 月 左 右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实 用 型 专 利 申 请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实 用 型 专 利 申 请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0 . 0 0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国 内 把 专 利 分 为 三 类 , 发 明 专 利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和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属 于 Ⅰ 类 知 识 产 权 ; 实 用 新 型 和 外 观 专 利 属 于 Ⅱ 类 知 识 产 权 。 下 面 小 编 为 大 家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实 用 型 专 利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又 称 小 发 明 或 小 专 利 , 是 专 利 权 的 客 体 , 是 专 利 法 保 护 的 对 象 , 是 指 依 法 应 授 予 专 利 权 的 实 用 新 型 。 实 用 新 型 通 常 是 指 对 产 品 的 形 状 、 构 造 或 者 其 结 合 所 提 出 的 适 于 实 用 的 新 的 技 术 方 案 。 国 家 之 所 以 保 护 实 用 新 型 , 目 的 在 于 鼓 励 低 成 本 、 研 制 周 期 短 的 小 发 明 的 创 造 , 的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 它 的 创 造 性 和 技 术 水 平 较 发 明 专 利 低 , 但 实 用 价 值 大 , 在 专 利 权 审 批 上 采 取 简 化 审 批 程 序 、 缩 短 保 护 期 限 、 降 低 收 费 标 准 办 法 加 以 保 护 。 二 、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的 申 请 流 程 及 周 期 ( 一 )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周 期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分 为 申 请 阶 段 、 审 查 接 单 和 授 权 阶 段 , 一 般 时 间 为 6 个 月 左 右 。 ( 二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的 申 请 流 程   1 、 申 请 阶 段     申 请 聊 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准 备 资 料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请 求 书 、 说 明 书 、 说 明 书 附 图 、 权 利 要 求 书 、 摘 要 及 其 摘 要 附 图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具 备 有 说 明 书 附 图 。 委 托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的 , 应 提 交 委 托 书 。 申 请 费 用 减 缓 的 , 应 提 交 费 用 减 缓 请 求 书 及 相 应 的 证 明 文 件 。   2 、 审 查 阶 段     在 初 步 审 查 过 程 中 , 审 查 员 会 针 对 申 请 文 件 中 的 形 式 问 题 发 出 补 正 通 知 书 。 申 请 人 针 对 该 通 知 书 做 出 补 正 。 同 时 审 查 员 会 针 对 是 否 属 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保 护 客 户 进 行 审 查 , 若 存 在 不 属 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保 护 客 户 的 , 审 查 员 将 发 出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 申 请 人 针 对 该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进 行 答 复 或 者 对 申 请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只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 没 有 像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一 样 的 实 质 审 查 。 主 要 审 查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是 否 具 备 专 利 法 第 二 十 六 条 规 定 的 文 件 和 其 他 必 要 的 文 件 , 这 些 文 件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的 格 式 , 并 包 括 审 查 下 列 各 项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是 否 明 显 属 于 专 利 法 第 五 条 、 第 二 十 五 条 的 规 定 的 , 或 者 明 显 不 符 合 专 利 法 第 十 八 条 、 第 十 九 条 款 的 规 定 的 , 或 者 明 显 不 符 合 专 利 法 第 三 十 一 条 款 、 第 三 十 三 条 、 专 利 法 第 二 条 第 三 款 、 第 二 十 二 条 第 二 款 或 第 四 款 关 于 新 颖 性 与 实 用 性 规 定 的 ; 是 否 明 显 不 符 合 专 利 法 第 二 十 六 条 第 三 款 或 第 四 款 、 第 三 十 一 条 款 、 第 三 十 三 条 规 定 的 , 或 者 依 照 专 利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不 能 取 得 专 利 权 的 ; 专 利 局 应 当 将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申 请 人 , 要 求 其 在 期 限 内 陈 述 意 见 或 者 补 正 ; 申 请 人 期 满 未 答 复 的 , 其 申 请 被 视 为 撤 回 。 申 请 人 陈 述 意 见 或 者 补 正 后 , 专 利 局 仍 然 认 为 不 符 合 前 款 所 列 各 项 规 定 的 , 应 当 予 以 驳 回 。     3 、 授 权 阶 段     ( 1 ) 授 权 : 在 通 过 初 步 审 查 后 , 审 查 员 会 发 出 授 予 专 利 权 通 知 书 。 申 请 人 在 接 到 授 予 专 利 权 通 知 书 之 后 , 需 要 办 理 以 下 登 记 手 续 :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缴 纳 专 利 登 记 费 、 授 权 当 年 的 年 费 、 公 告 印 刷 费 以 及 专 利 证 书 印 花 税 。     ( 2 ) 颁 发 证 书 : 申 请 人 在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之 后 即 可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 此 段 时 间 约 为 2 3 个 月 左 右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实 用 型 专 利 申 请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实 用 型 专 利 申 请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Z L S Q 2 2 聊 城 外 观 专 利 申 请 聊 城 外 观 专 利 申 请 0 . 0 0 聊 城 外 观 专 利 申 请 B Q D J 0 8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今 天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一 、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是 什 么 ? 著 作 权 : 是 指 自 然 人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对 文 学 、 艺 术 和 科 学 作 品 享 有 的 财 产 权 利 和 精 神 权 利 的 总 称 。 在 我 国 , 著 作 权 即 指 版 权 。 广 义 的 著 作 权 还 包 括 邻 接 权 , 我 国 《 著 作 权 法 》 称 之 为 “ 与 著 作 权 有 关 的 权 利 ” 。   版 权 其 实 就 是 著 作 权 , 版 权 与 著 作 权 的 区 别 就 在 于 两 个 说 法 的 来 源 不 同 而 以 。 版 权 是 一 种 通 俗 说 法 , 著 作 权 是 一 种 专 业 说 法 , 直 接 来 自 于 法 律 的 规 定 , 具 有 明 确 的 定 义 , 是 标 准 的 说 法 。 另 外 , 版 权 的 内 涵 主 要 在 于 权 利 人 的 经 济 利 益 ; 而 著 作 权 的 内 涵 非 常 广 泛 , 不 仅 包 括 经 济 利 益 ( 财 产 权 ) , 还 包 括 精 神 利 益 ( 人 身 权 ) 。 二 、 申 请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需 要 提 交 的 材 料 ? ( 1 ) 《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申 请 表 》 ; ( 2 ) 申 请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 3 ) 权 利 归 属 证 明 文 件 ; ( 4 ) 作 品 样 本 ; ( 5 ) 作 品 登 记 承 诺 书 ; ( 6 ) 提 交 作 品 实 物 样 本 时 , 需 提 供 版 权 登 记 实 物 样 本 征 集 展 示 授 权 书 ; ( 7 ) 委 托 他 人 代 为 申 请 时 , 代 理 人 应 提 交 申 请 人 的 授 权 书 ( 代 理 委 托 书 ) 及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三 、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包 括 哪 些 内 容 ?   著 作 权 登 记 主 要 包 括 下 列 作 品 : 文 字 作 品 ; 口 述 作 品 ; 音 乐 、 戏 剧 、 曲 艺 、 舞 蹈 、 杂 技 艺 术 作 品 ; 美 术 、 建 筑 作 品 ; 摄 影 作 品 ; 电 影 作 品 和 以 类 似 摄 制 电 影 的 方 法 创 作 的 作 品 ; 工 程 设 计 图 、 产 品 设 计 图 、 地 图 、 示 意 图 等 图 形 作 品 和 模 型 作 品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作 品 。 此 外 还 受 理 其 他 与 著 作 权 有 关 事 项 的 登 记 ; 各 类 作 品 ( 计 算 机 软 件 除 外 ) 授 权 事 项 登 记 ; 录 音 、 录 像 制 品 登 记 ; 其 他 与 著 作 权 有 关 的 受 国 家 版 权 局 的 指 定 , 中 心 进 行 的 登 记 等 。 四 、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那 些 不 受 保 护 ? ( 1 ) 依 法 禁 止 出 版 、 传 播 的 作 品 我 国 著 作 权 法 规 定 , 著 作 权 人 行 使 著 作 权 , 不 得 违 犯 宪 法 和 法 律 , 不 得 损 害 公 共 利 益 和 有 伤 风 化 , 比 如 具 有 宣 扬 封 建 迷 信 、 宣 传 邪 教 、 鼓 动 叛 乱 等 内 容 的 作 品 , 则 不 在 保 护 之 列 。 ( 2 ) 不 适 于 著 作 权 法 保 护 的 作 品 我 国 著 作 权 法 规 定 了 三 类 作 品 不 适 于 著 作 权 法 保 护 , 即 : 法 律 、 法 规 国 家 机 关 的 决 议 、 决 定 、 命 令 和 其 他 具 有 立 法 、 行 政 、 司 法 性 质 的 文 件 , 及 其 官 方 正 式 译 文 ; 时 事 新 闻 ; 历 法 、 通 用 数 表 、 通 用 表 格 和 公 式 。 ( 3 ) 已 过 保 护 期 的 作 品 我 国 对 于 著 作 权 的 保 护 规 定 了 期 限 , 公 民 的 作 品 的 保 护 期 为 作 者 有 生 之 年 及 其 死 亡 后 五 十 年 ;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的 作 品 的 保 护 期 为 五 十 年 , 但 作 品 完 成 后 五 十 年 内 未 发 表 的 , 不 再 受 保 护 ; 电 影 作 品 和 以 类 似 摄 制 电 影 的 方 法 创 作 的 作 品 的 保 护 期 也 同 法 人 作 品 一 样 , 享 有 五 十 年 的 保 护 期 。 在 超 过 上 述 保 护 期 限 之 后 , 作 品 便 为 全 社 会 所 公 有 ,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可 随 便 使 用 而 不 须 征 得 原 作 者 同 意 和 支 付 报 酬 。 当 然 作 者 的 署 名 权 、 保 护 作 品 完 整 权 则 不 能 被 损 害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0 . 0 0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今 天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一 、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是 什 么 ? 著 作 权 : 是 指 自 然 人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对 文 学 、 艺 术 和 科 学 作 品 享 有 的 财 产 权 利 和 精 神 权 利 的 总 称 。 在 我 国 , 著 作 权 即 指 版 权 。 广 义 的 著 作 权 还 包 括 邻 接 权 , 我 国 《 著 作 权 法 》 称 之 为 “ 与 著 作 权 有 关 的 权 利 ” 。   版 权 其 实 就 是 著 作 权 , 版 权 与 著 作 权 的 区 别 就 在 于 两 个 说 法 的 来 源 不 同 而 以 。 版 权 是 一 种 通 俗 说 法 , 著 作 权 是 一 种 专 业 说 法 , 直 接 来 自 于 法 律 的 规 定 , 具 有 明 确 的 定 义 , 是 标 准 的 说 法 。 另 外 , 版 权 的 内 涵 主 要 在 于 权 利 人 的 经 济 利 益 ; 而 著 作 权 的 内 涵 非 常 广 泛 , 不 仅 包 括 经 济 利 益 ( 财 产 权 ) , 还 包 括 精 神 利 益 ( 人 身 权 ) 。 二 、 申 请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需 要 提 交 的 材 料 ? ( 1 ) 《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申 请 表 》 ; ( 2 ) 申 请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 3 ) 权 利 归 属 证 明 文 件 ; ( 4 ) 作 品 样 本 ; ( 5 ) 作 品 登 记 承 诺 书 ; ( 6 ) 提 交 作 品 实 物 样 本 时 , 需 提 供 版 权 登 记 实 物 样 本 征 集 展 示 授 权 书 ; ( 7 ) 委 托 他 人 代 为 申 请 时 , 代 理 人 应 提 交 申 请 人 的 授 权 书 ( 代 理 委 托 书 ) 及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三 、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包 括 哪 些 内 容 ?   著 作 权 登 记 主 要 包 括 下 列 作 品 : 文 字 作 品 ; 口 述 作 品 ; 音 乐 、 戏 剧 、 曲 艺 、 舞 蹈 、 杂 技 艺 术 作 品 ; 美 术 、 建 筑 作 品 ; 摄 影 作 品 ; 电 影 作 品 和 以 类 似 摄 制 电 影 的 方 法 创 作 的 作 品 ; 工 程 设 计 图 、 产 品 设 计 图 、 地 图 、 示 意 图 等 图 形 作 品 和 模 型 作 品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作 品 。 此 外 还 受 理 其 他 与 著 作 权 有 关 事 项 的 登 记 ; 各 类 作 品 ( 计 算 机 软 件 除 外 ) 授 权 事 项 登 记 ; 录 音 、 录 像 制 品 登 记 ; 其 他 与 著 作 权 有 关 的 受 国 家 版 权 局 的 指 定 , 中 心 进 行 的 登 记 等 。 四 、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那 些 不 受 保 护 ? ( 1 ) 依 法 禁 止 出 版 、 传 播 的 作 品 我 国 著 作 权 法 规 定 , 著 作 权 人 行 使 著 作 权 , 不 得 违 犯 宪 法 和 法 律 , 不 得 损 害 公 共 利 益 和 有 伤 风 化 , 比 如 具 有 宣 扬 封 建 迷 信 、 宣 传 邪 教 、 鼓 动 叛 乱 等 内 容 的 作 品 , 则 不 在 保 护 之 列 。 ( 2 ) 不 适 于 著 作 权 法 保 护 的 作 品 我 国 著 作 权 法 规 定 了 三 类 作 品 不 适 于 著 作 权 法 保 护 , 即 : 法 律 、 法 规 国 家 机 关 的 决 议 、 决 定 、 命 令 和 其 他 具 有 立 法 、 行 政 、 司 法 性 质 的 文 件 , 及 其 官 方 正 式 译 文 ; 时 事 新 闻 ; 历 法 、 通 用 数 表 、 通 用 表 格 和 公 式 。 ( 3 ) 已 过 保 护 期 的 作 品 我 国 对 于 著 作 权 的 保 护 规 定 了 期 限 , 公 民 的 作 品 的 保 护 期 为 作 者 有 生 之 年 及 其 死 亡 后 五 十 年 ;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的 作 品 的 保 护 期 为 五 十 年 , 但 作 品 完 成 后 五 十 年 内 未 发 表 的 , 不 再 受 保 护 ; 电 影 作 品 和 以 类 似 摄 制 电 影 的 方 法 创 作 的 作 品 的 保 护 期 也 同 法 人 作 品 一 样 , 享 有 五 十 年 的 保 护 期 。 在 超 过 上 述 保 护 期 限 之 后 , 作 品 便 为 全 社 会 所 公 有 ,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可 随 便 使 用 而 不 须 征 得 原 作 者 同 意 和 支 付 报 酬 。 当 然 作 者 的 署 名 权 、 保 护 作 品 完 整 权 则 不 能 被 损 害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阳 谷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B Q D J 0 7 莘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为 大 家 今 天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莘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一 、 莘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包 括 那 些 ?   著 作 权 登 记 包 括 合 同 登 记 和 作 品 登 记 。   合 同 登 记 是 指 著 作 权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通 过 登 记 的 方 式 , 对 涉 外 出 版 、 涉 外 复 制 和 著 作 权 质 押 合 同 进 行 确 认 。   作 品 登 记 是 指 著 作 权 人 自 愿 到 著 作 权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对 其 著 作 权 进 行 形 式 上 的 确 认 二 、 莘 县 未 成 年 人 的 原 创 作 品 是 否 受 著 作 权 法 保 护 ?   作 者 的 条 件 是 通 过 大 脑 思 维 活 动 来 创 作 作 品 , 与 年 龄 没 有 关 系 。 依 据 著 作 权 法 , 作 者 对 自 己 创 作 的 文 学 、 艺 术 以 及 科 学 领 域 内 的 作 品 依 法 享 有 著 作 权 , 受 著 作 权 法 的 保 护 。 所 以 未 成 年 人 的 原 创 作 品 也 享 有 著 作 权 。 三 、 自 己 制 作 的 作 品 , 一 定 要 去 国 家 机 构 登 记 吗 ?   作 品 的 著 作 权 自 始 取 得 , 不 需 要 一 定 去 国 家 机 构 登 记 。 当 事 人 自 愿 选 择 。   著 作 权 证 书 ( 版 权 登 记 证 书 ) 是 作 者 享 有 权 利 的 证 据 , 在 权 属 的 认 定 和 侵 权 维 权 的 过 程 中 , 著 作 权 证 书 是 依 据 , 是 基 石 , 非 常 重 要 。 四 、 莘 县 作 品 版 权 登 记 什 么 原 因 让 登 记 机 关 撤 销 其 登 记 ?   1 . 登 记 后 发 现 有 本 办 法 第 五 条 所 规 定 的 情 况 的 ;   2 . 登 记 后 发 现 与 事 实 不 相 符 的 ;   3 . 申 请 人 申 请 撤 销 原 作 品 登 记 的 ;   4 . 登 记 后 发 现 是 重 复 登 记 的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莘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我 们 是 专 业 的 。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莘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0 . 0 0 莘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为 大 家 今 天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莘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一 、 莘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包 括 那 些 ?   著 作 权 登 记 包 括 合 同 登 记 和 作 品 登 记 。   合 同 登 记 是 指 著 作 权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通 过 登 记 的 方 式 , 对 涉 外 出 版 、 涉 外 复 制 和 著 作 权 质 押 合 同 进 行 确 认 。   作 品 登 记 是 指 著 作 权 人 自 愿 到 著 作 权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对 其 著 作 权 进 行 形 式 上 的 确 认 二 、 莘 县 未 成 年 人 的 原 创 作 品 是 否 受 著 作 权 法 保 护 ?   作 者 的 条 件 是 通 过 大 脑 思 维 活 动 来 创 作 作 品 , 与 年 龄 没 有 关 系 。 依 据 著 作 权 法 , 作 者 对 自 己 创 作 的 文 学 、 艺 术 以 及 科 学 领 域 内 的 作 品 依 法 享 有 著 作 权 , 受 著 作 权 法 的 保 护 。 所 以 未 成 年 人 的 原 创 作 品 也 享 有 著 作 权 。 三 、 自 己 制 作 的 作 品 , 一 定 要 去 国 家 机 构 登 记 吗 ?   作 品 的 著 作 权 自 始 取 得 , 不 需 要 一 定 去 国 家 机 构 登 记 。 当 事 人 自 愿 选 择 。   著 作 权 证 书 ( 版 权 登 记 证 书 ) 是 作 者 享 有 权 利 的 证 据 , 在 权 属 的 认 定 和 侵 权 维 权 的 过 程 中 , 著 作 权 证 书 是 依 据 , 是 基 石 , 非 常 重 要 。 四 、 莘 县 作 品 版 权 登 记 什 么 原 因 让 登 记 机 关 撤 销 其 登 记 ?   1 . 登 记 后 发 现 有 本 办 法 第 五 条 所 规 定 的 情 况 的 ;   2 . 登 记 后 发 现 与 事 实 不 相 符 的 ;   3 . 申 请 人 申 请 撤 销 原 作 品 登 记 的 ;   4 . 登 记 后 发 现 是 重 复 登 记 的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莘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我 们 是 专 业 的 。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B Q D J 0 6 临 清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为 大 家 今 天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临 清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一 、 临 清 版 权 登 记 是 什 么 ?   版 权 登 记 是 指 著 作 权 有 关 当 事 人 依 照 法 律 的 规 定 , 向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 将 作 品 及 其 权 利 登 载 于 登 记 簿 的 行 为 。 二 、 临 清 哪 些 人 和 单 位 可 以 申 请 版 权 登 记 ?   山 东 省 版 权 局 负 责 山 东 省 居 民 和 在 山 东 注 册 的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申 请 提 出 的 作 品 登 记 工 作 。 在 山 东 省 长 期 工 作 、 学 习 、 生 活 的 外 地 个 人 ( 必 须 有 学 生 证 或 居 住 证 ) 以 及 外 地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在 山 东 省 注 册 登 记 ) 拟 在 山 东 省 申 请 作 品 版 权 登 记 的 , 可 与 山 东 省 居 民 、 单 位 一 样 享 有 同 等 的 版 权 服 务 。 三 、 临 清 作 品 版 权 登 记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 ( 一 )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前 需 要 准 备 好 所 需 要 的 申 请 资 料 :   1 . 作 品 样 本 ( 如 果 是 口 述 作 品 或 者 表 演 作 品 , 则 可 以 以 录 音 或 者 摄 制 方 式 提 供 ) ;   2 .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说 明 书 ( 请 从 作 品 的 创 作 意 图 、 创 作 过 程 、 独 创 性 三 个 方 面 进 行 描 述 ) ;   3 . 著 作 权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或 者 个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 如 委 托 著 作 权 代 理 机 构 的 , 还 需 要 代 理 委 托 书 。 ( 二 ) 向 中 国 版 权 保 护 中 心 提 出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申 请 , 当 官 方 收 到 申 请 资 料 后 , 检 查 材 料 是 否 齐 备 , 如 果 齐 备 , 就 会 发 出 缴 费 通 知 书 ; 如 材 料 不 齐 备 , 就 会 发 出 补 正 通 知 书 。 ( 三 ) 缴 纳 相 关 的 规 费 ; 官 方 在 收 到 费 用 后 , 会 发 出 作 品 著 作 权 受 理 通 知 书 。   ( 四 ) 发 出 受 理 通 知 书 后 进 入 审 查 阶 段 , 如 果 审 查 文 件 没 有 问 题 , 就 会 发 出 著 作 权 证 书 ; 如 果 审 查 文 件 有 问 题 , 继 续 发 出 补 正 文 件 进 行 补 正 , 审 查 合 格 再 发 出 著 作 权 证 书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临 清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我 们 是 专 业 的 。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临 清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0 . 0 0 临 清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为 大 家 今 天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临 清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一 、 临 清 版 权 登 记 是 什 么 ?   版 权 登 记 是 指 著 作 权 有 关 当 事 人 依 照 法 律 的 规 定 , 向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 将 作 品 及 其 权 利 登 载 于 登 记 簿 的 行 为 。 二 、 临 清 哪 些 人 和 单 位 可 以 申 请 版 权 登 记 ?   山 东 省 版 权 局 负 责 山 东 省 居 民 和 在 山 东 注 册 的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申 请 提 出 的 作 品 登 记 工 作 。 在 山 东 省 长 期 工 作 、 学 习 、 生 活 的 外 地 个 人 ( 必 须 有 学 生 证 或 居 住 证 ) 以 及 外 地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在 山 东 省 注 册 登 记 ) 拟 在 山 东 省 申 请 作 品 版 权 登 记 的 , 可 与 山 东 省 居 民 、 单 位 一 样 享 有 同 等 的 版 权 服 务 。 三 、 临 清 作 品 版 权 登 记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 ( 一 )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前 需 要 准 备 好 所 需 要 的 申 请 资 料 :   1 . 作 品 样 本 ( 如 果 是 口 述 作 品 或 者 表 演 作 品 , 则 可 以 以 录 音 或 者 摄 制 方 式 提 供 ) ;   2 .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说 明 书 ( 请 从 作 品 的 创 作 意 图 、 创 作 过 程 、 独 创 性 三 个 方 面 进 行 描 述 ) ;   3 . 著 作 权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或 者 个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 如 委 托 著 作 权 代 理 机 构 的 , 还 需 要 代 理 委 托 书 。 ( 二 ) 向 中 国 版 权 保 护 中 心 提 出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申 请 , 当 官 方 收 到 申 请 资 料 后 , 检 查 材 料 是 否 齐 备 , 如 果 齐 备 , 就 会 发 出 缴 费 通 知 书 ; 如 材 料 不 齐 备 , 就 会 发 出 补 正 通 知 书 。 ( 三 ) 缴 纳 相 关 的 规 费 ; 官 方 在 收 到 费 用 后 , 会 发 出 作 品 著 作 权 受 理 通 知 书 。   ( 四 ) 发 出 受 理 通 知 书 后 进 入 审 查 阶 段 , 如 果 审 查 文 件 没 有 问 题 , 就 会 发 出 著 作 权 证 书 ; 如 果 审 查 文 件 有 问 题 , 继 续 发 出 补 正 文 件 进 行 补 正 , 审 查 合 格 再 发 出 著 作 权 证 书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临 清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我 们 是 专 业 的 。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B Q D J 0 4 冠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为 大 家 今 天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冠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一 、 冠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的 保 护 期 限 ?   1 、 作 者 为 公 民 , 其 保 护 期 为 作 者 有 生 之 年 加 死 亡 后 5 0 年 。 合 作 作 品 的 保 护 期 为 作 者 终 生 加 死 亡 后 5 0 年 , 从 最 后 死 亡 的 作 者 的 死 亡 时 间 起 算 。   2 、 法 人 作 品 , 保 护 期 自 作 品 首 次 发 表 后 5 0 年 。 未 发 表 , 创 作 完 成 5 0 年 。   3 、 电 影 作 品 和 以 类 似 摄 制 电 影 的 方 法 创 作 的 作 品 、 摄 影 作 品 , 保 护 期 自 作 品 首 次 发 表 后 5 0 年 。 未 发 表 , 创 作 完 成 5 0 年 。   4 、 作 者 身 份 不 明 的 作 品 保 护 期 为 5 0 年 ( 自 首 次 发 表 ) , 但 作 者 身 份 一 经 确 定 则 适 用 一 般 规 定 。   5 、 出 版 者 的 版 式 设 计 权 的 保 护 期 自 首 次 出 版 后 1 0 年 。   6 、 表 演 者 享 有 的 表 明 身 分 ; 保 护 表 演 形 象 不 受 歪 曲 等 保 护 期 不 受 限 制 ; 其 他 自 该 表 演 发 生 后 5 0 年 。   7 、 录 音 录 像 制 作 者 许 可 他 人 复 制 、 发 行 、 出 租 、 通 过 信 息 网 络 向 公 众 传 播 其 录 音 录 像 制 品 的 权 利 的 保 护 期 自 首 次 制 作 完 成 后 5 0 年 。   8 、 广 播 电 台 、 电 视 台 享 有 转 播 、 录 制 、 复 制 自 首 次 播 出 后 5 0 年 。 需 要 明 确 的 是 , 不 同 类 型 的 著 作 经 过 版 权 登 记 后 获 得 的 著 作 权 保 护 情 况 是 不 一 样 的 , 对 于 相 关 情 况 的 认 定 上 , 必 须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的 标 准 来 进 行 处 理 , 如 果 对 相 关 著 作 权 的 保 护 情 况 认 定 为 错 误 的 , 可 以 结 合 实 际 的 著 作 权 产 生 的 情 况 来 进 行 处 理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冠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我 们 是 专 业 的 。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冠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0 . 0 0 冠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为 大 家 今 天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冠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一 、 冠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的 保 护 期 限 ?   1 、 作 者 为 公 民 , 其 保 护 期 为 作 者 有 生 之 年 加 死 亡 后 5 0 年 。 