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XX月XX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宣布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旨在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增强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
这一政策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对于提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面临着诸多挑战和不稳定因素,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行动,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
该政策的目的是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从而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
此次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为3000亿元。
年利率设定为1.75%,贷款期限为1年,可视情况展期。
该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的上市公司,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在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将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贷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用于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
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则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上市公司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上市公司进行回购时,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主要股东增持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的推出,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稳定性。
通过支持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进行股票回购和增持,能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市场的稳定性。
该政策鼓励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推动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政策明确对不同所有制的上市公司一视同仁,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策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通过股票回购和增持行动,稳定市场预期,引领市场风向。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的推出,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升资本市场稳定性、鼓励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标签: 快讯、本文地址: https://www.gosl.cn/hlzxwz/a6e4d0237df3dadef9a2.html
上一篇:新动向揭晓首期股票回购增持计划带动逾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