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正式发布。
这是新时代以来,首次从中央层面出台的促就业指导性文件,其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的良性互动,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
其中部署了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等二十四条举措,为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提供了新的定位、新的使命。
此次意见明确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
强调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要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
同时要求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对于企业,意见首次提出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提供用工支持服务。
同时,培育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拓展数字经济就业新空间,增加绿色就业新机会。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李长安认为,应充分发挥技术进步对就业的创造效应,通过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
当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仍然突出,意见因此强调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
同时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包括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等。
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面临的不同问题,意见强调精准分类施策。
如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并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针对农民工群体,则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推出一批适应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的新职业。
意见将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空间相关规划,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等。
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提升数字化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劳动力市场效率。
对此,李长安表示,这将有效提升求职招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供需双方搜寻匹配成本。
权益保障问题同样受到广大劳动者的高度关注。
意见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保障平等就业权利。
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
将就业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更好地保障女性、大龄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利。
同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失业保障制度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
总体来说,《意见》从多个方面出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
这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的就业问题,同时也为未来的就业市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机会。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期待这些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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