合 作 作 品 的 保 护 期 为 作 者 终 生 加 死 亡 后 5 0 年 , 从 最 后 死 亡 的 作 者 的 死 亡 时 间 起 算 。   2 、 法 人 作 品 , 保 护 期 自 作 品 首 次 发 表 后 5 0 年 。 未 发 表 , 创 作 完 成 5 0 年 。   3 、 电 影 作 品 和 以 类 似 摄 制 电 影 的 方 法 创 作 的 作 品 、 摄 影 作 品 , 保 护 期 自 作 品 首 次 发 表 后 5 0 年 。 未 发 表 , 创 作 完 成 5 0 年 。   4 、 作 者 身 份 不 明 的 作 品 保 护 期 为 5 0 年 ( 自 首 次 发 表 ) , 但 作 者 身 份 一 经 确 定 则 适 用 一 般 规 定 。   5 、 出 版 者 的 版 式 设 计 权 的 保 护 期 自 首 次 出 版 后 1 0 年 。   6 、 表 演 者 享 有 的 表 明 身 分 ; 保 护 表 演 形 象 不 受 歪 曲 等 保 护 期 不 受 限 制 ; 其 他 自 该 表 演 发 生 后 5 0 年 。   7 、 录 音 录 像 制 作 者 许 可 他 人 复 制 、 发 行 、 出 租 、 通 过 信 息 网 络 向 公 众 传 播 其 录 音 录 像 制 品 的 权 利 的 保 护 期 自 首 次 制 作 完 成 后 5 0 年 。   8 、 广 播 电 台 、 电 视 台 享 有 转 播 、 录 制 、 复 制 自 首 次 播 出 后 5 0 年 。 需 要 明 确 的 是 , 不 同 类 型 的 著 作 经 过 版 权 登 记 后 获 得 的 著 作 权 保 护 情 况 是 不 一 样 的 , 对 于 相 关 情 况 的 认 定 上 , 必 须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的 标 准 来 进 行 处 理 , 如 果 对 相 关 著 作 权 的 保 护 情 况 认 定 为 错 误 的 , 可 以 结 合 实 际 的 著 作 权 产 生 的 情 况 来 进 行 处 理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冠 县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作 品 著 作 权 版 权 登 记 保 护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我 们 是 专 业 的 。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  N O . 4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 代 办 经 营 许 可 证 Y I J I A N T I A N C H E N G J Y X K 0 2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图 书 批 发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如 果 聊 城 企 业 的 老 板 们 涉 及 报 纸 、 期 刊 、 杂 志 、 电 子 出 版 物 的 出 版 、 代 理 、 发 行 业 务 就 要 办 理 出 版 经 营 许 可 证 资 质 , 合 法 经 营 。 下 面 带 大 家 了 解 一 下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图 书 批 发 。 一 、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什 么 证 ?     国 家 对 出 版 物 ( 图 书 、 报 纸 、 期 刊 、 音 像 制 品 、 电 子 出 版 物 ) 批 发 、 零 售 依 法 实 行 许 可 制 度 。 未 经 许 可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从 事 出 版 物 发 行 活 动 企 业 从 事 出 版 物 发 行 就 必 须 申 请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 简 称 出 版 物 许 可 证 。 在 实 体 店 或 网 络 上 从 事 书 本 、 杂 志 批 发 、 零 售 活 动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需 要 取 得 《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 开 展 出 版 物 批 发 、 零 售 活 动 。 二 、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图 书 批 发 的 条 件 有 哪 些 ?   1 . 有 确 定 的 企 业 名 称 和 经 营 范 围 ;   2 . 有 与 出 版 物 批 发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员 ; ( 有 初 级 以 上 出 版 物 发 行 员 职 业 资 格 )   3 . 有 与 出 版 物 批 发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设 备 和 固 定 的 经 营 场 所 , 其 中 进 入 出 版 物 批 发 市 场 的 单 店 营 业 面 积 不 少 于 5 0 平 方 米 , 独 立 设 置 经 营 场 所 的 营 业 面 积 不 少 于 2 0 0 平 方 米 ;   4 . 注 册 资 本 不 少 于 5 0 0 万 元 ;   5 . 具 备 健 全 的 管 理 制 度 并 具 有 符 合 行 业 标 准 的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6 . 最 近 三 年 内 未 受 到 新 闻 出 版 行 政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 无 其 他 严 重 违 法 记 录 。 三 、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图 书 批 发 需 要 哪 些 资 料 ? ( 一 ) 凡 申 请 办 理 《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 的 单 位 ( 个 人 ) 须 具 备 相 应 条 件 并 向 本 局 提 交 有 关 材 料     ⑴ 申 请 报 告 , 应 载 明 以 下 内 容 :   ① 发 行 单 位 名 称 、 地 址 及 出 版 物 存 储 仓 库 地 址 ; ②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姓 名 、 文 化 程 度 、 本 市 详 细 住 址 、 住 宅 及 移 动 电 话 号 码 等 ; ③ 经 营 范 围 ( 图 书 、 报 纸 、 期 刊 、 电 子 出 版 物 ) ; ④ 经 营 方 式 ( 零 售 、 出 租 、 零 售 出 租 、 投 递 ) ; ⑤ 经 营 出 版 物 出 租 的 经 营 场 所 周 边 2 0 0 米 范 围 内 有 否 中 小 学 校 。     ⑵ 用 于 出 版 物 发 行 的 固 定 经 营 场 所 及 出 版 物 存 储 仓 库 的 有 效 使 用 证 明 或 租 赁 合 同 的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     ⑶ 用 于 出 版 物 发 行 的 经 营 场 所 及 出 版 物 存 储 仓 库 的 具 体 位 置 图 ( 应 写 明 “ × × 店 经 营 场 所 位 置 图 ” ) , 并 在 图 上 标 明 经 营 场 所 及 出 版 物 存 储 仓 库 所 在 地 的 门 牌 号 码 、 左 右 相 邻 ( 店 铺 ) 名 称 以 及 附 近 的 明 显 参 照 物 。     ⑷ 经 营 者 的 身 份 证 明 ( 如 身 份 证 、 户 口 簿 等 , 原 件 当 场 查 验 , 复 印 件 留 存 备 查 ) 和 出 版 物 发 行 员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原 件 当 场 查 验 , 复 印 件 留 存 备 查 ) 。     ⑸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 初 中 以 上 学 历 证 书 的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     ⑹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照 片 两 张 。     ⑺ 工 商 部 门 预 先 核 准 的 出 版 物 发 行 企 业 的 名 称 字 号 审 批 表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     ⑻ 如 申 请 办 理 电 子 出 版 物 发 行 业 务 的 , 需 提 交 正 版 电 子 出 版 物 进 货 凭 证 和 发 票 , 而 且 电 子 出 版 物 进 货 总 数 应 不 少 于 4 0 0 张 , 并 在 经 营 场 所 备 有 相 应 的 电 子 出 版 物 读 盘 设 备 。     ⑼ 其 他 需 要 准 备 的 证 明 材 料 。 ( 二 ) 办 证 室 接 到 申 请 办 理 出 版 物 经 营 , 经 初 审 无 误 后 , 予 以 受 理 。 有 关 科 室 按 照 证 件 审 批 承 诺 时 限 完 成 证 件 办 理 工 作 .   ( 三 ) 申 请 办 证 人 于 办 证 时 限 期 满 后 可 向 办 证 室 查 询 办 理 情 况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图 书 批 发 办 理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区 县 市 关 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图 书 批 发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图 书 批 发 0 . 0 0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图 书 批 发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如 果 聊 城 企 业 的 老 板 们 涉 及 报 纸 、 期 刊 、 杂 志 、 电 子 出 版 物 的 出 版 、 代 理 、 发 行 业 务 就 要 办 理 出 版 经 营 许 可 证 资 质 , 合 法 经 营 。 下 面 带 大 家 了 解 一 下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图 书 批 发 。 一 、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什 么 证 ?     国 家 对 出 版 物 ( 图 书 、 报 纸 、 期 刊 、 音 像 制 品 、 电 子 出 版 物 ) 批 发 、 零 售 依 法 实 行 许 可 制 度 。 未 经 许 可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从 事 出 版 物 发 行 活 动 企 业 从 事 出 版 物 发 行 就 必 须 申 请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 简 称 出 版 物 许 可 证 。 在 实 体 店 或 网 络 上 从 事 书 本 、 杂 志 批 发 、 零 售 活 动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需 要 取 得 《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 开 展 出 版 物 批 发 、 零 售 活 动 。 二 、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图 书 批 发 的 条 件 有 哪 些 ?   1 . 有 确 定 的 企 业 名 称 和 经 营 范 围 ;   2 . 有 与 出 版 物 批 发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员 ; ( 有 初 级 以 上 出 版 物 发 行 员 职 业 资 格 )   3 . 有 与 出 版 物 批 发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设 备 和 固 定 的 经 营 场 所 , 其 中 进 入 出 版 物 批 发 市 场 的 单 店 营 业 面 积 不 少 于 5 0 平 方 米 , 独 立 设 置 经 营 场 所 的 营 业 面 积 不 少 于 2 0 0 平 方 米 ;   4 . 注 册 资 本 不 少 于 5 0 0 万 元 ;   5 . 具 备 健 全 的 管 理 制 度 并 具 有 符 合 行 业 标 准 的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6 . 最 近 三 年 内 未 受 到 新 闻 出 版 行 政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 无 其 他 严 重 违 法 记 录 。 三 、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图 书 批 发 需 要 哪 些 资 料 ? ( 一 ) 凡 申 请 办 理 《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 的 单 位 ( 个 人 ) 须 具 备 相 应 条 件 并 向 本 局 提 交 有 关 材 料     ⑴ 申 请 报 告 , 应 载 明 以 下 内 容 :   ① 发 行 单 位 名 称 、 地 址 及 出 版 物 存 储 仓 库 地 址 ; ②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姓 名 、 文 化 程 度 、 本 市 详 细 住 址 、 住 宅 及 移 动 电 话 号 码 等 ; ③ 经 营 范 围 ( 图 书 、 报 纸 、 期 刊 、 电 子 出 版 物 ) ; ④ 经 营 方 式 ( 零 售 、 出 租 、 零 售 出 租 、 投 递 ) ; ⑤ 经 营 出 版 物 出 租 的 经 营 场 所 周 边 2 0 0 米 范 围 内 有 否 中 小 学 校 。     ⑵ 用 于 出 版 物 发 行 的 固 定 经 营 场 所 及 出 版 物 存 储 仓 库 的 有 效 使 用 证 明 或 租 赁 合 同 的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     ⑶ 用 于 出 版 物 发 行 的 经 营 场 所 及 出 版 物 存 储 仓 库 的 具 体 位 置 图 ( 应 写 明 “ × × 店 经 营 场 所 位 置 图 ” ) , 并 在 图 上 标 明 经 营 场 所 及 出 版 物 存 储 仓 库 所 在 地 的 门 牌 号 码 、 左 右 相 邻 ( 店 铺 ) 名 称 以 及 附 近 的 明 显 参 照 物 。     ⑷ 经 营 者 的 身 份 证 明 ( 如 身 份 证 、 户 口 簿 等 , 原 件 当 场 查 验 , 复 印 件 留 存 备 查 ) 和 出 版 物 发 行 员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原 件 当 场 查 验 , 复 印 件 留 存 备 查 ) 。     ⑸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 初 中 以 上 学 历 证 书 的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     ⑹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照 片 两 张 。     ⑺ 工 商 部 门 预 先 核 准 的 出 版 物 发 行 企 业 的 名 称 字 号 审 批 表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     ⑻ 如 申 请 办 理 电 子 出 版 物 发 行 业 务 的 , 需 提 交 正 版 电 子 出 版 物 进 货 凭 证 和 发 票 , 而 且 电 子 出 版 物 进 货 总 数 应 不 少 于 4 0 0 张 , 并 在 经 营 场 所 备 有 相 应 的 电 子 出 版 物 读 盘 设 备 。     ⑼ 其 他 需 要 准 备 的 证 明 材 料 。 ( 二 ) 办 证 室 接 到 申 请 办 理 出 版 物 经 营 , 经 初 审 无 误 后 , 予 以 受 理 。 有 关 科 室 按 照 证 件 审 批 承 诺 时 限 完 成 证 件 办 理 工 作 .   ( 三 ) 申 请 办 证 人 于 办 证 时 限 期 满 后 可 向 办 证 室 查 询 办 理 情 况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图 书 批 发 办 理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区 县 市 关 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图 书 批 发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J Y X K 0 5 聊 城 辅 导 班 办 学 许 可 证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现 在 聊 城 市 抓 教 育 是 非 常 严 格 的 , 对 “ 有 照 无 证 ” ( 即 : 已 领 取 了 营 业 执 照 , 但 尚 未 取 得 办 学 许 可 证 ) 的 校 外 培 训 机 构 , 要 责 令 其 在 经 营 ( 业 务 )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 不 得 再 举 办 面 向 中 小 学 生 的 培 训 , 拒 不 改 正 的 , 按 无 证 经 营 查 处 。 所 以 办 理 了 营 业 执 照 后 要 办 理 办 学 许 可 证 。 一 、 聊 城 办 学 许 可 证 的 分 类 有 哪 些 ?   1 . 学 前 教 育 许 可 证   学 前 教 育 许 可 证 是 指 开 办 幼 儿 园 或 托 儿 所 所 需 的 许 可 证 。   申 请 该 许 可 证 的 流 程 相 对 较 为 简 单 , 您 需 要 准 备 相 关 材 料 , 包 括 办 学 计 划 、 场 地 证 明 、 教 职 工 资 格 证 明 等 , 并 按 照 当 地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申 请 。   2 . 初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初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适 用 于 开 办 小 学 、 小 初 高 一 体 化 学 校 等 初 等 教 育 机 构 。   申 请 初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相 对 比 较 复 杂 , 您 需 要 准 备 的 材 料 包 括 办 学 计 划 、 场 地 证 明 、 教 职 工 资 质 证 明 、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等 , 并 按 照 当 地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申 请 。   3 . 中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中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适 用 于 开 办 中 学 、 高 中 等 中 等 教 育 机 构 。   申 请 中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的 流 程 相 对 较 为 复 杂 , 您 需 要 准 备 的 材 料 包 括 办 学 计 划 、 场 地 证 明 、 教 职 工 资 质 证 明 、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等 , 并 按 照 当 地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申 请 。   4 . 职 业 教 育 许 可 证   职 业 教 育 许 可 证 适 用 于 开 办 职 业 学 校 、 培 训 机 构 等 职 业 教 育 机 构 。 申 请 职 业 教 育 许 可 证 的 流 程 相 对 较 为 复 杂 , 您 需 要 准 备 的 材 料 包 括 办 学 计 划 、 场 地 证 明 、 教 职 工 资 质 证 明 、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等 , 并 按 照 当 地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申 请 。 二 、 办 学 许 可 证 申 办 所 需 材 料   1 、 工 商 局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通 知 书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2 、 《 × × 市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设 立 审 批 表 》 ( 原 件 , 一 式 3 份 )   3 、 申 办 报 告 , 内 容 应 当 主 要 包 括 : 培 养 目 标 、 地 址 、 举 办 者 情 况 、 开 办 资 金 金 额 及 出 资 者 、 招 生 对 象 、 办 学 内 容 、 法 定 代 表 人 情 况 、 场 地 情 况 、 校 长 情 况 、 专 任 教 师 情 况 、 内 部 管 理 体 制 等 ( 原 件 1 份 )   4 、 举 办 者 为 单 位 的 , 提 供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或 执 照 ; 举 办 者 为 自 然 人 的 , 提 供 本 人 身 份 证 件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5 、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无 犯 罪 记 录 证 明 ( 原 件 1 份 )   6 、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章 程 ( 原 件 1 份 )   7 、 首 届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理 事 会 或 董 事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各 成 员 签 字 , 原 件 1 份 )   8 、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9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资 产 及 经 费 来 源 的 验 资 报 告 ( 原 件 1 份 )   1 0 、 租 赁 合 同 ( 租 赁 合 同 须 附 产 权 证 明 或 房 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证 明 材 料 ) , 以 及 消 防 合 格 证 明 材 料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1 1 、 校 长 身 份 证 、 学 历 证 明 、 教 师 资 格 证 ( 或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证 ) 、 工 作 简 历 证 明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1 2 、 教 师 资 格 证 、 身 份 证 、 聘 用 合 同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1 3 、 财 会 人 员 资 格 证 明 、 身 份 证 、 聘 用 合 同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辅 导 班 办 学 许 可 证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辅 导 班 办 学 许 可 证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辅 导 班 办 学 许 可 证 0 . 0 0 聊 城 辅 导 班 办 学 许 可 证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现 在 聊 城 市 抓 教 育 是 非 常 严 格 的 , 对 “ 有 照 无 证 ” ( 即 : 已 领 取 了 营 业 执 照 , 但 尚 未 取 得 办 学 许 可 证 ) 的 校 外 培 训 机 构 , 要 责 令 其 在 经 营 ( 业 务 )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 不 得 再 举 办 面 向 中 小 学 生 的 培 训 , 拒 不 改 正 的 , 按 无 证 经 营 查 处 。 所 以 办 理 了 营 业 执 照 后 要 办 理 办 学 许 可 证 。 一 、 聊 城 办 学 许 可 证 的 分 类 有 哪 些 ?   1 . 学 前 教 育 许 可 证   学 前 教 育 许 可 证 是 指 开 办 幼 儿 园 或 托 儿 所 所 需 的 许 可 证 。   申 请 该 许 可 证 的 流 程 相 对 较 为 简 单 , 您 需 要 准 备 相 关 材 料 , 包 括 办 学 计 划 、 场 地 证 明 、 教 职 工 资 格 证 明 等 , 并 按 照 当 地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申 请 。   2 . 初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初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适 用 于 开 办 小 学 、 小 初 高 一 体 化 学 校 等 初 等 教 育 机 构 。   申 请 初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相 对 比 较 复 杂 , 您 需 要 准 备 的 材 料 包 括 办 学 计 划 、 场 地 证 明 、 教 职 工 资 质 证 明 、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等 , 并 按 照 当 地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申 请 。   3 . 中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中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适 用 于 开 办 中 学 、 高 中 等 中 等 教 育 机 构 。   申 请 中 等 教 育 许 可 证 的 流 程 相 对 较 为 复 杂 , 您 需 要 准 备 的 材 料 包 括 办 学 计 划 、 场 地 证 明 、 教 职 工 资 质 证 明 、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等 , 并 按 照 当 地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申 请 。   4 . 职 业 教 育 许 可 证   职 业 教 育 许 可 证 适 用 于 开 办 职 业 学 校 、 培 训 机 构 等 职 业 教 育 机 构 。 申 请 职 业 教 育 许 可 证 的 流 程 相 对 较 为 复 杂 , 您 需 要 准 备 的 材 料 包 括 办 学 计 划 、 场 地 证 明 、 教 职 工 资 质 证 明 、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等 , 并 按 照 当 地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申 请 。 二 、 办 学 许 可 证 申 办 所 需 材 料   1 、 工 商 局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通 知 书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2 、 《 × × 市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设 立 审 批 表 》 ( 原 件 , 一 式 3 份 )   3 、 申 办 报 告 , 内 容 应 当 主 要 包 括 : 培 养 目 标 、 地 址 、 举 办 者 情 况 、 开 办 资 金 金 额 及 出 资 者 、 招 生 对 象 、 办 学 内 容 、 法 定 代 表 人 情 况 、 场 地 情 况 、 校 长 情 况 、 专 任 教 师 情 况 、 内 部 管 理 体 制 等 ( 原 件 1 份 )   4 、 举 办 者 为 单 位 的 , 提 供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或 执 照 ; 举 办 者 为 自 然 人 的 , 提 供 本 人 身 份 证 件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5 、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无 犯 罪 记 录 证 明 ( 原 件 1 份 )   6 、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章 程 ( 原 件 1 份 )   7 、 首 届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理 事 会 或 董 事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各 成 员 签 字 , 原 件 1 份 )   8 、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9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资 产 及 经 费 来 源 的 验 资 报 告 ( 原 件 1 份 )   1 0 、 租 赁 合 同 ( 租 赁 合 同 须 附 产 权 证 明 或 房 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证 明 材 料 ) , 以 及 消 防 合 格 证 明 材 料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1 1 、 校 长 身 份 证 、 学 历 证 明 、 教 师 资 格 证 ( 或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证 ) 、 工 作 简 历 证 明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1 2 、 教 师 资 格 证 、 身 份 证 、 聘 用 合 同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1 3 、 财 会 人 员 资 格 证 明 、 身 份 证 、 聘 用 合 同 ( 复 印 件 1 份 , 验 原 件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辅 导 班 办 学 许 可 证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辅 导 班 办 学 许 可 证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J Y X K 0 8 聊 城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刚 刚 经 历 了 疫 情 , 很 多 聊 城 的 企 业 经 济 业 务 下 滑 , 但 也 有 一 些 企 业 在 慢 慢 的 复 苏 , 在 这 里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想 到 了 劳 务 派 遣 。 劳 务 派 遣 作 为 一 种 就 业 形 式 , 受 到 越 来 越 多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青 睐 。 下 面 由 我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解 答 一 下 关 于 聊 城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知 识 一 、 什 么 是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   劳 务 派 遣 以 人 员 的 流 动 , 解 决 企 业 的 用 工 需 求 , 现 在 市 场 上 , 劳 务 派 遣 的 用 工 方 式 需 求 非 常 大 , 但 劳 务 派 遣 并 不 是 谁 都 能 做 , 只 要 是 经 营 劳 务 派 遣 相 关 业 务 的 公 司 , 都 是 需 要 取 得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 如 注 册 类 型 是 人 力 资 源 , 企 业 管 理 , 劳 务 派 遣 , 物 业 服 务 , 保 安 公 司 , 劳 务 公 司 , 家 政 服 务 等 。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是 由 省 级 机 关 受 理 , 是 由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核 实 批 准 颁 发 的 许 可 证 之 一 。 主 要 用 于 规 范 劳 务 派 遣 服 务 和 人 力 资 源 输 出 中 对 派 遣 人 员 的 各 项 管 理 。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是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机 构 和 社 会 保 障 机 构 共 同 设 立 的 劳 动 力 输 出 单 位 , 有 效 期 三 年 。 这 里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提 醒 一 下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每 一 年 都 要 年 检 , 否 则 就 会 直 接 被 无 效 停 掉 。 二 、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的 办 理 条 件 是 什 么 ? 注 册 资 本 不 得 少 于 人 民 币 2 0 0 万 元 , 并 进 行 不 低 于 2 0 0 万 货 币 验 资 有 与 劳 务 派 遣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固 定 的 经 营 场 所 和 设 施 , 达 到 办 公 条 件 有 符 合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制 度 。 具 有 人 社 局 指 定 的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系 统 。 三 、 办 理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的 清 单 是 什 么 ?