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等五类突出问题展开严厉打击 中央网信办集中整治行动

文章编号:10732 更新时间:2024-10-03 分类:互联资讯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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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网络空间,整治违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动全面启动 针对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等五类突出问题展开严厉打击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提升主流新闻舆论影响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
这一行动旨在针对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为,集中整治五类突出问题,以维护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真实、公正、合法传播。 中央网信办

一、行动背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在传播信息、引导舆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些单位和个人在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干扰了互联网新闻信息的正常传播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
为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中央网信办决定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以下五类突出问题:

1. 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
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编发新闻信息时,使用与新闻信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恶意篡改、断章取义、拼凑剪辑、合成伪造新闻信息,误导社会公众。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对此类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2. 借舆论监督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
个别单位和个人借舆论监督名义,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威胁、要挟他人提供财物、开展商业合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将受到严厉惩处。

3. 假冒新闻单位及违规使用名称、标识。
一些单位和个人仿冒、假冒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单位,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开设网站平台、注册账号、发布信息。
对此类行为将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

4. 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规开展新闻采访、发布新闻信息;或者未经许可擅自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
对于此类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5. 伪造、倒卖、出租、出借、转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
一些单位和个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频道,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假材料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市场秩序,将予以严厉打击。

三、行动意义

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保障了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真实、公正、合法传播。
提升了主流新闻舆论影响力,巩固了新闻媒体在互联网领域的舆论阵地。
最后,营造了清朗网络空间,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四、结语

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领域的重大整治行动。
通过这次行动,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提升主流新闻舆论影响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我们期待未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领域能够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标签: 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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