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明确表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需实行竞争上岗,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将在更广更深的层面上进行推进。
这一重要声明为国有企业的改革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即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
王宏志在会议上强调,为了真正体现强激励硬约束,退出机制需清晰界定退出标准,进一步规范退出情形,防止仅有制度而无实际行动。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对于不能胜任工作或表现不佳的员工,将实行退出机制,而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则将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
这对于推动国有企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自2023年启动的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来,总体进度符合预期,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在科技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服务国家安全等方面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国企改革仍有许多硬骨头需要啃下。
这就需要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1. 完善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注重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强化科研人员激励,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 优化布局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战略性重组力度。
3.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推动党委(党组)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更加精准、务实,推动外部董事作用发挥更加显著。
4. 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在收入分配上,推动各项科技创新激励措施落实落地,同时加强兜底保障,推动薪酬分配进一步向基层苦脏险累一线岗位倾斜。
5. 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理顺公共管理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边界,推进权责清单动态优化,强化创新包容,推动尽职合规免责取得新进展。
末等调整与不胜任退出制度的推行,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一环。
这不仅有助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更是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同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我们期待未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治理机制等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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