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或 《 企 业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通 知 书 》 ;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申 请 书 ; 派 遣 用 工 情 况 统 计 表 , 写 明 用 工 单 位 、 派 遣 人 数 、 派 遣 地 点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等 信 息 , 盖 公 章 ; 不 低 于 2 0 0 万 验 资 报 告 以 及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 ( 由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 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资 质 证 明 ) , ( 已 开 展 业 务 的 应 提 供 上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 ;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制 度 , 包 括 劳 动 合 同 , 劳 动 报 酬 , 社 会 保 险 , 工 作 时 间 , 休 息 休 假 , 劳 动 纪 律 等 与 劳 动 者 切 身 利 益 的 规 章 制 度 文 本 ; 法 人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及 与 身 份 证 符 合 的 所 在 地 街 道 办 事 处 , 乡 镇 以 上 政 府 或 派 出 所 出 具 的 身 份 证 明 材 料 ( 相 当 于 无 不 良 记 录 的 身 份 证 明 ) ; 与 开 展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办 公 设 备 ,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清 单 ; 经 营 场 所 的 使 用 证 明 ( 自 有 办 公 场 所 应 提 交 房 产 证 明 ; 有 偿 使 用 的 办 公 场 所 应 提 交 经 房 屋 租 赁 管 理 部 门 登 记 的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和 房 屋 拥 有 者 房 产 证 明 , 租 期 不 少 于 1 年 , 面 积 不 少 于 5 0 平 方 米 且 与 注 册 地 址 一 致 的 固 定 经 营 场 所 ) ; 拟 与 用 工 单 位 签 订 的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样 本 ; 公 司 章 程 ; 提 供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单 位 授 权 委 托 书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刚 刚 经 历 了 疫 情 , 很 多 聊 城 的 企 业 经 济 业 务 下 滑 , 但 也 有 一 些 企 业 在 慢 慢 的 复 苏 , 在 这 里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想 到 了 劳 务 派 遣 。 劳 务 派 遣 作 为 一 种 就 业 形 式 , 受 到 越 来 越 多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青 睐 。 下 面 由 我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解 答 一 下 关 于 聊 城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知 识 一 、 什 么 是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   劳 务 派 遣 以 人 员 的 流 动 , 解 决 企 业 的 用 工 需 求 , 现 在 市 场 上 , 劳 务 派 遣 的 用 工 方 式 需 求 非 常 大 , 但 劳 务 派 遣 并 不 是 谁 都 能 做 , 只 要 是 经 营 劳 务 派 遣 相 关 业 务 的 公 司 , 都 是 需 要 取 得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 如 注 册 类 型 是 人 力 资 源 , 企 业 管 理 , 劳 务 派 遣 , 物 业 服 务 , 保 安 公 司 , 劳 务 公 司 , 家 政 服 务 等 。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是 由 省 级 机 关 受 理 , 是 由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核 实 批 准 颁 发 的 许 可 证 之 一 。 主 要 用 于 规 范 劳 务 派 遣 服 务 和 人 力 资 源 输 出 中 对 派 遣 人 员 的 各 项 管 理 。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是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机 构 和 社 会 保 障 机 构 共 同 设 立 的 劳 动 力 输 出 单 位 , 有 效 期 三 年 。 这 里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提 醒 一 下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每 一 年 都 要 年 检 , 否 则 就 会 直 接 被 无 效 停 掉 。 二 、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的 办 理 条 件 是 什 么 ? 注 册 资 本 不 得 少 于 人 民 币 2 0 0 万 元 , 并 进 行 不 低 于 2 0 0 万 货 币 验 资 有 与 劳 务 派 遣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固 定 的 经 营 场 所 和 设 施 , 达 到 办 公 条 件 有 符 合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制 度 。 具 有 人 社 局 指 定 的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系 统 。 三 、 办 理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的 清 单 是 什 么 ?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或 《 企 业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通 知 书 》 ;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申 请 书 ; 派 遣 用 工 情 况 统 计 表 , 写 明 用 工 单 位 、 派 遣 人 数 、 派 遣 地 点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等 信 息 , 盖 公 章 ; 不 低 于 2 0 0 万 验 资 报 告 以 及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 ( 由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 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资 质 证 明 ) , ( 已 开 展 业 务 的 应 提 供 上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 ;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制 度 , 包 括 劳 动 合 同 , 劳 动 报 酬 , 社 会 保 险 , 工 作 时 间 , 休 息 休 假 , 劳 动 纪 律 等 与 劳 动 者 切 身 利 益 的 规 章 制 度 文 本 ; 法 人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及 与 身 份 证 符 合 的 所 在 地 街 道 办 事 处 , 乡 镇 以 上 政 府 或 派 出 所 出 具 的 身 份 证 明 材 料 ( 相 当 于 无 不 良 记 录 的 身 份 证 明 ) ; 与 开 展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办 公 设 备 ,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清 单 ; 经 营 场 所 的 使 用 证 明 ( 自 有 办 公 场 所 应 提 交 房 产 证 明 ; 有 偿 使 用 的 办 公 场 所 应 提 交 经 房 屋 租 赁 管 理 部 门 登 记 的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和 房 屋 拥 有 者 房 产 证 明 , 租 期 不 少 于 1 年 , 面 积 不 少 于 5 0 平 方 米 且 与 注 册 地 址 一 致 的 固 定 经 营 场 所 ) ; 拟 与 用 工 单 位 签 订 的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样 本 ; 公 司 章 程 ; 提 供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单 位 授 权 委 托 书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J Y X K 1 2 聊 城 市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有 很 多 聊 城 的 老 板 们 咨 询 关 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办 理 流 程 和 准 备 什 么 材 料 。 下 面 小 编 解 答 一 下 关 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聊 城 一 类 、 二 类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含 义 ? 1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含 义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是 最 高 级 别 的 医 疗 器 械 , 也 是 必 须 严 格 控 制 的 医 疗 器 械 , 是 指 植 入 人 体 , 用 于 支 持 、 维 持 生 命 , 对 人 体 具 有 潜 在 危 险 , 对 其 安 全 性 、 有 效 性 必 须 严 格 控 制 的 医 疗 器 械 。 2 、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含 义 :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是 指 , 对 其 安 全 性 、 有 效 性 应 当 加 以 控 制 的 医 疗 器 械 。 包 括 X 线 拍 片 机 、 B 超 、 显 微 镜 、 生 化 仪 等 都 属 于 属 于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 3 、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含 义 : 第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是 指 , 通 过 常 规 管 理 足 以 保 证 其 安 全 性 、 有 效 性 的 医 疗 器 械 。 根 据 国 家 发 布 的 《 医 疗 器 械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 第 五 条 的 规 定 , 国 家 将 对 医 疗 器 械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 二 、 聊 城 市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有 哪 些 ? 主 要 有 一 次 性 使 用 无 菌 医 疗 器 、 械 骨 科 植 入 物 医 疗 器 械 、 植 入 式 心 脏 起 搏 器 、 体 外 震 波 碎 石 机 、 病 人 有 创 监 护 系 统 、 人 工 晶 体 、 有 创 内 窥 镜 、 超 声 手 术 刀 、 彩 色 超 声 成 像 设 备 、 激 光 手 术 没 备 、 高 频 电 刀 、 微 波 治 疗 仪 、 医 用 核 磁 共 振 成 像 设 备 、 X 线 治 疗 设 备 、 2 0 0 m A 以 上 X 线 机 、 医 用 高 能 设 备 、 人 工 心 肺 机 、 内 固 定 器 材 、 人 工 心 脏 瓣 膜 、 人 工 肾 、 呼 吸 麻 醉 设 备 、 C T 设 备 等 三 、 办 理 聊 城 市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要 求 ? 1 .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对 质 量 管 理 人 专 业 要 求 : 医 疗 器 械 相 关 专 业 , 比 如 : 医 学 、 药 学 、 生 物 工 程 、 护 理 学 等 。 2 .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对 质 量 管 理 人 要 求 :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或 者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同 时 应 当 具 有 3 年 以 上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 3 .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对 场 地 和 库 房 面 积 要 求 : 与 经 营 场 所 经 营 规 模 相 适 应 。 四 、 聊 城 市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所 需 材 料 ? 1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负 责 人 、 质 量 负 责 人 ( 管 理 人 ) 的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 质 量 负 责 人 ( 管 理 人 ) 学 历 或 职 称 证 明 的 复 印 件 、 相 关 工 作 经 历 的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及 个 人 简 历 各 1 份 。 2 、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办 理 需 要 提 供 经 营 场 地 、 仓 库 场 所 的 证 明 文 件 , 包 括 房 产 证 明 或 租 赁 协 议 。 3 、 对 于 在 聊 城 办 理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内 容 包 含 有 需 要 冷 藏 的 药 品 时 , 企 业 具 备 的 运 输 装 备 、 仓 储 设 施 设 备 情 况 表 ( 需 提 供 冷 链 及 其 相 关 硬 件 设 施 证 明 材 料 如 发 电 机 、 备 用 制 冷 机 、 冷 藏 车 、 车 载 冰 箱 等 发 票 、 冷 库 安 装 合 同 、 运 行 合 格 证 明 等 复 印 件 各 1 份 ) 。 4 、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 质 量 管 理 记 录 制 度 等 文 件 目 录 各 1 份 , 包 括 采 购 、 验 收 、 入 库 、 出 库 、 售 后 、 不 合 格 医 疗 器 械 管 理 的 规 定 、 不 良 事 件 监 测 和 报 告 规 定 等 文 件 ( 按 照 《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现 场 检 查 指 导 原 则 》 相 关 要 求 ) 。 5 、 经 营 场 所 、 仓 库 地 址 的 地 理 位 置 图 、 布 局 平 面 图 ( 须 标 明 实 际 尺 寸 ) 各 1 份 。 6 、 从 事 体 外 诊 断 试 剂 验 收 和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的 人 员 , 需 提 供 检 验 学 相 关 专 业 中 专 以 上 学 历 或 者 具 有 检 验 师 初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的 证 明 复 印 件 1 份 。 7 、 办 理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时 需 对 营 业 执 照 ( 许 可 经 营 范 围 必 须 包 含 许 可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才 可 受 理 ) 原 件 核 验 及 复 印 件 ( 如 有 ) 。 8 、 经 营 、 仓 储 设 施 设 备 目 录 。 9 、 凡 申 请 企 业 申 报 材 料 时 , 办 理 人 员 如 不 是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企 业 负 责 人 本 人 , 企 业 应 当 提 交 《 授 权 委 托 书 》 和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各 1 份 。 1 0 、 《 技 术 人 员 一 览 表 》 及 身 份 证 、 学 历 、 职 称 证 书 复 印 件 各 1 份 ( 复 印 件 1 份 ) 。 1 1 、 《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 一 式 两 份 。 1 2 、 申 请 《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 确 认 书 1 份 。 1 3 、 企 业 已 安 装 的 产 品 购 、 销 、 存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和 功 能 说 明 , 打 印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首 页 1 份 ( 复 印 件 1 份 ) 。 1 4 、 质 量 负 责 人 ( 管 理 人 ) 在 岗 自 我 保 证 声 明 和 申 请 材 料 真 实 性 的 自 我 保 证 声 明 1 份 , 包 括 申 请 材 料 目 录 和 企 业 对 材 料 作 出 如 有 虚 假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的 承 诺 。 1 5 、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中 主 管 检 验 师 的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主 管 检 验 师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不 具 备 主 管 检 验 师 资 格 的 , 需 提 供 检 验 学 相 关 专 业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1 份 ( 核 验 原 件 ) 、 从 事 检 验 相 关 工 作 3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历 的 证 明 原 件 ) 、 《 主 管 检 验 师 履 历 表 》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市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办 理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区 县 市 关 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市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有 很 多 聊 城 的 老 板 们 咨 询 关 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办 理 流 程 和 准 备 什 么 材 料 。 下 面 小 编 解 答 一 下 关 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聊 城 一 类 、 二 类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含 义 ? 1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含 义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是 最 高 级 别 的 医 疗 器 械 , 也 是 必 须 严 格 控 制 的 医 疗 器 械 , 是 指 植 入 人 体 , 用 于 支 持 、 维 持 生 命 , 对 人 体 具 有 潜 在 危 险 , 对 其 安 全 性 、 有 效 性 必 须 严 格 控 制 的 医 疗 器 械 。 2 、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含 义 :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是 指 , 对 其 安 全 性 、 有 效 性 应 当 加 以 控 制 的 医 疗 器 械 。 包 括 X 线 拍 片 机 、 B 超 、 显 微 镜 、 生 化 仪 等 都 属 于 属 于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 3 、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含 义 : 第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是 指 , 通 过 常 规 管 理 足 以 保 证 其 安 全 性 、 有 效 性 的 医 疗 器 械 。 根 据 国 家 发 布 的 《 医 疗 器 械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 第 五 条 的 规 定 , 国 家 将 对 医 疗 器 械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 二 、 聊 城 市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有 哪 些 ? 主 要 有 一 次 性 使 用 无 菌 医 疗 器 、 械 骨 科 植 入 物 医 疗 器 械 、 植 入 式 心 脏 起 搏 器 、 体 外 震 波 碎 石 机 、 病 人 有 创 监 护 系 统 、 人 工 晶 体 、 有 创 内 窥 镜 、 超 声 手 术 刀 、 彩 色 超 声 成 像 设 备 、 激 光 手 术 没 备 、 高 频 电 刀 、 微 波 治 疗 仪 、 医 用 核 磁 共 振 成 像 设 备 、 X 线 治 疗 设 备 、 2 0 0 m A 以 上 X 线 机 、 医 用 高 能 设 备 、 人 工 心 肺 机 、 内 固 定 器 材 、 人 工 心 脏 瓣 膜 、 人 工 肾 、 呼 吸 麻 醉 设 备 、 C T 设 备 等 三 、 办 理 聊 城 市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要 求 ? 1 .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对 质 量 管 理 人 专 业 要 求 : 医 疗 器 械 相 关 专 业 , 比 如 : 医 学 、 药 学 、 生 物 工 程 、 护 理 学 等 。 2 .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对 质 量 管 理 人 要 求 :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或 者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同 时 应 当 具 有 3 年 以 上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 3 .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对 场 地 和 库 房 面 积 要 求 : 与 经 营 场 所 经 营 规 模 相 适 应 。 四 、 聊 城 市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所 需 材 料 ? 1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负 责 人 、 质 量 负 责 人 ( 管 理 人 ) 的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 质 量 负 责 人 ( 管 理 人 ) 学 历 或 职 称 证 明 的 复 印 件 、 相 关 工 作 经 历 的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及 个 人 简 历 各 1 份 。 2 、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办 理 需 要 提 供 经 营 场 地 、 仓 库 场 所 的 证 明 文 件 , 包 括 房 产 证 明 或 租 赁 协 议 。 3 、 对 于 在 聊 城 办 理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内 容 包 含 有 需 要 冷 藏 的 药 品 时 , 企 业 具 备 的 运 输 装 备 、 仓 储 设 施 设 备 情 况 表 ( 需 提 供 冷 链 及 其 相 关 硬 件 设 施 证 明 材 料 如 发 电 机 、 备 用 制 冷 机 、 冷 藏 车 、 车 载 冰 箱 等 发 票 、 冷 库 安 装 合 同 、 运 行 合 格 证 明 等 复 印 件 各 1 份 ) 。 4 、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 质 量 管 理 记 录 制 度 等 文 件 目 录 各 1 份 , 包 括 采 购 、 验 收 、 入 库 、 出 库 、 售 后 、 不 合 格 医 疗 器 械 管 理 的 规 定 、 不 良 事 件 监 测 和 报 告 规 定 等 文 件 ( 按 照 《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现 场 检 查 指 导 原 则 》 相 关 要 求 ) 。 5 、 经 营 场 所 、 仓 库 地 址 的 地 理 位 置 图 、 布 局 平 面 图 ( 须 标 明 实 际 尺 寸 ) 各 1 份 。 6 、 从 事 体 外 诊 断 试 剂 验 收 和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的 人 员 , 需 提 供 检 验 学 相 关 专 业 中 专 以 上 学 历 或 者 具 有 检 验 师 初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的 证 明 复 印 件 1 份 。 7 、 办 理 聊 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时 需 对 营 业 执 照 ( 许 可 经 营 范 围 必 须 包 含 许 可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才 可 受 理 ) 原 件 核 验 及 复 印 件 ( 如 有 ) 。 8 、 经 营 、 仓 储 设 施 设 备 目 录 。 9 、 凡 申 请 企 业 申 报 材 料 时 , 办 理 人 员 如 不 是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企 业 负 责 人 本 人 , 企 业 应 当 提 交 《 授 权 委 托 书 》 和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各 1 份 。 1 0 、 《 技 术 人 员 一 览 表 》 及 身 份 证 、 学 历 、 职 称 证 书 复 印 件 各 1 份 ( 复 印 件 1 份 ) 。 1 1 、 《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 一 式 两 份 。 1 2 、 申 请 《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 确 认 书 1 份 。 1 3 、 企 业 已 安 装 的 产 品 购 、 销 、 存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和 功 能 说 明 , 打 印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首 页 1 份 ( 复 印 件 1 份 ) 。 1 4 、 质 量 负 责 人 ( 管 理 人 ) 在 岗 自 我 保 证 声 明 和 申 请 材 料 真 实 性 的 自 我 保 证 声 明 1 份 , 包 括 申 请 材 料 目 录 和 企 业 对 材 料 作 出 如 有 虚 假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的 承 诺 。 1 5 、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中 主 管 检 验 师 的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主 管 检 验 师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不 具 备 主 管 检 验 师 资 格 的 , 需 提 供 检 验 学 相 关 专 业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1 份 ( 核 验 原 件 ) 、 从 事 检 验 相 关 工 作 3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历 的 证 明 原 件 ) 、 《 主 管 检 验 师 履 历 表 》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市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办 理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区 县 市 关 于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J Y X K 1 5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近 几 年 我 们 会 经 常 刷 到 危 化 品 爆 炸 、 泄 露 、 燃 烧 等 事 故 的 视 频 , 这 给 我 们 的 生 命 和 财 产 带 来 较 大 的 威 胁 。 在 这 样 的 环 境 下 规 范 经 营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企 业 很 重 要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也 叫 危 化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危 化 证 。 它 是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为 了 严 格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安 全 条 件 , 规 范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活 动 ,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 财 产 安 全 , 而 实 行 的 许 可 制 度 。 下 面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为 大 家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那 些 企 业 需 要 办 理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 1 、 经 营 剧 毒 化 学 品 的 企 业 。 2 、 经 营 汽 油 加 油 站 的 企 业 。 3 、 经 营 易 制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企 业 。 4 、 带 有 储 存 设 施 经 营 除 剧 毒 化 学 品 、 易 制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以 外 的 其 他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企 业 。 5 、 专 门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仓 储 经 营 的 企 业 。 6 、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活 动 的 中 央 企 业 所 属 省 级 、 设 区 的 市 级 公 司 ( 分 公 司 ) 。 7 、 经 营 燃 气 ( 如 天 然 气 、 液 化 石 油 气 、 L N G 等 ) 的 企 业 。 二 、 聊 城 危 化 品 公 司 通 常 办 理 的 危 化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有 哪 几 种 ? ( 1 ) 聊 城 一 般 办 理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分 为 甲 、 乙 两 种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甲 种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公 司 可 经 营 销 售 剧 毒 化 学 品 和 其 它 危 险 化 学 品 , 其 中 成 品 油 的 经 营 许 可 纳 入 甲 种 经 营 许 可 证 管 理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乙 种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只 能 经 营 销 售 除 剧 毒 化 学 品 以 外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 ( 2 ) 甲 种 经 营 许 可 证 由 聊 城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审 批 、 颁 发 ; 乙 种 经 营 许 可 证 由 东 昌 府 区 、 开 发 区 、 高 新 区 、 度 假 区 、 茌 平 区 及 下 辖 临 清 、 阳 谷 等 县 级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审 批 、 颁 发 。 ( 3 ) 聊 城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全 区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监 督 管 理 ; 东 昌 府 区 、 开 发 区 、 高 新 区 、 度 假 区 、 茌 平 区 及 下 辖 临 清 、 阳 谷 等 县 级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本 地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监 督 管 理 。 三 、 危 化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办 理 所 要 满 足 的 条 件 : 1 . 有 健 全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2 . 符 合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和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的 其 他 条 件 ; 3 . 经 营 场 所 和 储 存 设 施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 4 . 主 管 人 员 和 业 务 人 员 经 过 专 业 培 训 , 并 取 得 上 岗 资 格 。 四 、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需 要 什 么 材 料 : 1 .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 ; 2 . 经 营 属 于 监 控 化 学 品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必 须 出 具 国 家 、 省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批 准 文 件 ; 3 .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 4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任 命 文 件 及 安 全 资 格 证 ,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和 目 录 清 单 ; 5 .