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一黄金周的临近,消费者们纷纷开始筹备自己的旅行和购物计划。
为了确保京津冀三地的消费者在国庆节期间的消费安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了消费提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份详尽的指南。
选择旅行团出游的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的旅游服务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
这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
在签订合同前,消费者需认真查看合同内容,警惕合同中是否存在任何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旅行社责任的条款。
特别要注意,合同中不应有一方不得解除合同、改期、改线不做任何赔偿、不承担人身及财产损害责任、退团一律不退费等不利于消费者的规定。
若合同中出现了此类不公平条款,消费者应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签订这样的合同。
面对商家在节日期间的各类促销活动,如打折优惠、买一送一、清仓甩卖、购物返券等,消费者应理性对待,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购买。
在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的外包装,确保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厂名厂址等必要信息清晰标明。
同时,消费者也要避免因为贪图便宜而购买标识标注不全、不规范的商品。
对于价格异常低廉的商品,消费者应特别警惕,以免购买到劣质或假冒产品。
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应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单据等有效凭证,并妥善保存。
这些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一旦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凭借这些凭证与商家进行协商。
若协商不成,消费者应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支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还应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避免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滥用。
在签订合同、购物发票等环节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面对即将到来的十一黄金周,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维权。
在享受节日氛围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此次消费提示,能帮助消费者在节日期间更加安心、愉快地度过。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商家,要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商家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十一黄金周期间,消费者应提高警惕,理性消费,合理维权。
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加大监管力度,为消费者提供有力的保障。
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安全、愉快的十一黄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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