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至 少 包 括 :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 危 险 化 学 品 购 销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检 查 及 隐 患 整 改 制 度 、 事 故 报 告 处 理 制 度 、 安 全 生 产 奖 惩 制 度 ) 和 目 录 清 单 ; 6 .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或 名 称 核 准 通 知 书 ( 复 印 件 ) ; 7 .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8 . 经 营 场 所 ( 储 存 设 备 ) 产 权 或 租 赁 证 明 ( 复 印 件 ) , 没 有 也 不 租 赁 储 存 场 所 从 事 批 发 业 务 的 , 应 当 出 具 本 企 业 没 有 也 不 租 赁 储 存 场 所 的 承 诺 书 ; 9 . 涉 及 新 、 改 建 、 扩 建 储 存 设 施 的 需 要 提 交 储 存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书 ; 1 0 . 专 门 从 事 仓 储 经 营 的 需 提 供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的 证 明 材 料 ; 1 1 .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需 提 交 重 大 危 险 源 登 记 备 案 表 复 印 件 ; 1 2 .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外 设 的 经 销 、 代 理 经 营 企 业 应 提 供 企 业 的 委 托 书 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3 . 与 所 在 地 乡 镇 ( 街 道 ) 政 府 签 订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复 印 件 ; 1 4 . 经 营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成 品 油 的 企 业 申 请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时 , 成 品 油 批 发 、 零 售 经 营 企 业 必 须 分 别 出 具 商 务 部 、 商 务 厅 核 发 的 《 成 品 油 批 发 经 营 许 可 证 》 和 《 成 品 油 零 售 经 营 批 准 证 书 》 ; 成 品 油 专 项 用 户 内 部 批 发 经 营 企 业 必 须 出 具 商 务 部 合 法 的 经 营 批 准 证 书 ; 1 5 . 剧 毒 品 经 营 需 提 交 书 面 申 请 报 告 并 附 市 场 需 求 材 料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近 几 年 我 们 会 经 常 刷 到 危 化 品 爆 炸 、 泄 露 、 燃 烧 等 事 故 的 视 频 , 这 给 我 们 的 生 命 和 财 产 带 来 较 大 的 威 胁 。 在 这 样 的 环 境 下 规 范 经 营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企 业 很 重 要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也 叫 危 化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危 化 证 。 它 是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为 了 严 格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安 全 条 件 , 规 范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活 动 ,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 财 产 安 全 , 而 实 行 的 许 可 制 度 。 下 面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为 大 家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那 些 企 业 需 要 办 理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 1 、 经 营 剧 毒 化 学 品 的 企 业 。 2 、 经 营 汽 油 加 油 站 的 企 业 。 3 、 经 营 易 制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企 业 。 4 、 带 有 储 存 设 施 经 营 除 剧 毒 化 学 品 、 易 制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以 外 的 其 他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企 业 。 5 、 专 门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仓 储 经 营 的 企 业 。 6 、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活 动 的 中 央 企 业 所 属 省 级 、 设 区 的 市 级 公 司 ( 分 公 司 ) 。 7 、 经 营 燃 气 ( 如 天 然 气 、 液 化 石 油 气 、 L N G 等 ) 的 企 业 。 二 、 聊 城 危 化 品 公 司 通 常 办 理 的 危 化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有 哪 几 种 ? ( 1 ) 聊 城 一 般 办 理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分 为 甲 、 乙 两 种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甲 种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公 司 可 经 营 销 售 剧 毒 化 学 品 和 其 它 危 险 化 学 品 , 其 中 成 品 油 的 经 营 许 可 纳 入 甲 种 经 营 许 可 证 管 理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乙 种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只 能 经 营 销 售 除 剧 毒 化 学 品 以 外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 ( 2 ) 甲 种 经 营 许 可 证 由 聊 城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审 批 、 颁 发 ; 乙 种 经 营 许 可 证 由 东 昌 府 区 、 开 发 区 、 高 新 区 、 度 假 区 、 茌 平 区 及 下 辖 临 清 、 阳 谷 等 县 级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审 批 、 颁 发 。 ( 3 ) 聊 城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全 区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监 督 管 理 ; 东 昌 府 区 、 开 发 区 、 高 新 区 、 度 假 区 、 茌 平 区 及 下 辖 临 清 、 阳 谷 等 县 级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本 地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监 督 管 理 。 三 、 危 化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办 理 所 要 满 足 的 条 件 : 1 . 有 健 全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2 . 符 合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和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的 其 他 条 件 ; 3 . 经 营 场 所 和 储 存 设 施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 4 . 主 管 人 员 和 业 务 人 员 经 过 专 业 培 训 , 并 取 得 上 岗 资 格 。 四 、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需 要 什 么 材 料 : 1 .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 ; 2 . 经 营 属 于 监 控 化 学 品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必 须 出 具 国 家 、 省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批 准 文 件 ; 3 .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 4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任 命 文 件 及 安 全 资 格 证 ,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和 目 录 清 单 ; 5 .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至 少 包 括 :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 危 险 化 学 品 购 销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检 查 及 隐 患 整 改 制 度 、 事 故 报 告 处 理 制 度 、 安 全 生 产 奖 惩 制 度 ) 和 目 录 清 单 ; 6 .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或 名 称 核 准 通 知 书 ( 复 印 件 ) ; 7 .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8 . 经 营 场 所 ( 储 存 设 备 ) 产 权 或 租 赁 证 明 ( 复 印 件 ) , 没 有 也 不 租 赁 储 存 场 所 从 事 批 发 业 务 的 , 应 当 出 具 本 企 业 没 有 也 不 租 赁 储 存 场 所 的 承 诺 书 ; 9 . 涉 及 新 、 改 建 、 扩 建 储 存 设 施 的 需 要 提 交 储 存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书 ; 1 0 . 专 门 从 事 仓 储 经 营 的 需 提 供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的 证 明 材 料 ; 1 1 .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需 提 交 重 大 危 险 源 登 记 备 案 表 复 印 件 ; 1 2 .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外 设 的 经 销 、 代 理 经 营 企 业 应 提 供 企 业 的 委 托 书 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3 . 与 所 在 地 乡 镇 ( 街 道 ) 政 府 签 订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复 印 件 ; 1 4 . 经 营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成 品 油 的 企 业 申 请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时 , 成 品 油 批 发 、 零 售 经 营 企 业 必 须 分 别 出 具 商 务 部 、 商 务 厅 核 发 的 《 成 品 油 批 发 经 营 许 可 证 》 和 《 成 品 油 零 售 经 营 批 准 证 书 》 ; 成 品 油 专 项 用 户 内 部 批 发 经 营 企 业 必 须 出 具 商 务 部 合 法 的 经 营 批 准 证 书 ; 1 5 . 剧 毒 品 经 营 需 提 交 书 面 申 请 报 告 并 附 市 场 需 求 材 料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S C X K 0 9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想 要 做 医 疗 企 业 的 老 板 们 要 知 道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的 知 识 做 个 了 解 。 下 面 小 编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的 相 关 知 识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   我 国 对 医 疗 器 域 按 照 风 险 程 度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 一 类 、 二 类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风 险 程 度 、 管 理 程 度 是 逐 渐 升 高 的 。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 实 行 常 规 管 理 可 以 保 证 其 安 全 、 有 效 的 医 疗 器 械 。   如 : 外 科 用 手 术 器 械 ( 刀 、 剪 、 钳 . 镊 、 钩 ) 、 刮 痧 板 、 医 用 X 光 胶 片 、 隔 离 衣 、 检 查 手 套 ( 非 无 菌 ) 、 钞 布 绷 带 、 引 流 袋 等 。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 具 有 中 度 风 险   需 要 严 格 控 制 管 理 以 保 证 其 安 全 、 有 效 的 医 疗 器 械 。   如 : 医 用 缝 合 针 、 血 压 计 、 体 温 计 、 心 电 图 机 、 脑 电 图 机 、 显 微 镜 、 针 灸 针 、 生 化 分 析 系 统 、 助 听 器 、 超 声 消 毒 设 备 、 不 可 吸 收 缝 合 线 、 避 孕 套 等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 具 有 较 高 风 险   需 要 采 取 特 别 措 施 严 格 控 制 管 理 以 保 证 其 安 全 、 有 效 的 医 疗 器 械 。   如 : 植 入 式 心 脏 起 搏 器 、 角 膜 接 触 镜 、 人 工 晶 体 、 超 声 肿 瘤 聚 焦 刀 、 血 液 透 析 装 置 、 植 入 器 材 、 血 管 支 架 、 综 合 麻 醉 机 、 齿 科 植 入 材 料 、 医 用 可 吸 收 缝 合 线 、 血 管 内 导 管 等 。 二 、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根 据 新 的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第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经 营 不 需 许 可 和 备 案 ; 第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经 营 实 行 备 案 管 理 ; 第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经 营 实 行 许 可 管 理 , 所 以 只 经 营 地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是 无 需 备 案 的 , 生 产 第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是 需 要 备 案 的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的 内 容 ; 关 于 聊 城 二 类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想 要 做 医 疗 企 业 的 老 板 们 要 知 道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的 知 识 做 个 了 解 。 下 面 小 编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的 相 关 知 识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   我 国 对 医 疗 器 域 按 照 风 险 程 度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 一 类 、 二 类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风 险 程 度 、 管 理 程 度 是 逐 渐 升 高 的 。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 实 行 常 规 管 理 可 以 保 证 其 安 全 、 有 效 的 医 疗 器 械 。   如 : 外 科 用 手 术 器 械 ( 刀 、 剪 、 钳 . 镊 、 钩 ) 、 刮 痧 板 、 医 用 X 光 胶 片 、 隔 离 衣 、 检 查 手 套 ( 非 无 菌 ) 、 钞 布 绷 带 、 引 流 袋 等 。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 具 有 中 度 风 险   需 要 严 格 控 制 管 理 以 保 证 其 安 全 、 有 效 的 医 疗 器 械 。   如 : 医 用 缝 合 针 、 血 压 计 、 体 温 计 、 心 电 图 机 、 脑 电 图 机 、 显 微 镜 、 针 灸 针 、 生 化 分 析 系 统 、 助 听 器 、 超 声 消 毒 设 备 、 不 可 吸 收 缝 合 线 、 避 孕 套 等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 具 有 较 高 风 险   需 要 采 取 特 别 措 施 严 格 控 制 管 理 以 保 证 其 安 全 、 有 效 的 医 疗 器 械 。   如 : 植 入 式 心 脏 起 搏 器 、 角 膜 接 触 镜 、 人 工 晶 体 、 超 声 肿 瘤 聚 焦 刀 、 血 液 透 析 装 置 、 植 入 器 材 、 血 管 支 架 、 综 合 麻 醉 机 、 齿 科 植 入 材 料 、 医 用 可 吸 收 缝 合 线 、 血 管 内 导 管 等 。 二 、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根 据 新 的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第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经 营 不 需 许 可 和 备 案 ; 第 二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经 营 实 行 备 案 管 理 ; 第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的 经 营 实 行 许 可 管 理 , 所 以 只 经 营 地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是 无 需 备 案 的 , 生 产 第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是 需 要 备 案 的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的 内 容 ; 关 于 聊 城 二 类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S C X K 0 8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聊 城 企 业 生 产 、 经 营 一 次 性 用 品 的 单 位 都 要 按 规 定 申 请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今 天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1 . 为 规 范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的 卫 生 许 可 工 作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 、 《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 和 《 消 毒 管 理 办 法 》 的 有 关 规 定 , 制 定 本 规 定 。     2 . 在 国 内 从 事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 分 装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必 须 按 照 本 规 定 要 求 申 领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 ( 以 下 简 称 卫 生 许 可 证 )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一 个 生 产 场 所 一 证 , 一 个 集 团 或 公 司 拥 有 多 个 生 产 场 所 的 , 应 分 别 申 请 卫 生 许 可 证 。     3 .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和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辖 区 内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日 常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4 .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严 格 按 照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规 范 》 和 国 家 其 他 有 关 规 范 、 标 准 和 规 定 要 求 对 生 产 企 业 进 行 卫 生 许 可 审 核 。 二 、 什 么 产 品 需 要 办 理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 1 、 一 次 性 医 疗 用 品 : 输 注 类 、 导 管 类 、 诊 断 、 治 疗 器 具 类 、 透 析 器 具 类 、 麻 醉 器 具 类 、 手 术 巾 、 敷 料 类 、 护 理 器 材 类 、 一 次 性 等 2 、 消 毒 剂 , 消 毒 器 械 , 生 物 指 示 物 , 化 学 指 示 物 , 灭 菌 包 装 物 : 3 、 皮 肤 、 粘 膜 卫 生 用 品 , 隐 形 眼 镜 护 理 用 品 , 一 次 性 卫 生 用 品 妇 女 经 期 卫 生 用 品 , 尿 布 等 排 泄 物 卫 生 用 品 三 、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准 备 那 些 资 料 ?   1 .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 申 请 表   2 . 生 产 场 所 厂 区 平 面 图 、 生 产 车 间 布 局 平 面 图 ( 标 注 实 际 面 积 )   3 . 拟 生 产 产 品 目 录   4 . 生 产 工 艺 及 流 程 图   5 . 生 产 场 地 使 用 证 明 (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或 租 赁 协 议 复 印 件 1 份 )   6 . 生 产 和 检 验 设 备 清 单 ( 无 检 验 能 力 的 提 供 代 检 协 议 书 )   7 .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   8 . 生 产 环 境 ( 卫 生 用 品 和 需 要 净 化 车 间 的 消 毒 剂 ) 和 生 产 用 水 检 测 报 告 复 印 件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用 水 的 必 须 提 交 生 产 用 水 检 测 报 告 , 卫 生 用 品 和 皮 肤 粘 膜 消 毒 剂 、 抗 抑 菌 制 剂 等 必 须 提 供 生 产 环 境 检 测 报 告 复 印 件 1 份 )   9 . 大 包 装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保 证 其 生 产 的 半 成 品 符 合 相 关 卫 生 质 量 标 准 的 承 诺 书 ( 分 装 企 业 必 须 提 供 , 生 产 企 业 不 需 要 提 供 ) 复 印 件 1 份 1 0 . 大 包 装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与 分 装 生 产 企 业 的 合 同 协 议 书 ( 分 装 企 业 必 须 提 供 , 生 产 企 业 不 需 要 提 供 复 印 件 1 份 )   1 1 . 大 包 装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的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分 装 企 业 必 须 提 供 , 生 产 企 业 不 需 要 提 供 复 印 件 1 份 )   1 2 . 大 包 装 产 品 若 为 须 经 过 卫 生 部 许 可 的 消 毒 产 品 , 还 应 提 供 该 产 品 的 卫 生 许 可 批 件 复 印 件 ( 分 装 企 业 必 须 提 供 , 生 产 企 业 不 需 要 提 供 复 印 件 1 份 ) 三 、 办 理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需 要 哪 些 条 件 ?   1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的 选 址 和 设 计 符 合 卫 生 要 求 ;   2 .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 车 间 布 局 、 卫 生 设 施 符 合 卫 生 部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规 范 》 的 要 求 ;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 条 件   3 . 具 备 健 全 的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及 卫 生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 配 备 专 职 或 兼 职 卫 生 管 理 人 员 ;   4 . 从 业 人 员 取 得 预 防 性 健 康 体 检 、 卫 生 知 识 培 训 合 格 ;   5 . 具 备 适 合 产 品 生 产 特 点 、 满 足 产 品 生 产 需 要 、 保 证 产 品 卫 生 质 量 的 设 备 ;   6 . 具 有 产 品 检 测 能 力 ( 卫 生 用 品 可 委 托 检 验 , 其 他 消 毒 产 品 必 须 建 立 自 检 实 验 室 )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针 对 聊 城 各 位 老 板 关 于 办 理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相 关 问 题 的 总 结 。 希 望 能 帮 到 各 位 聊 城 的 老 板 。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聊 城 企 业 生 产 、 经 营 一 次 性 用 品 的 单 位 都 要 按 规 定 申 请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今 天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1 . 为 规 范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的 卫 生 许 可 工 作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 、 《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 和 《 消 毒 管 理 办 法 》 的 有 关 规 定 , 制 定 本 规 定 。     2 . 在 国 内 从 事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 分 装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必 须 按 照 本 规 定 要 求 申 领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 ( 以 下 简 称 卫 生 许 可 证 )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一 个 生 产 场 所 一 证 , 一 个 集 团 或 公 司 拥 有 多 个 生 产 场 所 的 , 应 分 别 申 请 卫 生 许 可 证 。     3 .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和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辖 区 内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日 常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4 .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严 格 按 照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规 范 》 和 国 家 其 他 有 关 规 范 、 标 准 和 规 定 要 求 对 生 产 企 业 进 行 卫 生 许 可 审 核 。 二 、 什 么 产 品 需 要 办 理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 1 、 一 次 性 医 疗 用 品 : 输 注 类 、 导 管 类 、 诊 断 、 治 疗 器 具 类 、 透 析 器 具 类 、 麻 醉 器 具 类 、 手 术 巾 、 敷 料 类 、 护 理 器 材 类 、 一 次 性 等 2 、 消 毒 剂 , 消 毒 器 械 , 生 物 指 示 物 , 化 学 指 示 物 , 灭 菌 包 装 物 : 3 、 皮 肤 、 粘 膜 卫 生 用 品 , 隐 形 眼 镜 护 理 用 品 , 一 次 性 卫 生 用 品 妇 女 经 期 卫 生 用 品 , 尿 布 等 排 泄 物 卫 生 用 品 三 、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准 备 那 些 资 料 ?   1 .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 申 请 表   2 . 生 产 场 所 厂 区 平 面 图 、 生 产 车 间 布 局 平 面 图 ( 标 注 实 际 面 积 )   3 . 拟 生 产 产 品 目 录   4 . 生 产 工 艺 及 流 程 图   5 . 生 产 场 地 使 用 证 明 (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或 租 赁 协 议 复 印 件 1 份 )   6 . 生 产 和 检 验 设 备 清 单 ( 无 检 验 能 力 的 提 供 代 检 协 议 书 )   7 .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   8 . 生 产 环 境 ( 卫 生 用 品 和 需 要 净 化 车 间 的 消 毒 剂 ) 和 生 产 用 水 检 测 报 告 复 印 件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用 水 的 必 须 提 交 生 产 用 水 检 测 报 告 , 卫 生 用 品 和 皮 肤 粘 膜 消 毒 剂 、 抗 抑 菌 制 剂 等 必 须 提 供 生 产 环 境 检 测 报 告 复 印 件 1 份 )   9 . 大 包 装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保 证 其 生 产 的 半 成 品 符 合 相 关 卫 生 质 量 标 准 的 承 诺 书 ( 分 装 企 业 必 须 提 供 , 生 产 企 业 不 需 要 提 供 ) 复 印 件 1 份 1 0 . 大 包 装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与 分 装 生 产 企 业 的 合 同 协 议 书 ( 分 装 企 业 必 须 提 供 , 生 产 企 业 不 需 要 提 供 复 印 件 1 份 )   1 1 . 大 包 装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的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分 装 企 业 必 须 提 供 , 生 产 企 业 不 需 要 提 供 复 印 件 1 份 )   1 2 . 大 包 装 产 品 若 为 须 经 过 卫 生 部 许 可 的 消 毒 产 品 , 还 应 提 供 该 产 品 的 卫 生 许 可 批 件 复 印 件 ( 分 装 企 业 必 须 提 供 , 生 产 企 业 不 需 要 提 供 复 印 件 1 份 ) 三 、 办 理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需 要 哪 些 条 件 ?   1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的 选 址 和 设 计 符 合 卫 生 要 求 ;   2 .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 车 间 布 局 、 卫 生 设 施 符 合 卫 生 部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规 范 》 的 要 求 ;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 条 件   3 . 具 备 健 全 的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及 卫 生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 配 备 专 职 或 兼 职 卫 生 管 理 人 员 ;   4 . 从 业 人 员 取 得 预 防 性 健 康 体 检 、 卫 生 知 识 培 训 合 格 ;   5 . 具 备 适 合 产 品 生 产 特 点 、 满 足 产 品 生 产 需 要 、 保 证 产 品 卫 生 质 量 的 设 备 ;   6 . 具 有 产 品 检 测 能 力 ( 卫 生 用 品 可 委 托 检 验 , 其 他 消 毒 产 品 必 须 建 立 自 检 实 验 室 )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针 对 聊 城 各 位 老 板 关 于 办 理 聊 城 消 杀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相 关 问 题 的 总 结 。 希 望 能 帮 到 各 位 聊 城 的 老 板 。 S C X K 0 7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聊 城 代 办 公 司 易 简 天 成 的 小 编 , 根 据 山 东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统 计 的 山 东 省 2 0 2 2 年 底 年 底 , 登 记 注 册 的 饲 料 生 产 企 业 2 3 0 0 家 , 同 比 增 长 9 . 5 % , 位 居 全 国 首 位 。 饲 料 工 业 总 产 值 1 9 6 9 . 7 亿 元 , 其 中 饲 料 产 品 产 值 1 7 1 2 亿 元 , 饲 料 添 加 剂 产 品 产 值 2 5 1 亿 元 , 均 位 居 全 国 首 位 。 这 其 中 有 我 们 聊 城 老 板 们 的 贡 献 , 也 有 老 板 们 想 要 了 解 饲 料 行 业 。 下 面 有 我 简 易 天 成 的 小 编 为 聊 城 的 各 位 老 板 们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办 理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是 指 饲 料 生 产 企 业 在 合 法 经 营 的 基 础 上 , 经 国 家 相 关 部 门 审 核 批 准 , 颁 发 的 合 法 生 产 饲 料 的 证 书 , 也 是 饲 料 生 产 企 业 合 法 经 营 的 凭 证 , 是 饲 料 企 业 取 得 生 产 饲 料 经 营 权 的 重 要 手 续 。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颁 发 , 对 于 保 障 动 物 和 人 类 的 健 康 , 保 证 养 殖 业 发 展 的 可 持 续 性 和 安 全 性 ,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 二 、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分 类 ?   饲 料 分 类 。 精 料 补 充 料 ( 为 补 充 草 食 动 物 的 营 养 , 将 多 种 饲 料 原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配 制 的 饲 料 ) : 浓 缩 饲 料 ( 由 蛋 白 质 、 矿 物 质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配 制 的 饲 料 ) 、 配 合 饲 料 ( 养 殖 动 物 营 养 需 要 , 将 多 种 饲 料 原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配 制 的 饲 料 ; ) 三 、 要 求 办 理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原 因 有 哪 些 ?   1 . 设 立 : 聊 城 饲 料 企 业 成 立 以 来 首 次 申 请 生 产 许 可 ;   2 . 续 展 : 指 聊 城 企 业 生 产 许 可 有 效 期 满 继 续 生 产 (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有 效 期 是 五 年 ) ;   3 . 增 加 或 更 换 生 产 线 : 增 加 生 产 线 指 企 业 在 同 一 厂 区 增 建 已 获 得 许 可 产 品 的 生 产 线 : 更 换 生 产 线 指 企 业 对 已 有 生 产 线 的 关 键 设 备 或 生 产 工 艺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   4 . 增 加 产 品 类 别 或 产 品 系 列 : 指 聊 城 企 业 申 请 增 加 生 产 许 可 范 围 以 外 的 产 品 ;   5 . 迁 址 : 指 聊 城 企 业 迁 移 出 原 生 产 地 址 , 搬 迁 至 新 的 生 产 地 址 :   6 . 变 更 : 指 聊 城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 法 定 代 表 人 变 更 、 注 册 地 址 或 注 册 地 址 名 称 变 更 、 生 产 地 址 名 称 变 更 四 、 聊 城 饲 料 成 产 许 可 证 应 具 备 那 些 条 件 ?   1 . 符 合 饲 料 工 业 发 展 规 划 和 产 业 政 策   2 . 有 与 生 产 饲 料 、 饲 料 添 加 剂 相 适 应 的 厂 房 、 设 备 和 仓 储 设 施   3 . 有 与 生 产 饲 料 、 饲 料 添 加 剂 相 适 应 的 专 职 技 术 人 员                         4 . 有 必 要 的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机 构 、 人 员 、 设 施 和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5 . 有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安 全 、 卫 生 要 求 的 生 产 环 境   6 . 有 符 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7 . 国 务 院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饲 料 、 饲 料 添 加 剂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五 、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办 理 需 要 那 些 资 料 ?   1 . 企 业 承 诺 书 原 件   2 .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申 请 书 原 件   3 .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复 印 件 , 公 章   4 . 厂 区 平 面 布 局 图 复 印 件   5 .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和 工 艺 说 明 复 印 件   6 . 检 验 化 验 室 平 面 布 置 图 复 印 件   7 . 检 验 仪 器 购 置 发 票 复 印 件   8 . 计 算 机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配 料 精 度 证 明 复 印 件   9 . 混 合 机 混 合 均 匀 度 检 测 报 告 复 印 件   1 0 . 主 要 机 构 负 责 人 和 特 有 工 种 人 员 劳 动 合 同   1 1 .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鉴 定 合 格 证 明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区 县 市 如 东 昌 府 区 、 经 济 开 发 区 、 高 新 区 、 旅 游 度 假 区 、 临 清 市 、 阳 谷 县 、 茌 平 区 、 东 阿 县 等 关 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聊 城 代 办 公 司 易 简 天 成 的 小 编 , 根 据 山 东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统 计 的 山 东 省 2 0 2 2 年 底 年 底 , 登 记 注 册 的 饲 料 生 产 企 业 2 3 0 0 家 , 同 比 增 长 9 . 5 % , 位 居 全 国 首 位 。 饲 料 工 业 总 产 值 1 9 6 9 . 7 亿 元 , 其 中 饲 料 产 品 产 值 1 7 1 2 亿 元 , 饲 料 添 加 剂 产 品 产 值 2 5 1 亿 元 , 均 位 居 全 国 首 位 。 这 其 中 有 我 们 聊 城 老 板 们 的 贡 献 , 也 有 老 板 们 想 要 了 解 饲 料 行 业 。 下 面 有 我 简 易 天 成 的 小 编 为 聊 城 的 各 位 老 板 们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办 理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是 指 饲 料 生 产 企 业 在 合 法 经 营 的 基 础 上 , 经 国 家 相 关 部 门 审 核 批 准 , 颁 发 的 合 法 生 产 饲 料 的 证 书 , 也 是 饲 料 生 产 企 业 合 法 经 营 的 凭 证 , 是 饲 料 企 业 取 得 生 产 饲 料 经 营 权 的 重 要 手 续 。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颁 发 , 对 于 保 障 动 物 和 人 类 的 健 康 , 保 证 养 殖 业 发 展 的 可 持 续 性 和 安 全 性 ,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 二 、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分 类 ?   饲 料 分 类 。 精 料 补 充 料 ( 为 补 充 草 食 动 物 的 营 养 , 将 多 种 饲 料 原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配 制 的 饲 料 ) : 浓 缩 饲 料 ( 由 蛋 白 质 、 矿 物 质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配 制 的 饲 料 ) 、 配 合 饲 料 ( 养 殖 动 物 营 养 需 要 , 将 多 种 饲 料 原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配 制 的 饲 料 ; ) 三 、 要 求 办 理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原 因 有 哪 些 ?   1 . 设 立 : 聊 城 饲 料 企 业 成 立 以 来 首 次 申 请 生 产 许 可 ;   2 . 续 展 : 指 聊 城 企 业 生 产 许 可 有 效 期 满 继 续 生 产 (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有 效 期 是 五 年 ) ;   3 . 增 加 或 更 换 生 产 线 : 增 加 生 产 线 指 企 业 在 同 一 厂 区 增 建 已 获 得 许 可 产 品 的 生 产 线 : 更 换 生 产 线 指 企 业 对 已 有 生 产 线 的 关 键 设 备 或 生 产 工 艺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   4 . 增 加 产 品 类 别 或 产 品 系 列 : 指 聊 城 企 业 申 请 增 加 生 产 许 可 范 围 以 外 的 产 品 ;   5 . 迁 址 : 指 聊 城 企 业 迁 移 出 原 生 产 地 址 , 搬 迁 至 新 的 生 产 地 址 :   6 . 变 更 : 指 聊 城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 法 定 代 表 人 变 更 、 注 册 地 址 或 注 册 地 址 名 称 变 更 、 生 产 地 址 名 称 变 更 四 、 聊 城 饲 料 成 产 许 可 证 应 具 备 那 些 条 件 ?   1 . 符 合 饲 料 工 业 发 展 规 划 和 产 业 政 策   2 . 有 与 生 产 饲 料 、 饲 料 添 加 剂 相 适 应 的 厂 房 、 设 备 和 仓 储 设 施   3 . 有 与 生 产 饲 料 、 饲 料 添 加 剂 相 适 应 的 专 职 技 术 人 员                         4 . 有 必 要 的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机 构 、 人 员 、 设 施 和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5 . 有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安 全 、 卫 生 要 求 的 生 产 环 境   6 . 有 符 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7 . 国 务 院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饲 料 、 饲 料 添 加 剂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五 、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办 理 需 要 那 些 资 料 ?   1 . 企 业 承 诺 书 原 件   2 .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申 请 书 原 件   3 .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复 印 件 , 公 章   4 . 厂 区 平 面 布 局 图 复 印 件   5 .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和 工 艺 说 明 复 印 件   6 . 检 验 化 验 室 平 面 布 置 图 复 印 件   7 . 检 验 仪 器 购 置 发 票 复 印 件   8 . 计 算 机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配 料 精 度 证 明 复 印 件   9 . 混 合 机 混 合 均 匀 度 检 测 报 告 复 印 件   1 0 . 主 要 机 构 负 责 人 和 特 有 工 种 人 员 劳 动 合 同   1 1 .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鉴 定 合 格 证 明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区 县 市 如 东 昌 府 区 、 经 济 开 发 区 、 高 新 区 、 旅 游 度 假 区 、 临 清 市 、 阳 谷 县 、 茌 平 区 、 东 阿 县 等 关 于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S C X K 0 6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食 品 经 营 生 产 许 可 证 就 能 想 到 想 要 做 食 品 行 业 的 老 板 们 。 做 食 品 行 业 的 话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是 必 须 要 办 理 的 。 下 面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办 理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是 应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向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的 机 构 依 法 发 放 。 根 据 《 食 品 安 全 法 》 第 三 十 五 条 国 家 对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实 行 许 可 制 度 。 从 事 食 品 生 产 、 食 品 销 售 、 餐 饮 服 务 ,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许 可 。 但 是 , 销 售 食 用 农 产 品 , 不 需 要 取 得 许 可 。 二 、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需 要 什 么 条 件 ?   1 .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资 格   2 . 有 健 全 有 效 的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和 责 任 制 度   3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技 术 文 件 和 工 艺 文 件   4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5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生 产 条 件 和 检 验 检 疫 手 段   6 . 产 品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以 及 能 保 障 人 体 健 康 的 要 求   7 .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规 定 , 不 存 在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和 禁 止 投 资 建 设 的 落 后 工 艺 、 高 耗 能 、 浪 费 资 源 和 污 染 环 境 的 情 况 三 、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申 请 的 材 料 ?   1 、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申 请 书 ;   2 、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登 记 证 等 主 体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申 请 单 位   食 堂 许 可 , 应 当 提 交 开 办 者 的 法 人 登 记 证 、 社 团 登 记 证 或 营 业 执 照 等   主 体 证 明 文 件 ;   3 、 法 定 代 表 人 、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员 的 身 份 证 明 、 餐 饮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体 检 合 格 证 明 ;   4 、 经 营 场 所 布 局 图 、 经 营 场 所 地 理 位 置 图 , 与 食 品 经 营 相 适 应 的 主 要 设 备 设 施 布 局 、 操 作 流 程 等 文 件 ;   5 、 设 备 设 施 清 单   6 、 企 业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及 生 产 制 度 ;   7 、 申 请 销 售 散 装 熟 食 制 品 、 散 装 酒 的 , 应 当 提 交 与 合 作 生 产 单 位 的 合 作 协 议 , 提 交 生 产 单 位 的 相 关 证 件 复 印 件 ;   8 、 利 用 自 动 售 货 设 备 从 事 食 品 销 售 的 , 申 请 人 需 要 提 交 自 动 售 货 设 备 的 产 品 合 格 证 明 、 具 体 放 置 地 点 , 经 营 者 名 称 、 住 所 、 联 系 方 式 、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公 示 方 法 等 材 料 ;   9 、 在 餐 饮 服 务 中 提 供 自 酿 酒 的 经 营 者 , 提 供 具 有 食 品 安 全 检 验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出 具 的 对 成 品 安 全 性 的 检 验 合 格 报 告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针 对 聊 城 各 位 老 板 关 于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相 关 问 题 的 总 结 。 希 望 能 帮 到 各 位 聊 城 的 老 板 。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食 品 经 营 生 产 许 可 证 就 能 想 到 想 要 做 食 品 行 业 的 老 板 们 。 做 食 品 行 业 的 话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是 必 须 要 办 理 的 。 下 面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办 理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是 应 由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向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的 机 构 依 法 发 放 。 根 据 《 食 品 安 全 法 》 第 三 十 五 条 国 家 对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实 行 许 可 制 度 。 从 事 食 品 生 产 、 食 品 销 售 、 餐 饮 服 务 ,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许 可 。 但 是 , 销 售 食 用 农 产 品 , 不 需 要 取 得 许 可 。 二 、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需 要 什 么 条 件 ?   1 .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资 格   2 . 有 健 全 有 效 的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和 责 任 制 度   3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技 术 文 件 和 工 艺 文 件   4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5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生 产 条 件 和 检 验 检 疫 手 段   6 . 产 品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以 及 能 保 障 人 体 健 康 的 要 求   7 .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规 定 , 不 存 在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和 禁 止 投 资 建 设 的 落 后 工 艺 、 高 耗 能 、 浪 费 资 源 和 污 染 环 境 的 情 况 三 、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申 请 的 材 料 ?   1 、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申 请 书 ;   2 、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登 记 证 等 主 体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申 请 单 位   食 堂 许 可 , 应 当 提 交 开 办 者 的 法 人 登 记 证 、 社 团 登 记 证 或 营 业 执 照 等   主 体 证 明 文 件 ;   3 、 法 定 代 表 人 、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员 的 身 份 证 明 、 餐 饮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体 检 合 格 证 明 ;   4 、 经 营 场 所 布 局 图 、 经 营 场 所 地 理 位 置 图 , 与 食 品 经 营 相 适 应 的 主 要 设 备 设 施 布 局 、 操 作 流 程 等 文 件 ;   5 、 设 备 设 施 清 单   6 、 企 业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及 生 产 制 度 ;   7 、 申 请 销 售 散 装 熟 食 制 品 、 散 装 酒 的 , 应 当 提 交 与 合 作 生 产 单 位 的 合 作 协 议 , 提 交 生 产 单 位 的 相 关 证 件 复 印 件 ;   8 、 利 用 自 动 售 货 设 备 从 事 食 品 销 售 的 , 申 请 人 需 要 提 交 自 动 售 货 设 备 的 产 品 合 格 证 明 、 具 体 放 置 地 点 , 经 营 者 名 称 、 住 所 、 联 系 方 式 、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公 示 方 法 等 材 料 ;   9 、 在 餐 饮 服 务 中 提 供 自 酿 酒 的 经 营 者 , 提 供 具 有 食 品 安 全 检 验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出 具 的 对 成 品 安 全 性 的 检 验 合 格 报 告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针 对 聊 城 各 位 老 板 关 于 聊 城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相 关 问 题 的 总 结 。 希 望 能 帮 到 各 位 聊 城 的 老 板 。   N O . 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 双 软 认 证 Y I J I A N T I A N C H E N G G X R D 0 5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近 年 来 国 家 对 高 新 企 业 的 扶 持 , 不 少 聊 城 企 业 的 老 板 们 想 了 解 如 何 认 定 高 新 企 业 。 下 面 小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是 指 在 《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 内 , 持 续 进 行 研 究 开 发 与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 形 成 企 业 核 心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在 中 国 境 内 ( 不 包 括 港 、 澳 、 台 地 区 ) 注 册 一 年 以 上 的 居 民 企 业 。 二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哪 些 认 定 标 准 ? ( 一 ) 企 业 申 请 认 定 时 须 注 册 成 立 一 年 以 上 ; ( 二 ) 企 业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 受 让 、 受 赠 、 并 购 等 方 式 , 获 得 对 其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在 技 术 上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知 识 产 权 的 所 有 权 ; 知 识 产 权 权 属 人 应 为 申 请 企 业 ( 三 ) 企 业 从 事 研 发 和 相 关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的 科 技 人 员 占 企 业 当 年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1 0 % ; ( 四 ) 对 企 业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技 术 属 于 《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 规 定 的 范 围 ; ( 五 )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评 价 应 达 到 相 应 要 求 ; ( 六 )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 实 际 经 营 期 不 满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时 间 计 算 , 下 同 )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占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符 合 如 下 要 求 :   1 .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小 于 5 0 0 0 万 元 ( 含 ) 的 企 业 , 比 例 不 低 于 5 % ;   2 .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在 5 0 0 0 万 元 至 2 亿 元 ( 含 ) 的 企 业 , 比 例 不 低 于 4 % ;   3 .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在 2 亿 元 以 上 的 企 业 , 比 例 不 低 于 3 % 。   其 中 , 企 业 在 中 国 境 内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占 全 部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6 0 % ; ( 七 ) 近 一 年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占 企 业 同 期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6 0 % ; ( 八 ) 企 业 申 请 认 定 前 一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或 严 重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 三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工 作 的 具 体 流 程 是 什 么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工 作 的 具 体 流 程 规 定 于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第 十 一 条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的 程 序 如 下 : ( 一 ) 企 业 自 我 评 价 及 申 请 企 业 登 录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 , 对 照 本 办 法 第 十 条 规 定 条 件 , 进 行 自 我 评 价 。 认 为 符 合 认 定 条 件 的 , 企 业 可 向 认 定 机 构 提 出 认 定 申 请 。 ( 二 ) 提 交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1 .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税 务 登 记 证 ( 复 印 件 ) ;   2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书 ;   3 . 企 业 职 工 人 数 、 学 历 结 构 以 及 研 发 人 员 占 企 业 职 工 的 比 例 说 明 ;   4 . 知 识 产 权 证 书 ( 独 占 许 可 合 同 ) 、 生 产 批 文 , 新 产 品 或 新 技 术 证 明 ( 查 新 ) 材 料 、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 省 级 以 上 科 技 计 划 立 项 证 明 ,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5 . 经 具 有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构 鉴 证 的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财 务 报 表 ( 含 资 产 负 债 表 、 损 益 表 、 现 金 流 量 表 , 实 际 年 限 不 足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年 限 ) 以 及 技 术 性 收 入 的 情 况 表 。   6 . 经 具 有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构 鉴 证 的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情 况 表 ( 实 际 年 限 不 足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年 限 ) , 并 附 上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说 明 材 料 ; ( 三 ) 认 定 、 公 示 与 备 案   认 定 机 构 对 企 业 进 行 认 定 。   经 认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在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 上 公 示 1 5 个 工 作 日 , 没 有 异 议 的 , 报 送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备 案 , 在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 上 公 告 认 定 结 果 , 并 向 企 业 颁 发 统 一 印 制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 ( 四 ) 合 规 性 审 查   认 定 机 构 应 建 立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评 审 专 家 库 ; 依 据 企 业 的 申 请 材 料 , 抽 取 专 家 库 内 专 家 对 申 报 企 业 进 行 审 查 , 提 出 认 定 意 见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针 对 聊 城 各 位 老 板 关 于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办 理 相 关 问 题 的 总 结 。 希 望 能 帮 到 各 位 聊 城 的 老 板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近 年 来 国 家 对 高 新 企 业 的 扶 持 , 不 少 聊 城 企 业 的 老 板 们 想 了 解 如 何 认 定 高 新 企 业 。 下 面 小 讲 解 一 下 关 于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是 指 在 《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 内 , 持 续 进 行 研 究 开 发 与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 形 成 企 业 核 心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在 中 国 境 内 ( 不 包 括 港 、 澳 、 台 地 区 ) 注 册 一 年 以 上 的 居 民 企 业 。 二 、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哪 些 认 定 标 准 ? ( 一 ) 企 业 申 请 认 定 时 须 注 册 成 立 一 年 以 上 ; ( 二 ) 企 业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 受 让 、 受 赠 、 并 购 等 方 式 , 获 得 对 其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在 技 术 上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知 识 产 权 的 所 有 权 ; 知 识 产 权 权 属 人 应 为 申 请 企 业 ( 三 ) 企 业 从 事 研 发 和 相 关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的 科 技 人 员 占 企 业 当 年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1 0 % ; ( 四 ) 对 企 业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技 术 属 于 《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 规 定 的 范 围 ; ( 五 )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评 价 应 达 到 相 应 要 求 ; ( 六 )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 实 际 经 营 期 不 满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时 间 计 算 , 下 同 )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占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符 合 如 下 要 求 :   1 .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小 于 5 0 0 0 万 元 ( 含 ) 的 企 业 , 比 例 不 低 于 5 % ;   2 .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在 5 0 0 0 万 元 至 2 亿 元 ( 含 ) 的 企 业 , 比 例 不 低 于 4 % ;   3 .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在 2 亿 元 以 上 的 企 业 , 比 例 不 低 于 3 % 。   其 中 , 企 业 在 中 国 境 内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占 全 部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6 0 % ; ( 七 ) 近 一 年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占 企 业 同 期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6 0 % ; ( 八 ) 企 业 申 请 认 定 前 一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或 严 重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 三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工 作 的 具 体 流 程 是 什 么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工 作 的 具 体 流 程 规 定 于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第 十 一 条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的 程 序 如 下 : ( 一 ) 企 业 自 我 评 价 及 申 请 企 业 登 录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 , 对 照 本 办 法 第 十 条 规 定 条 件 , 进 行 自 我 评 价 。 认 为 符 合 认 定 条 件 的 , 企 业 可 向 认 定 机 构 提 出 认 定 申 请 。 ( 二 ) 提 交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1 .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税 务 登 记 证 ( 复 印 件 ) ;   2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书 ;   3 . 企 业 职 工 人 数 、 学 历 结 构 以 及 研 发 人 员 占 企 业 职 工 的 比 例 说 明 ;   4 . 知 识 产 权 证 书 ( 独 占 许 可 合 同 ) 、 生 产 批 文 , 新 产 品 或 新 技 术 证 明 ( 查 新 ) 材 料 、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 省 级 以 上 科 技 计 划 立 项 证 明 ,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5 . 经 具 有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构 鉴 证 的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财 务 报 表 ( 含 资 产 负 债 表 、 损 益 表 、 现 金 流 量 表 , 实 际 年 限 不 足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年 限 ) 以 及 技 术 性 收 入 的 情 况 表 。   6 . 经 具 有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构 鉴 证 的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情 况 表 ( 实 际 年 限 不 足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年 限 ) , 并 附 上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说 明 材 料 ; ( 三 ) 认 定 、 公 示 与 备 案   认 定 机 构 对 企 业 进 行 认 定 。   经 认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在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 上 公 示 1 5 个 工 作 日 , 没 有 异 议 的 , 报 送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备 案 , 在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 上 公 告 认 定 结 果 , 并 向 企 业 颁 发 统 一 印 制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 ( 四 ) 合 规 性 审 查   认 定 机 构 应 建 立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评 审 专 家 库 ; 依 据 企 业 的 申 请 材 料 , 抽 取 专 家 库 内 专 家 对 申 报 企 业 进 行 审 查 , 提 出 认 定 意 见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针 对 聊 城 各 位 老 板 关 于 聊 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办 理 相 关 问 题 的 总 结 。 希 望 能 帮 到 各 位 聊 城 的 老 板 。 K X S Q 0 5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申 报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近 年 来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一 直 是 行 业 内 的 香 饽 饽 , 一 旦 申 请 成 功 就 可 以 带 来 减 税 政 策 优 惠 多 重 好 处 , 但 是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申 请 门 槛 让 很 多 企 业 望 而 却 步 , 只 能 光 看 着 政 策 眼 馋 。 然 而 并 不 是 只 有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这 一 条 路 ,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型 企 业 也 可 享 受 税 收 减 免 、 财 政 支 持 、 吸 引 人 才 、 高 企 入 库 后 备 、 地 方 奖 补 支 持 等 方 面 优 惠 政 策 。 下 面 小 编 解 释 一 下 , 什 么 是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 怎 么 申 报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是 由 国 家 出 台 、 科 技 部 认 定 的 对 中 小 型 企 业 的 一 种 荣 誉 。 这 种 企 业 是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科 研 人 员 从 事 科 技 研 发 , 有 一 定 成 果 并 转 化 成 为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或 服 务 , 从 而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中 小 企 业 , 是 高 新 技 术 转 移 , 形 成 科 技 型 中 大 企 业 或 企 业 集 团 的 孵 化 器 。 二 、 营 业 范 围 有 哪 些 可 以 申 报 聊 城 科 技 中 小 企 业 ?   1 、 电 子 与 信 息 2 、 生 物 与 医 药 3 材 料 4 、 光 机 电 一 体 化 5 、 资 源 与 环 境 6 、 能 源 与 高 效 节 能 7 、 高 技 术 效 劳 业 8 、 农 业 与 农 村 9 、 航 空 与 航 天 1 0 、 地 球 、 空 间 、 海 洋 工 程 1 1 、 核 应 用 技 术 等 三 、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申 报 有 哪 些 好 处 ?   1 .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开 展 研 发 活 动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研 发 费 用 , 未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 在 按 规 定 据 实 扣 除 的 基 础 上 , 自 2 0 2 2 年 1 月 1 日 起 , 再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的 1 0 0 % 在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 自 2 0 2 2 年 1 月 1 日 起 ,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的 2 0 0 % 在 税 前 摊 销 。   2 . 延 长 亏 损 结 转 年 限 自 2 0 1 8 年 1 月 1 日 起 , 当 年 具 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资 格 的 企 业 , 其 具 备 资 格 年 度 之 前 5 个 年 度 发 生 的 尚 未 弥 补 完 亏 损 , 准 予 以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弥 补 , 最 长 结 转 年 限 由 5 年 延 长 至 1 0 年 。   3 . 政 策 支 持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通 常 可 以 享 受 政 府 采 购 、 国 际 合 作 、 项 目 申 报 、 科 技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倾 斜 , 例 如 有 一 些 项 目 的 申 报 , 科 小 是 前 置 条 件 , 若 没 有 及 时 获 得 科 小 编 号 , 就 不 能 进 行 部 分 项 目 的 申 报 。 可 享 受 上 市 培 育 服 务 , 对 于 已 上 市 的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 部 分 地 区 在 完 成 股 改 和 培 育 的 阶 段 可 分 别 获 得 相 应 资 金 补 助 。   4 、 吸 引 人 才 科 技 创 业 的 核 心 是 优 秀 科 技 人 才 , 成 为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更 有 利 于 企 业 招 募 留 住 人 才 。   5 、 低 成 本 融 资 多 方 式 、 更 便 捷 地 获 得 授 信 贷 款 , 还 可 以 享 受 政 府 贴 息 奖 补 资 金 。 灵 活 的 资 助 模 式 如 下 : 贷 款 保 证 保 险 、 担 保 公 司 、 知 产 质 押 、 固 定 资 产 抵 押 等 。   6 、 创 新 品 牌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是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 认 证 ” 标 志 , 提 升 企 业 知 名 度 和 形 象 , 提 升 企 业 竞 标 能 力 。   7 、 加 分 项 大 大 提 高 通 过 产 品 投 标 、 科 技 项 目 申 报 、 研 发 机 构 建 立 、 申 领 创 新 券 等 方 面 的 可 能 。 四 、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申 报 应 满 足 的 条 件 ? ( 一 ) 在 中 国 境 内 ( 不 包 括 港 、 澳 、 台 地 区 ) 注 册 的 居 民 企 业 。 ( 二 ) 职 工 总 数 不 超 过 5 0 0 人 、 年 销 售 收 入 不 超 过 2 亿 元 、 资 产 总 额 不 超 过 2 亿 元 。 ( 三 ) 企 业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不 属 于 国 家 规 定 的 禁 止 、 限 制 和 淘 汰 类 。 ( 四 ) 企 业 在 填 报 上 一 年 及 当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和 严 重 环 境 违 法 、 科 研 严 重 失 信 行 为 , 且 企 业 未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和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 五 ) 企 业 根 据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评 价 指 标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所 得 分 值 不 低 于 6 0 分 , 且 科 技 人 员 指 标 得 分 不 得 为 0 分 。 ( 六 ) 符 合 第 ( 一 ) ~ ( 四 ) 项 条 件 的 企 业 , 若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中 的 一 项 , 则 可 直 接 确 认 符 合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条 件 : 1 . 企 业 拥 有 有 效 期 内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证 书 ; 2 . 企 业 近 五 年 内 获 得 过 国 家 级 科 技 奖 励 ; 3 . 企 业 拥 有 经 认 定 的 省 部 级 以 上 研 发 机 构 ; 4 . 企 业 近 五 年 内 主 导 制 定 过 国 际 标 准 、 国 家 标 准 或 行 业 标 准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认 定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申 报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申 报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申 报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近 年 来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一 直 是 行 业 内 的 香 饽 饽 , 一 旦 申 请 成 功 就 可 以 带 来 减 税 政 策 优 惠 多 重 好 处 , 但 是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申 请 门 槛 让 很 多 企 业 望 而 却 步 , 只 能 光 看 着 政 策 眼 馋 。 然 而 并 不 是 只 有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这 一 条 路 ,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型 企 业 也 可 享 受 税 收 减 免 、 财 政 支 持 、 吸 引 人 才 、 高 企 入 库 后 备 、 地 方 奖 补 支 持 等 方 面 优 惠 政 策 。 下 面 小 编 解 释 一 下 , 什 么 是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 怎 么 申 报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是 由 国 家 出 台 、 科 技 部 认 定 的 对 中 小 型 企 业 的 一 种 荣 誉 。 这 种 企 业 是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科 研 人 员 从 事 科 技 研 发 , 有 一 定 成 果 并 转 化 成 为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或 服 务 , 从 而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中 小 企 业 , 是 高 新 技 术 转 移 , 形 成 科 技 型 中 大 企 业 或 企 业 集 团 的 孵 化 器 。 二 、 营 业 范 围 有 哪 些 可 以 申 报 聊 城 科 技 中 小 企 业 ?   1 、 电 子 与 信 息 2 、 生 物 与 医 药 3 材 料 4 、 光 机 电 一 体 化 5 、 资 源 与 环 境 6 、 能 源 与 高 效 节 能 7 、 高 技 术 效 劳 业 8 、 农 业 与 农 村 9 、 航 空 与 航 天 1 0 、 地 球 、 空 间 、 海 洋 工 程 1 1 、 核 应 用 技 术 等 三 、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申 报 有 哪 些 好 处 ?   1 .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开 展 研 发 活 动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研 发 费 用 , 未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 在 按 规 定 据 实 扣 除 的 基 础 上 , 自 2 0 2 2 年 1 月 1 日 起 , 再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的 1 0 0 % 在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 自 2 0 2 2 年 1 月 1 日 起 ,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的 2 0 0 % 在 税 前 摊 销 。   2 . 延 长 亏 损 结 转 年 限 自 2 0 1 8 年 1 月 1 日 起 , 当 年 具 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资 格 的 企 业 , 其 具 备 资 格 年 度 之 前 5 个 年 度 发 生 的 尚 未 弥 补 完 亏 损 , 准 予 以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弥 补 , 最 长 结 转 年 限 由 5 年 延 长 至 1 0 年 。   3 . 政 策 支 持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通 常 可 以 享 受 政 府 采 购 、 国 际 合 作 、 项 目 申 报 、 科 技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倾 斜 , 例 如 有 一 些 项 目 的 申 报 , 科 小 是 前 置 条 件 , 若 没 有 及 时 获 得 科 小 编 号 , 就 不 能 进 行 部 分 项 目 的 申 报 。 可 享 受 上 市 培 育 服 务 , 对 于 已 上 市 的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 部 分 地 区 在 完 成 股 改 和 培 育 的 阶 段 可 分 别 获 得 相 应 资 金 补 助 。   4 、 吸 引 人 才 科 技 创 业 的 核 心 是 优 秀 科 技 人 才 , 成 为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更 有 利 于 企 业 招 募 留 住 人 才 。   5 、 低 成 本 融 资 多 方 式 、 更 便 捷 地 获 得 授 信 贷 款 , 还 可 以 享 受 政 府 贴 息 奖 补 资 金 。 灵 活 的 资 助 模 式 如 下 : 贷 款 保 证 保 险 、 担 保 公 司 、 知 产 质 押 、 固 定 资 产 抵 押 等 。   6 、 创 新 品 牌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是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 认 证 ” 标 志 , 提 升 企 业 知 名 度 和 形 象 , 提 升 企 业 竞 标 能 力 。   7 、 加 分 项 大 大 提 高 通 过 产 品 投 标 、 科 技 项 目 申 报 、 研 发 机 构 建 立 、 申 领 创 新 券 等 方 面 的 可 能 。 四 、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申 报 应 满 足 的 条 件 ? ( 一 ) 在 中 国 境 内 ( 不 包 括 港 、 澳 、 台 地 区 ) 注 册 的 居 民 企 业 。 ( 二 ) 职 工 总 数 不 超 过 5 0 0 人 、 年 销 售 收 入 不 超 过 2 亿 元 、 资 产 总 额 不 超 过 2 亿 元 。 ( 三 ) 企 业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不 属 于 国 家 规 定 的 禁 止 、 限 制 和 淘 汰 类 。 ( 四 ) 企 业 在 填 报 上 一 年 及 当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和 严 重 环 境 违 法 、 科 研 严 重 失 信 行 为 , 且 企 业 未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和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 五 ) 企 业 根 据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评 价 指 标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所 得 分 值 不 低 于 6 0 分 , 且 科 技 人 员 指 标 得 分 不 得 为 0 分 。 ( 六 ) 符 合 第 ( 一 ) ~ ( 四 ) 项 条 件 的 企 业 , 若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中 的 一 项 , 则 可 直 接 确 认 符 合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条 件 : 1 . 企 业 拥 有 有 效 期 内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证 书 ; 2 . 企 业 近 五 年 内 获 得 过 国 家 级 科 技 奖 励 ; 3 . 企 业 拥 有 经 认 定 的 省 部 级 以 上 研 发 机 构 ; 4 . 企 业 近 五 年 内 主 导 制 定 过 国 际 标 准 、 国 家 标 准 或 行 业 标 准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认 定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申 报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Z J T X 0 5 聊 城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目 前 聊 城 正 在 积 极 推 进 “ 专 精 特 新 ” 政 策 ,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受 到 很 多 各 地 投 资 者 的 关 注 , 但 很 多 投 资 者 不 了 解 什 么 是 专 精 特 新 , 那 么 专 精 特 新 是 什 么 意 思 呢 ? 下 面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为 投 资 者 和 老 板 解 答 一 下 。 一 、 聊 城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是 什 么 意 思 ? 含 义 是 啥 ?   1 . “ 专 精 特 新 ” , 是 指 具 有 专 业 化 、 精 细 化 、 特 色 化 、 新 颖 化 的 中 小 企 业 。 它 们 “ 小 而 尖 ” “ 小 而 专 ” , 长 期 专 注 于 某 些 细 分 领 域 , 在 技 术 工 艺 、 产 品 质 量 上 深 耕 细 作 , 具 有 专 业 程 度 高 、 创 新 能 力 强 、 发 展 潜 力 大 等 特 点 , 有 些 企 业 因 为 突 破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 一 跃 成 为 行 业 中 的 “ 小 巨 人 ” 。 ( 1 ) “ 专 ” , 即 专 业 化 与 专 项 技 术 。 ( 2 ) “ 精 ” 即 产 品 的 精 致 性 、 工 艺 技 术 的 精 深 性 和 企 业 的 精 细 化 管 理 。 ( 3 ) “ 特 ” 即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独 特 性 与 特 色 化 。 ( 4 ) “ 新 ” 即 自 主 创 新 、 模 式 创 新 与 新 颖 化 。   2 . 国 家 专 精 特 新 小 巨 人 : 主 要 指 代 那 些 集 中 于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 高 档 数 控 机 床 和 机 器 人 、 先 进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 海 洋 工 程 装 备 及 高 技 术 船 舶 、 生 物 医 药 及 高 性 能 医 疗 器 械 、 农 业 装 备 、 新 材 料 、 航 空 航 天 装 备 和 电 力 装 备 等 中 高 端 产 业 领 域 的 尚 处 发 展 早 期 的 小 型 企 业 , 它 们 始 终 坚 持 专 业 化 发 展 战 略 , 普 遍 具 有 经 营 业 绩 良 好 、 有 科 技 含 量 高 、 设 备 工 艺 先 进 、 管 理 体 系 完 善 、 市 场 竞 争 力 强 等 特 点 ; 并 且 极 具 发 展 潜 力 与 成 长 性 , 有 望 在 未 来 成 为 相 关 领 域 国 际 领 先 的 企 业 。 二 、 聊 城 “ 专 精 特 新 ” 企 业 的 分 类   1 、 创 新 型 中 小 企 业 指 具 有 较 高 专 业 化 水 平 、 较 强 创 新 能 力 和 发 展 潜 力 , 是 优 质 中 小 企 业 的 基 础 力 量   2 、 专 精 特 新 中 小 企 业 指 实 现 专 业 化 、 精 细 化 、 特 色 化 发 展 , 创 新 能 力 强 , 质 量 效 益 好 , 是 优 质 中 小 企 业 的 中 坚 力 量 ,   3 、 专 精 特 新 「 小 巨 人 」 企 业 指 专 精 特 新 中 小 企 业 中 的 佼 佼 者 , 是 优 质 中 小 企 业 的 核 心 力 量 三 、 聊 城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的 条 件 ? ( 一 ) 认 定 条 件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四 项 条 件 即 视 为 满 足 认 定 条 件 :     1 、 从 事 特 定 细 分 市 场 时 间 达 到 2 年 以 上 。   2 、 上 年 度 研 发 费 用 总 额 不 低 于 1 0 0 万 元 , 且 占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比 重 不 低 于 3 % 。   3 、 上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在 1 0 0 0 万 元 以 上 , 或 上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在 1 0 0 0 万 元 以 下 , 但 近 2 年 新 增 股 权 融 资 总 额 ( 合 格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实 缴 额 ) 达 到 2 0 0 0 万 元 以 上 。   4 、 评 价 得 分 达 到 6 0 分 以 上 或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A . 近 三 年 获 得 过 省 级 科 技 奖 励 , 并 在 获 奖 单 位 中 排 名 前 三 ; 或 获 得 国 家 级 科 技 奖 励 , 并 在 获 奖 单 位 中 排 名 前 五 。 B . 近 两 年 研 发 费 用 总 额 均 值 在 1 0 0 0 万 元 以 上 。 C . 近 两 年 新 增 股 权 融 资 总 额 ( 合 格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实 缴 额 ) 6 0 0 0 万 元 以 上 。 D . 近 三 年 进 入 “ 创 客 中 国 ” 中 小 企 业 创 新 创 业 大 赛 全 国 5 0 0 强 企 业 组 名 单 。 ( 二 ) 评 价 指 标   包 括 专 业 化 、 精 细 化 、 特 色 化 和 创 新 能 力 四 类 指 标 , 评 价 结 果 依 分 值 计 算 , 满 分 为 1 0 0 分 , 评 价 得 分 达 到 6 0 分 以 上 即 符 合 专 精 特 新 中 小 企 业 标 准 。     以 上 是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整 理 的 关 于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什 么 疑 问 可 以 在 此 网 站 留 言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会 一 一 解 答 。 聊 城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0 . 0 0 聊 城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目 前 聊 城 正 在 积 极 推 进 “ 专 精 特 新 ” 政 策 ,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受 到 很 多 各 地 投 资 者 的 关 注 , 但 很 多 投 资 者 不 了 解 什 么 是 专 精 特 新 , 那 么 专 精 特 新 是 什 么 意 思 呢 ? 下 面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为 投 资 者 和 老 板 解 答 一 下 。 一 、 聊 城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是 什 么 意 思 ? 含 义 是 啥 ?   1 . “ 专 精 特 新 ” , 是 指 具 有 专 业 化 、 精 细 化 、 特 色 化 、 新 颖 化 的 中 小 企 业 。 它 们 “ 小 而 尖 ” “ 小 而 专 ” , 长 期 专 注 于 某 些 细 分 领 域 , 在 技 术 工 艺 、 产 品 质 量 上 深 耕 细 作 , 具 有 专 业 程 度 高 、 创 新 能 力 强 、 发 展 潜 力 大 等 特 点 , 有 些 企 业 因 为 突 破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 一 跃 成 为 行 业 中 的 “ 小 巨 人 ” 。 ( 1 ) “ 专 ” , 即 专 业 化 与 专 项 技 术 。 ( 2 ) “ 精 ” 即 产 品 的 精 致 性 、 工 艺 技 术 的 精 深 性 和 企 业 的 精 细 化 管 理 。 ( 3 ) “ 特 ” 即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独 特 性 与 特 色 化 。 ( 4 ) “ 新 ” 即 自 主 创 新 、 模 式 创 新 与 新 颖 化 。   2 . 国 家 专 精 特 新 小 巨 人 : 主 要 指 代 那 些 集 中 于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 高 档 数 控 机 床 和 机 器 人 、 先 进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 海 洋 工 程 装 备 及 高 技 术 船 舶 、 生 物 医 药 及 高 性 能 医 疗 器 械 、 农 业 装 备 、 新 材 料 、 航 空 航 天 装 备 和 电 力 装 备 等 中 高 端 产 业 领 域 的 尚 处 发 展 早 期 的 小 型 企 业 , 它 们 始 终 坚 持 专 业 化 发 展 战 略 , 普 遍 具 有 经 营 业 绩 良 好 、 有 科 技 含 量 高 、 设 备 工 艺 先 进 、 管 理 体 系 完 善 、 市 场 竞 争 力 强 等 特 点 ; 并 且 极 具 发 展 潜 力 与 成 长 性 , 有 望 在 未 来 成 为 相 关 领 域 国 际 领 先 的 企 业 。 二 、 聊 城 “ 专 精 特 新 ” 企 业 的 分 类   1 、 创 新 型 中 小 企 业 指 具 有 较 高 专 业 化 水 平 、 较 强 创 新 能 力 和 发 展 潜 力 , 是 优 质 中 小 企 业 的 基 础 力 量   2 、 专 精 特 新 中 小 企 业 指 实 现 专 业 化 、 精 细 化 、 特 色 化 发 展 , 创 新 能 力 强 , 质 量 效 益 好 , 是 优 质 中 小 企 业 的 中 坚 力 量 ,   3 、 专 精 特 新 「 小 巨 人 」 企 业 指 专 精 特 新 中 小 企 业 中 的 佼 佼 者 , 是 优 质 中 小 企 业 的 核 心 力 量 三 、 聊 城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的 条 件 ? ( 一 ) 认 定 条 件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四 项 条 件 即 视 为 满 足 认 定 条 件 :     1 、 从 事 特 定 细 分 市 场 时 间 达 到 2 年 以 上 。   2 、 上 年 度 研 发 费 用 总 额 不 低 于 1 0 0 万 元 , 且 占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比 重 不 低 于 3 % 。   3 、 上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在 1 0 0 0 万 元 以 上 , 或 上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在 1 0 0 0 万 元 以 下 , 但 近 2 年 新 增 股 权 融 资 总 额 ( 合 格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实 缴 额 ) 达 到 2 0 0 0 万 元 以 上 。   4 、 评 价 得 分 达 到 6 0 分 以 上 或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A . 近 三 年 获 得 过 省 级 科 技 奖 励 , 并 在 获 奖 单 位 中 排 名 前 三 ; 或 获 得 国 家 级 科 技 奖 励 , 并 在 获 奖 单 位 中 排 名 前 五 。 B . 近 两 年 研 发 费 用 总 额 均 值 在 1 0 0 0 万 元 以 上 。 C . 近 两 年 新 增 股 权 融 资 总 额 ( 合 格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实 缴 额 ) 6 0 0 0 万 元 以 上 。 D . 近 三 年 进 入 “ 创 客 中 国 ” 中 小 企 业 创 新 创 业 大 赛 全 国 5 0 0 强 企 业 组 名 单 。 ( 二 ) 评 价 指 标   包 括 专 业 化 、 精 细 化 、 特 色 化 和 创 新 能 力 四 类 指 标 , 评 价 结 果 依 分 值 计 算 , 满 分 为 1 0 0 分 , 评 价 得 分 达 到 6 0 分 以 上 即 符 合 专 精 特 新 中 小 企 业 标 准 。     以 上 是 聊 城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整 理 的 关 于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什 么 疑 问 可 以 在 此 网 站 留 言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会 一 一 解 答 。 G X R D 0 1 茌 平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代 办 理 一 、 茌 平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标 准 ?   1 . 企 业 申 请 认 定 时 须 注 册 成 立 一 年 以 上 ; 而 且 必 须 是 企 业 法 人 不 能 是 分 公 司 , 企 业 所 得 税 必 须 是 查 账 征 收 企 。   2 . 必 须 须 有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 受 让 、 受 赠 、 并 等 方 式 , 获 得 对 其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在 技 术 上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知 记 产 权 的 所 有 权 。   3 . 对 企 业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找 术 属 于 《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 规 定 的 范 围 。   4 . 企 业 从 事 研 发 和 相 关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的 科 技 人 员 占 企 业 当 年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1 0 % ;   ① 统 计 方 法 : 全 年 月 平 均 数   企 业 当 年 职 工 总 数 、 科 技 人 员 数 均 按 照 全 年 平 均 数 计 算   月 平 均 数 = ( 月 初 数 + 月 末 数 ) 2   全 年 月 平 均 数 = 全 年 各 月 平 均 数 之 和 1 2   ② 2 、 职 工 总 数 的 统 计 口 径   企 业 职 工 总 数 包 括 企 业 在 职 、 兼 职 和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 在 职 人 员 可 以 通 过 企 业 是 否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或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来 鉴 别 ; 兼 职 、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全 年 须 在 企 业 累 计 工 作 1 8 3 天 以 上 。   ③ 3 、 科 技 人 员 的 范 围   企 业 科 技 人 员 是 指 直 接 从 事 研 发 和 相 大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 以 及 专 门 从 事 上 述 活 动 管 理 和 提 供 直 接 服 务 的 人 员 , 包 括 在 职 、 黄 职 和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 并 且 累 计 工 作 时 间 在 1 8 3 天 以 上 。   企 业 需 要 提 供 员 工 的 花 名 册 和 科 技 人 员 的 相 关 证 书   5 .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 实 际 经 营 期 不 满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时 间 计 算 )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占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符 合 如 下 要 求   ①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小 于 5 , 0 0 0 万 元 ( 含 ) 的 企 业 比 例 不 低 于 5 % ;   ②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在 5 , 0 0 0 万 元 至 2 亿 元 ( 含 ) 的 企 业 , 比 例 不 低 于 4 % ;   ③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在 2 亿 元 以 上 的 企 业 , 比 例 不 低 于 3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茌 平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代 办 理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代 办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茌 平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代 办 理 0 . 0 0 茌 平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代 办 理 一 、 茌 平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标 准 ?   1 . 企 业 申 请 认 定 时 须 注 册 成 立 一 年 以 上 ; 而 且 必 须 是 企 业 法 人 不 能 是 分 公 司 , 企 业 所 得 税 必 须 是 查 账 征 收 企 。   2 . 必 须 须 有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 受 让 、 受 赠 、 并 等 方 式 , 获 得 对 其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在 技 术 上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知 记 产 权 的 所 有 权 。   3 . 对 企 业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找 术 属 于 《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 规 定 的 范 围 。   4 . 企 业 从 事 研 发 和 相 关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的 科 技 人 员 占 企 业 当 年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1 0 % ;   ① 统 计 方 法 : 全 年 月 平 均 数   企 业 当 年 职 工 总 数 、 科 技 人 员 数 均 按 照 全 年 平 均 数 计 算   月 平 均 数 = ( 月 初 数 + 月 末 数 ) 2   全 年 月 平 均 数 = 全 年 各 月 平 均 数 之 和 1 2   ② 2 、 职 工 总 数 的 统 计 口 径   企 业 职 工 总 数 包 括 企 业 在 职 、 兼 职 和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 在 职 人 员 可 以 通 过 企 业 是 否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或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来 鉴 别 ; 兼 职 、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全 年 须 在 企 业 累 计 工 作 1 8 3 天 以 上 。   ③ 3 、 科 技 人 员 的 范 围   企 业 科 技 人 员 是 指 直 接 从 事 研 发 和 相 大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 以 及 专 门 从 事 上 述 活 动 管 理 和 提 供 直 接 服 务 的 人 员 , 包 括 在 职 、 黄 职 和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 并 且 累 计 工 作 时 间 在 1 8 3 天 以 上 。   企 业 需 要 提 供 员 工 的 花 名 册 和 科 技 人 员 的 相 关 证 书   5 .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 实 际 经 营 期 不 满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时 间 计 算 )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占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符 合 如 下 要 求   ①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小 于 5 , 0 0 0 万 元 ( 含 ) 的 企 业 比 例 不 低 于 5 % ;   ②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在 5 , 0 0 0 万 元 至 2 亿 元 ( 含 ) 的 企 业 , 比 例 不 低 于 4 % ;   ③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在 2 亿 元 以 上 的 企 业 , 比 例 不 低 于 3 %     以 上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茌 平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代 办 理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代 办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Z J T X 0 1 茌 平 区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茌 平 区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0 . 0 0 茌 平 区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Z J T X 0 8 阳 谷 县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阳 谷 县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0 . 0 0 阳 谷 县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Z J T X 0 7 莘 县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莘 县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0 . 0 0 莘 县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Z J T X 0 6 临 清 市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临 清 市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0 . 0 0 临 清 市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Z J T X 0 4 冠 县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冠 县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0 . 0 0 冠 县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申 请 代 办 理   公 司 注 册 营 业 执 照 办 理 后 还 需 要 办 理 哪 些 业 务 立 足 聊 城 服 务 聊 城 N O . 1   财 务 外 包 / 会 计 代 理 记 账 注 册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后 , 企 业 按 时 进 行 日 常 财 务 管 理 、 税 务 纳 税 申 报 必 不 可 少 , 初 创 企 业 聘 用 专 职 会 计 成 本 偏 高 , 可 以 委 托 具 有 代 理 记 账 许 可 证 的 正 规 会 计 公 司 或 者 财 务 公 司 进 行 代 理 记 账 纳 税 申 报 服 务 … … N O . 2   财 务 管 理 / 内 账 托 管 服 务 对 于 生 产 型 企 业 、 国 际 贸 易 公 司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具 有 建 筑 资 质 建 筑 公 司 等 财 务 相 对 复 杂 企 业 聘 用 经 营 丰 富 专 职 会 计 成 本 太 高 , 独 立 会 计 也 不 便 于 财 务 风 险 管 控 。 企 业 可 以 采 用 聘 用 专 职 内 账 会 计 一 名 , 委 托 有 经 验 会 计 服 务 机 构 进 行 财 务 管 理 或 内 账 托 管 … … N O . 3   税 务 筹 划 / 乱 账 烂 账 处 理 聊 城 税 务 筹 划 公 司 易 简 天 成 为 本 地 企 业 提 供 税 筹 服 务 。 税 务 筹 划 是 在 国 家 税 法 规 定 范 围 内 获 得 “ 节 税 ” 税 收 利 益 的 筹 划 方 法 ; 同 时 , 税 务 筹 划 也 是 企 业 规 避 财 税 风 险 重 要 途 径 之 一 。 企 业 运 营 过 程 中 及 时 进 行 烂 账 、 坏 账 、 乱 账 处 理 时 企 业 良 性 发 展 的 基 础 … … N O . 4   经 营 许 可 证 / 生 产 许 可 证 / 卫 生 许 可 证 许 可 证 是 企 业 开 展 许 可 项 目 的 先 决 条 件 , 主 要 针 对 聊 城 企 业 提 供 : 办 学 许 可 证 、 危 化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证 、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等 ; 医 疗 器 械 、 ( 保 健 ) 食 品 等 生 产 许 可 证 ; 涉 水 产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 消 杀 用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 … N O . 5   商 标 注 册 / 版 权 登 记 / 专 利 申 请 知 识 产 权 是 企 业 发 展 必 不 可 少 组 成 部 分 。 主 要 包 括 公 司 品 牌 的 商 标 申 请 注 册 、 商 标 异 议 答 辩 、 商 标 复 审 、 商 标 续 展 等 商 标 代 理 服 务 ; 公 司 相 关 设 计 的 版 权 登 记 , 如 作 品 著 作 权 注 册 、 软 件 著 作 权 保 护 ; 公 司 新 技 术 、 新 发 明 的 专 利 申 请 保 护 , 同 时 也 为 后 期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申 请 奠 定 基 础 … … N O . 6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 双 软 认 证 / 专 精 特 新 认 定 很 多 聊 城 企 业 正 在 筹 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 双 软 认 证 、 专 精 特 新 认 定 , 因 为 企 业 科 研 项 目 申 报 成 功 后 可 以 获 取 政 府 补 贴 及 纳 税 优 惠 政 策 ; 另 外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证 企 业 、 双 软 认 证 企 业 、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在 进 行 招 投 标 活 动 时 有 加 分 政 策 ; 也 是 对 外 营 销 的 宣 传 点 … … N O . 7   i s o 体 系 认 证 / A A A 诚 信 评 价 聊 城 注 册 公 司 主 要 进 行 的 i s o 认 证 包 含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 S O 9 0 0 1 )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 S O 1 4 0 0 1 ) 、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 S O 4 5 0 0 1 ) 、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认 证 ( I S O 2 0 0 0 0 ) 、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 S O 2 7 0 0 1 ) ; 同 时 i s o 三 体 系 认 证 也 是 招 标 加 分 项 … … N O . 8   营 销 宣 传 / 管 理 软 件 / 4 0 0 电 话 / 企 业 邮 箱 公 司 正 常 运 营 后 , 企 业 营 销 宣 传 是 必 不 可 少 , 如 企 业 营 销 体 系 搭 建 、 企 业 网 站 建 设 、 4 0 0 电 话 开 通 、 企 业 邮 箱 办 理 、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软 件 、 企 业 销 售 管 理 软 件 等 。 易 简 天 成 有 十 余 年 网 络 营 销 经 验 , 聊 城 4 0 0 电 话 代 理 商 、 用 友 软 件 、 阿 里 云 代 理 商 , 竭 诚 为 聊 城 本 地 企 业 发 展 服 务 … … 着 力 打 造 聊 城 一 站 式 企 业 商 务 服 务 机 构 咨 询 电 话 : 4 0 0 0 6 3 5 2 3 5 商 务 学 堂 Y I J I A N T I A N C H E N G 2 0 2 5 0 1 1 8 聊 城 盈 利 性 办 学 机 构 校 外 辅 导 培 训 学 校 财 务 外 包 会 计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服 务 聊 城 盈 利 性 办 学 机 构 校 外 辅 导 培 训 学 校 财 务 外 包 会 计 公 司 代 理 记 账 服 务 下 面 是 针 对 聊 城 盈 利 性 教 育 行 业 常 见 一 些 涉 税 问 题 分 析 : 一 、 增 值 税     根 据 《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实 施 办 法 》 第 九 条 规 定 , 非 学 历 教 育 属 于 现 代 服 务 业 — — 生 活 服 务 范 围 。 根 据 非 学 历 教 育 的 经 营 特 点 , 增 值 税 的 常 见 风 险 点 如 下 : ( 一 ) 隐 匿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聊 城 盈 利 性 办 学 机 构 , 该 行 业 主 要 服 务 人 群 仍 以 家 庭 和 个 人 为 主 , 单 位 比 例 偏 低 。 家 庭 或 个 人 主 动 索 取 发 票 的 意 识 不 强 , 许 多 培 训 机 构 只 提 供 内 部 制 作 的 相 关 收 据 , 由 于 税 务 部 门 在 日 常 征 管 中 还 主 要 依 靠 以 票 管 税 和 企 业 自 行 申 报 , 对 不 开 票 也 不 申 报 的 收 入 难 以 实 质 性 监 管 , 这 就 为 一 些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少 计 流 转 税 收 入 创 造 了 条 件 。 ( 二 ) 确 认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不 及 时     聊 城 盈 利 性 办 学 机 构 , 该 行 业 在 会 计 核 算 时 一 般 将 收 取 的 学 费 先 挂 在 “ 预 收 账 款 ” 科 目 , 再 按 已 完 成 的 课 时 进 度 逐 步 结 转 收 入 。 但 根 据 增 值 税 相 关 规 定 , 非 学 历 教 育 属 于 现 代 服 务 业 — — 生 活 服 务 范 围 , 提 供 服 务 后 收 取 学 费 时 便 发 生 了 增 值 税 纳 税 义 务 。 ( 三 ) 增 值 税 收 入 申 报 混 用 税 率     该 行 业 一 般 在 提 供 教 育 培 训 服 务 的 同 时 , 销 售 相 关 受 训 学 员 的 书 本 、 教 具 、 资 料 等 货 物 或 者 兼 营 销 售 其 他 货 物 , 应 根 据 不 同 的 情 形 合 理 区 分 兼 营 应 税 行 为 或 混 合 应 税 行 为 。 企 业 可 能 存 在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为 高 税 率 业 务 , 例 如 销 售 教 育 类 相 关 产 品 , 应 适 用 货 物 销 售 增 值 税 税 率 , 但 企 业 可 能 釆 用 非 学 历 教 育 6 % 税 率 或 者 3 % 简 易 计 税 方 法 计 算 相 关 增 值 税 , 导 致 少 缴 税 款 。 ( 四 )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确 认 不 完 整     该 行 业 常 采 取 线 上 代 理 招 生 、 线 下 促 销 宣 传 等 各 种 拓 展 生 源 的 方 式 , 存 在 招 生 费 用 直 接 冲 减 收 入 、 差 额 缴 税 的 涉 税 风 险 点 。     表 现 形 式 : 1 . 通 过 代 理 销 售 培 训 卡 、 招 生 代 表 招 生 等 , 在 扣 除 相 关 代 理 费 、 劳 务 费 、 甚 至 教 师 相 关 课 时 费 后 , 以 差 额 缴 税 ; 2 . 通 过 没 有 中 介 资 质 的 机 构 或 者 个 人 作 为 招 生 代 表 招 揽 生 源 , 然 后 支 付 相 应 的 佣 金 、 手 续 费 , 或 者 为 了 增 加 学 员 数 量 , 给 予 招 生 回 扣 , 将 此 部 分 支 出 直 接 冲 减 收 入 ; 3 . 通 过 网 络 平 台 销 售 网 络 培 训 课 程 , 因 无 法 向 平 台 获 取 支 付 手 续 费 的 合 法 凭 证 , 直 接 按 照 扣 除 了 平 台 手 续 费 之 后 的 余 额 确 认 收 入 。 ( 五 ) 特 殊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不 确 认     聊 城 盈 利 性 办 学 机 构 除 了 正 常 的 培 训 服 务 外 , 可 能 兼 营 其 他 应 税 服 务 或 销 售 货 物 行 为 , 由 于 对 政 策 理 解 不 透 彻 等 多 种 原 因 , 未 按 规 定 确 认 申 报 缴 纳 增 值 税 。 二 、 企 业 所 得 税 ( 一 )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税 收 入 确 认 不 完 整 盈 利 性 教 育 行 业 常 采 取 线 上 代 理 招 生 、 线 下 促 销 宣 传 等 各 种 拓 展 生 源 的 方 式 , 存 在 招 生 费 用 直 接 冲 减 收 入 、 差 额 缴 税 的 涉 税 风 险 点 。 表 现 形 式 : 不 合 规 的 佣 金 、 手 续 费 冲 减 收 入 , 通 过 没 有 中 介 资 质 的 机 构 或 者 个 人 作 为 招 生 代 表 招 揽 生 源 , 然 后 支 付 相 应 的 佣 金 、 得 额 减 少 。 ( 五 ) 违 规 多 列 成 本 费 用 盈 利 性 教 育 行 业 是 智 力 密 集 的 行 业 ,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 企 业 为 了 降 低 税 负 , 可 能 釆 用 违 规 手 段 列 支 成 本 费 用 。     表 现 形 式 : 1 . 以 虚 假 发 票 或 白 条 等 不 合 规 的 税 前 扣 除 凭 证 入 账 ; 2 . 超 标 准 列 支 业 务 招 待 费 、 广 告 费 和 业 务 宣 传 费 , 不 进 行 纳 税 调 整 ; 变 通 费 用 列 支 范 围 , 将 应 计 入 业 务 招 待 费 范 畴 的 费 用 计 入 业 务 宣 传 费 或 会 议 费 等 支 出 项 目 ; 3 . 伪 造 师 资 名 单 , 虚 增 教 师 人 数 , 序 列 虚 列 工 资 , 工 资 薪 金 支 出 在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和 三 项 期 间 费 用 中 同 时 列 支 , 重 复 扣 除 ; 4 . 发 生 的 职 工 福 利 费 、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和 拨 缴 的 工 会 经 费 超 过 计 税 标 准 , 未 进 行 纳 税 调 整 的 情 况 , 或 者 将 劳 务 报 酬 支 出 纳 入 计 算 上 述 三 项 费 用 的 扣 除 基 数 。 ( 四 ) 利 用 税 负 差 异 转 移 利 润     一 些 盈 利 性 教 育 机 构 利 用 税 收 政 策 差 异 造 成 不 同 行 业 、 不 同 纳 税 主 体 之 间 税 收 负 担 差 异 , 违 规 进 行 利 润 转 移 , 达 到 少 交 税 款 的 目 的 。     三 、 个 人 所 得 税 ( 一 ) 少 计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盈 利 性 教 育 行 业 的 主 要 成 本 是 教 师 人 力 资 本 , 教 师 是 机 构 日 常 运 作 的 基 础 , 分 为 签 订 合 同 的 全 职 教 师 和 未 签 订 合 同 的 兼 职 教 师 , 以 及 其 他 临 时 提 供 服 务 人 员 。 所 得 主 要 分 为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和 劳 务 报 酬 所 得 , 主 要 风 险 就 是 少 计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或 者 不 按 实 际 所 得 类 型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 二 ) 不 按 照 实 际 所 得 类 型 代 扣 代 缴     对 于 未 签 订 合 同 的 兼 职 教 师 、 招 生 代 理 等 支 付 的 报 酬 不 属 于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 应 按 劳 务 报 酬 所 得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 三 ) 对 外 赠 送 礼 品 、 奖 金 未 代 扣 代 缴 盈 利 性 教 育 机 构 向 个 人 赠 送 礼 品 、 奖 金 等 未 按 规 定 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表 现 形 式 : 1 、 在 市 场 推 广 过 程 中 , 对 外 赠 送 的 实 物 礼 品 等 , 未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2 向 高 分 学 员 发 放 奖 金 , 未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以 上 便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为 大 家 整 理 的 有 关 聊 城 盈 利 性 办 学 机 构 校 外 辅 导 培 训 学 校 所 涉 及 的 税 务 问 题 , 希 望 能 够 帮 助 到 大 家 。 查 看 详 情 2 0 2 3 1 2 0 7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代 办 理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易 简 天 成 小 编 。 有 一 些 老 板 可 能 遇 到 过 工 商 异 常 的 问 题 吧 。 为 什 么 会 工 商 异 常 ; 异 常 了 会 有 什 么 影 响 。 下 面 小 编 整 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工 商 异 常 的 相 关 内 容 , 希 望 能 帮 到 聊 城 的 各 位 老 板 们 。 一 、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的 原 因 是 什 么 ? ( 一 ) 年 报 异 常 凡 是 在 上 一 年 度 1 2 月 3 1 日 前 成 立 的 企 业 , 无 论 是 否 经 营 , 无 论 是 否 独 立 核 算 , 都 需 要 在 本 年 度 的 6 月 3 0 日 前 登 录 当 地 工 商 局 网 站 或 国 家 企 业 信 息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进 行 年 报 。 申 请 移 出 需 提 交 下 列 材 料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补 报 年 度 报 告 情 况 说 明 ( 已 公 示 后 的 年 度 报 告 / 已 年 报 截 图 并 加 盖 公 章 ) ( 5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 二 ) 地 址 异 常 申 请 移 出 提 交 材 料 时 分 为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 1 、 住 所 或 者 经 营 场 所 已 发 生 变 更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准 予 变 更 登 记 通 知 书 ( 住 所 或 者 经 营 场 所 ) ( 5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2 、 通 过 登 记 的 住 所 或 者 经 营 场 所 可 以 重 新 取 得 联 系 的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租 赁 合 同 复 印 件 ( 公 章 ) 、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复 印 件 ( 公 章 ) 、 相 关 部 门 证 明 等 ) ( 5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 三 ) 公 示 信 息 虚 假 因 公 示 企 业 信 息 隐 瞒 真 实 情 况 、 弄 虚 作 假 标 记 异 常 的 , 企 业 更 正 其 公 示 信 息 后 , 携 带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前 往 企 业 所 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自 查 实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移 出 决 定 。 申 请 移 出 需 要 提 交 下 列 材 料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 4 ) 年 报 数 据 更 正 申 请 书 ( 5 )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改 正 后 的 公 示 信 息 及 承 诺 , 视 不 同 情 况 提 供 验 资 报 告 、 审 计 报 告 等 专 业 机 构 或 第 三 方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 ( 6 ) 其 他 ( 作 出 决 定 异 常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 四 ) 因 未 在 即 时 信 息 形 成 之 日 起 2 0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示 、 在 工 商 部 门 责 令 的 期 限 内 仍 未 公 示 而 被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的 企 业 ; 解 决 办 法 : 先 履 行 其 信 息 公 示 义 务 , 再 向 工 商 部 门 申 请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 1 ) 移 出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申 请 表 ( 2 ) 企 业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二 、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有 什 么 影 响 ? 1 、 影 响 企 业 信 用 度 和 个 人 征 信 法 人 、 股 东 、 监 事 的 有 关 信 息 也 将 被 纳 入 “ 黑 名 单 ” , 限 制 高 消 费 , 不 能 贷 款 买 房 、 移 民 , 不 能 乘 坐 飞 机 、 高 铁 , 甚 至 连 养 老 保 险 都 不 能 领 取 。 2 、 贷 款 受 限 , 不 利 于 企 业 发 展 目 前 ,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信 息 已 被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作 为 贷 款 、 担 保 、 保 险 等 商 事 活 动 的 参 考 依 据 。 对 被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的 企 业 , 金 融 机 构 可 能 因 此 而 不 受 理 其 银 行 开 户 、 贷 款 等 业 务 。 不 能 工 商 变 更 例 如 变 更 法 人 、 营 业 范 围 、 地 址 等 变 更 4 、 无 法 参 与 政 府 工 程 , 阻 碍 发 展 当 企 业 被 列 入 工 商 异 常 名 录 后 , 企 业 无 法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 工 程 招 标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以 及 申 请 荣 誉 等 工 作 5 、 办 理 税 务 事 项 受 限 不 能 办 理 变 更 税 务 、 升 级 一 般 纳 税 人 、 票 种 核 定 、 增 值 税 最 高 限 额 、 防 伪 税 控 发 行 、 领 取 发 票 等 税 务 事 项 。 6 、 异 常 记 录 一 直 存 在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后 , 就 算 解 除 异 常 , 该 异 常 记 录 也 会 一 直 公 示 在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的 网 页 上 , 无 论 是 在 工 商 局 网 站 还 是 一 些 第 三 方 查 询 网 站 , 都 可 以 查 到 异 常 信 息 , 这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形 象 。 7 、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如 果 一 直 不 处 理 , 最 严 重 的 甚 至 会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   以 上 是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异 常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查 看 详 情 2 0 2 3 1 2 0 5 聊 城 变 更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公 司 变 更 农 村 合 作 社 聊 城 变 更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公 司 变 更 农 村 合 作 社     大 家 好 , 我 是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 我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农 村 合 作 社 的 内 容 , 仅 供 参 考 。 一 、 聊 城 农 村 合 作 社 是 什 么 ? 农 村 合 作 社 , 产 生 于 2 0 世 纪 五 十 年 代 初 , 是 为 实 行 社 会 主 义 公 有 制 改 造 , 在 自 然 乡 村 范 围 内 , 由 将 其 各 自 所 有 的 生 产 资 料 ( 土 地 、 较 大 型 农 具 、 耕 畜 ) 投 入 集 体 所 有 , 由 农 民 进 行 集 体 劳 动 , 各 尽 所 能 , 按 劳 分 配 的 农 业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组 织 。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既 不 同 于 企 业 法 人 , 又 不 同 于 社 会 团 体 , 也 不 同 于 行 政 机 关 , 自 有 其 独 特 的 政 治 性 质 和 法 律 性 质 。 二 、 注 册 农 村 合 作 社 营 业 执 照 有 什 么 条 件 ? 1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投 资 者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可 以 提 前 直 接 抽 回 自 己 的 投 资 。 然 而 , 作 为 一 般 企 业 法 人 的 投 资 者 人 股 后 不 能 要 求 退 股 。 2 、 合 作 社 法 人 经 营 的 范 围 是 有 限 的 。 如 作 为 农 村 合 作 社 法 人 依 法 经 营 的 范 围 限 于 工 业 、 交 通 运 输 业 、 商 业 、 饮 食 服 务 业 、 金 融 业 以 及 其 他 开 发 性 事 业 。 而 一 般 企 业 法 人 的 经 营 范 围 则 十 分 广 泛 , 除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外 , 还 有 邮 电 、 外 贸 、 建 筑 安 装 等 活 动 依 法 可 由 全 民 或 集 体 企 业 经 营 。 3 、 合 作 社 法 人 以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 兼 顾 股 金 分 红 。 企 业 实 行 按 劳 分 配 和 按 股 分 红 相 结 合 以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的 分 配 方 式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这 一 特 点 体 现 了 合 作 社 的 合 作 精 神 。 4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机 构 设 置 多 样 。 《 农 民 股 份 合 作 企 业 暂 行 规 定 》 的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是 企 业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董 事 会 是 企 业 的 执 行 机 构 ,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 企 业 的 厂 长 由 董 事 会 在 董 事 中 选 举 或 对 外 招 标 聘 任 。 厂 长 对 企 业 董 事 会 负 责 , 是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而 根 据 《 城 市 信 用 合 作 社 管 理 规 定 》 , 城 市 信 用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权 力 机 构 是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 理 事 会 是 执 行 机 构 , 还 应 设 立 监 事 会 。 信 用 社 实 行 理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主 任 负 责 制 , 主 任 由 理 事 会 聘 任 。 5 、 合 作 社 法 人 是 股 份 制 法 人 , 但 它 与 股 份 公 司 又 不 一 样 。 因 为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股 东 不 论 投 资 多 少 , 均 享 有 平 等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在 民 主 管 理 上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制 , 而 不 是 按 出 资 比 例 行 使 股 东 权 。 合 作 社 法 人 的 投 资 者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可 申 请 退 股 , 而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东 不 存 在 退 股 的 问 题 。 合 作 社 法 人 有 许 多 优 点 , 但 由 于 没 有 统 一 的 合 作 社 法 , 合 作 社 法 人 很 不 规 范 。 然 而 , 我 国 是 一 个 农 业 大 国 , 合 作 社 法 人 有 广 阔 的 农 村 市 场 , 因 此 , 有 必 要 加 强 对 合 作 社 法 人 方 面 的 立 法 和 研 究 工 作 。 三 、 聊 城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人 变 更 流 程 是 什 么 1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 。 2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 及 指 定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应 标 明 具 体 委 托 事 项 、 被 委 托 人 的 权 限 、 委 托 期 限 。 3 、 成 员 大 会 或 者 成 员 代 表 大 会 做 出 的 变 更 决 议 。 4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修 改 后 的 章 程 或 者 章 程 修 正 案 。 5 、 拟 定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登 记 表 。 6 、 到 指 定 的 表 更 机 构 办 理 变 更 手 续 。 以 上 是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变 更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公 司 变 更 农 村 合 作 社 的 内 容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查 看 详 情 2 0 2 3 1 2 0 5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册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册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代 办 理     大 家 好 , 我 是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 成 立 不 同 类 型 的 公 司 , 办 理 的 营 业 执 照 条 件 也 不 一 样 。 下 面 小 编 整 理 了 一 些 关 于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注 册 营 业 执 照 的 相 关 内 容 。 一 、 什 么 是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   集 团 公 司 是 为 了 一 定 的 目 的 组 织 起 来 共 同 行 动 的 团 体 公 司 , 是 指 以 资 本 为 主 要 联 结 纽 带 , 以 母 子 公 司 为 主 体 , 以 集 团 章 程 为 共 同 行 为 规 范 的 , 由 母 公 司 、 子 公 司 、 参 股 公 司 及 其 他 成 员 共 同 组 成 的 企 业 法 人 联 合 体 。 一 般 意 义 上 的 集 团 公 司 , 是 指 拥 有 众 多 生 产 、 经 营 机 构 的 大 型 公 司 。 它 一 般 都 经 营 着 规 模 庞 大 的 资 产 , 管 辖 着 众 多 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 并 且 在 许 多 其 他 企 业 中 拥 有 自 己 的 权 益 。   国 家 最 新 的 《 公 司 法 》 中 只 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并 没 有 “ 集 团 公 司 ” 这 一 说 法 。 有 的 公 司 涉 及 业 务 面 非 常 广 泛 , 经 营 模 式 多 元 化 , 在 多 个 领 域 设 立 相 应 的 子 公 司 , 从 而 与 母 公 司 之 间 组 成 一 个 企 业 集 团 , 这 就 是 集 团 公 司 的 由 来 。 二 、 办 理 注 册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的 条 件 ? 1 . 注 册 集 团 公 司 需 要 一 个 母 公 司 , 最 低 注 册 资 金 必 须 是 5 0 0 0 万 以 上 , 至 少 拥 有 5 个 子 公 司 , 2 . 母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合 计 不 得 低 于 1 亿 元 , 母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必 须 有 绝 对 的 控 股 权 。 3 、 企 业 集 团 的 母 公 司 ( 核 心 企 业 ) 应 登 记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可 以 作 为 核 心 企 业 组 建 企 业 集 团 , 但 注 册 资 金 应 在 1 亿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 4 、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均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 三 、 办 理 注 册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的 资 料 ? 1 、 集 团 公 司 董 事 长 签 署 的 设 立 登 记 申 请 书 ; 2 、 全 体 股 东 指 定 代 表 或 者 共 同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证 明 ; 3 、 公 司 章 程 、 集 团 章 程 ; 4 、 具 有 法 定 资 格 的 验 资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证 明 或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 5 、 股 东 的 法 人 资 格 证 明 ( 企 业 法 人 需 加 盖 发 证 机 关 印 章 ) 或 者 自 然 人 身 份 证 明 ; 6 、 载 明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经 理 的 姓 名 、 住 所 的 文 件 以 及 有 关 委 派 、 选 举 或 者 聘 用 的 证 明 ; 7 、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任 职 文 件 和 身 份 证 明 ; 8 、 企 业 名 称 预 行 核 准 通 知 书 ; 9 、 公 司 住 所 证 明 , 也 就 是 租 赁 合 同 以 及 产 权 证 复 印 件 ; 1 0 、 成 员 企 业 加 入 集 团 的 协 议 。     以 上 是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办 理 注 册 聊 城 集 团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的 内 容 ; 办 理 完 营 业 执 照 后 续 报 税 的 问 题 也 可 咨 询 , 我 们 是 专 业 的 。 聊 城 简 易 天 成 主 要 从 事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财 税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专 业 规 范 机 构 , 长 期 专 注 于 聊 城 中 小 企 业 的 财 税 一 体 化 服 务 , 包 括 聊 城 公 司 注 册 、 聊 城 代 理 记 账 、 聊 城 商 标 注 册 、 聊 城 企 业 4 0 0 电 话 办 理 等 ;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查 看 详 情 2 0 2 3 1 2 0 2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代 办 理 生 产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代 办 理 生 产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大 家 好 , 我 是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 出 口 企 业 主 要 分 为 生 产 企 业 和 外 贸 企 业 两 大 类 型 , 下 面 小 编 说 一 下 关 于 生 产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相 关 问 题 。 一 、 聊 城 生 产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退 税 ?   生 产 型 出 口 退 税 企 业 由 区 县 级 税 务 局 负 责 退 税 , 退 税 采 用 的 增 值 税 退 税 办 法 为 免 、 抵 、 退   1 . 免 : “ 免 税 ” 是 免 除 对 外 贸 企 业 出 口 的 货 物 和 外 购 的 零 税 率 , 应 税 服 务 出 口 免 征 出 口 销 售 环 节 增 值 税 。   2 . 抵 : “ 抵 税 ” 是 指 生 产 企 业 出 口 货 物 所 耗 用 的 原 材 料 、 零 部 件 、 燃 料 、 动 力 等 所 含 应 予 以 退 还 的 进 项 税 额 , 先 抵 顶 内 销 货 物 的 应 纳 税 额 。   3 . 退 : “ 退 税 ” 是 指 生 产 企 业 出 口 的 自 产 货 物 , 在 当 月 内 应 抵 顶 的 进 项 税 额 大 于 应 纳 税 额 时 , 对 未 抵 扣 完 的 部 分 予 以 退 还 。 二 、 符 合 聊 城 生 产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条 件 ?   1 . 企 业 取 得 了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2 . 企 业 是 中 国 境 内 生 产 的 商 品 或 者 提 供 的 应 税 劳 务 出 口   3 . 企 业 的 出 口 商 品 或 服 务 是 符 合 中 国 出 口 法 规 的 标 准   4 . 企 业 能 够 提 供 有 效 的 出 口 单 据   5 . 企 业 的 出 口 收 汇 必 须 是 合 法 的 三 、 聊 城 生 产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准 备 那 些 资 料 ( 一 ) 出 口 货 物 退 ( 免 ) 税 申 报 电 子 数 据 1 份 ( 二 ) 《 免 抵 退 税 申 报 汇 总 表 》 2 份 ( 三 ) 《 生 产 企 业 出 口 货 物 劳 务 免 抵 退 税 申 报 明 细 表 》 1 份 ( 四 ) 出 口 发 票 1 份 有 以 下 情 形 的 , 还 应 提 供 相 应 材 料 :   1 . 报 送 的 《 生 产 企 业 出 口 货 物 劳 务 免 抵 退 税 申 报 明 细 表 》 中 的 离 岸 价 与 相 应 出 口 货 物 报 关 单 上 的 离 岸 价 不 一 致 的 : 《 出 口 货 物 离 岸 价 差 异 原 因 说 明 表 》 及 电 子 数 据 1 份   2 . 从 事 进 料 加 工 出 口 业 务 的 企 业 , 在 申 报 免 抵 退 税 前 :   ( 1 ) 《 进 料 加 工 企 业 计 划 分 配 率 备 案 表 》 及 电 子 数 据 1 份   ( 2 ) 以 双 委 托 方 式 从 事 进 料 加 工 业 务 的 企 业 , 委 托 方 还 应 报 送 代 理 进 、 出 口 协 议 及 进 料 加 工 贸 易 手 册 载 明 的 计 划 进 口 总 值 和 计 划 出 口 总 值 1 份   3 . 在 出 口 货 物 报 关 单 上 的 申 报 日 期 和 出 口 日 期 期 间 , 若 海 关 调 整 商 品 代 码 , 导 致 出 口 货 物 报 关 单 上 的 商 品 代 码 与 调 整 后 的 商 品 代 码 不 一 致 的 : 《 海 关 出 口 商 品 代 码 、 名 称 、 退 税 率 调 整 对 应 表 》 及 电 子 数 据 1 份   4 . 分 类 管 理 类 别 为 四 类 : 收 汇 材 料 ( 《 出 口 货 物 收 汇 情 况 表 》 及 举 证 材 料 ) 1 份   税 务 机 关 发 现 收 汇 材 料 为 虚 假 或 冒 用 的 , 自 税 务 机 关 书 面 通 知 起 2 4 个 月 内 提 交 : 收 汇 材 料 ( 《 出 口 货 物 收 汇 情 况 表 》 及 举 证 材 料 ) 1 份   纳 税 人 在 退 ( 免 ) 税 申 报 期 截 止 之 日 后 申 报 出 口 货 物 退 ( 免 ) 税 的 : 收 汇 材 料 ( 《 出 口 货 物 收 汇 情 况 表 》 及 举 证 材 料 ) 1 份   5 . 对 外 承 包 工 程 项 目 的 出 口 货 物 : 对 外 承 包 工 程 合 同 复 印 件 , 出 口 企 业 如 属 于 分 包 单 位 的 , 应 补 充 报 送 分 包 合 同 ( 协 议 ) 复 印 件 1 份   6 . 对 外 提 供 加 工 修 理 修 配 劳 务 :   ( 1 ) 与 境 外 单 位 、 个 人 签 署 的 修 理 修 配 合 同 复 印 件 1 份   ( 2 ) 维 修 工 作 单 复 印 件 ( 对 外 修 理 修 配 飞 机 业 务 提 供 ) 1 份   ( 3 ) 为 国 外 ( 地 区 ) 企 业 的 飞 机 ( 船 舶 ) 提 供 航 线 维 护 ( 航 次 维 修 ) 的 货 物 劳 务 , 需 在 《 生 产 企 业 出 口 货 物 劳 务 免 抵 退 税 申 报 明 细 表 》 的 “ 备 注 栏 ” 中 填 写 国 外 ( 地 区 ) 企 业 名 称 、 航 班 号 ( 船 名 ) , 需 提 供 与 被 维 修 的 国 外 ( 地 区 ) 企 业 签 订 的 维 修 合 同 复 印 件 , 出 口 发 票 , 国 外 ( 地 区 ) 企 业 的 航 班 机 长 或 外 轮 船 长 签 字 确 认 的 维 修 单 据 〔 需 注 明 国 外 ( 地 区 ) 企 业 名 称 和 航 班 号 ( 船 名 ) 〕 1 份   7 . 企 业 出 口 的 视 同 自 产 货 物 以 及 列 名 生 产 企 业 出 口 的 非 自 产 货 物 , 属 于 消 费 税 应 税 消 费 品 的 :   ( 1 ) 《 生 产 企 业 出 口 非 自 产 货 物 消 费 税 退 税 申 报 表 》 1 份   ( 2 ) 消 费 税 专 用 缴 款 书 或 分 割 单 1 份   ( 3 ) 海 关 进 口 消 费 税 专 用 缴 款 书 1 份   ( 4 ) 委 托 加 工 收 回 应 税 消 费 品 的 代 扣 代 收 税 款 凭 证 1 份   以 上 是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代 办 理 生 产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代 办 理 生 产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查 看 详 情 2 0 2 3 1 2 0 2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代 办 理 贸 易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代 办 理 贸 易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大 家 好 , 我 是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 目 前 国 家 支 持 扶 持 进 出 口 企 业 , 今 年 上 半 年 , 全 市 共 办 理 出 口 退 ( 免 ) 税 1 5 . 4 5 亿 元 , 同 比 增 长 8 . 7 9 % , 为 全 市 出 口 企 业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效 资 金 支 持 。 下 面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为 大 家 讲 解 一 下 出 口 退 税 的 贸 易 型 进 出 口 企 业 。 一 、 什 么 是 贸 易 型 出 口 退 税 ?   外 贸 / 商 贸 型 企 业 : 国 内 或 国 外 采 购 商 品 不 经 过 加 工 、 组 装 直 接 出 口 。   贸 易 型 出 口 退 税 是 指 国 家 为 促 进 出 口 贸 易 发 展 而 实 行 的 税 收 政 策 , 为 出 口 企 业 提 供 退 还 出 口 商 品 税 款 的 政 策 措 施 。 简 单 来 说 , 出 口 退 税 是 指 政 府 对 于 企 业 出 口 货 物 的 增 值 税 、 消 费 税 和 关 税 进 行 免 税 或 者 退 税 的 政 策 。 二 、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的 优 点 有 哪 些 ? 退 税 政 策 为 企 业 降 低 成 本 , 增 强 了 出 口 的 竞 争 优 势 , 提 高 了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 同 时 , 退 税 政 策 也 鼓 励 企 业 提 高 生 产 质 量 和 技 术 水 平 , 利 于 推 动 经 济 发 展 , 促 进 国 际 贸 易 ; 对 于 国 家 整 体 经 济 而 言 , 退 税 政 策 也 有 助 于 促 进 出 口 、 吸 引 外 资 、 扩 大 对 外 开 放 、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等 。 三 、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   外 贸 型 出 口 退 税 企 业 由 市 级 税 务 局 负 责 退 税 , 采 用 的 增 值 税 退 税 办 法 为 免 税 和 退 税 。   1 . 免 税 , 是 免 除 对 外 贸 企 业 出 口 的 货 物 和 外 购 的 零 税 率 , 应 税 服 务 出 口 免 征 出 口 销 售 环 节 增 值 税 。   2 . 退 税 , 是 对 外 贸 企 业 已 经 出 口 的 货 物 和 应 税 服 务 购 进 时 所 发 生 的 进 项 税 额 予 以 退 税 。 四 、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的 条 件 ?   1 . 必 须 是 属 于 增 值 税 、 消 费 税 征 税 范 围 的 货 物 。   2 . 必 须 是 报 关 离 境 的 货 物 。 出 口 就 是 货 物 输 出 海 关 , 这 是 区 别 是 否 符 合 退 ( 免 ) 税 的 主 要 标 准 之 一 。 3 . 必 须 是 在 财 务 上 作 销 售 处 理 的 货 物 。 一 律 以 F O B 价 格 折 算 成 人 民 币 入 账 。   4 . 必 须 是 出 口 收 汇 并 以 核 销 的 货 物 。 五 、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的 流 程 ?   同 样 是 出 口 , 生 产 企 业 要 走 免 抵 退 流 程 , 而 外 贸 企 业 则 相 对 简 单 一 些 , 一 般 是 出 口 环 节 免 销 项 税 并 且 退 还 进 项 税 ; 也 有 只 免 不 退 的 , 比 如 没 有 进 项 税 额 的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或 者 本 身 产 品 是 免 税 ; 还 有 不 免 不 退 的 , 就 是 那 些 禁 止 出 口 的 产 品 。   1 、 获 得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权 与 海 关 进 出 口 权 后 , 需 要 出 口 退 ( 免 ) 税 备 案   2 、 取 得 报 关 单 、 收 汇 等 凭 证 、 勾 选 确 认 发 票 , 录 入 出 口 退 税 数 据 申 报   当 取 得 出 口 退 税 报 关 单 与 进 项 发 票 并 收 汇 后 , 就 可 以 在 出 口 退 税 申 报 系 统 汇 总 录 入 退 税 申 报 数 据 ( 出 口 明 细 表 、 进 货 明 细 表 、 汇 总 申 报 表 、 打 印 申 报 表 、 生 成 申 报 电 子 数 据 包 )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后 , 取 得 退 税 款 。   以 上 是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外 贸 出 口 退 税 办 理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查 看 详 情 2 0 2 3 1 2 0 2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大 家 好 , 我 是 简 易 天 成 的 小 编 。 聊 城 企 业 出 口 的 产 品 是 属 于 国 家 退 税 项 目 , 产 品 在 出 口 后 , 就 可 向 国 税 局 申 请 退 税 , 享 受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 凡 是 一 般 贸 易 出 口 的 , 都 要 做 退 税 和 免 税 。 样 品 出 口 除 外 。 一 、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是 退 什 么 税 ?   出 口 退 税 是 指 对 报 关 出 口 的 货 物 退 还 国 内 按 税 法 规 定 已 经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和 消 费 税 。 商 品 实 际 上 是 卖 到 国 外 的 , 理 论 上 来 说 应 该 由 国 外 的 小 伙 伴 来 缴 税 , 因 此 需 要 把 这 个 商 品 在 国 内 已 经 缴 过 的 增 值 税 、 消 费 税 退 还 给 企 业 , 这 样 也 提 高 了 企 业 在 国 际 市 场 的 竞 争 力 二 、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是 什 么 ?   出 口 货 物 退 ( 免 ) 税 是 在 国 际 贸 易 业 务 中 , 对 我 国 报 关 出 口 的 货 物 退 还 或 免 征 在 国 内 各 生 产 环 节 和 流 转 环 节 按 税 法 规 定 交 纳 的 增 值 税 和 消 费 税 。   出 口 退 税 , 实 际 是 出 口 免 、 退 税 。 由 于 增 值 税 实 行 的 间 接 计 税 法 , 也 就 是 通 常 所 说 的 应 纳 税 额 = 销 项 进 项 , 所 以 在 实 际 操 作 中 , 销 项 是 免 的 , 进 项 是 退 的 , 取 得 退 税 款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出 口 退 税 的 退 税 款 和 其 他 类 型 的 退 税 不 一 样 , 出 口 退 税 , 退 的 是 进 项 税 额 ; 其 他 退 税 , 退 的 是 应 纳 税 额 。 所 以 在 申 报 表 中 , 免 抵 退 货 物 应 退 税 额 , 和 进 项 转 出 一 样 为 可 抵 扣 税 额 的 负 数 。 原 因 是 , 该 笔 进 项 已 经 退 还 给 你 了 , 自 然 不 可 以 再 抵 扣 , 应 该 从 可 抵 扣 税 额 中 减 除 。 三 、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有 哪 些 类 型 ? 1 、 又 免 又 退 一 般 纳 税 人 , 既 有 销 项 , 又 有 进 项 , 为 把 税 负 归 零 , 自 然 是 销 项 免 , 进 项 退 , 又 免 又 退 。 2 、 只 免 不 退 如 果 出 口 的 货 物 没 有 进 项 , 自 然 是 只 免 销 项 , 进 项 没 有 就 不 用 退 了 。 比 如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免 税 产 品 , 都 是 没 有 进 项 的 情 况 。 只 免 不 退 , 就 达 到 了 税 负 归 零 的 目 的 。 3 、 不 免 不 退 针 对 的 是 不 鼓 励 出 口 的 货 物 。 比 如 原 油 , 自 己 都 不 够 用 , 还 得 进 口 , 能 让 你 出 口 就 不 错 了 , 就 不 要 想 出 口 退 税 的 事 了 , 更 何 况 还 有 禁 止 出 口 的 货 物 。 四 、 出 口 退 税 的 范 围 有 哪 些 ? ( 一 ) 下 列 企 业 出 口 属 于 增 值 税 、 消 费 税 征 收 范 围 货 物 可 办 理 出 口 退 ( 免 ) 税 ,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 给 予 免 税 并 退 税 : 1 、 有 出 口 经 营 权 的 内 ( 外 ) 资 生 产 企 业 自 营 出 口 或 委 托 外 贸 企 业 代 理 出 口 的 自 产 货 物 ; 2 、 有 出 口 经 营 权 的 外 贸 企 业 收 购 后 直 接 出 口 或 委 托 其 他 外 贸 企 业 代 理 出 口 的 货 物 ; 3 、 生 产 企 业 ( 无 进 出 口 权 ) 委 托 外 贸 企 业 代 理 出 口 的 自 产 货 物 ; 4 、 保 税 区 内 企 业 从 区 外 有 进 出 口 权 的 企 业 购 进 直 接 出 口 或 加 工 后 再 出 口 的 货 物 ; 5 、 下 列 特 定 企 业 ( 不 限 于 是 否 有 出 口 经 营 权 ) 出 口 的 货 物 ; ( 1 ) 对 外 承 包 工 程 公 司 运 出 境 外 用 于 对 外 承 包 项 目 的 货 物 ; ( 2 ) 对 外 承 接 修 理 修 配 业 务 的 企 业 用 于 对 外 修 理 修 配 的 货 物 ; ( 3 ) 外 轮 供 应 公 司 、 远 洋 运 输 供 应 公 司 销 售 给 外 轮 、 远 洋 国 轮 而 收 取 外 汇 的 货 物 ; ( 4 ) 企 业 在 国 内 采 购 并 运 往 境 外 作 为 在 国 外 投 资 的 货 物 ; ( 5 ) 援 外 企 业 利 用 中 国 政 府 的 援 外 优 惠 贷 款 和 合 资 合 作 项 目 基 金 方 式 下 出 口 的 货 物 ; ( 6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特 定 投 资 项 目 采 购 的 部 分 国 产 设 备 ; ( 7 ) 利 用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或 国 外 政 府 贷 款 , 采 用 国 际 招 标 方 式 , 由 国 内 企 业 中 标 销 售 的 机 电 产 品 ; ( 8 ) 境 外 带 料 加 工 装 配 业 务 企 业 的 出 境 设 备 、 原 材 料 及 散 件 ; ( 9 ) 外 国 驻 华 使 ( 领 ) 馆 及 其 外 交 人 员 、 国 际 组 织 驻 华 代 表 机 构 及 其 官 员 购 买 的 中 国 产 物 品 。   以 上 “ 出 口 ” 是 指 报 关 离 境 , 退 ( 免 ) 税 是 指 退 ( 免 ) 增 值 税 、 消 费 税 , 对 无 进 出 口 权 的 商 贸 公 司 , 借 权 、 挂 靠 企 业 不 予 退 ( 免 ) 税 。 上 述 “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 是 指 出 口 的 货 物 属 于 税 法 列 举 规 定 的 免 税 货 物 或 限 制 、 禁 止 出 口 的 货 物 。   以 上 是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关 于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的 相 关 内 容 ; 有 关 聊 城 下 属 所 有 区 县 市 关 于 聊 城 出 口 退 税 的 疑 问 可 通 过 企 业 网 站 预 留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 简 易 天 成 小 编 都 会 一 一 解 答 。 查 看 详 情 上 一 页 1 下 一 页 聊 城 财 务 公 司 易 简 天 成 始 终 以 “ 易 简 天 成 ” 品 牌 为 指 导 , “ 一 切 为 了 客 户 , 一 切 依 靠 客 户 ” ; 客 户 的 小 事 就 是 我 们 的 “ 大 事 ” 。 只 有 办 好 “ 小 事 情 ” 才 能 赢 得 “ 大 信 任 ” ; 只 有 从 简 单 的 事 情 做 起 , 从 细 微 之 处 着 手 , 把 琐 事 做 好 , 把 小 事 情 做 精 , 把 细 事 做 亮 , 才 能 赢 得 客 户 实 实 在 在 的 口 碑 。 本 司 提 供 : 财 税 管 理 , 会 计 外 包 , 税 务 筹 划 , 代 理 记 账 , 乱 账 烂 账 处 理 , 出 口 退 税 ; 代 办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办 理 , 公 司 注 册 , 注 册 公 司 , 公 司 注 销 , 营 业 执 照 注 销 ; 商 标 注 册 , 商 标 申 请 , 注 册 商 标 , 版 权 登 记 ,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 软 件 著 作 权 注 册 , 专 利 申 请 ;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 高 新 企 业 认 证 , 双 软 认 证 ; i s o 体 系 认 证 , 三 体 系 认 证 ; 生 产 许 可 证 代 办 , 经 营 许 可 证 办 理 , 代 办 卫 生 许 可 证 ;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资 质 代 办 理 , 建 筑 劳 务 分 包 资 质 办 理 ; 4 0 0 电 话 , 企 业 邮 箱 , 财 务 软 件 … …   咨 询 电 话 : 4 0 0 0 6 3 5 2 3 5 业 务 电 话 0 1 : 1 3 1 7 6 1 6 8 7 9 9 ( 微 信 同 号 ) 业 务 电 话 0 2 : 1 3 3 7 0 9 7 9 6 5 6 ( 微 信 同 号 ) 办 公 室 电 话 : 0 6 3 5 8 5 0 8 8 8 1 / 8 6 8 5 5 5 1 / 8 3 3 2 2 2 3 企 业 邮 箱 : y j t c @ 0 6 3 5 0 9 . c o m 企 业 网 站 : w w w . 5 0 n i a n . c n 办 公 地 址 : 山 东 聊 城 开 发 区 东 昌 东 路 星 光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6 号 楼 1 2 层 易 简 天 成 视 频 号 易 简 天 成 公 众 易 简 天 成 抖 音 号 易 简 天 成 快 手 号 C o p y r i g h t © 2 0 2 2   A l l R i g h t s R e s e r v e d 聊 城 市 易 简 天 成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建 设 技 术 支 持 : 易 简 天 成     网 站 备 案 号 : 鲁 I C P 备 1 7 0 2 0 3 6 2 号 5         [ 后 台 登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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